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志明
教育立交交桥发展模式是指国家和教育院校通过法规和政策确立类型多样、内容广泛和机制灵活的教育形式,各类教育形式在发展路径上的同阶段结点上能实现交叉衔接,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愿望选择适应自身发展的教育路径,相应教育成果能得到社会公平认可的一系列运行制度。职业教育立交桥发展模式,就是以职业教育本身为发展主路径,研究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形式交叉衔接的教育发展模式,以拓宽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才专业技能发展面和提升人才的纵向发展前景。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职业教育的国家之一,历经数百年的发展, 德国的职业教育已趋于完善,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和就业的主要渠道。 德国在教育体系上,采用了从初等到中等再到高等教育的交叉互通立交桥模式,从而使学生和从业人员能根据自身条件、职业生涯发展阶段,选择所期望的教育。 德国所创设的立交桥模式的教育体系, 适合学生根据从业意愿、学识水平进行择业分流, 整体路径间相互沟通,形成良性循环的人才成长链;同时作为教育顶端的应用技术类大学和普通综合类大学只是在人才培养类型上有差异,而无层级上的差别。 在德国的法律上,规定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职业岗位培训才能从业,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职责;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高层次交叉互融上,开拓了交流渠道,并通过相近的通识基础课程教育奠定了相互交流的理论基础。 同时,德国社会和企业注重真才实学的人才,注重在人才培训上的投入, 确保职业教育有良好的基础和发展后劲;作为德国的学生和家长也比较实际,选择怎样的教育, 完全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学生的个体情况,比较理性的选择所适合的教育类型。与世界其他国家比较,德国的职业教育地位最高,在整个教育中的比重最大,建立了更为系统、完整、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
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已经建立起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公报[2],2012 年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3509 所, 招生844.6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共有12663 所,招生754.13 万人;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442 所,其中,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45 所,高职专科院校1297 所,共招生688.83 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43.96 万人。 从上述数据我们看出, 全国至少有70%的学生将止步于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我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关系,总体上说是“单向不交叉发展模式”,两者的互通交叉点过于狭窄,仅存现于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两个交叉节点的分流上,即:一是初中毕业阶段,学生可以选择进入普通高中或是中等职业教育(含5 年一贯制中高职专科);二是高中毕业阶段,根据高考成绩和志愿录取情况,学生可再次选择普通本科教育或高职专科教育。 进入普通本科的学生,还有机会向上就读于硕士、博士研究生;而进入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从所受通识教育的基础和争取就读机会上说,大多数学生是以高职专科作为终点, 很难再获取高层次普通教育的机会, 他们中一部分也会参加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考、成人本科等)提升学历,但成人教育在实质上是有别于职业教育的。 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的两次分流,对于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来说,基本上是“一次分流定终身的做法,是非常盲目的”(李兴洲,2012),也不利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建设。
同时由于中考和高考分数线的层级式规定,分数较高的升入普通重点高中或重点本科院校、一般普通本科院校,成绩较差的才分流入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 这种以成绩差异为分流的方法,没能正确区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差别,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应的教育类型,反而形成了两种教育类型的层级差异,导致社会一直认为普通教育是主流教育,处于强势的高层次地位,而同层次的职业教育是被普通教育淘汰的教育分流,处于弱势的较低层次地位。
代表高层次职业教育的高职专科院校,在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上落后, 追求办学规模和经济效益,普遍模仿本科高校管理模式,走综合化办学的发展道路,不具有高层次职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导致职业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没能很好的显现。
我国在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中,也力图建设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及职业教育自身的立交桥发展模式, 但这座立交桥并没有真正建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目前,国内职业教育的生源主要是初中、高中和中职等三类学校的毕业生。 经过多年的建设,国内仅完成了中职到高职专科的发展路径,中职学生可以通过中高职衔接考试进入高职专科继续深造;而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普通高考中,未被普通本科或高职专科录取, 将直接走向社会或是接受成人教育,而不是去接受中职教育;高职专科毕业生再想到普通本科继续深造, 就缺乏良好的衔接路径;同样, 普通本科学生要想获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要重新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才有可能实现学习类型的再选择,影响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向交流发展。
高考分数线的层级化,导致优秀生源不会进入职业教育领域。 从近年高考录取情况来看,高职专科的生源还是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而这部分学生属于高考成绩较低的人群,成绩较好的学生都是选择普通本科教育,不会选择职业教育,缺乏高素质人才的进入,使国内职业领域的发展和技术升级受到极大的制约。
对大多数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而言,高职专科就是职业教育的终点。中职毕业生虽然也可以通过普通高考进入普通本科,但由于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在应试课程上的教育差距太大, 不具竞争力;而高职专科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间缺乏有效的发展路径, 虽然各省市不同程度的实施了专升本考试,让高职专科学生有机会升入普通本科深造,但路径较狭窄,录取率不到高职专科学生人数的5%;大部分高职专科学生要提升学历的另一条路径只能是选择成人教育。 然而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中,职业教育学生普遍受限于“全日制本科学历”条件,就业受限面较大,导致社会普遍误解为职业教育是低于普通教育的,在国内选择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淘汰者,职业教育在国内也倍受考生和家长们的冷落和歧视——实际两者在教育体系设计和人才培养中是不同的方向,不具相互取代性。
职业教育体系内部交叉衔接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职教育和高职专科教育缺乏统一有效的衔接,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目前,进入高职专科的学生主要由接受过职业教育的中职升学学生与未接受过职业教育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共同组成,而高职专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与中职严重重复,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二是高职专科内部的专业横向交叉选择受限。由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受国家教育部的严格管制,学生想跨专业学习而获取相应的毕业证受到约束。众所周知, 由于高考对各省市的专业计划和名额问题,致使部分学生被录取后所学的专业并非个人所期望的专业, 而入校后转专业又具有很多限制,各高校为不影响专业开设,对学生转专业率一般控制在3%-5%左右, 造成学生个人从业意愿受限于现实管理制度。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为解决学生专业拓展的需求, 在校内开设了双学位课程学习模式,学生可以通过学习,获取意愿专业的学位;而职业教育没有学位, 想跨专业进行学习并获取相应认可,缺乏有效路径,限制了学生的从业愿望和受教育机会。
