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旻
(湖南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现状的实证研究
肖 旻
(湖南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湖南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要特点是:政治参与态度——积极与消极并存;政治参与动机——公益与功利参半;政治参与方式——制度性参与与非制度性参与交织;政治参与效能——正能量与负效应都有。当前,湖南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自主性不强、机制不顺渠道不畅、工具性参与多、自身价值体现少,其主要原因在于主体局限、机制制约、路径障碍、效能牵制。湖南省要扩大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必须切实提高私营企业主整体素质,完善创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机制,深入拓展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渠道,不断优化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环境。
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调查;实证研究
到2011年底,湖南省私营企业实有投资者人数55.36万人,实有企业达到21.91万户,注册资本总额6243.78亿元,产值677.64亿元,安排就业300多万人[1],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私营企业主经济地位提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作用日益突出,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也日益高涨。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科学评判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和特点,客观分析政治参与中出现的问题,引导私营企业主实现有序政治参与,对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为了更好地了解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方面情况,课题组对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常德、岳阳、怀化、娄底等地区的部分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进行了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七次,个人访谈私营企业主66人,发放问卷调查220份,收回有效问卷180份。现以问卷调查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对我省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状况进行初步分析。
(一)政治参与态度是积极与消极并存
从调查问卷结果看,平均达到82.3%的私营企业主非常关心政治,政治意识比较强,政治信念比较坚定,对党和政府信任度比较高,政策认同度比较高。不信马克思主义、不从内心上拥护党的领导、不相信政府及其方针政策、不看好未来的私营企业主分别只占调查对象的8%、4.5%、6.7%、0.9%。从政治参与的态度看,既有政治参与愿望很强烈的,态度积极的,也有对政治参与不感兴趣,态度消极的。问卷结果显示,很愿意的占28.93%,愿意的占45.63%,可参与也可不参与的占16.54%,不感兴趣不愿意的8.9%。
(二)政治参与动机是公益与功利参半
从整体上看,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热情高,愿望比较强烈,多数私营企业主认为,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为了企业本身更好发展,都必须积极推进政治参与,但他们政治参与的动机复杂多样,目的千差万别,目标高低不同。问卷表明,25.48%的私营企业主以积极回报社会为政治参与出发点,25.26%的私营企业主以主动为民请愿作为目的,另外将近半数的受访者政治参与表现出明显的功利性,18.71%的私营企业主是经济性政治参与,他们参与的目的是找“商机”,要“政策”,16.35%的私营企业主是保护性政治参与,他们参与的目的是受“照顾”、图“方便”,14.2%的私营企业主是荣誉性政治参与,他们参与的目的是显“地位”、求“名气”。
(三)政治参与方式是制度性参与与非制度性参与交织
根据《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从全国的情况看,“私营企业主中的共产党员比重为33.5%,私营企业主认为自己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在中等以上达75.1%,政治地位在中等以上达63.3%……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最主要方式。”[2]湖南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本次调研中,我们围绕政治参与方式问卷设计了10个选项,强调可多选。这10个选项是:第一,直接参加投票选举实现政治参与;第二,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来实现政治参与;第三,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各民主党派来实现政治参与;第四,通过参加工商联、民间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来实现政治参与;第五,通过与政府官员的政治接触,建立私人关系实现政治参与;第六,通过参加基层民主自治实现政治参与;第七,通过在企业内部组建基层党组织实现政治参与;第八,通过互联网实现政治参与;第九,通过参与公益事业及社会问题探讨,扩大舆论影响,来实现政治参与;十是其他。结果显示,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私营企业主的首选参与方式,愿意加入的达到46.66%,受访对象中已经加入中共的达到33.63%。希望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政治的达到43.57%,已经担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受访私营企业主达到27.46%。此外,愿意并已经通过参加工商联、民间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来实现政治参与的也达到了21.33%。调研表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是制度性常规化的政治参与,但与之同时,非制度化非常态化的政治参与也客观存在。问卷结果显示,33.33%的私营企业主认为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非制度性政治参与,17.43%的私营企业主想吸收政府官员加盟企业,建立关系网络,保护自身利益。8.93%的私营企业主想过通过贿选去实现政治参与,也有6.37%的私营企业主传播小道消息或政治笑话。
(四)政治参与效能是正能量与负效应都有
