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钧,安 西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092)
论平定“二田战乱”及其影响
李 钧,安 西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092)
明永乐十一年(1413),明王朝平定“二田战乱”,实行改土归流,结束了田氏土司对黔东北的统治。同时,在贵州历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加快了贵州建省步伐,为思南、思州改土归流创造了契机,贵州文化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促进了贵州交通运输的改善,使贵州地区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
二田战乱;改土归流;影响
“二田战乱”指明朝永乐年间发生于黔东地区思南宣慰使田宗鼎和思州宣慰使田琛之间的一场战争。明永乐十一年(1413),朝廷平定“二田战乱”,结束了田氏土司对黔东北地区的统治,并在贵阳设立贵州承宣布政使司,标志着贵州正式成为明王朝的十三个行省之一。平定“二田战乱”,为明政府对贵州实施改土归流提供了契机。明政府在贵州改土归流并建省,揭开了贵州历史发展的新篇章。笔者不揣谫陋,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梳理相关史料,淡出“二田战乱”爆发原因、平定经过及其影响,期冀对明代西南土司研究有所裨益。
思州土司的世袭首领为田姓,隋文帝开皇二年(582),以田宗显为首,率陕西、山西、陇西张、杨、邵、安、李、何、冉、谢、朱、覃十大强族旺姓数万,越秦岭、大巴山,在三峡清江流域创建黔中郡,田宗显任黔中太守,这是田姓统治黔中之肇始。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土酋田佑恭内附,朝廷以其地置思州,田氏世有其地,史称思州田氏。田佑恭受封后,屡次出兵为宋王朝平叛,得到了宋王朝的扶持与信任,“田氏(佑恭)被诏赴京师,行至国门,有旨朝大庆殿,拜伏进退不类远人。太上皇异之……上大悦,厚赐田氏。”[1]宣和元年(1119),朝廷加授田佑恭为贵州防御使。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土酋田景贤归附元朝,置思州安抚司。元顺帝至正年间,农民起义红巾军首领徐寿辉被部下陈友谅杀害后,红巾军势力分散,红巾军元帅明玉珍于至正二十二年(1362)在四川称帝,国号夏。“至正间,其族属镇远州知州田茂安始分据其地,以献伪夏,明玉珍创设思南都元帅府”[2]授田茂安为思南宣慰使,田茂安之长子田仁政授龙泉坪宣慰使,二子田仁智授镇远军民府同知,其弟为统兵元帅。自此思州宣慰司分裂为思州、思南两宣慰司。
土司制度作为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广泛推行于西南、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对疆域的巩固和扩大曾起到过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土司在其管辖范围内,是地地道道的“土皇帝”,其意志就是法律,生杀任其所为。元朝实行土司制度后,大小土司各据一方,相互攻杀,并时常对朝廷命令置若罔闻,不听调遣。二田土司也不例外。
1.“二田战乱”爆发原因
元顺帝至正二十二年(1362)三月,由于田茂安依仗明玉珍的势力,将思州分裂为思州、思南两部。自此以后,思南、思州二宣慰司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势同水火。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授予田仁智三品银印,为思南宣慰使。当时,正三品以上官员为银印,从三品以下为铜印。而宣慰使一职只是从三品,这显然是朱元璋为了表彰田仁智率先归诚的功劳,积极拉拢田仁智的一种策略。同时,命田仁厚为思州宣慰使,不过,仅授田仁厚从三品铜印,在品秩上低于思南宣慰使田仁智,这更加激起了田仁厚对田仁智的不满。洪武二十年(1387)田仁厚之孙田琛袭思州宣慰使。永乐八年(1410),田仁智之孙田宗鼎袭思南宣慰使,田宗鼎残暴。加之,两宣慰司之间的历年积怨,使“二田”的矛盾进一步恶化。永乐九年(1411),双方为争夺朱砂矿脉爆发战争。当时,思州宣慰司的黄道、施溪两长官司与属于思南宣慰司的鳌寨洞和大万山长官司正好处于两宣慰司交界之地,而这一带从古至今都是朱砂的富矿区。史载:“惟贵州大万山有水银朱砂矿局。”[3]正是由于受到朱砂矿井的利益驱使和两宣慰司历年积累的矛盾,两宣慰司之间的这场战争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2.平定“二田战乱”经过
第一阶段,明政府对二田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永乐八年(1410),田仁智之孙田宗鼎袭思南宣慰使,由于他为人暴虐,与副使黄禧结怨。多年来,两人向朝廷相互揭发,然而,朝廷认为思南宣慰使有率先归诚之功,朝廷官员也尽量想办法保全田宗鼎,为了平息二人争端,改派黄禧为辰州知府。“初,宗鼎凶暴,与其副使黄禧构怨,奏奸累年。朝廷以田氏世守其土,又先归诚,曲与保全,改禧为辰州知府。”[4]二田战乱过程中,黄禧与田琛相互勾结,准备合谋消灭田宗鼎。并且田琛、黄禧二人无视明国法,把这场土司之间的混战逐渐演变成一场叛乱,“禧遂与琛结,图宗鼎,构兵。琛自称天主,禧为大将,率兵攻思南。”[4]当时明王朝对田琛、黄禧二人的行为依然十分宽容,朝廷也只是敕书琛、禧赴阙自辩,但二人抗令不从,企图对抗朝廷。明王朝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武装镇压就成为唯一可行之举。
