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璋瑢
“大同世界”中的性别关系探略
贺璋瑢
对东西方哲人“大同世界”中的男女社会性别关系进行探讨,不难发现,虽然他们提出了富有创见的设想,且不乏合理的成分,但许多设想在可预见的将来却很难操作也很难实现。而巴哈伊信仰对于男女之间性别平等的坚定倡导,对在教育上女童教育优先的反复强调,对女性价值的充分肯定,对家庭和婚姻价值的坚决维护,给世人展示了一个具有可操作性且行之有效的“大同世界”性别关系的美好愿景。
大同世界;性别关系;巴哈伊信仰
从古希腊的赫西奥德、柏拉图,到中国的孔子、墨子,再到近现代欧美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等,都对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有许多精彩论述。“大同世界”也是巴哈伊信仰的核心。在对“大同世界”的论述中,当然免不了有关于“大同世界”中男女社会性别关系的论述。从这些论述中,人们可以了解到思想家们对“大同世界”的性别关系有怎样的美好憧憬。而作为世界上最年轻的宗教——巴哈依教自诞生以来就不遗余力地倡导性别平等,其致力于性别平等在世界各地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世人有目共睹。巴哈依教同样也为世人展示了“大同世界”中性别关系的美好愿景。
在中国的先秦时代,墨子、孔子对“大同世界”都有过论述。《墨子》中有《尚同篇》,“尚同”即上同,其大意是天下百姓的意见应当逐级统一于上级,并最终统一于天。这是墨子针对当时“天下大乱”的社会现实而提出的治理国家的政治纲领。《尚同》的上中下篇中均没有涉及对男女两性的社会关系的看法。
《礼记·礼运》篇被视为孔子对“大同世界”的经典描述。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1]287这一百多字的表述向人们展示了孔子心目中曾经有过的“大同”社会的美好景象。这段表述中与男女两性相关的话就是“男有分,女有归”。“有分”,指男人都有自己职责分内的工作;“有归”,是指男女婚配及时,女人都有自己和乐的家庭。孔子没有多言“大同世界”男女两性的社会性别关系究竟如何,不过,在今人看来,《论语·阳货》中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辞语,成为孔子和儒家瞧不起女人、贬损女人的确凿证据。
古希腊农民诗人赫西奥德在其诗歌《工作与时日》中将人类分为五个时代,分别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英雄时代与黑铁时代。赫西奥德认为黄金时代是最美好的时代,在此时代过后是一代不如一代。赫西奥德也没有谈到黄金时代的男女性别关系是怎样的,不过,他却认为正是人类“性欲”的出现结束了黄金时代,而性欲产生了“女人这个可诅咒的种族”,由此可见赫西奥德对女性的不友好态度。赫西奥德还在《工作与时日》中记载了众所周知的“潘多拉的故事”,潘多拉无疑是希腊神话中最典型的“祸水”形象,即给男人带来祸根的女人。“潘多拉的盒子”在希腊神话中成了带来灾难的象征。
柏拉图在西方思想史上以轻视和贬低女性而闻名。以其灵魂与肉体二元观阐释性别关系,就是将男人与灵魂、与精神世界相联系,女人与肉体、与世俗世界相联系,而灵魂、精神世界与肉体、世俗世界之间存在一个高下优劣的价值判断。既然灵魂、精神世界高于肉体、世俗世界,因而男性也高于女性。柏拉图甚至认为,人死之后灵魂以转世投生到另一个身体之中的方式继续存在。他在对话录《蒂迈欧》中写道:“来到这个世界的男人如果是懦夫,或者过着一种不正义的生活,那么可以合理地认为他在下一次生出时就会变成女人。”[2]344也许是为了摆脱女人与世俗世界的纠缠,柏拉图本人在西方哲学史上开启了哲学家独身的传统。
不过,柏拉图对女性的看法似乎有点矛盾,他在《理想国》中展现了对女性的另一种看法。在理想国里,家庭和私有制被废除,女性与男性拥有平等的权利,即女性也有参政与治理国家的权利,她们可以担任城邦的各种职务,并和男性一样上战场,成为国家的护卫者。柏拉图还论证了女性与男性具有同样的天赋,可以接受同样的教育,一样可以参加各种行业的工作。他还主张女性应和男性一样参加体育锻炼,即使和男子一样进行裸体操练也是可以的。女性也可以学习医学、音乐、哲学等知识。总之,只要给予同样的教育,女性就可以与男性一样成为医生、音乐家或者智慧的爱好者。要知道,在古希腊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她们完全被排除于城邦的政治生活之外,不能参加公民大会,不能担任任何社会公职,也没有经济自主权,在法律上和未成年人一样被认为没有行为能力,一生都处于监护人(父亲、兄弟或者丈夫)的监护之下。而柏拉图的上述思想相对他那个年代来说则是超越性的,并且非常难得。
在15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时期,有一位名叫克里斯蒂娜·德·皮桑的女作家写了一本《妇女城》的著作,这是作者为自己和女性同胞用文字建立起来的一座“乌托邦”。“妇女城”完全属于女性,城中的居民来自于不同的国家和时代,她们不再有家庭、丈夫和孩子,不再为衣食担忧,更不用惧怕男性的权威。“妇女城”居民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女性的理想美德:勇敢、智慧、审慎、孝顺、执著、慷慨、真诚、贞洁、爱和信仰等等。在“妇女城”里,女性的阶级地位被打破,不同社会阶层的女性比邻而居。皮桑还认为,女性的高贵在于自身的美德,而不是外在的年龄、容貌及出身等。[3]皮桑的时代距离女性的真正觉醒和女性主义运动尚有距离,但她的思想却高度超越其现实所处的环境与时代。这部突出女性能力和美德的著作可以视之为男权社会里饱受不公和歧视待遇的女性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想象和憧憬”。当然,这种“想象和憧憬”似乎有点偏激,因为“妇女城”里没有男性的身影。