普通本科教育是以研究型、学术型人才培养作为目标,而职业教育是以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 近年高考录取和高校毕业生情况,各地市普通本科教育的录取学生人数已普遍高于高职专科教育的录取学生人数,普通本科毕业生人数也多于高职专科毕业生人数。对于没有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相当一部分会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以提升学历;而国内现有的成人高等教育,主要参照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模式,采用“重理论轻技能”的教学模式,偏重理论考核。最终,造成接受学术型教育的人数远大于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数,导致高等教育中的学术型人才培养不严谨和人才泛滥,对促进高等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及职业领域的应用技术进步作用有限;同时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求来看,不需要将大部分人都培养成学术型人才, 这既不利社会人才的层次化需求,也不利于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同时造成大量学术型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种类型,与普通教育应该是平行发展的,我国在职业教育发展之初,中央就提出需要建立职业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发展模式。 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分层次衔接立交桥,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探索符合职业人才培养规律、构建层次化职业教育体系的创新思路。
职业教育是反映培养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 目前,国家立法机构正修订和准备出台新版《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立法不应当是孤立的, 而应当与行业发展规范、人才培养战略、职业工作标准和规范等方面的立法紧密联系的,这样才能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战略落到实处,真正为行业和企业提供必要的应用型人才。 对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模式改革上,除加强中央、省级统筹管理和宏观调控外,应实行多级办学、分级管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着重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和社会参与管理的职责,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职业教育机构的权力与义务,使之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享有充分自主权,能及时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和社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决策。
德国的职业教育已经拥有了从中专、 大专、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教育,其法律和社会赋于职业教育与综合性大学同等的价值地位。 近年来,国内已经逐步开拓了应用本科教育,但办学范围还主要集中在民办教育或是地方办学, 办学规模、经费和水平等严重受限,制约了职业教育向高层次发展。 首先,发展职业教育的层次化学历衔接教育。加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力度,实现“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本科” 在升学路径的有效衔接,试点开展研究生学历职业教育,培养一批高端的研究型应用技术人才。 其次,确定职业教育各层次的人才培养规格和教育标准。 实现各层次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层次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教育和教育资源的浪费。 第三,完善学历认证和学位授予的相关法律条款, 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法律基础, 最终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平行发展,为职业教育的纵向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是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的, 在德国根据不同职业需求而灵活设置专业,注重跨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培养是职业教育的特色。目前,国内很多省市的高职专科院校试点开展学分制中,整合区域各院教学资源,开始尝试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科背景、岗位要求和社会需求等跨专业、跨年级、跨学校选修课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作为职业院校学分制的深入发展,应探讨如何更好的适应社会, 遵从学生的职业意愿,实现按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跨专业获取学历。 从符合社会发展现实和学生从业意愿来看,确定高职专科层次的专业横向拓展面,参照国外专科学位模式,授予专科学生“专士”学位,增强社会的认同感,同时允许辅修其它专业的学生必要的双学位或学历证明,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面。 这需要对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和学历管理政策做出新的调整和完善,实现更为灵活的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在德国,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都必须经过职业教育或职业上岗培训才能上岗,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并不是竞争的关系,而是不同社会职责的分工和特长互补关系。国内职业教育定位于培养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从业上岗而设计; 而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学术型、研究型人才培养, 两者间的社会分工有本质区别的,明确两者在教育体系中的职责和作用,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系统结构的多元化,缓和高等教育中不同价值观之间的矛盾, 让职业教育赢得更多发展空间;同时,还可以对社会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资源优势,突出各自对人才培养的特色, 进行人才培养的互补,减少教育资源浪费,满足社会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职业教育的目标。
从2012 年高校招生情况来看, 很多省市的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无法完成,学生实际报到率不到招生计划人数的70%,很多职业职业院校的专业出现了零投档。 与其闲置职业教育资源,不如改变高职专科的招生形式,采用更灵活的入学模式,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开拓职业教育市场,将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社会培训等进行有机的融合,将职业教育作为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基地,促进全社会的终身学习型教育体制建设。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应该充分发挥教育为市场输送不同类型人才的作用,发扬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建设职业教育的立交桥发展模式,是实现职业教育大众化的重要路径,让不同层次的人才,根据个人条件和从业意愿,接受不同类型、复杂程度各异的教育,有利于实现教育体系的分工合理化、结构多元化、职责明确化的目标。
[1]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287-291.
[2]教育部.2012 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北京:教育部,2013.
[3]陈蕾,杜韦辰,王瑞娜.西部地区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战略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10(3):14-16.
[4]陈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定位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5]吴雪萍,董星涛.从院校分工看我国高职院校的定位与特色[J].职业技术教育,2005(16):32-35.
[6]王春航.我国高职院校的定位与特色[J].品牌(理论月刊),2011(3):54-55.
[7]隋亮.论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重构[J].继续教育研究,2011(8):36-39.
[8]王小梅,陈解放,曾令奇,等.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07(5):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