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20部队政治处主任 侯和林
近年来,我国征兵政策做了较大调整,特别是2013年,征兵时间由冬季改为夏秋季,为高中以上毕业生顺利实施报名应征提供了更好的时间“窗口”。但从效果看,当兵冷、征兵难的现象并未彻底根除,兵员质量偏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可见,仅从应征报名时间上解决窗口的衔接还不够,笔者认为,必须把征兵工作与高考结合起来,从制度设计上走开一条新路。
高考,是高等院校选拔学生、培养人才的最主要途径。虽然高考制度时常受到质疑和诟病,但迄今为止,除高考之外,还没有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选拔人才机制能够替代高考。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高考仍然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以前开展征兵工作,大多是在高考落榜生中征集,这在某种程度上已丧失了“选拔最优秀人才”的机会。虽然近年来开始尝试从大学生中征集兵员,但大学生中的许多人往往是在就业前景不明朗、就读院校和专业不理想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参军。即便如此,在所有应征人员中,大学生参军所占的比例仍然不高。加上近些年各类大专院校持续扩招,社会上高素质适龄青年所剩无几。因此,要切实选拔高素质兵员,应该在时间上和程序上都走在高校录取的“关卡”之前,而不是吃高校录取的“剩饭”。
目前,征兵报名时间与高考录取时间基本吻合,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也大多会思考自己的前途和人生目标。把征兵与高考结合起来,会让考生多一种选择。在程序上,把参军入伍作为高考的一个志愿,并把征兵体检与高考体检结合起来,不仅可行,而且可以整合资源,有效防止浪费和重复。
一是把应征入伍作为一个高考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增加“应征入伍”志愿,分数线可控制在普通本科线,填报“应征入伍”志愿且达到分数线者视为报名应征,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对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工作按现行政策不变。二是调整体检标准。填报了“应征入伍”志愿的考生,除参加正常体检外,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增加相关项目的体检,并适当放宽视力、文身、体重、扎耳眼等非关键性标准。三是调整名额分配方式。大学生士兵的征集名额分配到省,不再向地、州分配,以解决高校资源分布不均,少数地、州没有高等院校的问题。
为有效防止和避免适龄青年拒服兵役的行为出现,建议在《兵役法》中增加相关条款,规定年满18岁的公民必须到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18岁至24岁之间必须有应征报名记录,否则视为拒服兵役。对拒服兵役者,规定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得优先享受各种社会福利待遇与保障。从制度和社会舆论上确保“参军报国光荣,拒服兵役可耻”成为社会的共识和道德规范,使大批有志青年优先选择参军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