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美玲,苗红萍,海力且木·斯依提
(1.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乌鲁木齐 830052;2.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乌鲁木齐 830091;3.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乌鲁木齐 830052)
国家实施以“草原禁牧和减畜平衡”为核心的草原生态保护政策,采取对牧民进行生产补贴和奖励的方式置换草地,保护草原生态回归到良性的状态。新疆牧区的社会经济基本特征是游牧的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牧民收入普遍低下,大部分牧业县草地超载,草原生态环境面临威胁。在此背景下,对新疆牧区不同收入水平游牧民生产行为目标进行调查,测定目标偏好是否存在统计意义上的差异,意在摸清牧民生产目标行为倾向,对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实施后,牧民的生产妥善安置途径提供参考,为制定引导牧民行为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一些学者将农户经济行为目标分为生产目标和生活目标[1]。进一步研究表明,农户的目标随着自身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自身状况作为内部要素包括:经营目的、经营规模、劳动力素质、风俗习惯与传统观念,而外部因素包括政策、制度和自然条件[2]。农户生产行为目标的变化首先体现在目标集合体中具体目标的重要性所发生的变化。这样一来,对农户行为的把握不仅需要判断客观存在的多种目标,还需要对各种目标的重要性做出定量分析与评价。理论上讲,不同收入水平的生产主体,其生产过程中追求的目标也会有所差别的。一般来说,收入较低的牧民群体,因迫于保证基本生计需求的收入底线而追求低风险的经营目标,而高收入的生产者会锁定高风险的经营目标。同时,对目标的取向也与效用偏好有关,有的愿意保持现状,有的敢于冒险。风险型的牧户会更偏重于生产创新并尝试新的经营项目和新的生产方式,而保守型和中立型的生产者会更偏重于传统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方式。
牧民作为草地使用和经营行为的微观主体,其行为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所有管理行为和制度的最终效应[3],由于缺乏对农户行为的准确把握,对政策绩效带来的影响也是难以估量的[4]。
我国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农民,尤其是牧民是传统的,不敢承担革新风险,而且面对着不成熟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他们只是部分参与这一不完全的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农民行为只是一种“条件最大化”的理性行为,而不是主流经济学所认为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支配农民行为的往往不是逻辑而是习惯与本能,农民在生产方式或经济结构方面,既有受市场制约和调节的经济活动,又有为了生计和遵循传统的行为[5]。在不同的条件下,农户的生产目标是不同的,例如在遇到收入的不确定性时,农户的条件最大化目标最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保险,而不只是单纯的利润最大化。农户一般是以追求短期效用最大化为目标[6]。而有研究结果指出:新疆牧民具有明显的风险厌恶特征,缺乏冒险精神,其生产经营行为更倾向于短期行为和追求稳定。
选择新疆牧区的4个地州6个县 (市)的牧户157户,具体包括阿勒泰地区的青河县、富蕴县;昌吉州的奇台县、木垒县;塔城地区塔城市;伊犁州的昭苏县。以研究调查范围内的典型牧户家庭作为调查对象。受调查户年龄特征:30岁以下为6.62%,30~50岁占50.33%,50~70岁占38.41%,70岁以上占4.64%:学历特征,初中以下占82.12%,高中 (含中专)占13.92%,大专占3.97%。收入特征:1.5万元以下10.6%,1.5万~7万元占65.56%,7万元以上23.84%。
