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下“单独二孩”政策分析

2014-02-05 08:37李桂燕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生育家庭孩子

李桂燕

社会性别视角下“单独二孩”政策分析

李桂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这一政策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转折性调整,对于延缓中国社会老龄化进程、推进人口可持续健康发展、缓解居高不下的出生性别比,以及解决独生子女情感心理问题等都有巨大的意义。但是用社会性别视角分析这一政策,会发现新政出台后若是不配套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职业女性由公领域再次向私领域回归,在资源交换以及家庭利益最大化掩盖下的性别关系不公正可能再次呈现出来,二孩的出生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家庭中老年女性的负担,为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

社会性别;“单独二孩”政策;公共领域;资源交换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二部分“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中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于启动“单独二孩”新政的意义,国家卫计委总结出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

新政出台后,媒体和社会舆论几乎都将讨论重点放在“生”还是“不生”,以及怎样结合实际“因时、因地、因家庭”放开生育政策上。关于“生”或“不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和一些大型网站做了大量社会调查,如凤凰网评论频道的《“单独二孩”:放开前的博弈》[2],中国网新闻中心《调查称超六成网友想生二孩放弃多因“养不起”》[3],等等。2013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联合人民网“强国论坛”与《人民日报》“法人微博”,对“单独家庭”做了一项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40岁左右人群想“抢生”;但专家认为,生育意愿与实际行动之间有差距,不会出现婴儿潮。[4]有新浪博客转发调查《二孩,您想要吗?》,分析称大约78%的人暗示愿意生二孩,20%的人不肯生二孩。[5]而一项对“单独二孩”看法的南昌街头随机调查显示,40人中17人盼生二孩。[6]

此外,媒体还纷纷预测新政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变化,也有人担心新政实施后可能带来一些不可预期的后果,如,人口的短期快速增长带来人口资源与环境问题。但是,很少有媒体关注“单独二孩”政策对承担生育使命的主体——妇女的影响。中国妇女研究网2013年11月25日发表《“单独二孩”与女性:选择“再升”还是“再生”》文章[7],从企业人力资本的角度提出了生育二孩与女性的关系。文章指出,上世纪80年代,当认为环境污染、资源耗费加快、能源危机都是人口爆炸的结果,国家需要控制人口时,妇女就需要主动或者被动地实行计划生育;当中国人口红利阶段已经过去,中国社会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人口安全不仅关系单一人口数量问题,而且关系到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国防安全等问题时,妇女就要承担起生育重任。妇女作为半边天,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义不容辞,但是新政出台后也要考虑配套相应的妇女权益保障措施。

“单独二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一部分女性的发展,特别是加剧女性就业困境。生育和照料孩子可能使得更多的女性从公领域走进私领域,再次回归家庭。同时,用人单位也可能因为二孩问题对女性就业设置更高的门槛。由于中国的育儿职能需要个体家庭承担,所以对于双职工的家庭,育儿的负担又可能会相应地转嫁到隔代老人特别是老年女性身上,给她们增添额外的负担。本文旨在已有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生育权利与生育意愿的性别比较,用女性主义的相关理论来分析“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对两代女性的潜在影响。

二、调查分析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前后,很少有调查机构从性别的视角对同一个家庭中的男性和女性的生育权利和生育意愿进行对比调查。因此,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笔者对10个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进行了深入访谈,访谈主要内容为夫妻双方以及家中老人对生育二孩的看法。调查的家庭既有农村家庭,也有城市家庭,其年收入从3万元到200万元不等,夫妻年龄都在33—37岁之间。本调查侧重于对比分析两性对生育二孩的态度,进而分析这一政策对女性的潜在影响。

(一)生育权利上的性别博弈

生育权利是指所有夫妇和个人均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生育次数、生育间隔和时间,并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基本权利,以及实现性和生殖健康方面最高标准的权利。[8]

个案LJ,男,事业单位员工,34岁,独生子。妻子也是事业单位员工。现有一个女儿,4岁,正上幼儿园。女儿出生后,一直是爷爷奶奶出钱找保姆照看,因为当时他们都没有退休。LJ在爷爷奶奶抱孙子的期待下,一直鼓动妻子生二孩。妻子一开始动摇考虑生,但是由于爷爷奶奶仍然表示出钱找保姆照看孩子,让她坚定地选择不生二孩。LJ对妻子说:“生吧。孩子的爷爷一辈子做官,唯一的遗憾和抬不起头来的事情就是别的同辈人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说孙子的事情。”妻子说:“生第一个孩子的痛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再生一个孩子的话,艰难的照看过程太漫长,这边老大嚷嚷着写作业,那边老二还要换尿布,生活压力巨大,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要是第二个孩子公婆不能全力去照看的话,打死我也不会生的。”

