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建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警察教育训练
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融合研究*
□乔建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主持人:史荣华
加强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融合研究,建立和完善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局的校局合作机制,对深化公安院校专业课程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现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融合,可以从人才培养与执法理念的融合、教学内容教学流程与执法流程的融合、专业知识与执法技能的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公安理论教学师资与实习实验实训教学师资的融合、执法实践需求与应用研究的融合等路径进行。
执法规范化;校局合作机制;融合;语境
加强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融合研究,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安院校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加快实验实训场所建设、提高实验实训教学在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倍增器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世界各国警察院校普遍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十分重视,如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非常重视警察院校与警察执法部门的合作与融合,通过校局合作这一实践教学平台,实现警察院校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教学与警察执法实践有机融合,推动警务理论教学与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无缝对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国许多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机关在构建校局合作机制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未能从校局合作的机制深度融合上进行比较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仅仅停留在满足学生实习、教师锻炼、公安机关警力补充等一些功利性、浅层次的需求上,未能从更高的视角思考如何形成校局合作培养公安应用型人才的长效机制,致使这种合作机制的效能未得到有效发挥,成为制约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实验实训教学改革的一个瓶颈问题。当前,从内部执法要求上看: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创新执法管理,执法要求更高、执法程序更规范、内部监督力度更大;从外部执法环境变化看: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应用型人才综合执法素质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特别是执法的公正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迫切要求公安院校在执法规范化语境下从校局合作机制上进行破解,探索和创新执法规范化语境下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机制。
(一)实现双赢结果必须充分依托校局合作平台。
1.实施校局合作战略,学校能够在合作中受益。校局合作是可以且应当在公安教育发展与公安工作创新这样校局互动双赢的模式中形成的。一方面,学校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之中,并切实在合作中受益。教师、学生可以共享公安机关实验实训教学基地的优质资源,学校能够在执法规范化语境下创新公安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的锻炼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优化等方面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在执法规范化语境下公安院校和教师可以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开展在职民警职业培训,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公安应用型人才,在公安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中,发挥学科、专业和教学、科研人才资源优势。如浙江警察学院(以下简称“我校”与湖州市公安局共同探讨研究开发了“警务广场”这一警民交流融合平台,受到了孟建柱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2.实施校局合作战略,公安机关也能够在合作中受益。一方面,在执法规范化语境下在职民警知识更新、技能培训、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能够共享学校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基层公安机关能够在公安执法理论研究、公安工作创新方面得到公安院校持续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我校为9个校局合作单位免费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派出相关教师到校局合作单位送教、授课136人次,共计培训2186人次,为基层公安机关培训了一大批业务骨干,同时完成校局合作研究项目35项,与义乌市公安局共同总结提炼的“商城警务: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的‘义乌范式’”受到了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的肯定。校局合作战略解决了一批基层公安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参与合作的基层公安机关也切实感受到了校局合作所带来的成效和甜头。
(二)创新应用型公安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依托校局合作平台。拓展和优化公安专业教学资源,淡化学科界限,整合课程内容,突出技能培养,强调使用功效,需要依托校局合作平台。
1.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公安紧缺人才需要依托校局合作平台。人才培养是校局合作的核心问题,而学科、专业建设是其中最基本的问题。在执法规范化语境下公安院校只有依托校局合作平台,以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要求为导向,以公安民警岗位核心能力为牵引,科学设置学科、专业,加大实验、实训、实习和实战教学环节,培养并满足基层公安机关对各类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要求。
2.“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依托校局合作平台。“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执法规范化语境下由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提出应用型人才需求的规格、标准和数量,公安院校遵循“校局紧密互动,育用需求对接,优质资源共享,双方合作培养”的原则和要求,按照“2+1+1”通识加专业加实习的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定向培养。具体地说,就是学生在两年学习时间内完成通识教育,然后根据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对不同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殊需求,用一年的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知识强化教育、专业技能强化训练,再用一年的时间安排在公安机关用人单位相对应专业岗位,由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指定的业务骨干一对一指导,进行顶岗实习。这种培养模式的优势体现在:培养成本低,培养效能高,顶岗上手快,所培养的学生既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比较突出的职业岗位核心能力。
