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辉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2)
教育部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同年11月底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精神要求“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机制改革,突出警察职业特色,提高公安院校教育的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适应社会发展,提升竞争力,全国各公安院校纷纷开始对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内容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符合自身特色的改革,尝试寻找适合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道路。
警务技战术教学是公安院校职业化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成败直接影响了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是否有能力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有效的打击。而现有的课程体系仍然沿用传统的知识、技能相对割裂的教学体系,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亟待对课程的体系重新构建以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适应工作岗位对职业能力的新需求。
公安教育的宗旨就是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本质上讲,它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如何提高职业能力是教育的重要目标,虽然与本科学历教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更倾向于职业化。同样,警务技战术课程的教育目标不是让学生记忆式被动地学习知识与技能,而是通过教学训练使其成为知识结构合理、职业技能熟练,并可自主持续发展的执法者。因此必须重视教育的系统性,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即将职业性与教育性融为一体。也就是说,既要关注学生的知识系统性、普适性,又要重点发展学生的职业能力针对性。
所谓警察的职业能力是指能胜任基层公安工作的专业能力与核心能力。这里所指的专业能力是指打击犯罪、抓捕犯罪分子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心理素质、身体素质、防卫控制、警械武器使用等知识、技能;核心能力是指公安各工作岗位共需的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具有普遍性、迁移性和工具性。方法能力是指具备从事公安执法活动所需要的工作方法、学习方法,注重学会学习、学会工作,养成科学的思维习惯;社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公安执法活动所需要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注重学会共处、学会做人,以确立积极的人生态度。
基于警察职业能力的模块课程开发就是从警务技战术的课程体系、课程模块、模块内的课程三个层面入手,以专业相关的基层公安机关各类警种的调研分析结论为依据,以基于行动为导向的课程开发为基本手段,构建“知识、技能、核心能力”为一体的警务技战术课程体系,最终形成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教学体系。更进一步分析,基于职业能力的模块课程开发实质上是职业能力的结构和课程体系重构的过程。重构过程并不是简单地将警务技战术相关的能力生硬地搬入课程,而是在充分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解构出各类警种的职业能力,以此为核心设计课程,并且遵循“根据警种定目标,根据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定模块,根据模块任务定内容”的基本原则。
(一)根据警种定目标。公安工作根据工作部门可划分为刑警、治安警、交巡警、特警等,因警种的不同对能力的需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刑警对抓捕方面的技战术需求更强,而交巡警对于车辆查控方面的技战术需求更强。因此警务技战术课程体系构建要符合公安专业培养目标的需求,一方面与普通本科教育的目标相区别,另一方面要把握公安各警种工作的特点,细化目标,在关注培养警务技战术知识、技能的同时,注重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尤其是核心能力的培养,使课程体系的针对性和普适性达到科学的平衡。
(二)根据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定模块。根据对各警种职业能力的调研分析可以确定教育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归纳整合,将相近或相同的能力需求进行合并并排序,进而划分层次,形成不同的模块。各模块功能不同,可根据警务技战术课程培养目标的发展而变化,模块间既相互独立又具有紧密的联系,学生在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达到相应的警务技战术水平后进入下一模块的学习。
(三)根据模块任务定内容。课程的设计和组织必须以各模块的具体功能及警务技战术阶段性教学目标为依据。模块中的课程或课程群必须与基层实践紧密联系,突出“战、训、研”一体化,体现实战化教学,同时按照模块内部的逻辑关系、教育规律,重组课程或课程群,淡化学科课程教学的束缚,强化职业能力的发展,形成新的体系。
根据课程体系开发的总体思路,基于职业能力的发展可以发现,以基层实践为指导方向,构建警务技战术课程体系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课程体系。如下图:
(一)教育需求分析
随着公安职业教育的发展,其教育目标与以往相比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使学生获取知识转向重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获取信息能力。社会的发展要求教育空间从校园扩展到家庭、社会,要求教育时间从人生某个阶段延长到整个人生。这一变化使公安职业教育有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公安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此,警务技战术模块化课程建设在进行教育需求分析时就需要从以下三点出发:理念需求、职业能力需求、教学手段需求。第一,理念需求。随着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警务技战术课程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为适应社会及学生发展的需求,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建立“终生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观念,保证学生警察意识、技战术能力的协同可持续性发展。第二,能力需求,警务技战术课程教学不仅要使学生获得法律、心理、体能等知识技能,还应发展学生相应的核心能力。为了提高教学效果,适应未来工作岗位多样化需求,模块化课程设置及教学也须涉及思维方式、文化素质、沟通协作等方面。第三,教学手段需求。警务技战术教学应突出实战能力训练和应用能力的培养,重视实践性教学,根据应用、理论学科的不同教学内容、性质、特点,选择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二)课程模块化划分
对警务技战术课程进行模块化划分,应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注重核心能力的发展,各模块间成梯度递进的关系。因此,在对职业能力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课程培养目标,结合教育学规律,可以将职业能力的发展划分成三个层次,以此划分模块即基础模块、专业模块和提高模块。基础模块的任务是学习公安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为进一步学习提供知识和技能储备;专业模块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诸如射击、急救、水上救护、防卫与控制等公安专业知识技能,为职业化奠定基础;提高模块不仅要使学生职业性和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还要重视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决策、团队协作、沟通等方面的能力,以使他们持续发展并具有一定的危机处置能力。
(三)模块课程主题化
模块课程主题化,首先要分析教学需求,各模块都有各自的教学需求,教学需求是根据学生需要学什么,怎么适应未来工作的需要和能力发展,能学到什么及怎样有效学习为基本定位,并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所设计的能引导学生进入主动、有效学习,达到既定目标的学习情境,具有方法论意义的主线索以及相应的内容载体、学习策略的总和。进而将警务技战术模块化课程的教学需求进行有机整合,形成若干个教学主题如室内抓捕、人群控制等,各教学主题有明确的学习范围、学习框架,便于学生在相应的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在完成以行动为导向的主题学习过程中获得新知识、新技战术技能。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实践性、探索性学习,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标准编制及课程资源开发
课程标准是教材、课程教学、教学评价和课程考核的基础,也是管理、评价警务技战术课程的依据。在编制课程标准时,以完成主题化教学所需的职业能力为参照点,以课程体系教育目标为背景分析课程的定位、性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考核方法。根据课程标准开发项目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是警务技战术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项目课程设置直接影响了教学实施的效果。对于警务技战术课程来讲,项目可以是一个典型的警务技战术相关的实例案件,也可以是其他的形式,如作战战术方案。具体的开发模式有两种:分段式和循环式。分段式是将项目如典型案例分解成若干个部分分解融入到整个课程教学中,通过阶段性讲解、训练实施教学;循环式是将学习的项目以由易到难、由单个到综合进行开发设置,按照固定顺序实施教学。项目课程的开发根据课程的定位、性质进行选择。
(四)学校、单位信息互馈
对公安专业毕业生的持续跟踪调研,定期与用人基层单位保持沟通、信息交互以获取最新行业动态,是警务技战术课程体系与职业能力需求相适应的重要环节。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及时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那里得到反馈信息,了解实践工作情况、职业能力需求的发展动向,从而及时调整警务技战术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最终形成一个动态发展的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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