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省橡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道路交通安全专版
对深化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战略思考
□潘省橡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主持人:洪炯,田禾
浙江省经过一年城市交通治堵工作的实践,城市交通状况有所好转,随着治堵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基础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凸现,治堵工作进入“深水区”。全面深化城市治堵工作,需要把握城市交通治堵基点,找准城市交通拥堵节点、难点,抓住城市交通规律重点,把握城市治堵组织要点,实行综合治理。
交通管理;城市交通;治堵;浙江省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浙江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顶层设计的大格局基本呈现,部门协作的大联动全面提速,综合治理的大工程有序展开,全民参与的大互动氛围渐浓,城市交通状况有所好转。但治堵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所反映的工作成效也是阶段性的。随着治堵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基础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凸现,治堵工作也将进入“深水区”。如何全面深化城市治堵工作,解决好大中城市交通“通病”,破解世界性交通“难题”,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治堵目标任务,无疑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在此,笔者试从战略角度对当前治堵工作进行一些思考。
“善弈者,谋势。”治堵不只是交通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浙江省全面深化城市治堵工作,是在省委、省政府在城市治堵的大局下实施的,也是在各地积累了一定的思想、素质、工程、物质和组织基础上实施的,需要乘势而上,全面推进。
一要长期作战。由于城市规划的复杂性、工程建设的周期性、素质提高的长期性,决定了城市治堵工作不会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将会伴随整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立完善的长期过程。长期作战需要标定方位、找准坐标,系统规划、累进实施,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在强调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软件建设,为基础建设赢得时间,为交通参与者整体素质提升赢得时间,实现“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的目的。
二要综合治理。城市治堵是项系统工程,有赖于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协作配合,有赖于城市自身功能定位、规模界限和发展特色的准确把握,做到行政、法律、经济、道德等手段并举,治车、治路、治人、治环境多管齐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推进,大中小城市一齐进入角色,宏观微观同时发力,硬件软件同时提升,实现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的平衡,交通管理与交通服务的对称。
三要改革推进。问题倒逼改革。面对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问题,需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大胆尝试、积极探索的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注重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改革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和投融资体制、特许经营等关键问题,重构城市交通评估体系,破解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交汇、叠加的困局,全面建立符合城市特色的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
四要市场办法。城市治堵采取市场办法,是根本出路所在。运用市场办法调控停车收费、征收交通拥堵费、机动车使用税费,统筹平衡停车与行车、中心城区与外围区域、个体机动交通与公共交通方式的关系,提高公众出行成本意识,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同时抑制上路小汽车的过快增长。
城市交通拥堵成因既有规划上的缺陷也有建设上的滞后,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的长期性、滞后性,决定了对城市现状、未来发展,需要进行整体式、全方位布局。
一是“两先行”:即交通规划和交通供给先行。城市交通规划决定着城市交通发展走向。以城市交通规划引领城市规划,推进城市空间和功能布局的合理。要及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加强交通专项规划协调与反馈。合理构建城市组团,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均衡布局交通,避免交通量过于集中,减少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确保与交通保障设施相匹配。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提高公众与权威机构的参与度。通过交通需求管理,控制交通总量,调整交通供需矛盾。提高路网承载能力是加大城市交通供给的基本措施。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快速通道建设,构建合理路网,使城市道路网等级级配合理、科学。疏通瓶颈点和“断头路”,解决与各主干道之间的接驳问题,形成交通微循环。全力打造人性化慢行交通系统,创造良好慢行交通环境。
二是“两提速”:即停车场(库)和换乘区建设要提速。城市停车不仅仅是城市交通问题,也是城市管理问题。通过深挖潜力、扩大容量等手段解决停车位过度紧缺的问题,确保停车规划与城市规划对接,保证路外停车场预留用地。制定停车场(库)建设优惠政策,建立集建、管、用于一体的停车政策体系,逐步扶植停车产业发展。严格执行新颁发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与配建标准,确保新建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停车设施。继续全面清理停车设施被挪用问题,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高度重视换乘区建设。换乘区是中心城区交通的“解压阀”、“缓冲带”。在大中城市以及旅游城市的城乡结合部、景区及其他重点部位规划、建设换乘停车场,从外围开始逐级疏导车流,减少中心城区交通流量,以局部土地利益换取城市交通顺畅,同时,为限行、禁行包括限购以及征收交通拥堵费奠定基础。注重公共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之间的快速转换,并多方式接驳最后一公里,实现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的绿色、低碳出行目标。
三是“一优先”:即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发展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治堵的基本策略。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交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快线、普线、支线相协调的多层次公共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公交优先配套设施,包括线网、场站设施、专用车道网、道路优先权、加强监管以及合理票价、降低换乘区驻车费用等,提高公交吸引力。把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为民服务的“试金石”和治堵的硬性任务,通过三至五年努力,使城市公交分担率达到40%以上,核心城区公交分担率在60%以上。
随着城市治堵工作的不断深入,现行的交通管理体制、机制问题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交通治理的需要和需求,也越来越影响城市形象和交通畅通。解决这一矛盾需要解放思想、爬坡迈坎、攻坚转型、释放活力。
