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晓顺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犯罪问题研究
职务犯罪人犯罪心理调查分析
□邵晓顺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主持人:史荣华,徐公社,金诚
对253名职务犯罪人问卷调查表明,造成贪腐类职务犯罪心理有自我控制低、侥幸心理严重、法制观念不强和自我价值偏差等;引发职务犯罪行为存在外化机制,防范职务犯罪需要强化综合治理,但现有规定与制度的有效落实更为紧迫。
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人;犯罪心理;外化机制;防范措施
有领导指出“当前很多领域腐败现象仍然严重,人民群众意见很大。”①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是多因素使然,但是内存于公务员的不良心理以及犯罪心理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那么造成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现象究竟有哪些?犯罪心理又如何外化为犯罪行为?如何防范职务犯罪?本文采用实证研究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此作了探讨。
(一)研究对象。在某省监狱系统职务犯罪人中随机抽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类职务犯255人作问卷调查,获有效问卷253份。受调查职务犯年龄最小21.58岁,最大69.42岁,平均年龄46.41±9.66岁。男职务犯206人,占81.4%,女职务犯47人,占18.6%。被调查职务犯刑期最短2年,最长20年,平均刑期8.5年;此外,有5名无期徒刑、2名死缓职务犯参与调查。被调查职务犯的其他情况如表1、表2、表3。
表1 253名职务犯原行政职级统计表
表2 253名职务犯学历统计表
表3 253名职务犯案由统计表
(二)研究方法。对职务犯实施问卷调查。问卷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关于职务犯人口统计学信息以及犯罪情况的问题,共14个题目;第二部分是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共88题;第三部分是在访谈11名职务犯的基础上,参阅相关研究资料设计的关于职务犯罪心理及预防机制方面题目73个,关于职务犯服刑心理与行为的题目30个。问卷调查不记名,团体测验,主要由研究人员作主试。
(三)数据处理。有效问卷253份数据输入SPSS17.0作描述统计分析。本文主要报告职务犯罪人犯罪心理调查结果。
(一)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现象。
1.职务犯罪人的贪婪心理。职务犯罪作为财产型犯罪的一种,仍然具有该类型犯罪人的共同特征—贪婪心理。本次研究在这方面设计了四个问题:“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相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社会上大多数人是追求物质利益的”、“人的一生中,钱是不可少的”、“为了生活好些,现有的工资薪酬制度难以做到”。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4。
表4 职务犯罪人贪婪心理表现%
表4结果表明,至少超过四成的职务犯罪人表现出贪婪心理,认为人的一生中钱不可少的职务犯罪人比例达75.4%,赞同“人是追求物质利益的”职务犯罪人达68.3%,而有48.6%的职务犯罪人相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2.职务犯罪人的攀比嫉妒心理。就职务犯罪人的攀比嫉妒心理,本研究设计了四个题目:“与自己为单位、社会所做的工作或做出的贡献相比,觉得收入与贡献不成比例,收入比不上自己作出的贡献”、“与周围富裕起来的一些人相比,我的能力不比他们差”、“自己所收的礼物或钱财,与周围一些机关单位所发的钱物相比是不多的”、“一些干部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5。
表5 职务犯罪人攀比嫉妒心理表现%
表5结果表明,至少超过四成的职务犯罪人表现出攀比嫉妒心理,认为自己的收入比不上所作贡献的职务犯罪人达51.4%,自己所收钱物还比不上其他机关所发的钱物的职务犯罪人达45.8%,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观点的职务犯罪人有41.7%,更有71.5%的职务犯罪人与周围富裕起来的人相攀比而感到心理失衡。
3.职务犯罪人的享乐心理。就职务犯罪人的享乐心理,本研究设计了两个题目:“人生应当‘潇洒走一回’”、“追求享乐是人的本性之一”。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6。
表6 职务犯罪人享乐心理表现%
表6结果表明,认为人生应当“潇洒走一回”的职务犯罪人有30.9%,而同意或基本同意追求享乐是人的本性的职务犯罪人达52%。
4.职务犯罪人的补偿回报心理。成为国家干部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比较大,而成为国家一定职级的领导干部,所需要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可能更多,而且有的时候付出了努力还不一定能成为领导干部,因此,一些人产生了补偿回报心理,为此本研究设计了三个题目:“自己对工作非常投入,家庭与孩子的生活、学习都没照顾上,感到有些内疚”、“自己从小到大吃过很多苦,觉得进入机关单位、当上领导很不容易”、“职务晋升不顺利,有的干部会产生从财物上弥补的想法”。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7。