最早直接提出妇女解放思想的是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他们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时提出了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也提出了妇女解放的问题。圣西门在《一个日内瓦人的书信》书中提出,一个社会如果不关心占人口一半的妇女们的安全,这个社会就是不合理的思想。圣西门认为,妇女参政是正常的,妇女有权在议会中占有席位。“男人和女人,这就是社会的主体”,成为了圣西门的一句名言。
欧文在他的著作中把“私有制”、“宗教”和“现存婚姻制度”看成是改造社会的三大障碍,并提出了在未来社会中男女平等的措施。欧文在《以不变的自然法为基础的普遍适用的合理组织法》中为自己的理想社会立法,其中第7条为:“男女两性都应当受到同样的教育,享受同等的权利、优待或人身自由。婚姻决定于自然的互相爱慕。这种爱慕应被正确地理解,不受人为障碍束缚;如果在某些情况下婚姻没有使双方得到幸福,那么妨害解除婚姻关系并使不满意婚姻状况的人遭到不幸的那些法律,就应该加以废除。”欧文为此还制定了离婚条例。
另一位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则批判了两性关系的资产阶级形式和妇女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例如,傅立叶在《论四种运动》一书中富有创意地指出: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提及傅立叶时,指出:“他第一个表明了这样的思想: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4]411-412傅立叶在抨击资本主义婚姻制度的同时,也提出了建立男女平等的理想社会。在他设计的理想社会“法郎吉”里,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男女同校受教育,从事同样的职业,获得同样的劳动报酬,婚姻关系完全建立在相互爱慕的基础上。傅立叶的上述主张对19世纪中叶欧美各国女权主义思想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中国近代思想家康有为著有《大同书》。《大同书》的“戍部”,堪称中国早期女权的经典。康有为认为,在“夫为妻纲”的传统社会中,女人处境是:奴隶、囚徒、私有财产与玩偶,这样的状况显然违背了上古“人皆有天予之体”的思想。继而,他在《大同书》中反复强调:“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其授天权一也。”对禁锢妇女的封建纲常伦理和贞节观提出了尖锐批判:“乱世尊男,以女为属,饰为礼义,崇为高节”;封建制度对女子“抑之,制之,愚之,闭之,囚之,系之”,使她们“婚姻不自由”,“不得自主”,都是“损人权、轻天民、悖公理、失公益”的现象。
康有为还大胆提出了对男女性关系的看法,认为:“人之生而有生殖之器,则不能无交合色欲之事。”主张破除形界,男女双方都应当独立自由;还主张消灭家庭,并设想在“大同世界”里,“无家族,男女同栖不得逾一年,届时需易人”,“男女婚姻,皆由本人自择”。两欢则相合,两憎则相离,除童男童女外,大人可以欢情,“荡然无名、无分、无界、无限之别,以求人人各得所欲”。康有为认为,妇女解放的目的,是为了国族强盛,因为社会一半的能量如果被封闭起来,显然不利于整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不难看出,康有为对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现象的批判是有力的,他对“大同”社会性别关系的设想则是比较激进和出格的。
废除家庭在历史上也不是康有为首先提出来的,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就提出了“共妻”的概念。在他的理想国里,家庭和私有制被废除,“女人归男人共有,任何人都不得与他人私自同居。同样的,儿童也都公有,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5]190柏拉图的“共妻”制其实是国家对个人的“性安排”和“生育制度”的安排,而不是个体的性自由。在此后西方的一些“乌托邦”作品中,“共妻”制的思想均有或多或少的延续。16世纪,意大利人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一书中,就明确采取了这种制度。性关系的谨严、保守,尤其是国家、社会对个人的性关系的干预,成为早期“乌托邦”作品的一个显著特征。近代以后,“乌托邦”作品中的性自由倾向则越来越明显,到了18世纪以后的空想社会主义那里,提出了离婚自由和取消婚姻的主张。但在这种主张背后,则有不同的价值诉求,是基于国家强盛的考虑还是基于个人自由的考虑?在康有为的思想里,当是基于前者的考虑。
