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资源流动不足现状分析——基于交易成本理论视角

2013-12-14 06:40强,于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3年6期
关键词:交易成本契约劳动力

高 强,于 瀛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青岛 266100)

“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兴群体,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一直以来,农民工收入水平总体偏低,与城镇职工相比,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问题相当突出,没有形成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1]。近些年在我国各地陆续出现的“民工荒”与“加薪潮”等现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荒”并非是指无论给多高工资都招不到农民工,而是指在现有工作、生活条件和现有工资水平下,农民工出现比较严重的供不应求[2]。为了解决招工难问题,各企业逐渐开始增加薪酬以吸引农民工来解决劳动力稀缺问题。2002~2008年,农民工实际工资增长率分别为2.3%、5.6%、7.6%、8.6%、8.2%、7.2%、19.6%[3]。这一现象的出现又把我国劳动力市场问题推到了社会问题的前沿。劳动力短缺与工资上涨这一现象使得一些学者认为这与“刘易斯转折点”颇为吻合,由此断定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正在发生逆转,我国正在从劳动力过剩时代向劳动力稀缺时代过度[4-6]。

然而与劳动力稀缺这一推断相悖的是事实上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根据测算方式的不同,学者得出了不同的数据:王检贵基于2003年的数据测算出剩余劳动力约为4 600万左右;通过建立农村农业劳动力外出决策模型[7],蔡昉得出农业剩余劳动力大约4 357万[5],而王红玲通过建立生产函数的计量模型估算出结果高达1.17亿[8]。于树纯等通过调查计算得到单单河北省唐山市2007年农村剩余劳动力为127.39万个 (按劳动力空闲时间除以300天折算),占劳动力总数的29.31%[9]。虽然各个测算数据存在较大差别,但是却共同证实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巨大。

城市“民工荒”、工资明显上升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并存这一现象的出现引发了学术界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关注,对此,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解释。章铮认为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工就业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此类行业对于体力、反应灵敏度等方面要求较高,所以劳动密集行业中年龄差异所导致了劳动生产率不同,不同年龄的农民工并非是完全同质的劳动力[2]。当高非农劳动生产率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资源面临枯竭时,低非农劳动生产率的农村中年剩余劳动力存在,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滞留而城市劳动力严重缺乏。朱晶、李天祥等则认为工资上升是因为迁移成本增加、劳动供给曲线向上移动所致,属于“生活成本通胀型”工资上涨,并非由于劳动力供给缺乏所致[10]。李朝晖认为工资的上涨与劳动力需求的上升是因为政策因素与农民工进行工资维权的结果,而“民工荒”与大量剩余劳动力并存则是户籍制度等障碍引发的劳动力“候鸟式”的城乡间迁移的社会问题[11]。蔡昉则认为这一现象是因为中国是“大国”,地区间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不同从而最终发展水平具有异质性[3]。

虽然大量的学者已经对该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但是至今还没有学者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分析该问题。因此该文试图通过交易成本视角分析解释“民工荒”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存的现象,来填补这一空白。

1 交易成本理论在劳动力市场的应用

由于交易概念的复杂性,要提出一个交易成本的准确概念十分困难。自从科斯在1937年提出交易成本的思想以来,对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层出不穷。一般来说,交易成本是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力的费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分广义的交易成本与狭义的交易成本,其中Matthews(1986)提出了一个狭义的定义:交易成本是事前安排合约、事后监督和执行合约的成本,它与生产成本相对。由此可见狭义的交易成本主要是立足市场交易进而实施契约的成本。在该文研究中采用狭义的交易成本概念,因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的重要部分,交易行为十分活跃。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也必然存在大量的交易成本。

市场交易一般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交易前寻找交易对象并且检验产品价值,第二阶段是在交易中讨价还价并签订契约,第三阶段是在交易后交易双方执行并监督契约条款的执行情况。科斯在1960年提到,“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去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合约、督促合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因此,根据市场交易的3个阶段的划分,狭义的交易成本可以按照此3个阶段进行讨论。交易成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3类:一是准备契约的成本(狭义定义的搜寻和检验成本);二是确定契约的成本 (讨价还价和决策的成本);三是监督和执行契约责任的成本。同理,农民工作为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通常也会产生以上3类交易成本。

1.1 寻找就业机会与检验就业岗位的成本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效率相对低下、农业科技投入偏低等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农业部门边际生产率明显低于非农部门。同时,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不断发展,非农产业部门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涌向非农部门。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部门务工之前首先要搜寻合适的就业岗位,而在这个搜寻过程中就会不可避免的导致成本的产生。个人或群体寻找就业岗位的方式包括直接搜寻和间接搜寻两种。其中直接搜寻是指非农劳动力个人或群体通过本人发布求职信息或直接走访潜在的需求单位等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广告费用、交通费用、与潜在单位的信息交流费用、相关信息的搜寻费用等等多方面费用。间接搜寻是指非农劳动力个人或群体利用中介获得工作岗位。而这则需要向中介机构缴纳中介费。

