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伟,李云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我国公安院校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创新探索
——以英国警察院校教学理念和方法为借鉴
□詹伟,李云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多年来公安教育改革一直是公安教育工作的重点问题。围绕着公安教育改革的落脚点和方向,国内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激烈的争论。本文以公安院校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为切入点,剖析我国低效落后的公安教学模式和方法,提出借鉴英国先进的警察教学理念和方法,努力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安课程教学模式,推进我国公安教育事业的发展。
公安教育;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中英比较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肩承公安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等多项艰巨任务的我国公安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为各级公安机关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专门人才。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安实战部门对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原有传统的公安院校教学模式和方法逐渐暴露出教学效率低下、缺乏实战能力培养等弊端。英国作为现代警察制度的鼻祖,其警察院校拥有较为先进的教学模式、教学理念与方法,对于警察队伍的培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在剖析中英两国警察教学模式和方法基础上,就借鉴英国先进的警察教育教学理念,改革、创新我国公安院校教学模式与方法谈一些认识。
要探讨公安院校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问题,首先要理解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基本内涵,进而确定研究对象的内涵和外延。这样,我们的研究才能具有相应的价值。
(一)教学模式。最先将模式一词引入到教学领域并加以系统研究的是美国的教育学家乔伊斯(B.Joyce)和韦尔(M.Weil)。他们在1972年出版的《教学模式》一书中提出:教学模式是可以用来设置课程、设计教学教材、指导课堂或改进其他场合的教学的计划或类型。①稍后美国学者冈特、施瓦布等在《教学:一种模式观》中认为,教学模式就是“导向特定学习结果的一步步的程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界对教学模式的研究渐趋重视,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教学结构。它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指导下建立的比较典型和比较稳定的教学程式。②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教学过程的模式,或是一种有关教学程序的策略体系、教学式样。即:根据客观的教学规律和一定的教学指导思想而形成的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比较稳定的教学程序及其实施方法的策略体系。③再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属于教学方法范畴,它是教学方法或是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
本文对教学模式的定义为: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用来设置课程、设计教学教材、指导课堂或改进其他场合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
(二)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为实现教学目标而运用的比较稳定的教学方法的程序及策略体系,它由若干个有固定程序的教学方法组成。每种教学模式都有自己的指导思想,具有独特的功能,它对教学方法的运用,对教学实践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可以说,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两者是相互协调、紧密联系的,运用某种教学模式就要求采用相应的教学方法,运用某种教学方法必然是在相应的教学模式指导下进行的。
当前,我国公安教育教学模式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信息加工类教学模式。④这种教学模式侧重从教师如何去教这个角度来进行阐述,重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从知识授受的角度来讲,它是一种比较经济、高效的教学模式。但这种教学模式的一个突出缺点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它不利于学生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展,同时也容易导致注入式和满堂灌等现象。⑤
公安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和操作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公安民警的能力要求也以实际操作能力为主。公安教育的目标是为我国公安实战部门培养高素质、能力强的优秀公安民警,培养警察职业能力是公安教育的出发点和目标。因此,只注重理论教育、知识传输,而不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传统公安教学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公安实践的需要。其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采用传递——接受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教学效率低下。当前我国公安院校课程教育中,不管是学历教育还是职业培训课程,均主要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学生只能被动地跟随教师进行学习。在这一教学理念指导下,我国公安课程教育主要采取的是传递——接受教学模式。
