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的抑或非生态的?
——从哈克贝利·费恩的自然观说起*

2014-02-06 01:00张龙海王增红
关键词:哈克吐温吉姆

张龙海, 王增红

(厦门大学 外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下简称《哈克》)自问世以来,因其出色的艺术成就和深刻的思想主题赢得了读者和批评家们的青睐。小主人公哈克也因其智慧勇敢、淳朴真诚、渴望自由的性格深入人心。近年来,随着生态批评的纵深发展,《哈克》越来越多地被解读为生态文学,哈克也当之无愧地成为“生态小英雄”,具有大河般的“生态性格”。面对这些标签,细细重读文本,本文认为,单单从哈克的自然观来看,哈克的性格是否具有生态性还值得商榷,充其量只能说有生态意识的萌芽。哈克这位少年,亲近自然,愿意归属自然,但是将哈克与自然联系并企图改变、定义他的性格是不可能的。因为哈克本身是自然的,他随性而为,对自然的自我中心审美和矛盾的态度以及实用主义践行,都恰恰说明哈克这位“生态小英雄”,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是非生态的。

生态批评重视生态审美的自然性原则。这种“生态的自然审美旨在具体地感受和表现自然本身的美”,[1]53而不是把自然图景看作某种精神意念的反映。哈克是自然的孩子,他与自然之间亲密的情感毋庸置疑。他在河流和丛林中找到了自由、独立,实现了他精神的完整性。然而,重审哈克的自然审美不难发现,哈克眼中的自然情绪化,时而温婉可爱、友善体贴,时而沉闷死寂、暴虐凶残。似乎大自然被赋予了更多的情感,但仔细看来,这些自然图景无非是哈克的种种心灵状态的表现。譬如,天性属于河流的哈克,被岸上的文明社会收养,但是他并不觉得生活有多么舒适,反而越发寂寞难耐,他看着窗外“星星眨着眼睛,林子里的树叶簌簌地响,响得好不凄凉,我听见远处一只猫头鹰呜呜地为那个死了的人嚎丧……,风想悄悄地告诉我点什么,可是我听不清它说的,不由得浑身一阵阵发凉”。[2]8此处,吐温使用拟人的手法让自然与哈克分享心情,自然界的树叶声、动物叫声、风声由于哈克失落、寂寞的心境而变得凄凉、死寂。显然,这里描写的自然不是自然本身,而是哈克心灵的象征。相反,当哈克感到高兴时,自然也呈现出积极美好的一面。逃离老哈克获得自由后,哈克躺在船底,仰望天空,感觉“天空显得无比深远”;[2]39在杰克逊岛上他找到了宁静与友谊,甚至说连“两只松鼠都坐在一根树枝上,冲着我友善地说些我听不懂的话”。[2]41可见,哈克通过自己情绪的眼睛看自然,把大自然当成抒发情怀和传达思想的工具。

类似地,密西西比河赋予了哈克自由与宁静,让他暂时与社会隔绝,因此,河两岸的风光在他眼里变得分外亲切,大河的黎明“又凉快又清爽,带着树林子的气息和花香,闻起来甜甜的”,[2]39而当哈克发现吉姆被国王和公爵俩坏蛋卖掉后,就算是艳阳高照的日子,费尔普斯家美丽的农庄也让他觉得“一片凄凉,仿佛这地方的人都死绝了,阴惨惨的”。[2]221

可见,哈克眼中的自然不是自然本身,而是他对自然的抽象认识,表现的是他的思想。自然审美在哈克这里具有目的性和工具性,而不是像先驱梭罗所提倡的感悟自然本身的美。小说中,许多自然元素诸如风、暴风雨、雾,也被赋予了象征意义,即便是同一自然物也随着主人公的心境变化呈现出不同的内涵。以暴风雨为例,哈克与吉姆在岛上相遇,欣喜万分,此时夏天的暴风雨虽然铺天盖地地袭来,但是哈克也觉得“美极啦”,[2]53而随着故事情节几次推向悬疑、险恶的时刻,哈克眼中的暴风雨往往显得愤怒、令人畏惧。

虽然哈克眼中的自然情真意切,他也非常重视与自然的联系,但是他走近自然和欣赏自然的目的不是自然本身。而是因为在文明社会找不到知音,感到孤独,才退而求其次,到自然里寻找感动,这与生态批评追求的无目的地感受自然的审美是有极大差异的,因此,哈克的自然审美是他自身感知体验的反映,以自我为中心,是非生态的。