表7 职务犯罪人补偿回报心理表现%
表7结果表明,31.9%的职务犯罪人存在职务晋升不顺从财物上弥补的想法;同时,高达73%的职务犯罪人觉得进机关、当上领导不容易,更有84.3%的职务犯罪人对家人照顾不周感到内疚。这种情况一方面表明晋升不容易,而且工作任务繁重常常牺牲了家庭,促使部分干部产生了对财物的补偿心理。
5.职务犯罪人的侥幸心理。研究表明,许多犯罪人在犯罪时存在侥幸心理,职务犯罪人亦然,为此本研究设计了五个题目:“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收朋友的钱是比较安全的”、“机关工作人员做事情,不管是送礼还是收礼,都是小心谨慎的”、“许多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收钱也好,把公共财物据为己有也好,如果做好防范工作,一般是不会有事的”、“绝大多数干部认为,收点钱或弄点钱,被发现检举、查处的可能性不大”、“给钱时信誓旦旦,绝不出卖,但纪委或检察机关一找他们谈话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8。
表8 职务犯罪人侥幸心理表现%
表8结果表明,近一半的职务犯罪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收朋友的钱是比较安全的,同意、比较同意与有些同意的人合计为47%;受贿、职务侵占等做好防范不会有事,同意、比较同意与有些同意的人合计为43.9%;而认为贪污受贿被检举、查处的可能性不大的职务犯罪人,同意、比较同意与有些同意的人占60.8%。
6.职务犯罪人的从众心理。就职务犯罪人的从众心理,本研究设计了四个题目:“机关单位许多人有收钱、收礼行为”、“一段时间以来,机关、单位的许多工作人员都有贪污或受贿行为”、“社会上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随处可见”、“看看周围许多干部都在捞钱、挣大钱,一般人都会有随大流的心理”。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9。
表9 职务犯罪人从众心理表现%
表9结果表明,62%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机关干部收钱收礼,53%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机关干部有贪污受贿行为,认为社会腐败现象严重存在的比例达74.7%,认为自己也会随大流去贪污受贿的比例是47.8%。
7.职务犯罪人的掩盖心理。就职务犯罪人的掩盖心理,本研究设计了两个题目:“对一直以来工作出色的干部,收点钱或贪点钱,大家是不会怀疑的”、“在工作单位,自己上下级关系都非常好,相信有事时能够相互帮衬”。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10。
表10 职务犯罪人掩盖心理表现%
表10结果表明,23.0%的职务犯罪人认为工作出色能掩盖其贪污受贿等行为,而认为上下级关系好有事能帮衬的比例为44.1%。
8.职务犯罪人的冒险心理。就职务犯罪人的冒险心理,本研究设计了两个题目:“人的一生中总是要冒点险的”、“自己是一个有点冒险精神的人”。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11。
表11 职务犯罪人冒险心理表现%
表11结果表明,28.8%的职务犯罪人认为自己有冒险心理,而认为人生要冒险的职务犯罪人占47.2%。
9.职务犯罪人的自我价值。253名职务犯罪人在“金钱、财富与权力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表现”问题上的回答情况如表12。
表12 职务犯罪人自我价值偏差情况%
表12结果显示,53.0%的职务犯罪人赞同或部分赞同金钱、财富与权力是自我价值的最好体现。这表明超过一半的职务犯罪人存在或部分存在价值观偏差现象。
10.职务犯罪人的法制观念。253名职务犯罪人在“许多干部不重视法律知识学习,罪与非罪的界线有时不清楚”问题上的回答情况如表13。
表13 职务犯罪人法制观念情况%
表13结果表明,60.7%的职务犯罪人承认自己罪与非罪有时不清楚。正是这个原因,造成有的职务犯罪人实施了职务犯罪行为却不自知。
11.职务犯罪人的自我控制力。犯罪学研究认为,自我控制低是造成个体犯罪的非常重要原因。253名职务犯罪人在“自我控制力不够强是造成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的回答情况如表14。
表14 职务犯罪人自我控制力情况%
表14结果表明,65.6%的职务犯罪人承认自己自我控制力不强。