个案GCL,男,私企会计主管,32岁。妻子是独生子女,全职主妇。有一个儿子,3岁。GCL说:“一直想再生一个女孩,儿女双全最好。再生一个就放回老家养着。”妻子表示坚决不生。妻子说:“给我多少钱我也不生。我现在一个完整的大人不上班,自己带着孩子,很多时候还吃不上饭。再要一个?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将孩子送回家里养着?说得简单,哪个当妈的能狠心将孩子寄养在农村的老家!”妻子和公婆的关系非常僵,几乎是仇敌的状态。但是GCL是铁心地想要,在生还是不生的问题上,两人一直在僵持着。

在生育权利上,访谈中的人,无论男女,更多地都是考虑自己的利益。有的男人只想生孩子,并没有替妻子分担照顾的责任。而随着女性主体意识的增强,加之社会生活的压力,很多女人不再把自己看成生育的机器或者传宗接代的工具,因此存在着两性在生育权利上的博弈。

(二)生育意愿上的性别差异

关于生育意愿,人口社会学界有很多不同的论述,但是基本的内涵大同小异。学界比较认可的定义是,生育意愿是指人们关于生育行为的态度和方法,包括有关生育目的(即为什么要生育子女)、数量(即理想子女数)及对子女性别的看法(即希望生育什么性别的子女)三个方面。人们的生育意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变化受到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9]74-75在生育意愿上,特别是在生育子女的性别以及生育子女的数量方面,在受访人中两性表现出明显的差异,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城市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中产阶级家庭中,两性的差异表现得非常显著。

个案ZHR,男,个体企业主。夫妻共同创业,年薪大约100万以上。妻子是独生子女。第一个孩子是男孩,7岁。前年已经偷着生了第二个孩子,也是儿子,孩子户口偷着落到了外省。因此从表面上看,其家庭还符合“单独二孩”政策。问及新政出台后的反应,ZHR表示要继续生,并且非常盼望还能生个男孩。他说:“我自己就是兄弟三个,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兄弟三个。男孩不怕多,有这么多的家产,儿子多了,可以创设家族企业。要是生个女儿,最终还是外人的,非但不能帮自己创业,女婿还会分享自己的创业成果。”妻子虽然也想继续生,但是她希望生个女儿。她说:“生老二的时候,就希望是个女儿,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啊!再生一个万一还是儿子,等到老了,最凄惨的就是落到三个媳妇的手中,无人问冷暖。还是有一个女儿比较好。”

个案DZH,女,学校教师,35岁。丈夫是独生子女。有一个女儿,7岁。DZH说:“我们打算再生一个的,我丈夫希望能生一个男孩,但是我喜欢女孩。不希望生男孩,不是因为自己性别意识多平等,也不是因为男孩以后要买房、买车,家庭经济负担不起,而是我觉得自己教育不了男孩。男孩子太顽皮,我都快40岁了,更年期和青春期相遇,我会不知所措,压力太大。”

通过访谈,我们看到了在生育意愿上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更倾向于将生育看成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觉得子孙多了,家业兴旺,家族势力壮大,多数希望能再生一个孩子,并且希望生男孩。特别是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几乎是想方设法去生男孩。但是女性并没有表现出那么强烈的性别选择倾向。很明显,传统的生育观念和养儿防老、无后为大的思想在男性中浸染得更为深刻。

三、“单独二孩”政策可能引起两性性别地位的隐性变化

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无疑对于两性的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因为承担生育责任的主体是女性,所以对女性的影响要比对男性的影响大,特别是将会直接影响到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情况。同时,由于中国儿童的抚育工作主要由个体家庭来完成,而家庭中的家务和儿童照料工作又主要是由女性来承担,所以不仅加重了孩子母亲的家务负担,而且对隔代的老人,特别是老年女性的生活也会带来直接的影响。

(一)职业妇女由公领域再次向私领域的回归

恩格斯说过,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越来越要求把私人的家务劳动融化在公共事业中。”[10]11在原有的一胎政策下,就有不少女性为了照顾孩子,毅然辞职回家做家庭主妇。“单独二孩”政策施行后,可能不仅会让这些女性从家庭中重新走回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变得更少,而且还可能带来另一部分女性回归家庭私领域的小高潮。

