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朝富
(乐山市农业局 四川 乐山 614000)
近年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快速发展,为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探索了新路子,为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开辟了新路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针对农业经营新形势、新变化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业经营机制改革的要求,大力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乐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97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9家、市级162家。这些企业大多已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竹叶青公司、一枝春公司、哈哥公司、锡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合作方式建立了稳定的生产基地,利益同享机制初步形成。全市农业产业化种植业基地达到488万亩,畜牧饲养量1344万头,禽类饲养量2793万只,水产养殖面积16万亩。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40.46万户,带动面达到60%。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684个,涉及种、养、加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业合作社686个、养殖业合作社788个、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102个、农产品销售合作社109个、农产品加工合作社7个。合作社通过利益联结、入股分红、订单生产、合同订购的生产经营方式,直接带动26.5万户农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动了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有效降低生产和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
近年来,乐山市专业大户在数量、规模、效益上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和发展,成为农村当前最有活力和影响的新型经济体。全市3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90户,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大户664户,年存栏蛋鸡1万只以上大户334户,年出栏肉鸡1万只以上大户141户。
农业部虽暂未对家庭农场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按农业部初步意向规定的标准和乐山市掌握的情况,全市家庭农场559家,其中种植141家、养殖360家、种养结合58家。多数是农户自己成为农场主,通过示范引领、土地流转、雇工等形式带动农户生产经营,促进农户增收。
近年来,乐山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种养殖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树立了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多年来,乐山市在倾心打造夹江—峨眉山茶叶产业带基础上,又着力狠抓五通桥、犍为、沐川茶叶产业基地建设,制定了“五-犍-沐”茶叶产业带规划,通过抓产业发展、技术提升、科技示范、“峨眉山茶”品牌打造,全市建成建设现代茶叶万亩示范区22个,创建茶叶标准园13个,茶园面积104万亩、鲜叶产值24亿元、茶叶综合产值54亿元,培育出了竹叶青、峨眉雪芽、一枝春等茶叶产业化龙头企业。
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2004年,市委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意见,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截至2012年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467万元,扶持了5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市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市中区、沙湾区、峨眉山市也相应出台了扶持发展合作社的政策意见。系列扶持政策为培育壮大乐山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培育示范,打造出“红心猕猴桃”、“金丰蔬菜”、“万佛滕椒”、“双艺农业”、“和风生猪”、“绿宝利康”、“山林乌骨黑鸡”等一批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好、能带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全市以资源为禀赋,以市场为导向,依托项目,突出基础配套、地力提升,坚持成片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培育农业科技园区。犍为县对资金相同、用途相近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现代农业项目、中低产田土项目、机耕道项目”等各类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重点实施田型调整、田间排灌渠系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力建设等工程,着力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和土壤增肥能力。通过项目带动,建立起清溪镇高标准茉莉花种植观光园、品种繁育园和集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为一体的茉莉花专家大院,高规格试验示范,为当地特色经济茉莉花产业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并带动周边乡镇和全县茉莉花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初步形成了集茉莉花茶、茉莉花加工、观光旅游等产业为支柱的茉莉花产业园区。五通桥区委、区政府依据发展花卉优势及时将花木作为全区农业的三大特色产业之一给予扶持,出台了多项有关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区花木生产核心区面积达到1008亩,带动全区及周边花卉发展到2.86万亩,花木品种达1500多个,形成了绿化苗木、棕榈科等亚热带品种,茶花、茶梅,盆景、盆花,草坪等五大系列,产值上亿元,助农增收成效明显。
乐山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大部分合作社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简单合作,缺乏劳务合作、土地合作、资金合作的有机统一,利益联结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特别是与龙头企业对接的过程中,主体地位低下,在市场交易中议价能力较弱、订单合同履约比例不高,无法形成长久稳定的共赢关系。
农业经营主体大多靠自身单干,聘请职业经理打理业务极少,且经营主体整体文化程度、综合素质普遍还不高,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应变能力还显不足,尤其是部分带头人和管理人员在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开拓、对外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比较低,资金原始积累少,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经营主体和金融业之间缺乏有效信息沟通平台,银行供给和业主需求信息不对称、各自为阵,经营主体通过融资实现借力发展的难度较大。融资难已成为目前培育新型主体发展的障碍因素,解决融资问题已成为培育新型主体发展的重要任务。
夹江县青州乡家庭农场主刘海兵租赁青州乡、梧凤乡2个乡8个村18个社960户农户的承包耕地1960亩,2013年种植小麦1560亩,先后购入拖拉机4台24万元、旋耕机5台3万元、播种机4台7.2万元、油菜播种机2台1万元、喷药机1台14万元、烘干机1台40万元、插秧机1台20万元和小型喷雾器等农业机械设备总共投入约120万元,除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不再有任何地方性补贴。而对利润极低、自然风险极高的种粮农场主来说,机械设备的高投入凸显了农业经营风险,急需地方加大对此类新型主体的特殊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对机械设备购置的补贴力度。
按照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业经营机制改革的要求,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突出职业农民、融资渠道、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重点”。
立足转变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着力培育一批骨干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农业开发。
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专业种养大户或专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加大家庭农场农业机械装备补贴力度,支持家庭农场提升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轻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大力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建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或联合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评价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 (联)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拓展服务功能。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合作社提供农产品展示展销、委托代理财务、联合兴建服务设施、协调信用授信等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分工与合作。
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展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等,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创建区域品牌。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 ISO、GAP、HACCP、MPS等认证,提高产品质量。
打破目前业主和金融业信息不对称、各自为政的状况,积极培育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农业担保公司,开展农业项目融资服务,有效解决发展资金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