当然,在有组织、正规化的劳动力市场上,用人单位会主动到劳动力市场进行招工,这也使得非农劳动者的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大大降低,但仍然不可能完全消除。因为劳动力市场虽然为劳动者提供了潜在的需求单位,但仍需要劳动者在潜在对象中进行选择,同时劳动者也面临着不被选择的风险,这也增加了劳动者的机会成本。

在搜寻到合意的需求单位之后,由于劳动者与相关单位的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掌握相关信息的能力有限,因此往往还会投入相关费用对单位进行了解与检验从而保证今后劳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由此可知,劳动者在劳动投入前便开始产生交易成本。

1.2 协商与签订就业协议的成本

在当前社会,随着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提升,对于签订劳动合同、提升劳动安全保障等维权方面的要求日益突出。与现在相比,前些年以口头协议为主的合约形式虽然所花费的交易成本相对低廉但经常由于没有书面协议、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逐渐被人们所摒弃。因此,在劳动者初步选定就业单位之后,劳资双方对于劳动条件进行协商并最终起草契约这个过程也将会产生交易成本。这其中包括协商成本、决策成本和签订成本。

协商又被称为讨价还价,是契约达成前的重要过程。作为市场成员的“理性人”,交易双方都希望个人利益最大化,通过讨价还价压低对方利益减小自身成本。同样在劳动力市场契约的协商过程也是劳动者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希望压低成本提升利润的过程。作为市场的对立方,讨价还价往往会投入大量的成本。

决策成本是指在双方协商之后根据对方提出的条件在签署协议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例如,劳动者搜集相关岗位社会平均待遇与福利所投入的成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成本,甚至相关法律咨询的成本,以及劳动者群体内部形成一致意见所需成本,等等。

在决策之后,签订合同同样也需要投入成本。在过去甚至现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口头协议的现象。这类口头协议往往不需要签订文字性合同,因此,不存在签订成本。而大部分企业都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雇佣劳动者数量较大的单位。契约的制定与签署、律师的咨询与公证服务等方面均需要投入成本。

1.3 契约的监督与实现成本

契约的签订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契约双方的利益。然而在契约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可能需要建立特定的组织机构来维持契约的顺利履行。由于契约签订的时滞性以及契约制定者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在契约实践中经常发生未明确规定的事情,当发生契约中未能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各方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同时在契约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双方则需要进行相应的协调或申请仲裁等。这些状况的发生都需要投入成本来解决。

在劳动力市场中,契约签署之后的监督与实现成本是目前交易成本中的最大部分。在契约双方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契约权力得不到保护或者不能实现的事情常有发生。一方面,从行业来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其中以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这些行业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宏观经济形势不景气时,农民工的就业首当其冲受到影响[12]。在此冲击下,契约就变成了一张白纸,农民工的权益根本得不到落实。另一方面,从企业本身看,农民工主要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伤事故在体力劳动中时有发生。即使在契约中签订了工伤事故赔偿的条款,一旦工伤事件发生大部分企业经常选择逃避。因此,对于工伤事故赔付的追讨就大大地增加了成本。企业欠薪不还,农民工讨薪同样增大了交易成本。实际现今出现的一系列农民工维权现象大多都是对于契约的监督以及保证契约权利的实现。这方面的交易成本不仅包括农民工的经济投入同时还应包含时间投入的机会成本以及农民工人身的精神与身体损耗,很多是不可恢复的损耗这将伴随其一生甚至可能使其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如此高昂的成本使得许多农民工望而却步。

2 交易成本对“民工荒”的影响分析

2.1 交易成本对于劳动力转移影响的图形分析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可知,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交易双方会产生大量的交易成本。企业方所应承担的交易成本经常以降低工资或减少福利的方式转嫁到农民工身上。而劳动力作为交易的弱势一方不但要负担自己面临的交易成本还要在无形中接受企业方的转嫁成本。劳动力所承担的交易成本前者表现为支出的增加,而后者表现为收入的减少。通过这一加一减农民工的净收入就大大地缩水。随着生活成本的提高,特别是近些年工伤事故发生频发、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工资拖欠屡见不鲜等恶劣事件导致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由此农民工的工资净收入就在变相减少。然而农业劳动与外出务工相比有着自身的货币效用,比如收入较稳定、劳动风险较少、国家农业政策补贴逐年增加等等;以及非货币效用的优势,比如家庭生活的幸福感、熟悉的生活环境等等。随着非农工资净收入与纯农业劳动之差逐渐缩小,农民工回流现象就会日益明显,从而产生“民工荒”,见图1所示。

