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红胜 彭辉
摘 要:苏轼晚年主要学李邕,他自己也觉得书法“大似李北海”,形成深厚朴茂的风格。他从杨凝式书中仿其欹侧取态,得其跌宕雄杰之致,汲其潇散古雅之趣。苏轼自云:余书“稍放似杨风子”。
关键词:苏轼;深厚朴茂;书外之功
苏轼晚年主要学李邕,他自己也觉得书法“大似李北海”,形成深厚朴茂的风格。他从杨凝式书中仿其欹侧取态,得其跌宕雄杰之致,汲其潇散古雅之趣。苏轼自云:余书“稍放似杨风子”。行书《洞庭春色赋》、《中山松醪赋》是他的晚年代表作,这两件作品古朴高雅,具有千姿百态而结构紧密,集中反映了苏轼书法“结体短肥”的特点。其最晚的墨迹应是《答谢民师论文帖》(1100),作于逝世前一年,是苏轼写给朋友谢民师的一封书信,当时他从儋州(海南岛)遇赦北上,途经广东清远峡山寺,内容是针对谢民师提出的关于写作上的问题给与答复,表达了他对作文的一些看法。细玩此帖,书文并茂,通篇一气呵成,有不可止遏之势,无疑是苏轼生平中的精品之作。
苏轼力图在唐人之外另辟蹊径,不坠魏晋的遗规,他振衰继绝,发扬钟王“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的旨趣,虽依托于颜真卿却选择颜书中最适合自己性情的两种模式:楷书是《东方朔画赞》,行书则为《争座位帖》。①他钟意于《东方朔画赞》的原因是此碑“清雄”本出自于羲之,字间栉比,雄浑而不失清远,后来他见到羲之的《东方朔画赞》,才知道颜字字临摹此书,虽然大小悬殊,而气韵生动。苏轼的大楷,如《丰乐亭记》、《醉翁亭记》等,除了字形稍扁之外,其神韵的确与《东方朔画赞》相似,黄庭坚也认为东坡“大字多得颜鲁公《东方先生画赞》笔意”。
《丰乐亭记》(图一)是苏轼晚年书法力作之一。前人称“体度庄安,气象雍俗”,确实恰当,字体楷中带行,有“笔圆而韵胜”的特点。明人王世贞评论他“自颜真卿,徐浩,结体虽小散缓而遒伟俊迈”,在此碑中可以得到印证。《醉翁亭记》(图二)在笔画的披拂之间既得其遒劲,又显示洒脱之美。从《归去来兮辞卷》(图三),不难看出苏轼似乎欲回归晋人风韵的书法风格。《李白仙诗卷》(图四)用笔丰腴浑厚,气势苍古劲健,是苏轼受颜真卿、杨凝式二家的影响,又变古创新的行书作品。此卷毫无设计安排的余地,流露出苏轼的真性情。他落墨不急不缓,在此也可以看到到平日书卷时的雅致。
东坡学书,有一套特别的学习方法。他从历代各位书法名家的书艺风格中汲取精华,为他所用,在深厚的传统继承中大胆进行改革、创新。同时,他还尤其注重书外之功的修养。东坡在讲自己作书时说:“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我则心、目、手俱得之矣。”②他认为见识深浅与广狭,是初登山岭时候境界高低的差别所在;学养高低与雅鄙,则是登堂入室后,要领略“妙高峰顶”风光美妙之处的关键所在。东坡的书法理论“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③说明他学习古人的书法,只领会他们的意境,不沿袭其貌,这使他颇为自得。可见“自出新意,不践古人”一直是他书艺的迫求。苏轼所说的“新意”就是指书家自我的思想感情要体现在自己的书艺创作中,表现出不同于古人或他人的书艺新风。由此可知,东坡在书艺实践中,不仅特别重视自身的全面修养,更重视自已对书艺理解的表达,对笔墨情趣的追求。这种点画书写的追求要做到 “信手” 自然,在自然的书写实践中不仅展现了其深厚的传统功力,而且也体现了他勇于超越前人的创新思想。他在“自出新意,不践古人④”的主张指导下,提出了“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⑤,他认为执笔要灵活,对执笔方式不作过多规定,强调执笔只要做到虚而宽,运转灵活,创作出“无意于佳乃佳”的作品,自然笔法就在其中了。他又说:“浩然听笔之所至,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⑥,在获取笔法的基础之上,书法才能入神得意。可見这种无法是建立在对法的自然运用,将法度达到至臻至善的基础上,是高度有法的再现。他说:“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⑦强调书法与人品的关系,可以看出苏轼十分重视人品修养,人品修养被他放到了书品修养之上来对待。而在“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如通神”⑧的名诗句中,我们再次感受到苏轼重视字外功夫的修养,可以说是他自己总结的学书经验。想要书艺达到形式与内容和谐统一的高境界,必须要有广博的知识和学问。苏轼十分明确地把自己的书法理论作为指导,努力进行书艺的实践,大胆创新,从而形成了态浓而意淡,藏巧于拙的自家风格。东坡自己所说的:“吾书如绵裹铁”,意即我的字像棉花包裹着铁皮,肉丰而骨劲,正是他这种外柔而内刚的书风特色的浓缩表述。(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注解:
① 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104。
② (宋)李昭玘《乐静集》卷九《跋东坡真迹》,四库全书本。
③ 《苏轼诗集》卷六《石苍舒醉墨堂》。
④ 《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
⑤ 《苏轼文集》卷七十《记欧公论把笔》。
⑥ 《苏轼文集》卷六十九《书所作字后》。
⑦ 《跋钱君倚书遗教经》。
⑧ 《苏轼诗集》卷十一《柳氏二外甥求笔迹二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