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江 黄亚雄
摘要:文章采用2009年至2011年各省、市、自治区的政府科技投入及企业研发投入等数据,以企业研发投入规模最大化为目标,估算了政府科技投入的最优规模。研究表明,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与企业研发投入规模之间是倒“U”型相关关系,政府科技投入的最优规模为2.3%;目前我国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偏低,非常不平衡,除北京超过了最优投入规模水平之外,其他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均不足50%。
关键词:政府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最优规模
一、 引言
当今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决定了国家的基本竞争力,而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国家发展成就和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水平是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影响科技实力的因素又包括人才、科研基础以及科研投入等等。如果以资金投入代表科研投入,科研投入主要包括来自政府的研发投入和来自企业的研发投入。如表1所示,政府科技投入占比最高的国家是法国,占比达到39.7%,占比最低的国家是日本,仅为17.2%,不到德国的一半,而这两个国家却同时在科学技术活动领域中占据领先地位。这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政府投入与企业投入之间的关系如何?如果说企业研发投入是由市场因素决定的,相对政府科技投入而言更有效率,那么使得企业科研投入总额最高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应该是多少?
朱平芳和徐伟民(2003)采用上海市1993年~2000年32个行业数据研究了政府的科技激励政策和大中型工业企业R&D投入及其专利产出的关系,认为政府的科技拨款和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具有积极的效果。刘虹等人(2012)采用2007年~2009年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同时存在互补效应和挤出效应,政府对企业的科研补贴最优值是1.33亿元。本文将以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从地区总投入的角度研究以企业研发投入最大化为目标的地区最优政府科技投入规模。
二、 理论假设
政府科技投入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两种效应,一种是互补效应,另一种是挤出效应。互补效应是指政府提供公共知识产品拓展了企业进行科研活动的可行面,以及研发补贴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从而更积极地开展科研活动,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投资;替代效应是指政府提供了公共知识,减少了企业需要通过进行研发而获得的知识,又或者是因为政府政府科技活动提高了科技活动生产要素市场的要素价格,提高了企业进行科研活动的成本,从而抑制了企业的研发投资。这两种效应的存在,是使得企业科研投入最大化的政府科技投入最优规模的理论前提。得到了本文的假设1——
假设1:政府科技投入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关系是倒"U"型曲线关系,在政府增加研发投入的最初阶段,企业科研投入也逐步增加,但是当超过了某一最优值之后,政府科技投入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挤出效应大于挤入效应,企业研发投资逐步减少。
一个地区的专利保护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的投入。目前我国专利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仿制品,这使得很多企业不愿意进行研发投入,因为一旦研发出来很快就会被模仿,无法获得研发的垄断利润。如果一个地区市场环境有利于企业通过研发投资获得垄断回报,那么企业是有动力进行研发投入的,越严格的专利保护制度越能保护企业研发的预期回报,市场越有序企业就越愿意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科研投入的收益,所以一个地区的专利保护制度对企业的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是有影响的。得到了本文的假设2——
假设2:在有利于科学技术创造获得投资回报的地区,同样的政府科技投入可以激励更多的企业科研投资。
三、 模型与数据
(1)模型设计。参考顾元媛和沈坤荣(2012)和刘虹等人(2012)在分析企业研发投入和政府研发补贴的关系时建立了的模型,建立面板模型:
在模型(1)中,PRD是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用各地区企业R&D投入占GDP的比值表示;GRD是政府科技投入的规模,用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表示,GRDS是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二次项;prp是专利保护制度,以地区年专利申请受理量比上地区R&D人员全时当量表示,这里采用R&D人员全时当量能更有效地衡量地区研发工作的总时间;
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和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的关系,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随着政府科技投入的规模逐步增加,企业科研投入规模应该是先增后减
(2)数据说明。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相关年份《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选取了2009年~2011年共3年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
本文主要研究的变量是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和企业研发投入规模两个指标,为了使两个变量更具有可比性,本文采取各地区R&D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资金与地区GDP的比值作为地区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的指标,各地区R&D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与地区GDP的比值作为地区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指标。GDP数据来自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地区R&D经费内部支出数据来自相关年份《中国科技统计年鉴》。需要说明的是,2010年至2012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列出的是R&D经费内部支出,但是2009年之前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并没有对各地区R&D经费按来源进行划分,而是对各地区科技活动经费按照来源进行了划分,在我国的统计科技统计口中R&D经费与科技活动经费不同,不具备可比性,故此本文选取2009年~2011年的面板数据作为分析样本。
有利于地区科技创新的因素中,本文选取了地区年申请专利受理数与地区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值作为衡量指标,以该指标作为对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指标,该指标值越高,则表明该地区的专利保护程度越高,反之亦然。该指标采取的是专利申请受理数与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科研水平。专利申请受理数和R&D人员全时当量都来自相关年份《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模型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从表2可以发现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和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变动范围都比较大,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在0.027%到2.05%之间变动,平均值为0.91%,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在0.08%和3.3%之间变动,平均值为0.39%,说明我国各地区的研发投入存在极大的不均衡。专利申请受理数对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值变化也比较大,最大值约是最小值的10倍,说明各地区的科技研发水平和科技保护政策也存在极大的差异
