新课程下小学语文教师的新观念

2014-02-09 10:28张玲玲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14年12期
关键词:课程标准新课程主体

张玲玲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新课程像那清新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新课程那崭新的理念犹如春风化雨,滋润了教师的心田。这次的课程改革是一次全面的、根本性的改革,其内涵十分丰富,洋溢着时代的气息,充满了创新精神,它标志着我国语文课程的改革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小学语文教师素养观念语文教师在课程实施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教师与学生又是一种什么关系?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的角色要发生哪些变化?如何实现教师角色的转换?本话题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一、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

从教师和学生关系的角度来看,学生应该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一个引领者。从课程设计者、课程研究学者和教师的角度来看,教师又应该是课程实施的主体。也就是说,语文教师实施的课程,并不是别人设计好教师被动地执行的。只是被动地完成别人既定的课程设计,这样的课程是不能真正地落地、真正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所以说,从课程设计者、课程标准制定者,以及语文课程论的专门研究者与一线语文教师的关系角度看,语文教师应该是课程实施的主体,让理想的课程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生成鲜活的语文课程是广大语文教师的责任。

在讨论学习主体、课程主体这一问题的时候,有一个概念需要澄清。课程标准里面有一句话:“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看到这句话,很多老师就可能这样理解,就是学生是主体,教学中的什么事都要围绕学生转。怎么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呢?我们经常听到老师在讨论的时候说,这堂课我没处理好,大部分时间是我在说,我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我们认为,老师对“学生是主体”的概念理解错了。课程标准讲“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这里的“主体”应该是一个哲学概念。当然,将来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是课程论的概念,但是实际上它来源于哲学概念。在词典上,“主体”有三个意义。第一个,就是“主要部分”,指事物的主要部分;第二个,就是哲学概念,是认识和实践的行为人;第三个,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某一项行为的责任人,如赔偿主体、执行主体等。我们这里谈的这个“主体”,应该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应该指认识和实践的行为人。学习是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行为人就是主体,学生当然是学习的主体。有一句话课程标准里面没说,因为怕说了以后引起糊涂。其实,教师也是主体,教师是教学的主体。一个是学习的主体,一个是教学的主体。

二、教师是语文学习的引领者

在课程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教学行为之间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距离。很多老师说,我们对新理念,对课程标准背得很熟,我们知道应该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方式,但是一到课堂上我们还是回到原来的方式当中。老师们认为,课堂上不讲课,就是没尽到责任。很多老师不愿意放弃自己熟悉的经验,不敢尝试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害怕改革不好会出现问题。

經过十多年时间的改革,我们语文教师在角色上有了非常大的改变。通过对传统课堂与新课程的课堂进行对比,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不同的教学方式要求教师呈现不同的课程角色。在传统课堂上,教师一般是把预先准备好的知识一五一十地告诉学生,学生被动地听记教师的每一句话。课堂教学的气氛主要是靠教师的设问和学生异口同声的回答来创设的。传统课堂理想的效果往往是教师按部就班地完成预定的教学内容,学生学习的理想状态,就是专心致志地听讲。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课堂就大不一样了。教师主要是在积极地创设知识学习的情境,促使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师生是学习的伙伴,是一个学习的共同体。课堂教学的热烈气氛,表现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不同经验与认识的对话、交锋、碰撞和协商。课堂教学的理想效果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经历学习的过程,学生在探究中掌握预设的教学内容,并能得到修正补充。学生的学习融入了自己已有的经验,体验到了学习的快乐。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有所积累、有所反思,真正实现了教学相长。

三、要重新认识教学内容

要改变教科书是教学的唯一内容的狭隘认识。教科书是教学的基本内容。语文教学资源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而且会不断再生。作为新世纪的语文教师,要有开发语文教育资源的意识,有整合包括教科书在内的语文教育资源的能力。课前引导学生观察、调查、查阅相关资料,为学习课文做好准备;课中引进相关文字、音像资料,特别是适时、适当地结合课文进行补充阅读;课后适当拓展、延伸,或引导进行实践活动。今后的教师,不应是照本宣科的教书匠,而应当是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语文课程的建设者。

四、要重新认识语文教学

要改变以往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新课标倡导“要构建自主、开放、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的过程”等这些富有时代特征、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中树立学生是教学主体的思想。教学的参与者是教师和学生,其中学生应为主角。在对话的过程中,师生不仅是平等的,而且应凸现学生主体的地位。在课堂中,首先,教师是参与者,与学生平等交流;其次,才是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课堂是学生主动学习的场所,学生应畅所欲言,自主互动,让学生充分地说出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所疑、所惑。问题让他们去提,问题让他们去议,答案让他们去辩,结论让他们去得。只有这样,学生才会享受到学习的乐趣,获得成功的喜悦。这才是新课程下充满生命活力的新课堂。今后的语文教师,不应是“授之与鱼”,终年辛劳而收效甚微的塾师,而应是“授之与渔”,教导孩子拥抱生活,在游泳中学会游泳的教练,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使语文素养得到全面提高的智者。

在这里有一个案例可以印证教师角色转变的过程。十年前,刚刚开始推行课改的时候,我们都倡导学生个性化地学习。有的老师让学生在阅读的时候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读,这充分体现学生的个性化的选择。原来都是明确地要求学生是齐读课文还是分角色朗读课文,现在读课文的方式由学生决定。可是,很多老师发现,学生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就不由自主地齐读起来。至于朗读时的语音、语调、语速的变化,如何体现对课文的理解的目标就无从谈起了。这说明,我们的老师在努力地试图改革,但是在改革和实践的过程当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教师要会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让学生采取有效的学习策略。

猜你喜欢
课程标准新课程主体
落实《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实践反思
2021聚焦新课程 专注新高考 欢迎订阅全新《新高考》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立足《课程标准》优化一轮复习
稳中求进,不断替身
——依托《课程标准》的二轮复习策略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发挥自制教具在初中数学新课程实施中的作用
我区初中化学新课程实施中典型问题的思考
论多元主体的生成
新课程标准下的语文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