起初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而非农劳动生产率较高,所以曲线A处于曲线I的下方,且农业生产率曲线比非农业生产率曲线更陡峭。两条曲线分别与成本约束曲线S相交,此时投入农业劳动的收入要低于非农劳动。因此,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投入到非农领域,参与非农生产。然而交易成本的增加降低了非农劳动的净收入,使得曲线I向下移动至I'处。收入的下降使得投入非农劳动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回流。随着近些年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取消农业税发放耕地补贴等政策,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收益率,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生产率曲线A向上移动至A',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回流,但是此时从事非农劳动的净收入仍然高于农业劳动,因此从事非农劳动的人数仍然大于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数。由于交易成本以及其他生活生产成本的进一步提高,成本约束曲线向上方移动。当曲线移动至S'时,与曲线A'、曲线I'交于F点,此时农业劳动力与非农劳动力处于均衡状态,劳动力移动保持稳定。随着成本的提升,当曲线移动至S″时,由于过高的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非农劳动的净收入已经低于了农业劳动。因此,大量农民工回流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于是便出现了城市“民工荒”现象。如果交易成本等成本继续增加,“民工荒”现象将越发严重。

2.2 交易成本对于劳动力转移影响的函数式分析

构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影响因素的生产函数如下:

其中,Y代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程度,TC代表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交易成本,一般情况下交易成本越低越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外出务工;In代表外出务工的工资收入,一般工资收入越高越有利于促进外出务工;Ed代表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一般教育水平越高外出务工的意愿越强;G代表政府政策,政府对于当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越优惠,对于农民工的保障政策越健全越能激励农民工外出务工。

由于政府政策的广泛性,政策的出台将会影响多个方面。而政府不可能通过政策直接改变农民工的流动意愿,政府只能通过政策促进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农民工工资福利,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力度投入等方面来改变农民工的流动意愿,而且政府政策属于外生变量。因此,在该模型中首先假设政府政策G不变,进而考察交易成本对于劳动力转移程度的影响。先将 (1)式变形:

图1 交易成本对于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对 (2)进行全微分变形可得:

将 (3)式继续变形可得:

(4)式表示在既定政策条件下,交易成本的变动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变动的影响程度。

由此可知,交易成本的存在只能从负面影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甚至在交易成本过大时还会阻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劳动力回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是解决劳动力转移不足问题的关键。通过政府政策G的改变来维护农民工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学习职业技能的机会是重要途径之一,即将公式变形为:

即通过政府的政策向优惠农民工的方向转变来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对于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改变当前“民工荒”的严重的不足所形成的社会格局。

3 结论

“民工荒”现象引发的学术界的探讨一直不断,通过该文的分析可知,由于近些年劳动力市场交易成本持续走高与农民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严重滞后导致农民工的净收益减少;同时政府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使得农业生产的收益提高。在一推一拉两力的共同作用下,使得外出务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出现回流。回流现象的出现使得劳动力开始出现短缺,为了招募劳动力保证生产,各企业纷纷提升工资从而出现了“加薪潮”。然而工资增长的幅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赶不上交易成本的增长幅度,而城市消费品价格却一再走高,工作中过高的交易成本与生活中过高的消费成本双重作用,加剧了劳动力回流速度。这也就导致了城市劳动力短缺的同时农村仍然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当前我国的劳动力短缺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缺乏劳动人口,而是由于外出务工的净收益过低导致的劳动力欠缺对外转移的积极性而发生的相对短缺,我国农村依然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可以转移。这一现象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净收益能够得到缓解甚至扭转,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表明我国还没有到刘易斯所指的“剩余劳动力有限供给”的阶段。

综上所述,影响劳动力转移程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各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我国呈现出当前城市劳动力不足与农村劳动力剩余的怪状。交易成本这一因素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交易成本的存在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同时也从不同层面影响着农民工的净收入以及农民工再教育的程度。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对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以及国民收入的增加、国民教育素质的提升意义重大。如果交易成本的增加持续高于工资的增长,势必继续打击劳动者转移的积极性,导致怪圈的继续蔓延。同时政府政策对于上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成本、农民工净收入与再教育有着重要影响,政府政策的改良也是解决劳动力转移不足问题的关键。只有维护好经济增长的贡献者的权益,把劳动者监督实现契约的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加强劳动力职业再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着力提高劳动力纯收入,推动劳动力合理流动,才能更好地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1]陶怀颖.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思考与对策.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6,(6):6~8

[2]章铮.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与刘易斯转折点.中国农村经济,201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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