传递——接受教学模式认为教学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一种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这个认识活动包括掌握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巧,发展认识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这一模式特别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为了确保教师较好地发挥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围绕“三中心”来进行教学,即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
这种传递——接受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的信息知识,比较适合理论基础课程的教学。但是,它却非常不利于学生自主能力的培养,学生往往形成学习的惰性心理,只会被动地接受,不会自己主动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长此以往,学生虽然知道知识是什么,但却不知道如何运用知识。显然,这种教学模式对于需要培养学生自主思维能力公安类课程来说并不适合。
(二)以教材为中心,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学生缺乏实践活动的机会。在当前我国的公安院校课堂上,除了侦查、警体、刑技等专业可以进行实践操作性教学外,其他公安专业的教学形式基本就是老师使用指定教材,通过制作幻灯片等手段,在讲台上向学生讲解书本上的知识;学生则在教室里面对教材,听着讲解,记着笔记。在这种以教材为核心、老师讲解为唯一手段的教学模式中,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途径只有课堂上发言。如果想以这种方式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就需要教师具有非常高的课堂掌控能力。教师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将固定理论知识讲解完,同时还必须通过有创造性的问题吸引、带动学生自主思考,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不过,实际情况是,真正进行思考并参与发言的学生往往很少,绝大多数同学会碍于情面而不敢发言。
从多年来我国公安院校教学实践来看,这种以教材为中心、灌输式的课堂教学模式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且弊端越来越凸显。因此,在现有条件下,通过什么方法最大限度地改变这种沉闷的课堂氛围、低效的教学模式,已越来越成为困扰我国公安教育学者的重要课题。
(三)课堂教学法单一,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合理地运用各类教学方法,对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完成教学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但在我国公安教学课堂上,不论是本、专科学历教育,还是民警在职培训教育,均存在课堂教学沉闷、学生主动学习热情低下、缺乏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不仅是因为采用传递——接受教学模式,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还有一个层次的原因就是我国公安院校教师常常采用讲授法、提问法、直接演示法、读书指导法等传统课堂教学法,缺乏先进的课堂教学方法的运用。运用这种教学方法授课,学生只能被动地倾听和接受,难以培养起对学科内容的兴趣,无法获得课后自主深化学习的动力。
总之,我国公安院校在教学模式上普遍采取以传递——接受模式为基础的,以教师中心为理念的,以课堂、教师、教材为核心的,以讲授法、提问法、讨论法等传统教学法为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这一模式所带来的弊端,已严重阻碍了公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阻碍了公安院校为公安实战部门培养输送优秀的公安人才。因此,对公安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非指导性教学模式。非指导性教学模式的核心思想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这一教学理念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罗杰斯创立。这一理念主张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角色和学生角色的界定应该是: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引导者,在教学过程中处于辅助地位;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不仅可以独立学习,并且能够合作学习,即相互学习。⑥罗杰斯倡导的非指导性教学模式⑦被英国国家警务促进署接受,并在全英警察院校普遍采用。其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是英国警察教育培训模式的核心理念。
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属于个性化教学模式的典型代表。它侧重于教师不是直接地教学生,而是促进学生学习,为了发展学生的自我潜能,把学生放在核心的位置上,将学生的自我发展看作教学的根本要求。在学生自我实现的同时,教师应该尽量为学生创造和谐、融洽、宽松的课堂气氛,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充满安全和愉悦的感觉,增加自我实现的信心和勇气。
在英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主要是基于“学习金字塔”理论开展的。美国缅因州国家培训实验室(National Training Laboratories)通过长期的调查研究提出这一理论(图1)。
(图1:学习金字塔)
如图1所示:学习者通过教师讲授、阅读、视听(看图片、影片等)、演示、相互讨论交流、动手实践、在自己学会的基础上教别人等七种方式开展学习。研究发现,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学生在两周以后还能记得的学习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只是听老师讲授,由于学生参与度最低,两周以后所记的内容仅剩5%。从第一种至第四种学习方式都是被动式的,学生的参与度也很低,所以学习的保存率都无法超过30%。而处于金字塔最底端的学习方式是让学生教别人,如果学生有机会把上课内容马上应用,或是让学生有机会当同伴的小老师,记住的内容可高达90%,是效果最好的学习方式。在这种学习模式下,学生以教师的身份教他人,为了让他人能够理解,对所学内容不仅要相当熟悉,而且还必须经过独立思考,运用合适的语言和沟通方式,这一过程极大地提升了学生潜在智能的发展。
