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秋,于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教育质量监控
警察院校构建多元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考
□杨志秋,于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提高警察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是提高教学质量。当前,亟需从整体上构建出一套切合学校实际、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多元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必须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和适应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需要及促进警务人才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原则,确定教学质量评价主体,确立目标指标、过程指标与条件指标三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内驱力,激活牵引力,注入外驱力,从而确保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科学有序运行,促进教学质量评价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警察院校;教学质量;多元评价指标
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警察院校要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就需要以高质量的教学质量为前提。我国公安高等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颇具规模的行业高等教育体系。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警察院校的办学规模、层次和水平大幅度提升,其中警察院校的数量已达34所。近十年间,警察院校为警察部门培养和输送了20多万名专门警务人才。根据教育学的原理,人才培养是微观层面(课内课外、校内校外)以及宏观层面(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教学活动是其中最主要、最有明确目的的组织环节,也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渠道。要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实效并成功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不仅需要一个组织有序的教学环节,更需要一个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评价”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为“衡量人物或事务的价值”。教学质量评价,就是指对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是否达到一定质量做出的价值判断。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是指在遵循教育教学活动规律的前提下,依据政策文件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利用相关理论与技术对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做出科学分析与量化判断,为完善教育教学制度提供信息反馈,发现问题进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发展。
本文中所提到的多元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是指多方参与的、面向全部环节、采取多样化方法贯穿整个过程的评价活动。首先,评价主体的多方参与,应包括高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评估专家、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等。第二,评价的内容要全面、整体,不仅针对课堂教学水平,还应拓宽到课外教学工作质量、公安实战单位实习情况、学生毕业后工作情况等。第三,要采用多样化的方法去评价,例如督导听课、评教评学、问卷调查、专家评估、行业(用人单位)评价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
多元教学质量评价是通过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对整个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与评价,是促进教育教学活动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不断提升的重要途径。一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可以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通过反映方向性、客观性、整体性教育评价目标的选取、科学的评价实施过程,以评价目标的选取、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引导教学向更高层次与水平发展;三是通过对评价信息的不断反馈,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学不断完善、改进、提高,从而实现教学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任务和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培养的目标,在警察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中,需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和立体化的原则。警察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警务人才,既要使培养对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又要使培养对象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更要使培养对象掌握岗位核心能力。这就要求对培养对象实施教学质量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以确保每个培养环节的教学实际作用和效果。因此,教学质量评价不能仅作为结果性评价去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以学生成绩片面地考量学生接受能力,而且要作为一种过程性的评价,对在校期间的教与学与在公安实战单位的实习、课堂上的教学效果与学生学习能力与知识掌握情况、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等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全部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2.促进培养职业核心能力的原则。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总体设计、标准设定、具体实施和总结评价等各方面都应紧紧围绕有利于促进培养职业核心能力这条主线,以此来衡量和检验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资源配置的作用与效果。
3.适应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原则。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确立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是完全符合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培养要求,体现公安高等教育特点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练、战一体化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且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四个环节在不同方面以不同的形式共同作用于警察职业能力的培养。因此,构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保障机制必须与这一新型的教学模式相适应、相一致,并且根据不同阶段教学任务、教学内容及教学重点的差异,体现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又要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情况和特点,制定并完善突出每个专业特色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与实施办法。
(一)确定教学质量评价主体。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价主体应该包括教师、学生、系部领导、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家长等。他们都作为评价人员参与到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活动中,形成对教学质量多角度的审视,这样才能确保教学质量评价的客观性。警察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不仅应该重视教师自评、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估等方面,还应该十分注重将学生自评与家长评价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在校生与毕业生相结合,教师个体与学校集体教学质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一个全员参与的网络状评价主体群。
(二)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在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中,本文将确立目标指标、过程指标与条件指标三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目标指标反映的是教学水平质量的本质特征,通过警察院校培养的预备警官的素质、能力得以体现。过程指标反映的是达到评价目标的工作实现程度,可以反映出警察院校内部的教学与管理过程,通过警察院校中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运行情况得以体现,主要反映的是教学效果。条件指标是指实现评价目标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其中包括警察院校的教学设施、教学经费投入、师资队伍等,主要通过学校的设施与师资力量得以体现。
这三个维度的评价指标相互之间是相互作用与密切结合的关系。警务人才培养作为警察院校教学服务的对象,也是公安高等教育的产品,其最终要接受培养单位、用人单位与家长的检验,针对不同层次的警察院校,对于培养的人才要有不同的定位,这样也有利于各个学校发挥专长、办出特色。在高校内,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要有凸显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通过专业特色强化学生专业能力。人才培养是长期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反映,故而需要将目标评价与过程评价有机结合,其中目标评价的比重要相对大一些,条件指标又是实现目标的基础,所以必须将条件指标与目标指标相结合。三者之间,以目标评价为主体,以过程评价与条件评价为基础,形成互促互利的良好效应。
在目标评价、过程评价与条件评价三个一级指标体系下,分别包括二级指标体系(如下图)。
(三)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机制
评价主体针对不同的评价指标与评价内容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评价(如下图)。
根据上图可以看出,不同的评价主体(指标体系),其评价内容不同。
1.针对教学条件与投入的评价,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测评。
2.针对教学过程的评价,需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三方面进行评价。学校的教学督导团评价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例如中国刑警学院针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成立的教学督导团。这些专家是在某个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与丰富的教学经验,让他们去评价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是可行的,但不适合评价所有课程的教学内容。因为他们可能对某个课程的内容不熟悉。系部内的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的评审团评价教学内容。鉴于他们对自己系部内的课程比较熟悉,对教师的教学内容能有所了解,所以对评价教学内容的把握与处理比较适合。学生评价教学效果。学生是知识传播的受体,最终还需要学生来评判教师教学质量的高低,可以用满意度、建议与意见的形式反映。学生参加公安实践实习情况,由学校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管部门人员,开展实习检查,并听取实习单位指导民警与分管实习生的领导意见。
3.针对目标指标的评价,需要教师、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学生的参与。教师针对学生学习知识与能力掌握的情况进行评估,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对学校在校四年的效果进行检验与反馈,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
由此可见,教学质量评价要调动多种力量,由单一评教向多元评教转变。
(1)教师个体的驱动力。将教学质量作为教师晋级评优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有关制度文件中,使得教师将教学质量看做如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更加自主关注教学质量,主动提升教学水平。
(2)学校集体的牵引力。健全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学生、专家、同行评教的多元评教模式,监督、引导、测评教学质量,同时将学校的关注点集中到教学工作上,重视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3)行业领域的外驱力。建立“走出去、请进来”的机制,一方面定期派工作组到受众面广、代表性强的公安实战部门进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了解毕业生工作动态,收集公安人才培养的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定期聘请实战部门的专家驻校教学和参与评教。从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激发内驱力,激活牵引力,注入外驱力,加强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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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秋实)
D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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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4)02-0101-03
2014-01-20
杨志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基础教研部教学秘书、研究实习员;于群,该校公安基础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