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桥,马建胜,范益飞
(慈溪市畜牧兽医局,浙江慈溪315300)
“五水共治”是治环境、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决策工程,也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工程。从目前慈溪市的实际情况分析,“五水共治”应以治污先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则是污水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畜牧业在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双重倒逼下的必然选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慈溪市“治水强基攻坚年”活动要求,结合该市畜禽养殖与污染治理现状,笔者就“五水共治”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有效供给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1.1 畜禽养殖概况 畜禽养殖是慈溪市重点“菜篮子工程”之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非常重视,通过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强化服务等措施,保持了持续发展态势。据调查,2013年,全市畜禽蜂饲养量:生猪53.6 万头、家禽389.2 万羽、獭兔49.4 万只、长毛兔8.6 万只、蜜蜂9.2 万群、牛羊4.2 万头;生产肉类31448 t、禽蛋8216 t、牛奶1825 t,实现畜牧产值9.86 亿元。全市有养殖业专业户(场)1680 家,其中养猪专业户368 家,万头以上猪场8 家;养禽专业户564 家,存栏2000 羽以上蛋禽专业户72 家,出栏万羽肉禽专业户10 家;养兔专业户102 家;养羊专业户148 家;养蜂专业户493 家。全市已累计建成市级畜牧生态养殖小区25 个,初步形成了相对集中的生猪、家禽、兔、蜂及野鸭等优势饲养片区。按2013年度全市畜禽饲养量和180 万消费人口测算,肉、蛋、奶的自给率分别为43.7%、22.8%、5.6%,与宁波市下达的“十二五”肉、蛋、奶平均自给率45%、60%、40%的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1.2 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据调查,该市从2004年开始建设生态畜牧小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慈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划分与管理办法》,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分类管理,对位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逐步实施了关闭或搬迁;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了生态化改造。自2013年8月以来,根据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对34 条“河长制”河道两侧和饮用水源水库集雨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开展了集中整治。在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至2013年底,全市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1181 家,累计拆除畜禽舍面积72.08 万m2,其中2013年市级34 条“河长制”河道两侧畜禽养殖场关停95 家、饮用水源水库集雨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16 家;共实施国家大中型沼气项目6 个、省“81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17 个、宁波市循环农业项目6 个、宁波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15 个,累计建沼气池17565 m3,基本完成14 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截污纳管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近年来,畜禽养殖污染虽经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畜禽养殖分布不匀,局部地区畜禽粪污产出量已超过当地农田消纳负荷,导致污染问题突出;全市还有相当部分小型养殖场处在禁养区内,存在脏、乱、差、臭现象,对周边环境及河道造成一定影响,是“五水共治”中的重点治理对象。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目前治污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标本兼治,科学编制畜牧业生态发展规划,认真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通过关停搬迁、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等手段,抓实抓好,着力推进。
2.1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 针对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现状,建议市政府专题研究,调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政策。一要继续对禁养区关停(搬迁)采取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部位的环境保护,集中力量整治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二要对已确定的治理场逐场逐户制定排泄物和污水治理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治理时限;三要扩大治理对象,对未列入关闭范围的畜禽养殖场按规模大小分步、全面实施生态化改造,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助;对禁养区“三不影响场”(即不影响居民生活、饮用水源、工业建设)列入治理范围,承诺限期保留,最大限度保障养殖场关停(搬迁)过渡期环境;四要鼓励养殖场与周边农户种养结合,做到排泄物就地消纳,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五要加强截污纳管和分散式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2.2 统筹兼顾,切实解决畜禽养殖用地 据环境承载畜禽粪便能力分析,慈溪的畜禽粪污承载量尚未超过农田消纳能力,畜禽养殖具有发展空间。因此,为实现宁波市下达的主要畜产品自给率指标,确保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根据该市畜禽养殖量及环境承载能力,应重新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通过关停和搬迁,逐步调整畜禽养殖内部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在允许养殖畜禽区域,按照适度集中原则,建设一批配套土地和一定污水处理设施的畜牧小区,建立与城乡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认识和做法,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明确畜牧业用地指标,搞好用地论证和布局,切实解决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问题,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关闭量大的镇(街道),更要落实与关闭量相配套的畜禽养殖安置用地,切实解决养殖场的出路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予以落实,确保本地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顺利关停和居民菜篮子的应急保障。
2.3 多措施并举,积极转变养殖方式 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地生产条件,及时科学地调整养殖品种、养殖规模。转变养殖方式,注重科学治水,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主要切入点,以绿色、环保理念贯穿养殖、饲料、疾病防控、产品加工等畜禽养加运销全过程,加强与科研单位的合作,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和畜禽生态养殖技术。一是采取干清粪方法,粪污生产有机肥,尿污采用相配套的沼气池、氧化塘模式处理。二是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通过生物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提高饲料利用率。三是应用科学的栏舍结构、生产工艺,实现固体和液体、粪与尿、雨水和污水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及污水氨、氮浓度。四是开展环保型移动式畜禽舍等畜禽养殖节能减排技术的试验与示范。五是发展立体生态农业,以沼气综合利用、农牧结合为纽带,把畜禽粪尿变害为利,变废为宝,实现畜禽排泄物“零排放”。
2.4 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在解决畜牧业发展与养殖污染问题时,有关部门要调整工作重心,从单纯治理转移到治理与监督管理并重,抓好污染源头问题,该拆的拆净、该治的治好、该护的护好。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环保部门要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经环保审批的场,进一步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建场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处,查办一处。农业部门要做好科学发展、科学饲养、科学治污指导工作和对广大畜禽养殖场的教育引导工作,切实做好畜牧业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对账工作,有效督促辖区内养殖场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大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全社会共治污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