生态学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的,主张将自然视作人类“生存的伙伴”,[3]善待自然、尊重自然。然而,小说中处处闪烁着哈克对待自然态度的另一面——自然是危险的,是潜在的敌人。

一方面,虽然哈克喜欢自由、亲近自然,但是在哈克看来,自然也是有情绪的,不可小觑其破坏力。平日里温驯平静的密西西比河,暴风雨过后,洪水发作时可以将木屋连根拔起,席卷沿岸无数动植物的生命。不仅如此,即便没有暴风雨,河水也在悄悄吞噬着陆地,“这个镇子老得往后缩,因为河水老在啃它”。[2]145吐温似乎在刻意渲染河流的摧毁力和潜在的危险性。其实不然,这是哈克自身性格所致,即使在欣赏自然美景时,他也不会忽视与美丽同在的邪恶。例如,小说第十九章,哈克观察了密西西比河上一天的开始,这些段落美丽而启发灵感,真实且准确。轻柔的微风、微笑的太阳和歌唱的小鸟就像水中的鱼儿一样快乐、天真,而水下的暗礁却令人厌恶,是邪恶的。此处,虽然哈克只是告诉我们他所看到的,但是反映出来的却是他的个人思想。新的一天预示美好与邪恶,是并存的。哈克是个现实主义者,现实主义主张积极与消极的组合。他认为自然包含矛盾的元素,欣赏自然积极的、美丽的一面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自然潜在的危险性。哈克喜欢独自在自然中生活,这样的生活如果忽视自然危险性的一面,那么哈克的生命必将受到威胁。由此可见,哈克与自然的关系多了一重你退我进的斗争关系。

另一方面,哈克看自然是达尔文式的。哈克与吉姆的关系提供了他一个可以和朋友一同欣赏自然美景的机会,他们躺在筏子上,讨论天空的星星。吉姆认为星星是“造出来的”,而哈克却觉得没那么复杂,星星“原来就在那儿”。[2]123有批评认为,哈克对星星的解释体现了“原始自然人的那种原始宇宙意识”,[1]274是生态的。本文认为不然,虽然哈克并没有反驳吉姆的观点,做太多的解释,但是哈克认为星星的出现就那么回事,恰恰说明哈克认为宇宙进化到目前状态完全是偶然。尽管他亲近自然,但是他不认为自然是上帝用来传递美好的。相反,他的这种解释暗示出他的达尔文主义自然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要生存就必须进行艰苦的斗争。在哈克看来,自然不是简单美好的地方,而是充满争斗的场所,斗争的结局是人或输或赢。譬如,大雾中哈克与吉姆走散,哈克看不到方向,仅凭他的直觉在雾里乱撞,“我不知道自己在朝哪个方向走,简直跟一个死人差不多。”[2]86并讲到一个人孤零零地在雾里“冷冷清清,凄凄惨惨”。[2]87这里不仅体现出雾这一自然元素隐藏的危险力量,而且刻画出哈克像个俘虏一样被大雾团团围住,失去了行动的方向和动力。吐温很明显把自然元素看成是置于相对无助的人类身上的一系列危险力量。

自然包含毒蛇、摧毁性的洪水、猛烈的暴风雨。哈克要想在自然界生存,必须越过自然美好的一面,设法理解和战胜自然的挑战与潜在的危险。于是,自然与哈克之间形成了敌对的关系,如果凶恶的自然胜利了,那么他就输了。如此看来,哈克的自然不是梭罗式的强调人与自然的融洽,而是达尔文式的,人站在了自然的对立面。

生态批评强调自然与人的整体性、和谐关系。提倡人平等地对待自然万物,反对纯粹实用性地对待自然。但是,哈克在小说中,一直秉承实用主义的法则来对待自然万物。在哈克的眼中,自然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实用性。一方面,自然可以为他提供食物和玩物;另一方面,自然也是哈克在目睹或参与人性恶劣勾当后的道德避难所。