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既有利于私营企业主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个人价值,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传递了正能量。调查说明,83.23%的私营企业主拥护党的领导、赞成并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75.6%的私营企业主感觉扩大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好,81.2%的私营企业主对自己通过政治参与实现的政治地位提升表示满意,64.3%的私营企业主对通过政治参与履行社会责任,实现更好回报社会感到自豪并充满信心。有序的制度性政治参与产生了积极影响,而非制度性政治参与则产生负效应。53.61%的私营企业主认为非制度性政治参与不好,34.86%的私营企业主感觉非制度性参与影响恶劣。这些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损害了私营企业主形象,腐蚀了一部分政府官员,恶化了我国政治生态。正如有人所说:“每一个贪官背后,都有一群向他行贿的私有企业老板,这已是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私有企业主要寻找政府官员或基层政权作为靠山,政府官员‘傍大款’是发财致富的捷径,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已经是不争的现实。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早制止,可能发展为黑金政治的社会基础。”[3]
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整体环境比较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热情高,参与方式比较规范,参与行为比较理性,效果也比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私营企业主阶层意识淡薄,政治参与的自主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还有待提高。调查表明,17.33%的调查对象完全没有私营企业主阶层意识(选项回答“真没有”),33.62%的受访者对私营企业主是否有阶层意识持无所谓态度。私营企业主的社会责任感(70.1%)虽然高于各个社会阶层平均值(44.1%),但低于大学生群体(73.7%)[4],更低于社会精英、官员(80%)。所以,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意识亟须增强。
第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机制不顺,渠道不畅。问卷结果显示,37.3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缺乏科学机制,53.3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机制不够完善。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现在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渠道存在问题,37.26%的人认为不规范,35.46%的人认为过窄,36.33%的人认为透明度不够。访谈中,更有相当一部分中小私营企业主抱怨他们没有应有的政治参与机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太少,仅有的少量名额又不是依据参政议政能力择优,而是倾向于安排大老板。
第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层次不高,工具性参与多,政治参与价值体现不够。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是受利益驱动,基于利益预期、维护既得利益或者解决利益纠争,他们政治参与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过程都很务实,很少有私营企业主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从实现政治参与本身价值上去追求。35.33%的受访者坦言政治参与的出发点是个人,34.56%的受访者表示政治参与的目的是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和价值,仅有9%的私营企业主把政治参与当作一种政治追求和社会责任,也只有11.36%的私营企业主把政治参与当作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途径。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局限。成长时期的私营企业主来源广泛,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很多私营企业主政治把握能力较差,参政议政能力较弱。他们或者政治敏锐性不强,政治鉴别力不高,不能从大局上把握,或者价值观念发生偏差,信奉“金钱至上”,认为“有关系才能办成事”,心存侥幸,“只要操作好,犯法也无妨”。或者受自身文化素质、政治素养影响,参政议政能力偏低,社会调研能力不强,观察分析能力不好,建言献策表达不清。
第二,机制制约。受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制度不够完备。例如,政治参与的界别比较模糊,制度供给不足,配套性制度滞后,创新性制度缺乏。在具体的政治参与实践发展中,一是遴选机制不规范,遴选对象不广泛,资格审查不全面,遴选过程不透明;二是退出机制不畅通,缺乏正常淘汰机制;三是监督机制不严格,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及人大、政协监管职责不明确,舆论监督变样,社会监督缺位。
第三,路径障碍。封建文化和计划经济影响严重束缚了人们的眼界,也使人们的思维方法与工作方法片面化、简单化,进而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产生重要影响。当前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一是形式单一,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主要通过党组织的政治安排这种形式实现;二是渠道狭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是统一战线,人大、政协、工商联是他们参政议政的基本制度载体,而这些都是国家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所以,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只能在现有政治框架内实现;三是方式不灵活,无论是个体参与还是组织参与,无论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都在形式上受到很多条件限制[5]。
第四,效能牵制。其一,现代政治文化的缺失是导致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效能低的重要因素。我国封建专制统治形成的以儒家政治思想为主体的政治文化传统,在私营企业主心理层面上积淀成“权威崇拜”等复杂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思想,使其产生对政治权力的依附性、臣属性,从而影响他们的有序政治参与。其二,经济快速发展和转型中成长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从整体上看文化素质不高,有的甚至缺乏必要的政治参与的知识和技能,他们或主体意识淡薄,或民主能力缺乏,或责任意识不强,往往容易产生政治情绪急躁、政治盲从和政治冷淡,同样影响政治参与效能。其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中的制度化程度低、配套性差,体制分化程度不高、自立性低,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也影响了政治参与效能,从而牵制着私营企业主的有序政治参与。