第二阶段,明王朝对二宣慰司的相互仇杀进行武装镇压。永乐十一年(1413),“思南、思州相仇杀,始命(顾)成以兵五万执之,送京师”。[4]田琛、黄禧被械送京师后,“琛妻冉氏尤强悍,遣人招诱台罗等寨苗普亮为乱,冀朝廷遣琛还招抚,以免死”。[4]这更坚定了明成祖废除思南、思州两宣慰司的决心。永乐十一年(1413)八月,“台罗苗普亮等作乱,诏成帅二都司三卫兵讨平之。”[4]最初,明成祖念及田宗鼎是自首伏罪并且是主动请求保护的,本想让田宗鼎回思南继续任职,但是,田宗鼎却一心想回去报仇雪恨,并再次挑起战争。因此,田宗鼎也被扣留在京师。“帝以宗鼎幸免祸,不自惩,乃更逞忿,亦留之。”[4]田宗鼎被扣留在京师期间,不断散布流言,诋毁其祖母杨氏,认为引起这场祸乱的根本原因就是其祖母与黄禧通奸所造成的,于是,其祖母也揭发了田宗鼎杀害自己亲母,亵渎人伦的滔天罪行。明朝廷以此为由,废除思南、思州两宣慰司。这样,田氏土司长达800年的统治至此覆灭。
1.加快了贵州建省步伐
贵州建省之前,这片疆域虽各有所属,但实际上分别隶属于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是三省的边远之地,政令不畅。平定“二田战乱”之后,永乐十一年(1413),明王朝废除思南、思州两宣慰使司,在原思南之地置思南、镇远、铜仁、乌罗四府,在思州之地置思州、黎平、新化、石阡四府,府设流官,即知府由朝廷直接任命,并在思南、思州改土归流新设八府以及贵州宣慰司,安顺、镇宁、永宁三州的基础上,正式设立贵州布政使司,蒋廷瓒为贵州第一任布政使。贵州布政使司的设立,标志着贵州从此摆脱了长期不边不内的自然状态,正式进入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行列。在此意义上来说,平定“二田战乱”是贵州建省的助推器,它加快了贵州建省的步伐。
2.为思南、思州改土归流创造了契机
明初,朱元璋就大力对贵州进行开发,如鼓励向贵州移民、建立卫所、改善交通、兴办学校等。思南、思州地区在明初的四十多年时间里,社会经济出现了巨大变化,当地居民开始“渐被华风,俗效中华……务本力穡、士尚文学”[2]。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改变着当地的社会基础。腐朽、落后的土司制度已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明王朝在思南、思州实行改土归流,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永乐年间,“二田战乱”的平定就为明王朝在思南、思州进行改土归流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如果没有“二田战乱”的平定,思南、思州的改土归流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时间势必会晚于1413年。
3.贵州文化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
自“二田战乱”平定后,中原文化大量传入,贵州文教发展开始步入历史的“快车道”。在贵州教育史上,明代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时期。在此之前,贵州地处西南地区,自古以来,文教落后。元代虽曾一度倡导儒学,但贵州境内当时也只有在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今贵阳)创办了顺元路儒学,在普定地区兴办了普定儒学,播州儒学和贵阳文明书院,并且这些学校的教育对象主要是土司、土官子弟,一般贫寒之家难以问津,一些土司为了维护统治,还专门实行愚民政策,“宗鼎复禁其民不得从华风,瓦屋树秔秫,子弟不得读书,民大疾苦。”[5]田氏土司被改流后,以前只有土司能够接受教育的特权被打破,一般的民众也开始接触到中原文化。中央政府为了加强控制这一地区,也开始大力弘扬文教,在贵州境内兴办了许多卫学及府、州、县学,发展了书院,又在土司地区设立宣慰司学、宣抚司学及长官司学,贵州的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思南府(今思南县)人田秋力主贵州开设乡闱,他向皇帝上奏《开设贤科以宏文教疏》,奏请在贵州开设考场、开乡试。十四年(1535),获得朝廷批准。十六年(1537),贵州首次开科。从此贵州人才四起,直追中原。贵州在明清两代开科取士中涌现了六千举人,七百进士的盛况。同时还有三鼎甲一探花(武状元曹维城、文状元赵以烔、夏同龢,探花杨兆麟),这是贵州文化史上的一桩盛事。伴随着文教事业在贵州的深入发展,中原儒家文化在贵州得以广泛传播,儒家文化逐渐取代了贵州的土著文化和土司文化,成为贵州文化的主流。
4.促进了贵州交通运输的改善
