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钢进
(绍兴市畜牧兽医局,浙江绍兴312000)
2013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接着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发〔2013〕39 号),明确要求科学处理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大力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结构、大力创新畜牧业组织体系,达到“生态优先,供给安全,调量提质,助农增收”的目标,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结合绍兴实际,贯彻落实好省人大的决定和省政府意见,笔者认为必须认真做好生态、供给和提质三篇文章。
畜牧业如果不重视生态,则完全没有前途。只有重视生态,搞好畜禽排泄物的治理,畜禽养殖业主才能继续担当保障畜产品供给的功臣,又不至于成为影响环境的罪人。
1.1 问题由来 畜牧业长期以来是农业中的副业。养猪积肥,“猪多肥多,肥多粮多”是20 世纪60-70年代或更久之前农业生产上的共识,谚语“养猪不赚钱,回头望望田”就是当时农业生产现状的生动写照。那时,畜牧业很少存在生态问题。改革开放后,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逐步发展,局部地方的粪肥多了,农民却更愿意使用化肥,导致粪肥相对过剩,畜牧业的生态问题也就随之产生。对此,我们应当历史地、辩证地来看待当前畜牧生产中出现的污染问题,这对正确把握解决问题的尺度有所好处。
1.2 存在困难 生态畜牧业的发展,主要有四方面的困难:一是种植与养殖分离。目前,农业生产的主流格局是你种你的,我养我的,就是说种和养两类主体各自分离,彼此间缺乏有效的联系和对接。二是个别畜牧场规模过大。以生猪为例,绍兴市现有万头猪场26 家,千头猪场219 家,在无相应足够土地配套的条件下,势必加大治污压力。三是畜牧场离城镇生活区、水源保护区等距离过近。尤其是过去建的老场,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往往安全距离被挤压,被迫加大了环保压力。四是有机肥的应用技术有待探索突破。部分种植业主对有机肥长期应用造成重金属超标等存在担忧,这是有机肥推广应用的难点之一。对不同土壤、不同植物究竟如何合理使用有机肥,确实需要科学试验和测定后才能作出正确结论。
1.3 解决措施 在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执行禁限养规定的前提下,解决生态畜牧业发展问题最合理有效的措施只能是回归自然,就是走农牧紧密结合的畜牧业发展之路。要求做到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推进农业生产的大循环。一是要促进种养主体的联合或合作。在建有畜牧场的地方,配套农地和林地,在有农地、林地种植的地方,配套相应规模的畜牧业,减少化肥使用,改良土壤,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二是要对新建畜牧场实行准入审批。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建设,控制规模,建议一般控制养殖生猪单体规模在2 万头以内。三是要深度治理畜禽排泄物。畜牧场污染治理的重点品种是生猪和水禽,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生猪养殖主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后的污水,经“沼气—曝气—氧化塘”模式处理技术。当然,要大力提倡沼液用作肥料,还可选择生化处理、生物处理(狐尾藻技术)、纳管排放等多种方式。水禽养殖主推离地饲养技术。四是要推广应用有机肥。要有效建立畜牧与农(林)技、农机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联合攻关,提出有机肥使用的模式图,同时积极建议政府加大有机肥生产和使用的扶持力度,尽可能多的使用有机肥。
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是我们追求的双重目标。以前更多地强调数量安全,但在当前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的氛围内,不能忽视数量安全,应当两者并重。这不仅是现实问题,而且也是战略问题。
2.1 供给安全的重要性 畜产品是“菜篮子”的骨干产品,供给安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切不可马虎。2007年,猪价疯涨,对CPI 上升的贡献率超过17%,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连续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采取包括放宽有关畜牧业用地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11年,猪价又涨,影响了总体物价的控制,再次印证了“粮猪安天下”的道理。现在重提供给安全,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工作导向,避免出现因一味强调环保而忽视畜产品市场供应的现象,纠正“有钱能买”的错误认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2 供给安全问题的破解 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中要求绍兴市稳定数量。量化的指标为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323 万头,家禽年饲养量到2015年达到4285 万羽。供给安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一是稳定数量。各县(市、区)要在出台畜牧业发展规划基础上,把数量指标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乡镇(街道),真正体现市(县)长负责“菜篮子”的责任。二是有拆有建,占补平衡。按照“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需要和“双清双控”、“禁限养”等工作要求,关停拆迁规模小、设施落后、治污不达标的养殖场,对于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是有利的。要抓住机会,加快淘汰落后养殖。同时,整理出来的土地又需要有机肥,有些种植条件欠佳的贫瘠山坡地,应当用作发展畜牧业,以弥补因关停拆迁而减少的畜禽数量。三是基地外拓。绍兴市目前已有5 家猪场建在外省,年出栏生猪约20 万头。建议出台扶持政策,对确实从养殖基地输入市内者,按实绩予以一定补助,在一定程度上以缓解供应压力。
畜牧业质量提升是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质量提升的目标和方向,应当与现代畜牧业建设的目标和方向相吻合,集中体现在畜牧业“产业化、体系化、智能化和国际化”的要求上。
3.1 推动企业化及企业合法化 现代畜牧业的标志之一是企业化。要鼓励和引导养殖场户走上企业化。可将存栏生猪500 头至3000 头的猪场,创建为家庭农场;将存栏生猪3000 头以上的场创建成为股份制企业。从严格意义上讲,该市多数畜禽养殖场没有确切的合法性。原因之一是真正通过环境评价的养殖场仅20 家左右,其余就很难纳入《环境保护法》保护范围;其二,真正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手续的很少,难以纳入《土地管理法》的保护范围。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变,养殖是不踏实的,业主投入资金搞转型升级会遇到阻力。建议由政府协调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提出畜禽养殖场“合法化”认定办法,引导养殖企业走向真正的合法化。
3.2 发展精品牧业 畜禽种业是该市畜牧业的一张“金名片”。要做强做优具有该市畜牧业特色的绍兴鸭、浙系长毛兔、嵊县花猪等种业。大力发展土猪、土鸡、湖羊、鹌鹑、蜜蜂等特色产业。做出一批如“天天田园”、“一景乳业”、“宝仔”等为代表的精品畜牧业样板。
3.3 进行设施改造 按照省级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的要求进行建设,重点是老场的设施改造达标。设施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其中生产监控设施、防疫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自动喂料设施、温度控制设施、排泄物治理设施等必要设施应当齐备并投入使用。
3.4 建设产业体系 积极建设新型畜牧产业体系,鼓励引导规模畜禽养殖及加工企业抱团组建新型合作组织,全市到2015年共组建畜牧产业体系18 家,着力推进畜牧业从饲料、兽药、养殖、屠宰、加工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融合。
3.5 规范清洁生产 继续推进畜产品质量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风险控制,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生鲜乳、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兽药残留控制,禁用如“有机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或添加剂。推广环保饲料生产技术,有效降低饲料中的氮、磷及重金属。
贯彻浙江省人大、省政府文件精神,有赖于各级各部门责任的落实。要把畜牧业转型升级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农业、环保部门应加强准入和备案管理,严格控旧治新,督促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畜牧业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