这个研究显示,以学生参与为中心的学习效果最好。这是因为“我听到,会忘记,我看到,会记住,我做到,会理解”(What I hear I forget,What I see I remember,What I do I understand)。英国教官认为,如果学生仅仅是坐着倾听就容易睡着,老师必须想方设法鼓励每名学员积极地参与学习,或以小组形式或结成对子来学习,只有使受训者全身心投入学习,融入课堂,在教官的引导下,通过大家的语言、动作,让他们去想去思考,才能了解各自的学习态度、目的,再经过老师的归纳和提炼,把知识与工作联系在一起,从而确立正确的态度,实现学员能力和技能水平的提高,最终改变其行为。这就是“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模式”的基本原理,这一教学模式对于培养学员的知识技能、端正态度、塑造行为是非常实用的,从而成为成人学习的最好方式。
英国警察院校教官认为警察这一特殊职业对警察的个人综合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在进行警察职业教育的时候就应该注重警察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能力的培养。英方认为,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因注重发展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办事能力故而非常适合对警察的职业教学。
(二)体验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模式。这是英国警察院校另外一个核心教学模式。这一教学模式的核心教学方法是体验教学法。
探究式教学模式,也称引导——发现教学模式,是指教学活动以解决问题为中心,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方法并通过自己活动找到答案的一种教学模式。探究式教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美国教育学家萨奇曼、施瓦布和加涅等人。在这一教学模式下,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寻找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可以激发学生兴趣的材料,创设出情景,向学生提出将要调查研究的领域。学生则发现并提出问题,并根据已确认的问题,共同讨论如何解决问题。然后,学生开始进行相关的实践探索、验证活动,最终在相应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英国警察教官特别推崇美国人大卫﹒库伯(David A.Kolb)提出的体验教学法。在他的《体验式学习》(1984)一书中提出体验式学习理论,将体验式学习分为四个阶段:具体的体验、反思和观察、形成抽象概念和原理以及在新情境中检验概念的意义。体验式教学法包括亲历性、趣味性、互动性等特点。体验式教学法中心任务是创造出特定情境,并提出相应的问题或任务,由学生在这一情景中独立自主地展开学习研究,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方案。体验教学法主张在教学活动中,学生不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是主张他们从行为和感情上直接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通过自身的体验和亲历来建构知识。
经验学习法是一种基于反应式实践来回顾真实经历的学习模式。在警务培训中,英国警察院校教官经常采用的模型称为经验性学习循环,之所以称之为循环,是因为学习者循环往复地实现上述过程。
在英国警务教学实践中,教官在探究式教学模式指导下,运用体验教学法,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创设出特定情境,设定出问题和任务,学生在老师的有限指导下,通过相互合作,共同寻求到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最终方案。这种教学模式突出的优势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自主解决问题能力。这些能力无疑都是新时期社会对合格警官的基本要求。通过运用这一教学模式,英国警察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学员通过学习提高了上述种种能力,可以立刻适应警务工作环境,满足警务工作要求。
(三)分组教学法——合作教学模式。合作教学模式是指通过运用分组教学法,在课堂上成立多个合作小组共同学习,培养学生相互帮助、共同协作的团结精神的一种教学模式。分组教学法是一种学习方法,具有速度快、质量高、印象深、趣味性强等优点。组内各成员互相讨论,集思广益,不致枯燥,趣味性强,较个人学习能够加快学习速度,钻研知识,提高学习质量,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印象,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也是课改以来重点培养的新型学习方法。实行分组教学法,目的旨在增强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增强学生的合作研究精神,为学生的主动发展、自主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作教学模式和分组教学法是非常普遍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多年来一直受到教育工作者的青睐。在我国的公安教育实践中,这种教学方法也经常用到,但分组基本上以BUZZ小组⑧形式为主,针对问题站靠讨论,然后回答问题,取得的教学效果十分有限。英国警察院校在警务教学中,不仅仅是利用分组形式进行小组讨论问题,而是在实际情境设定中,结合探究教学模式和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形成独立的任务小组,通过相互配合和帮助,共同解决难题、完成任务。英方认为,警察是一种需要团队配合才能完成好工作的职业,分组教学是最好的培养团队精神的教学方法,因此,在警务教学实践中,教育者应尽量多采用分组教学法,以培养学生警察的合作意识。
在实际警务教学中,英国警察院校运用的上述三种教学模式以及相伴的教学方法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始终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这些教学模式的理念和方法也只有相互配合运用,才能发挥出各自的最大优势,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
(一)借鉴英国先进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可行性分析。中英两国的警察教育制度是存在差异的。英国的警察教育是与国民教育相脱离的由警察系统独立创办的一种职业教育,英国全国性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工作由专门的警察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各地方警察机关具体负责各自的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英国警察的学历教育完全由地方院校承担,警察学及相关学科学位的获得渠道为普通综合大学的相关院系及相关研究所。英国的警察教育培训是一种终身教育机制,贯穿于每个警察从警生涯的始终。而我国的公安警察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公安部门与教育部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我国的公安警察院校均具有双重任务,一是承担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二是培养公安机关后备人员和实施在职公安民警教育培训。