扩大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是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出发,推进湖南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必须在下述几个方面着力:
(一)切实提高私营企业主整体素质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水平、能力决定政治参与的效能和质量,要扩大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必须努力提高私营企业主整体素质。第一,要强化私营企业主的阶层意识,认识到私营企业主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社会责任,自觉承担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的历史使命。第二,深入开展私营企业主理想信念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当前重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切实提高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把握能力,提高私营企业主的政治素养,培养他们关心政治的自觉政治意识,引导运用政治思维,积累政治经验,注意自身的政治影响。第四,要特别加强对私营企业主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二)完善创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机制
创新机制是扩大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前提。第一,把扩大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建立民主政治参与机制。在政治参与的体制机制上着力创新,激发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内生动力。第二,建立开放的政治参与机制,扩大政治参与的开放性,增强政治参与的透明度,落实政治参与的知情权。第三,建立完备的政治参与机制,既要修订不完善的现有制度,又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如建立网络政治参与制度、非制度化参与的防范制度等。当前,重点是要规范遴选制度,在遴选对象广泛性、遴选标准全面性、遴选过程公开性上下功夫;要畅通退出制度,科学界定不合格标准,完善处置办法,完善正常淘汰机制;要强化监督制度,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监督,切实加强公权力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深入拓展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渠道
深入拓展政治参与的渠道与方式,是扩大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坚持已有政治参与渠道,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重点是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遴选制度、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履职要求,使之更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其次,要加强对优秀私营企业主的教育培养,及时吸纳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私营企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再次,要进一步发挥党委统战部门、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在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中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开辟新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渠道。此外,还要发挥媒体作用,突出宣传私营企业主在非营利性组织、公用事业发展及光彩事业中的贡献,争取更多的社会认同,创造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并引导私营企业主更多更理性地实现网络政治参与。
(四)不断优化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环境
优化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环境是扩大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保证。一要优化私营企业主发展环境,打破传统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限制,强化政策落实,强化服务支持,保障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奠定基础。二要优化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法制环境,完善政治参与的法律体系,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条件、程序、渠道和方式。同时,加强政治参与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既要防止侵犯私营企业主合法政治参与权利的事情发生,也要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依法政治参与,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严禁违法的参与行为。三要优化舆论环境,要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正面宣传,传递正能量。要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同心人物评奖活动,树立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典型和榜样。要动态掌握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各种诉求,通过深入细致的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实行综合评价,引导私营企业主有序政治参与。
[1]湖南省工商联合会编.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256.
[2]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N].中华工商时报,2009-03-25.
[3]杨继绳.当代中国私有企业的道德偏差[J].当代中国投资,2002 (7):81.
[4]昌晓秋.河南省私营企业主阶层社会心态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3):65.
[5]周述杰.和谐社会构建中扩大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对象[J].湖南社会科学,2006(5):54.
责任编辑:王文京
D663文献识别码:A
1002-0519(2014)06-0087-04
2014-09-09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09YBA084)
肖旻,女,湖南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湖南商学院基地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