贵州作为西南地区交通枢纽,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洪武年间,虽有奢香开辟龙场九驿,但这对于明王朝经营贵州乃至西南全局来说,贵州的交通枢纽地位还没有得到更好地发挥。田氏土司被废之后,以前土司之间的藩篱被打破,特别是在原思南、思州两宣慰司地区,明王朝在该地区增设驿站,疏浚乌江水道,乌江航运有了新的发展,并与巴蜀地区、湘楚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川盐溯江而上可达贵州腹地,“其盐自蜀五硐桥盐井运涪入黔,两易其舟以达思南,分道散售石阡、铜仁、镇远各府皆引地也,计岁销盐十数百万斤。”[2]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贵州自古缺盐的局面,也带动了贵州经济发展,贵州的农产品(如桐油)、矿产(朱砂)、木材也可以通过乌江外运,商业活动日益繁忙,从而形成了著名的“盐油之路”。
5.使贵州地区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
随着思南、思州二宣慰司战乱的平定,明王朝在贵州的改土归流也拉开了序幕,土司制度以及它赖以生存的土地制度也开始走向衰落。思南、思州二宣慰司在改土归流前,田氏土司占有大量土地,禁止庶民开垦,“宣慰氏久擅其地,禁小民不得水田”[2]。庶民百姓被束缚在土司的私有土地上,成为土司的农奴,阻碍了小农经济的发展。思南、思州二宣慰司被改土归流后,土司原来占有的大量私田被政府没收,并将土地出租给民众进行耕种,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成为国家赋役的承担者。农民的身份以及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说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渐地取代了封建领主制”。[6]地主经济在贵州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同时,外来经济以及先进的农业模式也开始传入贵州,贵州落后的经济模式(小规模的小农经济,甚至部分地区还是原始的刀耕火种农业)也逐渐向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模式转变,这有利于封建地主经济在贵州的确立,加速了土司制度的崩溃,从而使贵州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1]冯楠.贵州通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362-363.
[2](明)钟添.思南府志[M].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2.
[3]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5.1279.
[4](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8178,8178,4075,8178,8167,8167.
[5](明)田汝成.炎徼纪闻[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6]李耀申.试论明清之际的贵州民族社会变革[J].贵州民族研究,2006,(2).
On the Suppression of“the Tian Family’s Rebellion”and Its Influence
LI Jun,AN Xi
(School of History and Administration,Yunnan Normal University,Kunming 650092,China)
In 1413,the government in Ming Dynasty suppressed“the Tian Family’s rebellion”,and changed the Tusi systeminto Liuguan system,which ended the dominance of Tian Family Tusi over the north-eatern part of Guizhou.And it produced a great influence in the history of Guizhou:speeding up the formation of Guizhou province,creating certain chance of changing Tusi System into Liuguan sysyem in Sinan and Sizhou districts,making the education in Guizhou progress rapidly,furthering the improvement of transportation in Guizhou and changing the economic structure in Guizhou.
the Tian family’s rebellion;change Tusi system into Liuguan system;influence
K248
A
1009-3583(2014)01-0022-03
2013-10-12
李 钧,男(仡佬族),贵州正安人,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
安 西,男(苗族),贵州思南人,思南民族中学教师。
魏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