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跃 闻海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即与集约化水平低、政府主导和准城市化的传统城镇化模式相比,新型城镇化必须突出以人为核心,实现从土地城镇化到人口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强调以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作为衡量尺度不同,新型城镇化更注重发展质量。应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稳步提高人口市民化水平。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并不是简单地将农民户籍城镇化,而是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实现市民化,获得与市民均等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同时通过提供更为完善的职业教育,提高他们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拓宽融入城镇就业体系的渠道,为他们全面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可能。
针对“就地城镇化”的居民,通过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民社会福利,使他们在当地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关键是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优化中心村的布局。加快中心村的交通、供水、供电、广电、通信、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村基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医疗、养老服务、公共交通、商业连锁等公共服务设施。
以产业为支撑,促进产城融合。产业是城镇发展的基础,城镇是产业发展的载体,二者相伴而生,共同发展。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才能提升转化农民、吸纳就业的能力,才能避免造成“空心化”,避免出现“空城”、“鬼城”。要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作为城镇化的重点,互为支撑。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包括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生活类服务业,也包括为现代农业和城镇产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使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应在产城融合理念指导下,促进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城镇发展。城镇应搞好产业规划、政策导向、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产业培育和发展提供相匹配的承载力。
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土地扩张为导向的粗放型发展的传统城市化以“摊大饼”式平面扩张,大城市产生严重的“城市病”,造成资源环境的过度开发及不可持续性。新型城镇化应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集约、绿色生态型发展,通过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市群、城市带。要着力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适宜人居的绿色、低碳城镇。加强城镇资源循环利用,政府可通过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投资商对废弃地的开发投资再利用。鼓励发展紧凑型城镇,倡导城市的“精明”增长和集约增长,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发展城镇的倒逼机制。
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传统城镇化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依靠土地财政的投融资体制造成城镇建设资金短缺,也迫使地方政府依靠大量出卖土地来获得资金支撑城镇化。这种做法不仅不可持续还蕴含巨大风险,因此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针对目前城镇化建设的融资工具还比较单一,融资机制的市场化程度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多样化融资服务需求的现状,要加快融资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一方面应加快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革,如限定地方政府投融资业务范围、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管理,健全“借、管、用、还”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加快推出包括基础设施证券化、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市政债券、民间金融等形式的多元的融资模式,使多元化投资与不同项目对接,形成更为高效合理的城镇化建设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