自然在物质方面的实用性指自然为人类提供生存基础。在《哈克》中,以哈克在杰克逊岛上的生活为例。哈克将自己与统治自然的思想联系到了一起。“我去全岛踏勘了一遍。我是它的主人;可以说,它整个儿是我的。”[2]43将自然当作客体,征服和统治自然显示出哈克思想深处的非生态意识。不仅如此,哈克断言说,岛上的野葡萄和各种莓“对我是有用的”。密西西比河在为哈克提供自由的同时,也为哈克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资源。在践行实用主义法则的同时,哈克漠视动物的生命,一切对他有用即可杀之。在人与动物的关系上,生态学认为:动物与人一样,都是自然界中的生灵,拥有与人类一样的平等地位。人和动物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在小说中,哈克杀死各种动物的画面时有出现。水中的鱼儿、林中的鸟儿,在哈克寂寞孤单时可以陪伴他,而当哈克想要找寻食物时,它们便成为哈克猎杀的对象;为了胜利逃脱老哈克的掌控,哈克杀死了一头野猪并利用猪血制造了假死的场面;为了取笑并测试吉姆关于蛇的说法,哈克杀死了一条响尾蛇并因此导致了吉姆被蛇咬伤的后果。可见,哈克对待生命的态度与现代生态伦理学所提倡的敬畏生命的伦理观是相悖的。他在实现个人目的同时,并未顾及到其他生命的价值。哈克属于大自然,但是他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一种形式也确保了他与社会的持续联系。事实上,哈克并没有远离社会,他和老哈克的生活依然靠从岸上的商店买生活日用品来维持,哈克抽烟也暗示了哈克并不想完全脱离文明社会,而只是以与自然相处为方式获得他想要的东西。总之,自然既是哈克物质资源的提供者,也是他保持与社会联系的工具。

自然在精神方面的实用性表现在哈克对自然的精神依赖。首先,自然是哈克躲避文明社会的归宿。文明社会中“不舒服的衣裳”、“早早上床睡觉”、“汤姆的谎话”让哈克觉得厌恶,他拒绝这一切,密西西比河使得哈克从身体和心理上摆脱了伪善的文明社会,在河上他可以尽享自由,此时,河流显示出对哈克的情感抚慰作用。揭露人性的残忍与卑劣是小说的另一主旨。岸上的文明社会让哈克觉得窒息,他觉得“心里沉重极了”,他始终“不走近那房子,宁可穿树林子到沼泽地去”,他从世仇里脱了身,赶快投进了大河的怀抱。“别耽误时间,吉姆,赶快进大河, 越快越好”。[2]120很显然,大河是平息、抚慰哈克受惊吓的灵魂的良药,即使是宽敞的庄园也让他觉得“太窄小憋气”,而在木排上他觉得“自由自在,轻松愉快”。[2]121国王与公爵是小说中的两个核心邪恶人物,他们本性恶劣,四处招摇撞骗。哈克不仅目睹而且糊里糊涂地参与了他们的勾当,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后,哈克乘机甩掉了他们,赶紧喊:“吉姆,快出来,放木排。”此时,大河再次成为哈克躲避邪恶的道德避难所,回到大河上恢复了自由的哈克感叹到:“只有我们俩,没有人来打扰我们,真是好啊!”[2]206正如汤姆·塔沃尔斯(Tom Towers)所言,“在自然中,孩子们感受了一个重要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无论在哪方面都与成人世界的社会相抵触。”[4]哈克非常重视自然的精神价值,并时时处处在利用这种价值。

综上所述,哈克的自然审美以自我为中心,小说中呈现的各类自然图景实则是哈克自身情绪的反映;哈克热爱自然,但是为了生存,却明里暗里与自然形成一种相互斗争的敌对关系;哈克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自然,从物质和精神上攫取自然的价值以满足自身需求。可以看出,哈克的自然观表现出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有了这种自然观,哈克把自己当做是自然界中最高级的存在者,以自己的生存和欲望的满足为目的,而把他以外的所有自然物都当作满足个人需要的工具和手段。那么哈克为什么会形成这种自然观,原因何在?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社会和作者马克·吐温两个方面来找原因。