个案ZR,女,32岁,本科毕业,原来在一所民办高校任英语老师。丈夫是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人。育有一个孩子,现在8岁。ZR在孩子出生后便毅然辞掉工作,回家做了家庭主妇。在谈及自己的家庭地位的时候,她一脸失望:“还是工作好。想当初自己在高校当教师,至少看起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丈夫看来你也是有地位的人。不管自己的工资够不够维持一家人的开支,但是至少在丈夫看来是有谋生能力的。”她说此生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为了孩子辞职。“现在每天变着花样给孩子做饭,送孩子上各种辅导班,累得自己一点自由的时间都没有,整个人几乎都跟社会脱节了。”更让ZR心酸的是:“现在丈夫很是鄙视自己。丈夫从来不带孩子,从来没有做过家务,要是自己抱怨一下家务劳动的辛苦,立刻招来丈夫的讥笑。”现在婆婆吵着要二孩,但是ZR生二孩的欲望几乎被无休止的家务劳动和不被老公认可的价值贬损所淹没了。ZR想等孩子适应小学阶段学习后,就找个临时单位去上班。

海迪·哈特曼认为,资本主义本身是一种父权制度,而父权制是一种独立于并先于资本主义存在的一种制度。父权制和资本主义之间相互利用,并通过以下两个方面使妇女居于从属地位。第一是等级制的性别劳动分工。在不同性别的劳动分工中,女人总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男人通过一系列登记组织和控制技巧将女人控制在家庭中,或者将女人放在分工的底层,“男将女兵”的现象就是再好不过的典型。第二是等级制的劳动力市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等级制的劳动工资。女人的劳动被认为技术含量低,可以很轻松地被替代和复制,于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女人处于从属地位,更多从事的是低收入的工作。由此,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被支配性决定了她们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而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又一定程度上将劳动力市场的等级分工固定化和永久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广泛地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必由之路,劳动权的享有和行使关系到广大妇女的生存和发展。[11]职业妇女由公领域向私领域的回归,必然对女性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产生深刻的影响。

(二)资源交换理论以及在家庭利益最大化掩盖下的性别关系不公正

资源交换理论是从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发展来的,主要是分析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这一理论强调,人是理性的行动者,个体间的交往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夫妻关系也是一种交换关系,夫妻双方各自占有一定的资源以满足对方的需求。由于丈夫掌握着更多的经济资源,妻子就不得不承担较多的家务以补偿丈夫提供的经济利益,因此这样的分工公平合理。[12]191从这一理论出发,将家庭视为基本生存单位,强调男女的不同分工模式,以获取家庭利益最大化,就掩盖了性别利益的不平等。

个案HXM,女,34岁,现为家庭主妇。第一个孩子是女孩,6岁。HXM前几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不高,想要自己创业就辞职了。之后意外怀孕,偷生二孩,再没有出去工作。现在老大刚上一年级,老二的户口还没有着落,生活焦头烂额。当初丈夫许诺生二孩后要承担多半的家务,现在非但将承诺抛到脑后,还总是以她不挣钱为理由呵斥她,抱怨她花钱大手大脚。HXM生气的时候,会和丈夫理论,觉得自己生了两个孩子,功劳是最大的,“要是惹火了我,哪天抱着小儿、领着大女离家出走,那就是他们家最大的损失”。虽然HXM有时候感到很委屈和无奈,但是每当看到躺在床上可爱的小儿子,再大的委屈也都忘记了。“就算有再多的钱,将100万存在银行,能买到这么一个孩子吗?再幸福的家庭也比不过儿女双全啊。”HXM说。

父权制利用男女生理分工的不同,将这种生理的分工过度差异化,使得女性自愿和自觉地回归家庭,做无报酬同时无休止的家务劳动。而男人一方面无偿地享受女人家务劳动的成果,另一方面通过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使女性在经济上依附于自己。女性为了照顾孩子,自愿选择了放弃事业,结果是家庭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作用不仅加剧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分工,还扩大了两性社会地位的不平等。

(三)转嫁给隔代老年女性的家庭照料负担

朱丽叶·米切尔在其《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一文中指出,妇女受压迫的机制可以概括为四大类:生产、生育、性和儿童的社会化。只有改变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上述四大结构,妇女才能真正获得解放。如果只改变其中的一个结构,则会被另一个结构的加强抵消掉,结果只是改变了剥削的形式。[10]1-23由于目前中国的儿童抚育工作是由个体家庭来负担,如果孩子的父母都上班,那么儿童照料的责任就很容易转嫁给家里的隔代老人,特别是老年女性。