由上可见,东西方的哲人与思想家们均对传统社会的男尊女卑有不同程度的认识与批判,并对未来社会的男女性别关系提出了富有创见的设想,其中不乏合理的成分。但有些设想如性自由和取消家庭则在我们可以预见的将来很难操作和实现,而且即使可以实现的话,是否就真的带来两性在社会各层面的完全平等和女性更加全面的发展,这是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
巴哈伊信仰创立于一个半世纪以前,是世界上最年轻的独立宗教,亦是目前全球成长最快的宗教。巴哈伊教传入中国初期,被中国学者认为与中国儒家“大同思想”不谋而合,故曾译为“大同教”。上世纪90年代初才重新音译为巴哈伊教。巴哈伊教的称谓得自其创建人巴哈欧拉之名,意为“荣耀”。巴哈伊教教义的核心思想是上帝唯一,宗教同源,人类一家。巴哈伊信仰的基本原则包括:消除各种偏见;两性间完全平等;认识到世界伟大宗教的根本一元性;消除极端的贫困与富有;普及教育;科学与宗教之和谐;在保护自然与发展技术间维持平衡;基于集体安全和人类一家的原则,建立一个世界联邦体系等。
男女之间完全平等是巴哈伊信仰的基本原则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巴哈伊信仰的性别意识。具体而言,巴哈伊教的性别意识可归纳为四点:一是完全的性别平等;二是女童具有受教育的优先权;三是充分肯定女性价值;四是肯定婚姻和家庭的价值。
1.倡导完全的性别平等
巴哈伊信仰认为,两性在道德和灵性上的平等对于达成世界的团结、和平是必要的前提。“妇女的解放和男女充分平等的实现,是实现和平的最重要的先决条件之一……否认这种平等便是对世界半数人口的不公平,并助长男性的不良态度和习惯,而这些又会由家庭延伸到工作场所和政治生活之中,并最终会影响到国际关系。在道德、事实和生理上都找不到任何根据来证明否定男女平等的合理性。只有妇女充分与平等地参与人类各方面的努力,才能营造出有利于建立世界和平的道德与心理环境。”[6]14-15巴哈伊信仰将性别平等、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之间的关系阐述得非常透彻。
完全的性别平等这一基本原则源自创建者巴哈欧拉及其长子,即继任者阿博都巴哈的教导。1911年,阿博都巴哈在巴黎的演讲中明确阐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他说:“上帝创造万物是成双成对的。在人类、野兽和植物这三个王国里,所有的创造物均分成两种性别,而它们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在上帝眼里,一种性别并不比另一种更优越……一旦男人承认了妇女的平等地位,她们就不必为她们的权利而斗争了!巴哈欧拉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性别平等。”[7]135-137并断言:“她们将进入各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她们将在人类世界获得她们应该得到的最高地位,并且会参与所有的事务。你尽可放心。你不妨观察一下当前的形势;在不远的将来,全世界妇女将会在各方面变得出色和荣耀,因为这正是圣尊巴哈欧拉的心愿所在!待到选举之时,妇女将享有不可剥夺的投票权;而妇女进入一切人类事务管理部门,也将是无可辩驳和置疑的。这一点无人可以阻碍或制止。”[7]157
两性平等并不意味着抹杀两性之间的差别,两性平等这一原则强调两性在家庭和在社会中地位的完全平等,强调两性在身体和生理各样差别基础上的相互补益和在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中的互补作用。犹如身体的主要器官一样,它们履行的职能各不相同,但对于生命却有着同样的重要性。“在某些事上妇女比男子擅長,有些的事项男人比女子更适合,而在很多事务上性別之分是无关痛痒的。两性功能上的分別在家庭生活方面尤为明显。”[8]
2.女童具有受教育的优先权
巴哈伊信仰非常强调女性的受教育和发展权。在巴哈伊教的观点中,现实社会生活中女性之所以未能达到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是因为她们缺乏足够的教育和社会机会。阿博都巴哈说:“在今时今日,人类必须公正和无偏见地探索万物真实本性,好能得到真正的知识和结论。那么,究竟什么因素使男女不平等呢?两性同样都是人。在力量与功能上二者相辅相成。事实不过如此:在男性长久以来所享有的机会方面,尤其是受教育的特权,女性常被拒于门外。”[8]他甚至认为,“一旦全人类获得同等的教育机会而男女平等得到实现,战争的根基就会被彻底地摧毁。没有平等则绝对不能达到,因为一切的差异及区别都促成不和与争斗。男女的平权会促进战事的废止,皆因妇女们永不会愿意认许战争。”[8]
