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形 章勇 周丽英
构建扩大有效投资的项目评价体系
余建形 章勇 周丽英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扩大有效投资,自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等重要文件。扩大有效投资的抓手和载体归根到底还是投资项目,那么什么样的投资项目才是属于有效投资范畴,急需要一个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作为决策依据。
根据有效投资的内涵与特征、构建思路与原则,扩大有效投资的项目评价体系由一个目标层、四个系统层和11个指标构成;目标层即为评价投资项目的有效性,系统层即为政策法规、结构优化、投资效益、经济外部性等四个子系统。
第一,政策法规子系统。政策法规子系统包括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两个评价指标。一是产业政策评价指标:评判依据主要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的相关产业政策,投资项目如不符合上述产业政策即不是属于扩大有效投资范畴。二是投资政策评价指标:评判依据主要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认定标准(暂行)》、《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以及“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五大统筹”等重大投资决策;投资项目符合上述投资政策应视为属于有效投资范畴,如果不是则应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
第二,结构优化子系统。结构优化子系统包括投资主体、技术水平、产业类型、产业链位置、投资规模等评价指标。一是投资主体评价指标:民资、国资、外资的投资项目即属于有效投资范畴,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不存在或极小的政府投资应判断为有效投资。二是技术水平评价指标:技术改造项目应以改造后比改造前有较大提升为判断标准,技术较为成熟的新建项目应以技术水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为判断依据,技术创新项目应以未来产业化和市场需求为主要判断依据。三是产业类型评价指标:有效投资项目的产业类型应属于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的地方传统支柱产业、市场潜在需求巨大的新兴产业以及劳动力的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服务业。四是产业链位置评价指标:处于“微笑曲线”理论中的研发和销售环节的投资项目可视为有效投资范畴,加工环节要看是代工还是自主品牌制造,自主品牌生产制造也视为有效投资。五是投资规模评价指标:以投资项目规模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为判断依据。
第三,投资效益子系统。投资效益系统层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评价指标,营利性项目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社会效益;准公益性和公益性项目已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1)经济效益评价指标:营利性项目以财务内部收益率为衡量标准,准公益性项目以是否具有财务生产能力为衡量标准,公益性项目应以经济内部收益率为衡量标准。(2)社会效益评价指标:社会效益应从当地居民的感受出发,具体可从是否改善民生、增强幸福感、提升自豪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第四,经济外部性子系统。经济外部性系统层包括外部不经济和外部经济两个评价指标。一是外部不经济评价指标:外部不经济评价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从投资项目自身来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节能评估、交通影响评估等“一票否决”;外部不经济投资项具有损害到其他法人或个人利益的情况。二是外部经济评价指标:在不存在外部不经济现象的基础上,外部经济评判标准如下: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景观环境;技术溢出,就地拉动效应强。
面对浙江诸多地市区陷入大投资并未带来大发展的“投资困境”,除了投资对GDP影响具有“滞后效应”之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投资结构不佳造成的,扩大有效投资任务艰巨且异常迫切。
有效投资基本可以从政策法规、结构优化、投资效益、经济外部性等四个子系统11个评价指标进行科学系统的判断;其中产业政策和外部不经济两个评价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不达标即可判断其不属于有效投资范畴),其余9个指标为预期性指标(如果不达标则要结合其他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判)。
鉴于浙江当前正在推进的“四大万亿工程”中的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主要由政府投资为主,建议该类项目立项审批要强化国民经济评价,原则上要求投资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
作者单位: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