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竞教课的不良倾向

2013-12-29 00:00:00李永红
新课程·上旬 2013年11期

摘 要:在当前的小学竞教课堂上,许许多多的老师热衷于表演式的授课,许多听课者沉醉于“观影”者的评课,形成了无多媒体不成竞教课的局面,“全、秀、大、异”的不良倾向盛行。

关键词:竞教课;倾向;素质教育

为了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推进新课程改革,更好地展示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各地各种各样的竞教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据笔者参与及了解的一些小学竞教课,却脱离了小学各科作为基础学科所应把握的基本内涵,呈现出一种追求“全、秀、大、异”的不良倾向,现提出与广大同仁磋商。

一、“全”的倾向

一堂课,仅仅40分钟,我们到底应该把什么东西在这有限的时间里讲授给学生,这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恰当地使用一些教学辅助手段,是必要的,无可厚非的。可是,一些竞教者,不知是为了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而是为了追求全面,又是投影仪,又是电脑,又是录音机,又是挂图,又是网络,又是动画等,不亦乐乎,把一堂课弄得一塌糊涂。学生的眼前,如走花灯似的新奇的东西晃过。到底我们是在向学生传授当堂课应该掌握的知识呢?还是在向学生展示自己的才艺呢?

二、“秀”的倾向

许多竞教课、公开课、教研课的授课者在教学中为教学而教学,为教学而表演,为教学而作秀,让学生和听课者十分明显地感觉到虚假。出现一种观课时心动,评课时激动,思课时不想动,授课时无法动的状况。

三、“大”的倾向

“小课文,大世界”。有的竟教者,为了体现自己对教材挖掘的深度,真可谓“小题大做”,恨不能把学生的所有的潜力在一堂课中全部发挥出来,以使自己的这堂课“精彩异常”,又是表演,又是感悟,忽略了一堂课,仅仅只有四十分钟,一般需要达到和需要解决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只有那么一两个而已。

四、“异”的倾向

为了达到“独占鳌头”的目的,一些竟教者常常独辟蹊径,弄一些新异的东西让学生和评课者大开眼界,希望获得好的评价,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鉴于此,笔者认为要改变这些不良倾向,首先应当端正评课者的态度。因为课堂的评价标准是授课者如何去理解和发掘所授课程的指挥棒,只有当评课者的评课态度得了根本端正,才能杜绝授课者不良的追求。其次,授课者必须紧紧围绕所授这堂课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出发,选择恰当的教学辅助手段,解决当堂课的教育教学目标。同时,这也应当成为评价这堂课的首要标准。因此,在授课前,让授课者讲明授课目标、运用什么手段、如何达到目标等,评课者根据授课者是否达到目标,选择手段是否合理,教学过程是否恰当等进行评价。如此,评价才更准确。再次,检测教学效果。但是,检测效果不能停在课堂表面的是否“精彩”和“新颖”上,更不能停在授课者“眉飞色舞”和“激情四射”的讲授上,而应当落实到通过这堂课,学生真正知道了什么,懂得了什么,学会了什么。

(作者单位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小学校)

编辑 王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