此外,巴哈依教尤其重视女童教育。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主张女童有优先教育权。因为女童是未来的母亲,而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个教育者,只有受过教育的母亲才能养育优秀的儿女。阿博都巴哈说:“如果母亲受过教育,那么她的孩子也一定会得到良好的教养。如果母亲聪明,那么她的孩子就会被引导上智慧之路。如果母亲信教,她就会教导她的孩子怎样热爱上帝。如果母亲有道德,她就会把她的孩子引上正直之路。”[7]136因此,巴哈依教建议“有关决策机构最好优先考虑妇女和女孩的教育,因为正是通过受教育的母亲,知识的利益才能最有效地和最迅速地传遍整个社会。为了符合时代的要求,还应该考虑将世界公民的概念纳入儿童的规范教育之中。”[6]15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调查,在1.21亿没有接受或只能接受很少教育的儿童中,有6500万是女童。在巴哈伊国际社团呈递给联合国的声明中,提倡给予女童优先受教育的机会。声明指出,为女童提供教育将使得未来的母亲能更好地教育下一代子女。这一看法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中业已被作为普遍共识提出,并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的欣赏与赞同。在女童失学情况严峻的国际大背景下,阿博都巴哈对“为什么女童教育优先”的阐述中显得非常的睿智和了不起,巴哈伊信仰对女童教育的特殊关注也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提高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和地位,特别是女童的受教育机会,现在已是全球巴哈伊团体和个人主要关注的领域,也是巴哈伊国际社团重点参与的联合国活动之一。
3.充分肯定女性的价值
巴哈伊信仰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肯定女性作为母亲、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角色的价值,以及女性在经济等领域中的贡献。阿博都巴哈说:“在某些方面,妇女却比男人优越。她们更温良,更敏感,具有更强的直觉。”[7]136“历史已经很好地证明,在女性不能参与人类事务之处,人类的成就就不会是充分和完美的。相反,人类世界的每一个有影响的成果都有女性卓有成效的参与。”①参见吴云贵主编:《巴哈伊教研究论文集(第二集)》第149页,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巴哈伊教研究中心。巴哈伊信仰还强调男女的分别完善对人类幸福的重要性。这是因为,“作为社会整体两部分的男性和女性都必须得到分别的完善,任何一方停滞,得不到发展,就违反了自然;除非双方皆臻于完美,否则,仁爱就难以达到真正的幸福。”[8]巴哈伊信仰由此强调,在个人、家庭和社团生活中,执行性别平等的原则是至为重要的。女性在社会生活中不应该依附于男性。
4.充分肯定婚姻和家庭的价值
巴哈伊教不像前面提及的一些思想家们那样对家庭的断然否定和对性自由的热心提倡,认为“家庭是人类社会整体构架的基石”。应以家庭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把家庭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起点,由一己之爱,推己及人,由近及远,扩展到种族、国家之间,进而实现大同的社会理想,这种思路倒是有点类似于中国的儒家思想。阿博都巴哈阐述了巴哈依教的婚姻观,即婚姻不仅是男人女人肉体的结合,也是男人和女人精神与灵性的结合。他说:“在大多数人中,婚姻是一种肉体关系,这种结合只能是暂时的,因为它注定要以肉体的分离而告终。然而,在巴哈之民中,婚姻必须既是身体的结合,又是精神的结合……因为如果婚姻关系建立在精神和身体双重基础之上,那种结合才是真诚的结合,因此能够持久。然而,如果这种结合只是身体的而别无其他,那肯定只是暂时的,必定会以离异而告终。”[9]104巴哈伊对婚姻持严肃负责任的谨慎态度,规定信徒在婚前应保持贞洁,不得有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也为教规所不允许;结婚不仅需要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同意,也必须征求男女双方各自父母的同意。巴哈欧拉强烈地谴责离婚,如果必须离婚需先分居一年。
巴哈伊信仰认为,家庭内部的事务毕竟不同于外部世界的事务,在家庭内部某一方对另一方的服从也不一定就表明地位的不平等。“有些时候妻子必须服从她的丈夫,有些时候做丈夫的也要服从妻子……服从并不永远是不公正的。”①参见吴云贵主编:《巴哈伊教研究论文集(第二集)》第146页,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巴哈伊教研究中心。对丈夫而言,妻子必须受到尊敬和重视,其权利必须受到照顾。巴哈伊教不仅具有公正超前的性别意识,还一直不遗余力地将其运用于实际生活。从机构上讲,他们有巴哈伊国际社团妇女进步署和地区性妇女促进部或委员会。这些机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都保持了咨商关系或者工作关系,且在教育儿童、提高妇女地位、促进人权教育等活动领域积极参与和支持联合国的工作。巴哈伊国际社团的联合国代表还担任了颇具影响的非政府组织妇女进步委员会的主席职务。从活动上讲,巴哈伊国际社团在联合国的各种论坛上多次提出女性议题。遍布全球的地区性社团开展了不胜枚举、各式各样的项目和活动来推动女性的发展与进步。从成效上讲,以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UNIFEM)与巴哈伊教合作的“用传统媒介促进改变计划”为例,在计划开展的三个地方——非洲的喀麦隆、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南美洲的玻利维亚,随着计划的扩展和深入,参与者的两性观念、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均有显著改善。世人对上述成就有目共睹。