亨利·纳什·史密斯(Henry Nash Smith)曾说:“美利坚帝国的特性是由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或者更严格地说是美国人与美国西部之间的关系。”[5]19世纪的美国流行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把西部边疆当成是“勇敢的人进行冒险,创业的人可以发财的地方”。[6]根据这些观点,自然界变成了两种战场,即追求金钱财富和表现英勇无畏。在这些观念框架里,人的胜利往往需要对自然实施征服。人们要扫除自然间的障碍,而有些障碍似乎决意要进行抵制,摧毁人类的成就和毁灭人类的生命。因此,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紧张、对立的关系。事实上,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贯穿于近代美国自然开发过程中,征服自然、利用自然成为近代美国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主旋律。小说结尾,哈克拒绝当塞莉姨妈的干儿子,选择到领地去。从追求自由的角度讲,哈克选择更加自由的丛林与荒野,适合他的性格,无可厚非。但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讲,向荒野进军,本身就是一种非生态的入侵自然的行为。哈克只是当时社会人们入侵、征服自然的一个代表,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马克·吐温成长于西部边疆,一方面,他热爱自然,在汉尼拔(Hannibal)①度过的童年时代对他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吐温十二三岁以前,每年都要到农庄上住些日子,在自传里吐温回忆起那段令人难以忘记的时光时称:“简直美妙极了,那泥土的气息,野花淡淡的芳香,雨后簇叶的光泽,凉风吹过后雨珠滴落的嗒嗒声,林子深处啄木鸟的咚咚声,还有那深林里野鸡低沉的鸣叫。”[7]吐温热爱自然的情愫反映在小说中,便呈现为哈克与自然的亲密关系。另一方面,吐温作领航员的经历,又深深影响了吐温对待自然、对待河流的态度,正如他在《在密西西比河上》写得那样,他工作的时候,河流的“诗意”不复存在,他接受了河流与他之间的敌对关系。如果漩涡胜利了,那么他就输了。除此之外,吐温对自然的态度也与他的宗教背景有关,斯坦利·布罗德文(Stanley Brodwin)写到:“他的上帝是个自然神的上帝……上帝(自然)代表着危险和报复性的实体,它更有可能引起痛苦而不是提供自由。”[8]可见,吐温观念中的自然看起来很无情,颇具危险性。反映在他的小说里,吐温对待自然的这种态度都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多与少的问题。不仅在《哈克》中,在《苦行记》和《在密西西比河上》里吐温也都非常明显地把自然刻画成潜在的敌人,自然界是个斗争的场所。另外,更重要的是,吐温信奉功利主义道德观。功利主义强调人的主观感受,以对人的有用性为形式标准。持有这种道德观念,吐温的自然观当然也以自身感受和有用性为第一标准。所以,作为吐温化身的哈克,对自然践行实用主义法则便顺理成章。

《哈克》这部小说因为关注了哈克与自然的亲密、紧张、疏离的关系,一定程度上,也揭示了文明发展带给自然的破坏作用,因此,可以称之为生态文学。但是,哈克并不是一个十足的生态英雄。虽然他脱离文明社会,亲近自然,但他并不像先驱梭罗那样自觉地脱离文明退隐社会,将物质生活最大限度简单化,“小岛生存”和“大河漂流”都是他无可奈何的选择。和其他生态文学作品中激进的文学形象相比,哈克一开始既没有主动保护自然的行为,也没有有意识地反抗对自然的破坏,甚至还出现过一些控制、征服和改造自然的思想。哈克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他的自然审美局限在自我情绪的反映上,并未真正刻画自然、感受自然的本真。哈克也是个现实主义者,在关注自然美好一面的同时,也关注自然潜在的危险力量,并加以渲染;哈克还是个实用主义者,自然在他眼中既是物质供给者,也是精神抚慰者和道德避难所,自然有用时可爱,无用时可恨。如此看来,哈克倒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者,是非生态的。如果非要给这部小说找一个生态英雄,那么这个殊荣也应该归于黑奴吉姆,可以说,吉姆是哈克生态意识的启蒙者,他敬畏自然,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在他的身上折射出了生态伦理的光辉。

注释:

①汉尼拔(Hannibal)是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河边小镇。从8岁到17岁,马克·吐温在汉尼拔镇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少年时光。他的著名代表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均取材于此。

参考文献:

[1]王诺.欧美生态文学: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成时译.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73.

[4]Towers T H. “I Never Thought We Might Want to Come Back”: Strategies of Transcendence in Tom Sawyer[J].Modern Fiction Studies, 1976 (4): 509-520.

[5]Henry N S. Virgin Land: The American West as Symbol and Myth[M].New York: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iii.

[6]Joseph L C. Mark Twain and the American West[M].Columbia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2003: 119.

[7]查尔斯·奈德.马克·吐温自传[M].朱攸若,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1:17.

[8]Stanley B. Mark Twain’s Theology: The Gods of a Brevet Presbyterian[M]//Forrest G Robinso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ark Twai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2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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