四、 回归分析
分别采用混合回归、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三种方法对模型(1)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3。
从表3可以发现,混合回归的自变量系数既不显著,符号也与预期不符,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系数非常显著,符号与预测相符。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应该选取固定效应模型。
(1)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与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的关系成倒“U”型曲线,存在一个使得企业研发投入最大化的政府科技投入最优规模。无论是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这一结论是一致的。在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中,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系数是正的,说明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对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一阶倒数为证,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二次项系数是负的,说明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对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的二阶倒数是负的,的符号与理论预期是一致的,当政府科研投入最初能带动企业研发投入,但是当超过一定规模时,则替代效应大于互补效应,企业研发投入规模下降。根据式(2),得出政府科技投入的最优规模是2.30%。假设1得到证明。
(2)专利保护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投入。无论是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这一结论也是一致的,专利保护水平每上升1个百分点,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则上升0.003个百分点,考虑到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的均值为0.9%,这个比例是非常可观的。假设2也得到证明。
五、 我国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
从表2中可以发现,各省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极为不平衡,均值为0.385%,方差为0.006,政府科技投入规模最小的省份仅为0.08%,而政府科技投入规模最大的省份为3.3%,是规模最小的省的42倍,差异巨大。在此,以各省2011年的实际政府科技投入规模除以理论政府科技投入最优规模,得到了各省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具体数值见表4。
31个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相差极大,均值为15.95%,最小值为3.65%(内蒙古),最大值为133%(北京),方差为0.24。总体上来看,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离最优规模相差甚远,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超过了10%的地区仅有12个,19个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还在10%以下。除了北京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超过100%之外,没有一个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超过50%。
六、 结论与讨论
(1)通过建立模型,使用我国2009年~2011年的省际面板数据,本文得到了三个基本结论。一是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与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的关系成倒“U”型曲线,存在一个使得企业研发投入最大化的政府科技投入最优规模。通过各地区2009年~201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发现政府科技投入在最初能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但是随时政府科技投入的增多,对企业研发投入总体上表现挤出效应,政府科技投入的最优规模是2.3%。二是企业研发投入同时也受到地区专利保护政策的影响,如果地区的专利保护政策较强,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企业更有动力进行研发投资。三是目前我国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偏低,除了北京之外,所有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都在50%以下,其中19个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在10%以下,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及其优化度都非常不均衡。
(2)政策启示。一是各地要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规模,各省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优化度远远未达到激励企业研发投入的最优规模,增加政府科技投入的空间还非常巨大,各地应当迅速增加政府科技投入,使之带动更多的企业研发投入,促进本地区的科技创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我国政府科研投入的比例大致在五分之一,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政府科研投入的预期目标是占GDP的0.5%,远远低于激发企业科研投入最大化的政府科技投入最优规模。二是要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市场条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对激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的作用非常大,有必要快速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最大化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激励企业进行研发投资。三是要注重地区平衡。各地区的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及其优化度差异很大,总体上发达地区的程度较高,而较不发达的地区程度较低,地区差异较大是目前难以回避的发展难题,如果相对落后地区的科技创新还落后在较发达地区,地区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 Guellec D, Van Pottelsberghe De La Pott- erie B.The impact of public R&D expenditure on business R&D.Economics of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y,2003,12(3):225-243.
2. 刘虹,肖美凤,唐清泉.R&D 补贴对企业R&D支出的激励与挤出效应——基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分析.经济管理,2012,(4):7.
3. 朱平芳,徐伟民.政府的科技激励政策对大中型工业企业 R&D 投入及其专利产出的影响.经济研究,2003, 6(5):l.
4.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2006.
作者简介:林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亚雄,广州市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