当然,上述这些差异仅仅是在警察教育制度上的不同,并不会涉及到警察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这一领域。无论是警察学历教育还是警察在职培训,都需要以提高学员的实践工作能力为目的,需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调动学生学习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由世界警察共同的职业属性和教育学原理决定的。因此,英国先进的警察教学模式和方法是可以为我所用的。
(二)英国警察先进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借鉴。我国采用的传递——接受教学模式与英国采用的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和探究式教学模式在理念、实施方法上都存在根本性的不同。对此,应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有选择地接受英国的先进经验,而不能盲目地不顾实际地全盘采纳。
首先,循序渐进地削减传递——接受教学模式的主导地位,更加注重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和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引进和运用。对于公安院校学历教育,传递——接受教学模式对于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仍然有很大的作用,不应该完全抛弃。在此前提下,应该逐渐加大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和探究式教学模式的比重,增加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公安院校在职培训教育,应更加注重警察实践能力的培养,逐渐取消传递——接受教学模式,确立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和探究式教学模式的主导地位,教师应该放弃课堂教学的主导权,坚持以学员为中心的理念,让学员成为课堂上的主导者。
其次,在教学观念上要逐渐树立起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抛弃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教学目标主张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为主,同时考虑对不同学生的不同要求,力求因材施教;教学内容上强调实践导向,按专业能力来构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以双向沟通为特点,灵活采用案例研讨、小组讨论、头脑风暴、角色扮演、课堂游戏等多种形式。应将教学过程的起点置于学生的学习需要上,倡导教学必须以学习需要分析为基础;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应将学生对课堂学习的参与度及师生互动点的多少作为考查学生是否真正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的核心指标;在学习环境的设计上,应呈现出人际关系复杂及学习资源多样化的特点。
再次,引进体验式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分组讨论教学法等先进的教学方法。一方面活跃课堂氛围,让学生摆脱枯燥沉闷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另一方面,通过这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团结协作的意识。
选择性地引进英国警察教育的先进教学模式和方法,可以改变我国目前单调的传递——接受警务教学模式,优化我国公安教育教学模式,丰富课堂教学方法的选择,提高公安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公安实践部门输送优秀的专门人才。
注释:
①B.Joy ce,M.Weil.Models of Teaching.Englewood New Jersey:Prentice,1986.
②于深德,朱学思.探索新的教学模式(J).山东教育科研,1989(4).
③柳海民.试论教学模式(J).中国教育学刊,1988(1).
④美国学者B.Joyce和M.Weil在《教学模式》一书中将教学模式分为四大类:信息加工教学模式、个别化教学模式、社会互动教学模式和行为控制教学模式。
⑤李朝辉.教学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6]陈碧凤.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与我国的教育显示[J].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
⑦李朝辉.教学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⑧Buzz小组是一种把学生分成超过二或三个小组然后让他们在同一个教室的各个部分完成讨论任务的形式。Buzz的含义是各个部分的小组同时讨论时发出的嘈杂声。
[1]张铁勇.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0.
[2]赵翠霞.教师教学模式的选择与应用[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
[3]李朝辉.教学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4]许细燕、吴明高.新时期公安教育教学改革论丛[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5]薛金凤.改革是公安教育发展的动力[J].公安教育,2007(3).
[6]翟英范.对未来公安教育的构想与展望[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
[7]袁广林.我国警察培养模式的重构[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2).
[8]顾进宝.公安院校要积极适应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J].公安教育,2000(10).
[9]郑常青.从公安教育的特殊性看公安院校的发展方向[J].公安教育,2001(5).
(责任编辑: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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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4)02-0082-05
2014-01-20
詹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李云龙,该校行政管理专业警察行政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