(二)职务犯罪人的自我辩解机制。职务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内心充满了矛盾冲突,为了克服内心冲突,减轻心理紧张,他们往往会采取各种形式为自己将要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自我辩解。合理化、投射等是犯罪人常用的自我辩解方式。本研究在探讨职务犯罪人的自我辩解机制上设计了13个题目:“收钱、收礼是人情世故,常常觉得有些无奈”、“许多被抓进监狱的职务犯罪人,是相互间整来整去的结果”、“收钱也好,收礼也好,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社会上的老板、大款,大多数不是勤劳致富的”、“许多被抓进监狱的职务犯罪人,是派系斗争的牺牲品”、“作为单位领导,为了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时不得不去找钱发”、“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诱惑很多,一般人是难以抵制的”、“权钱交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总是难免的”、“一些领导干部收受钱、物,是暂时借用,今后准备退还给人家”、“一个单位有时私分、扣留一些钱发给大家,主要目的是为了能把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自己收的钱或占有的钱财真算不了什么”、“共产党要治理腐败,总要有人为此作出牺牲”、“绝大多数干部认为,到企业去检查、验收,收点鉴定费、咨询费、专家费不能算违法”。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15。
表15 职务犯罪人自我辩解机制%
表15结果表明,41%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收钱是人情世故,24.5%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收钱是礼尚往来,39.8%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是相互整的结果,37%认为是派系斗争牺牲品,更有46.3%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是共产党治理腐败的需要;50.6%的职务犯罪人认为为了调动下级的工作积极性要找钱发,50.2%认为单位私分扣留钱是为了调动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9.8%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收钱是暂时借用,今后会退还;50.8%的职务犯罪人认为现实诱惑太多难抵制;52.4%的职务犯罪人认为市场经济权钱交易难免;52.3%的职务犯罪人认为领导干部收鉴定费、咨询费、专家费不能算违法;14.7%的职务犯罪人认为自己贪污受贿的金额不算多;26.6%的职务犯罪人认为社会上的老板大款不是勤劳致富来为自己的犯罪开脱。调查结果显示,职务犯罪人为了内心平衡较多地运用了合理化与投射的自我辩解机制。
(三)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斗争。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产生犯意到实施犯罪往往经历复杂的动机斗争,而第一次实施犯罪行为也会带来激烈的动机斗争。本研究设计了两个题目:“有贪污或受贿想法到真正去这样做,中间经历了很长时间”、“第一次收钱或占有公共财物,绝大多数干部都会经历非常激烈的思想斗争”。253名职务犯罪人的回答如表16。
表16 职务犯罪人动机斗争情况%
表16结果表明,45.8%的职务犯罪人承认有贪污、受贿想法到实施这些犯罪行为经历了很长时间,73.5%的职务犯罪人第一次犯罪经历了非常激烈的思想斗争。
(一)职务犯罪人犯罪心理特征。有学者分析了职务犯罪心理,指出职务犯罪人存在老实吃亏心理、攀比嫉妒心理、“补偿”回报心理、掩盖心理、享乐心理、贪婪心理、侥幸心理、随大流心理、冒险心理和蒙混心理。[1]本研究表明,职务犯罪人存在这些犯罪心理现象。然而,从职务犯罪人总体分析,这些犯罪心理现象并非“全有”或“全无”的关系,即每种犯罪心理在职务犯罪人身上并非都存在或者都不存在,而是以一定的比例存在于职务犯罪人中。当把存在比例作为存在该犯罪心理的可能性理解时,换言之,职务犯罪人选择比例越高的犯罪心理现象,在职务犯罪人总体中存在的可能性越大,那么存在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职务侵占类职务犯罪人总体中的犯罪心理现象依次是:侥幸心理(60.8%)、从众心理(47.8%)、攀比嫉妒心理(45.8%)、贪婪心理(43.8%)、补偿回报心理(31.9%)、享乐心理(30.9%)、冒险心理(28.8%)与掩盖心理(23.0%)。
本研究进一步探讨了职务犯罪人的自我价值观念与法制观念情况,结果是:存在自我价值偏差的职务犯罪人为53.0%,而法制观念不良的比例达60.7%。因此,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类职务犯罪人的调查表明,造成他们违法犯罪的内在心理因素主要是侥幸心理、法制观念不良和自我价值偏差,除此还有从众心理、攀比嫉妒心理、贪婪心理等。
然而,正如有研究指出的,自我控制低是造成白领犯罪的重要原因,[2]本次调查亦表明,相比于其他犯罪心理现象,自我控制低(65.6%)也许是造成职务犯罪的首要心理因素。
(二)职务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转化机制。职务犯罪心理是内因,转化为职务犯罪行为则存在某种转化机制。有学者研究认为,公务员故意犯罪心理形成模式大多数表现为继发型的渐变型的犯罪形态,一般经历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价值观念的动摇、犯罪决意的生成、犯罪心理的强化四个阶段;[3]故意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是职务犯罪人意识到自己的强烈欲求,或在外在诱因下出现某种激活的需要,由于自身人格品质缺陷和抑制力的缺乏,选择社会不认可的满足方式(职务犯罪行为),通过与具体手段、目标相结合,经过内心动机斗争和冲突,决意实施犯罪。[4]