由于人类过往的历史中大部分的时段都是父权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作为主要的社会性别关系,即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在社会地位上无疑是不平等的。只是到了近现代后,这种状况才逐渐有所改变。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女性基本上都争取到了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方面的平等权利,随着社会现代化的提升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女性的社会角色得到了广泛调整,女性从家庭内部走出来,得以实现其在家庭之外的价值。性别平等从社会的表面来看比以前更加规范,社会的进步无庸质疑。
但如果深入考察的话,谁也不敢说性别平等已经在地球上完全实现。就中国而言,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各方面取得的进步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然而如今的中国社会依然存在显性或隐性的性别歧视现象,社会性别的鸿沟依然存在,在某些方面性别歧视不仅明显,且程度有所加深,方式也更为隐蔽。今天的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依然面临着性别窘境的问题。而巴哈伊信仰对于男女之间性别平等的坚定倡导,对在教育上女童教育优先的反复强调,对女性价值的充分肯定,对家庭和婚姻价值的坚决维护,给世人展示了一个看得见的、具有可操作性且行之有效的“大同世界”的性别关系的美好愿景,是否更值得人们有所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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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圣言与祷文[EB/OL].http://hk.bahai.org,2013-11-19.
[9]阿博都巴哈著作选集[C].曾佑昌译.澳门:新纪元国际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张艳玲
Research into Gender Relations in a Utopia
HE Zhangrong
This paper focuses mainly on discussion of different opinions toward gender relations in a possible Utopia. These opinions include those of Eastern and Western thinkers from ancient times.The paper indicates these thinkers have put forward original and thoughtful ideas and these are reasonable to various extents,but most are difficult to put into practice and difficult to realize in a foreseeable future.However,by contrast,strong advocacy for gender equality between men and women,repeated emphasis on the priority of girls'education,full recognition of the value of women and the resolute defense of the values of family and marriage as mentioned by the Baha'i faith show the world a visible, feasible and effective vision of gender relations in Utopia.
Utopia;gender relations;Baha'i
10.13277/j.cnki.jcwu.0015
2013-12-26
D442.9
A
1007-3698(2014)02-0094-06
贺璋瑢,女,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世界史、宗教史与女性主义及性别研究。5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