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菊
(四川永乐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 乐山 614000)
工会被视为党和政府职能在企业内部的延伸,肩负着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责任,是劳资双方沟通的“桥梁”;同时,工会是员工权益的代表,被赋予维护员工权益、协调劳资纠纷、组织文化活动以及帮扶困难职工等任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电力行业各项制度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快,工会工作开展的难度也在加大。工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群众性工作,粗中有细、细中有粗,它是职工联系单位的桥梁,联系得紧密与否、双方是否满意,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电力企业工会要真正找准角色定位,把职责履行到位,以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思路协助电力企业解决突出的矛盾与问题,为企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为了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除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职外,作为劳方代表的工会更应当积极为职工争取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电力企业作为国有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力军、企业的有生力量。企业工会必须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维护好职工利益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稳定职工队伍的有序发展。因此,在企业发展中,要用企业文化精神和企业共同的价值观把企业所有职工紧密团结在一起,使大家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电力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工会要做好群众工作,主要是依靠服务职工群众这一有效手段来实现,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就是要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广大电力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为企业发展努力。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创造动力。构建和谐企业,必须要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的基本关系,也是和谐企业的主要标志。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好企业工会的作用,可以强化民主管理,有效地维护职工利益,使工会成为广大职工“话有处说,难有人帮,苦有处诉”的职工之家,使劳动关系这个企业最基本关系的和谐成为可能。
这些年,随着电力企业管理体制不断深刻变革,工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其在企业中的管理地位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深化,但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工会管理的适应性还不够强,电力企业工会管理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
当前工会工作中,法律法规滞后于职能需要的情况比较突出,《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等虽然在维护职工利益、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配套法规不健全,某些具体条款不明晰。另外,工会干部专职少、兼职多,常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日常事务性的工作上,还没能做到完全及时掌握职工的心声,造成矛盾出现后才行使维权职能的局面。
企业机构设置中,对工会工作仍或多或少地存有“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的偏见,许多人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这导致电力企业工会缺乏应有的活力,难以为职工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具体表现在:一是企业工会组织和动员职工的能力明显地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不少工会仍然沿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作方式,机关化、行政化倾向较重,难以适应工会工作对象和工会环境的变化。二是企业的工会活动通常以娱乐活动为主,活动一般以球赛、书画比赛、演讲比赛等为主,缺乏新意、缺乏动力,使“职工之家”变成了“娱乐之家”。
企业的一些工会干部在工作中按部就班,沿袭工会工作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工作习惯于上级部署,思想观念滞后,缺乏创新与活力;在工作开展方式上,仍偏重搞活动,与职工的需求贴得不紧,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不管是否切合实际、是否有能力全面铺开,结果导致一方面职工希望的工作没干好,另一方面又穷于应付,职工群众代言人的作用发挥不够。
新的历史条件下,电力企业也面临着新的环境、新的挑战,工会工作如果能抓住机遇,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用超前思维不断创新工会工作方法,能有效使企业工会工作向规范化和科学化迈进。
工会是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劳动关系、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职工的思想观念和工会工作的领域、重点、对象发生了变化,工会组织在团结职工群众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因此,电力企业的工会工作关键是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推动工会工作的发展。工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职责;要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矛盾,及时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呼声,努力解决职工实际困难;要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正确运用民主权利,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要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牢牢把握建设和谐企业这个主题,在广泛组织职工群众实现共建共享上下功夫,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也是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只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才能为实现职工的利益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首先,工会要立足于本职工作,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出发点,为职工的利益而想,为单位的发展而想。要把工会建成“职工之家”,工会在组织常规娱乐活动之余,下功夫开展一些符合电力企业实际,对职工更有意义的特色工会活动,力求工会活动“新、变、实”。比如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要把竞赛的着力点放在班组、放在职工群众的参与上,使劳动竞赛成为提高职工素质的手段、展示职工才华的舞台,有效地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专研业务能力的兴趣和创造企业“学、比、创、争”的竞赛氛围。其次,完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工会组织要不断健全帮扶服务体系,只有解决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履行职工合法权益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加强困难职工档案规范化建设,做好特困员工信息的收集和动态管理,努力使职工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努力为企业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代表职工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工会首先要及时准确吸纳和把握职工群众的意愿及利益诉求,落实职工各项权益,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就业、工资、社保、休假等权益上,必须旗帜鲜明、主动作为。其次是保障职工的知情权。要积极推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依法维权是以法律为依据帮助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是企业发展的“稳压器”与“调节阀”。电力企业工会组织要改变过去多为被动性维权,增强维权工作的主动性,从行政性组织的误区里走出来,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一靠会议、二靠文件、三靠活动”的思维和工作方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依靠行政维权向依靠法律维权转变。工会组织要提高主动维权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