(三)深化公安院校专业课程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必须依托校局合作平台。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教育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公安应用型人才,除了必须具备比较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外,还应当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从2008年开始,我校开始架构“平台加模块”的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经过几年的实践提炼,目前已经形成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拓展和实践教学四大平台、13个模块组成的课程体系,其中实践教学平台包括校内集中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个模块。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一些执法基本技能的学习训练可以在学校完成,但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执法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难以在学校这个层面完成的,必须依托校局合作平台,在真实的执法背景条件下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才能实现培养学生综合执法能力的目标。因此,加强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融合研究,建立和完善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机关的校局合作机制下的教官聘任制、顶岗实习制,将推动和深化公安院校专业课程实验实训教学改革,解决实践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实训场所缺乏,双师型实训指导教师数量不足、技能不强等问题,实现实验实训教学在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倍增器作用。
(一)人才培养与执法理念的融合。通过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共同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计划,把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执法理念的内涵和要求有机地融入到公安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全过程中,在培养模式上采取在校学生完成通识教育后根据公安机关与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进行专业对口实习,使学生既具备比较扎实的业务知识,又具有突出的岗位核心能力,有效实现人才培养理念与公安执法理念的融合。
(二)教学内容、教学流程与执法流程的融合。实践是“将知识转化为学生的能力、智慧、精神、品格的必要途径。因此,实践教育是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构建,能够有效地利用学校和公安机关的教育资源,我校已经实现了每一个学生在实习期间都能够在一名高素质民警的具体指导下,参加案件办理从受理到结案的全过程,使学生形成完整的执法办案概念,熟悉执法办案的程序,把教学内容、流程与公安机关法定的执法办案流程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三)公安专业理论知识与公安综合执法技能的深度融合。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和促进公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公安综合执法技能的深度融合。公安专业理论知识只有指导和运用于公安执法实践才富有生命力,而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恰恰是实现两者深度融合、推动公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向公安综合执法能力迁移的最佳平台。实训教学项目是围绕特定的教学目的设计的,融入了特定的知识和技能,但一个实训教学项目又难以涵盖本门课程所有的知识技能内容。因此,实训教学应当依托校局合作这一平台,紧紧抓住知识技能向综合能力迁移这一实训教学中的关键环节,实施定期轮岗实习,满足不同的专业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实训教学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能够运用公安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仿真环境,使学生能够在公安执法实践中发现自身的不足,进而探索方法。在组织学生实施实训项目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项目载体的拉动,放手让学生亲自体验,以掌握公安执法的基本技能,推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实现实训教学预定的目标。
(五)公安理论教学师资与实验实训教学师资的融合。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做好实训教学的关键。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教官聘任制,吸收教官全程参与实验实训教学的设计与实施,实现公安理论教学师资与实验实训教学师资融合的目标。如我校每年从校局合作单位筛选15名教官到校任教,与校内教师以AB角的形式共同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另一方面,完善教师锻炼培养制度,不断提高其实训项目的开发能力,提高实训教学的成效。2007年以来,我校教官与教师共同开设《“三懂四会”群众工作能力》等40余门课程,逐步形成了“校局合作、系局对接、室队一体”的良好机制。
(六)执法实践需求与应用研究的融合。依托校局合作平台,引导学生以公安执法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研究,既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又能解决执法实践遇到的实际问题,有利于推动实训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我校杜心全教授组织学生参与“钱江一桥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管理”项目的调查研究,针对钱塘江一桥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合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省长信箱建言,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与措施,被省政府领导采纳并转发杭州市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既解决了交通隐患问题,又培养了交通专业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实现了执法实践需求、执法技能训练与课题研究的有效融合。
[1]杨德广,谢安邦主编.高等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刘力.产学研合作的历史考察及比较研究[D].浙江大学2001.
[3]隋龙生.从实践中看“以岗位实践为目标的校内实训项目教学模式”[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16).
[4]胡建波,谭晓芳.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思考[J].价值工程.2010(34).
[5]罗焰,黎明.地理院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成都:四川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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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乔建,浙江警察学院教学与训练研究室教授。
*本文系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执法规范化语境下校局合作机制融合研究”之研究成果,项目编号:Y2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