个案ZGZ,农村妇女,63岁。两个儿子,目前只有孙女,没有孙子。小儿子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在小儿子生二孩的事情上,老人和老伴特别开明,两人商量好了:“要是生了孩子让我们带,我们就去带;要是不生,那更好不过。什么孙子、孙女,现在的社会,无所谓了。”他们村子几乎很少有为了家族的香火而不停生育的人了,也很少有老人只帮忙照看孙子、不照看孙女或者外孙的情况了。虽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照看孙子,但基本上是哪个孩子需要照看,就帮助照看哪个孩子。

按照现有政策,“双独”家庭生二孩的话,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法定假期是第一胎法定假期的一半,也就是说,在晚婚情况下,生育二孩最长的产假只有3个月。如果孩子的母亲要按时上班的话,除了找家政公司帮忙照看孩子,更多的就要依靠家庭中的老人帮忙了。考虑到我国家庭中由女性承担主要家务劳动的现状,这无疑加重了老年女性的负担,影响了她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四、结语

笔者认为,“单独二孩”新政的出台是顺应民心、符合国情的,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人口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一个政策的调整和实施需要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来保障。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光放开二孩还不够,应鼓励生育二孩;同时,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13]俄罗斯、日本、法国等国都有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措施和给予津贴的办法。我们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同时,也应积极借鉴别国经验,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分析该政策对两性的不同影响以及可能引起的性别地位变化,在此基础上推出相配套的保障措施,以避免“单独二孩”政策成为女性变成绝望的家庭主妇的推手,不要让女性在“生”还是“升”中纠结。

【参考文献】

[1]二孩新政,人性决策的一大步[EB/OL].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d2cf2d18ee06eff9aef8073d.html?qq-pf-to=pcqq. c2c.

[2]“单独二孩”:放开前的博弈[EB/OL].凤凰网新闻,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3_11/23/31509326_0.shtml,2013-11-22.

[3]调查称超六成网友想生二孩,放弃多因“养不起”[EB/OL].中国网新闻,http://news.china.com.cn/shehui/2013-08/05/content_29621148.htm,2013-08-05.

[4]40岁左右人群想“抢生”[EB/OL].今晚报,http://epaper.jwb.com.cn/jwb/html/2013-11/19/content_1037415.htm,2013-11-19.

[5]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调查:二孩,您想要吗?[EB/OL].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80ec070102e4iw.html,2013-08-16.

[6]南昌街头随机调查对“单独二孩”看法:40人中17人盼生二孩[EB/OL].华夏经纬网,http://www.huaxia.com/jx-tw/zjjx/jrjx/ 2013/11/3625160.html,2013-11-20.

[7]“单独二孩”与女性:选择“再升”还是“再生”[EB/OL].中国妇女研究网,http://www.wsic.ac.cn/academicnews/84749.htm,2013-11-25.

[8]李宏规.生育权利和义务问题[J].人口研究,2003,(1).

[9]佟新.人口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0]李银河.妇女:最漫长的革命[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7.

[11]王郁芳.自由竞争与被动选择——现代职场女性的困惑[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3,(6).

[12]佟新.社会性别研究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3]“单独”可生二孩,准生还要敢生[EB/OL].新浪网新闻,http://news.sina.com.cn/zl/zatan/2013-11-18/0959633.shtml,2013-11-18.

责任编辑:董力婕

Analysis of China’s Family Planning Policy Adjustments from a Gender Perspective

LI Guiyan

The“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deepening reform of the overall number of major issues”put forward by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s 18th Central Committee,will gradually relax a separate two-child policy.This policy adjustment for China’s family planning policy is a turning-point.If either parent is an only child,the couple can have a second child.The new polic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on the national,social and family aspects,particularly with regards to delaying the aging process of Chinese society,promoting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population,the mitigation of the high sex ratio at birth,and solving only children’s psychological problems.But analysis from a gender perspective finds that if the new policy is not complemented with a complete series of measures,especially some to promote women,it may to a certain extent take more women out of the labor market to return home from the public sphere,and thus will affect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and gender relations.Second children born will to a certain extent increase the inter-generational education burden on elderly females.

gender;family planning policy adjustments;public domain;resource exchange

10.13277/j.cnki.jcwu.0007

2014-02-20

C913.68

A

1007-3698(2014)02-0047-05

李桂燕,女,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性别理论、性别与教育。250002

本文系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社会性别视角下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YBKT20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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