从贪污受贿等财物型职务犯罪人来说,对物的欲望是其犯罪心理的起点。然而,对物的欲望绝大多数人都是存在的,因此,要成为犯罪心理的构成部分,应当是对物的过度的膨胀欲望。这个膨胀欲望的形成,依赖于其过往或当前的某种状况,比如为了满足“红颜知己”的物质需求,因疾病、离异等事件产生的“相对贫困”,或者在自我价值肯定基础上与曾经的同学、同事富裕状况比较后所引发的挫折感,或者是某个刺激事件引发的自尊受损(如对出手阔楚的羡慕)等。所有这些产生了职务犯罪人的“相对”不足感与贫困感,而手中的权力可以作权钱交换,这引发其犯罪动机。或者从小的数额开始,形成渐变型②职务犯罪,或者因某一次较大或重大刺激事件引发,形成突变型③职务犯罪,由此职务犯罪心理外化为职务犯罪行为。然而,职务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犯罪人常常还经历自我辩解的过程,需要通过合理化、投射等机制来克服内心冲突,减轻心理紧张,促进犯罪决意,促成犯罪行为。这其中的动机冲突与斗争非常激烈,而第一次实施职务犯罪更是给犯罪人带来了相当大的内心压力与争斗。本次调查在职务犯罪的外化机制与动机斗争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佐证。
(三)防范职务犯罪措施分析。对各级干部职务犯罪的防范,国家历来是非常重视的,在法律层面上有许多的规定,在具体操作层面亦有许多的做法。比如戒勉谈话、学习制度、监督制度、干部选拨与管理制度,等等。这些预防措施应当有其应有的效果,但也存在值得改进的地方。253名职务犯罪人的调查表明,76.3%的职务犯罪人认为现有对干部的监督制度难以制止职务犯罪,78.7%的职务犯罪人认为目前机关单位的各种学习制度对改善干部思想作用有限,74.3%的职务犯罪人认为目前的干部选拨、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职务犯罪,而81.0%的职务犯罪人认为如果上级领导或纪委在初次违规违纪时能有戒勉谈话,对制止一个人职务犯罪有促进作用。职务犯罪人对目前的国家公务人员与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学习制度、选拨与管理制度给予了如此高的否定,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调查对象的原因,但是却仍然值得我们反思,比如戒勉谈话制度的落实有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必要。国内诸多学者也探讨提出了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在法律法规、监督体系、思想教育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有学者提出要完善预防立法与刑事立法的衔接,制定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法》;[5]另有学者提出要强化监督机制,在加强立法的同时要重视监督组织建设,以及监督渠道建设,还要强化思想教育等。然而,上述调查数据表明,关于公务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与制度的有效落实也许是更为紧迫的。
注释:
①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326/c1024-20924458. html,2013年4月8日访问。
②渐变型:其特点是,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具有渐进性,由部分质变到整体质变具有渗透性,由朦胧意向到犯罪心理具有自觉性,从产生需求到犯罪决意具有预谋性。参见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修订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100。
③突变型犯罪模式,是指行为人事先并无劣迹和预谋,因突然发生对个人至关重要的情况或受外在环境、气氛的刺激而卷入犯罪。参见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修订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100。
[1]刘邦惠.犯罪心理学(第二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美]迈克尔·戈特弗里德森,特拉维斯·赫希.犯罪的一般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3]金波,梅传强.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
[4]高铭暄,陈璐.当代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J].法学杂志,2011(2).
[5]李坤明.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多发原因及防治对策探析[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9).
(责任编辑: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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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4)01-0063-06
2014-01-12
邵晓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