一是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冲破思想观念障碍,打破利益固化藩蓠,着力解决当前城市交通管理职权交叉、多头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抓住正在实施的地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之机,借鉴深圳等一线城市交通管理改革经验,重新审视城市交通管理的主体问题、定位问题、职责问题,将城市交通管理权集中和交通执法权分离,属于服务型、关联性的职责,从行政执法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中剥离出来,建立集交通规划、交通工程、停车管理、公共运输以及交通控制诱导、交通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体制上的合力,机制上的张力,体现高效集约的管理水平,真正使城市交通管理回归本源。
二是广泛研究经济杠杆运用课题。经济杠杆是世界上大多数城市控制小汽车进入中心城区的基本手段,也是抑制小汽车过度增长的有效方法。经济杠杆在城市交通管理中,主要体现在“三增一降”上。“三增”,即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动车使用税费和征收城市交通拥堵费的增加。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在特定路段、时段甚至区域,提高停车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来调节车辆停放,让停车费用真正体现所占用的高昂的城市土地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专用停车场(库)利用率,减少小汽车使用频率,挤压外埠车辆对中心城区的压力。增加机动车使用税费,按照“多开多缴税、少开少缴税”的原则,有效遏制小汽车的快速增长。在治堵措施尚未用至极致和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应慎重推行征收交通拥堵费,因为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本身已增加了车辆使用成本。“一降”就是要降低乘坐公共交通的费用,包括降低地铁附近的停车费,增加公交吸附力,避免间接增加公众出行成本而成为新的堵点。
三是倾力解决交通秩序混乱问题。治堵先治乱,治乱先治违,治违须严管。从国内外一些先进城市经验来看,通过严格而科学的管理以及提高公民素质改善城市交通,远比新建道路和拓宽街道更为重要。交通执法管理部门要有打“攻坚战”的冲劲,打“持久战”的韧劲,更要有打“堡垒战”的狠劲,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交通陋习、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影响交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进行整治。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特权车的查处力度,使整治工作当其时、适其势、见其效。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常态化。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将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系统,不断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有效助推交通秩序严管严治,引导公众低碳出行、文明出行。
城市交通是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除加强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使用外,更重要的是要运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手段,加快建立与科技管理系统相匹配的工作机制与服务管理模式。
一要有科学的管理理念。城市交通拥堵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它必然会引发城市交通供需矛盾的强烈碰撞和对传统管理模式“硬壳”的激烈撞击。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制定交通规划、交通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时,始终做到重民本意识,轻物本思维,多考虑公众利益,少考虑个体利益,多限制公车使用,少限制私车拥有,多运用经济杠杆,少采用行政手段。城市交通有其固有的规律,应认识、把握、遵循规律,并善于借鉴国内外城市治堵成功的经验,避免城市治堵走弯路,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时间的延误。
二要有科学的交通组织。交通源点分布不均衡、交通流不稳定、交通结构复杂、人车相互干扰等因素导致了我国特有的平面混合交通。要加强对海量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提高交通组织科学性。运用现代监控、诱导以及通信技术,合理调节交通流、减少交通集散点等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均衡重点区域交通流时空分布,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通过优化道路断面、强化路口渠化、实时调整信息配时等精细管理,以及组织区域性单向交通、实施潮汐车道和可变车道、采取禁止通行等有效措施,实行条块交通组织的有效衔接,减少交通冲突点,充分挖掘时间和空间潜在资源,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
三要有科学的交通诱导。由于城市交通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相对滞后,服务公众的能力较低,增加了无效交通流和公众的出行成本。要在大交通的框架内,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通讯技术,整合、集成、完善城市交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改善人、车、路等运输子系统间的互动关系,增进整个系统的安全、效率与及时性。通过对城市交通的动静态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采集、传输、分析与发布,完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直接支持城市交通信号配时优化、均衡城市路网交通负荷,帮助公众缩短出行时间、减少无效出行。
一要强责任落实。国外学者曾说过,“城市是决策的结果,而不是规划的结果。”要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政府是城市治堵的责任主体,只有政府直接对城市拥堵的深层次问题进行问诊、号脉、开方、治疗,城市治堵才有出路。要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严格、科学、合理的考核和评估,推动和推进城市治堵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深化。
二要重协调机构。当前,浙江省城市治堵处于全面深化阶段,单靠某一个或几个部门往往力不从心,步履维艰。省市两级城市治理交通拥堵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发力,做到科学规划、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并狠抓落实,让城市治堵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要建协作机制。协作就是战斗力。协作的基础就是要清晰各层级、各部门的治堵职责,特别要确定主管职能部门,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打糊涂仗,克服治堵工作“短板”,打好治堵工作“组合拳”。加大对重污染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施工、门前设摊、公车私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通过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人才和科研优势,加大城市间交通管理经验的交流等,不断提高城市治堵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要用社会力量。城市治堵,人人都应参与,人人都可评说,人人都是专家。要畅通民意、民情渠道,将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作为整改的“穴位”,不断扩大群众参与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壮大志愿者队伍,实现治堵工作社会力量的最大化。充分挖掘学校、医院和商贸中心等沿街企事业单位的治堵潜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整体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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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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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6
潘省橡,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