该研究采取实地入户调查,资料来自受调查牧户家庭的调查记录,调查于2011年8月进行,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由课题组成员亲自入户当面访问。受调查牧户的选取采取非概率随机抽样,实际发放调查问卷157份,剔除6份无效问卷,实际有效问卷151份,问卷有效率为96.2%。
首先,对牧民生产行为目标偏好进行等级测定。根据样本户调查资料,将样本牧户按收入水平不同分成3个组,分别测定其牧民目标偏好等级排序。目标偏好等级测定方法采用配对比较法/Thurstone标尺(PC)。
其次,对目标偏好进行差异性分析。一般而言,目标排序是有一定差别的,其目标偏好差异性是否显著,可以从统计上验证。根据样本牧户目标排序,确定每个目标的排序等级,采用序数法确定目标等级值作为分析计算依据,然后采用方差分析法对目标偏好差异性进行实际测定。
目标偏好等级测定采用配对比较法。该方法一次给参与者提供一对目标,要求参与者在两个目标间做出他的偏好判断。偏好等级的基础是相对于其他刺激、某一个刺激 (目标)被选择的频率。获得的等级具有定序属性。如果假定判定服从正态分布,这些值就可以转化为具有定距属性的等级值。这种方法在界定农户整体对目标的偏好等级上有优势,并且通过计算ξ系数可以检验个体偏好的一致性,Kendall的u系数可以检验同一组个体之间一致性的显著性水平。此外,配对比较法的结果对目标分级的多目标模型最适用。
配对比较法原理。配对比较法的做法是每次向被调查者呈现一对目标的陈述 (在心理学中则被看做一对刺激),让被调查者判断哪一个目标在他的心目中更加重要。由此,可以建立一种配对比较量表。如果有N个目标,就需要做N(N-1)/2次比较判断。将牧户调查得到的观察值制作成频数矩阵 (F矩阵),矩阵中fij表示被调查者认为目标i优于目标j的次数。然后将F矩阵采用公式1转化为频率矩阵 (P矩阵):
2.2.1 样本个体目标选择的一致性
如果样本的目标偏好在响应中严重违背了目标的可传递性,那么就认为样本的响应不具备一致性,是随机的。Kendall(1970)建立的一致性系数ξ计算法则可以用来计算每个响应者目标选择的一致性系数。一致性系数ξ值从0(完全不一致,观测到违背传递性的数目和可能的最大数目相等)到1(没有观测到违背传递性的三合一循环)。
其中,d是观测到的违背传递性的三合一循环的数目;n是目标的数目;
观测到的违背传递性的三合一循环的数目由下列公式获得:
a为目标矩阵的所有列中出现上文所设计的配对目标的总数目。
对于响应者中的每个样本,都分别建立一个包含所有目标组合选择的矩阵,用来计算违背传递性的三合一循环的数目和一致性系数,并且检验结果的统计学显著性。
2.2.2 样本间选择的一致性
为了研究样本目标选择中的变动水平,使用Kendall的样本间一致性系数u。偏离完全同意越大,u值越小。U值从-1到1,-1表示样本间不一致,1表示完全一致。如同Edwards(1957)解释的一样,该系数按公式 (4)计算:
fij是列目标i优先于行目标j的绝对频率 (仅考虑主对角线下的数值);m是响应者的数目;mC2是m个响应者两两组合的数目,即m* (m-1)/2;nC2是n个响应者两两组合的数目,即n* (n-1)/2。
2.2.3 目标的标度值
在EXCEL软件中,可通过函数公式Zij=NORMSINV(Pij),将P矩阵标准化得到Z矩阵。分别将每个目标对应的Z值求和得Zi,通过下列公式计算的各目标平均值,再将值经修正)和相对化处理,便可以得到各目标的重要性标度。
2.2.4 模型内部一致性检验
在解释标度值之前,模型的内部一致性需要检验,来确认模型的假设是否成立。卡方检验被用来检验观测比率和理论比率之间是否互相对应。根据前文所述配对比较法基本原理,通过下列公式 (6)和 (7)可以估计出理论Z'矩阵,再将Z'矩阵返回标准正态分布函数值,倒推出理论P'矩阵。
由于观测比率的可能分布不知道,因此,需要如下的大概转换:
检验零假设的统计检验如下:
其中,自由度df为 (n-1)*(n-2)/2;λ是个常数,等于821
如果计算获得的卡方值大于对应的标准值,则拒绝零假设,表明各目标的重要性标度具有可靠性。
不同收入组的牧民其目标偏好等级是否有显著差异,可以在一定的概率水平下,利用数理统计的方差分析模型,采取F统计量进行统计意义的测定。牧民目标偏好差异测定模型为:
ni:第i个子样本的样本容量;i:子样本的编号;r:子样本的个数,该研究中子样本有3个,即高收入组、中等收入组和低收入组。
该研究采用文献分析、专家咨询与实地验证相结合的方法,最终确定研究区域牧民生产决策目标集如表2所示。
该研究确定的牧民生产决策目标集中包含6个目标,目标两两配对比较,需要做15次比较判断,将具体的配对比较表2中列举的目标,应用配对比较法对牧民的目标偏好进行量测,应用上文中陈述的公式 (1)至公式 (8)进行相应的计算,得到测定结果如表3。
表2 牧民生产行为目标与价值观的对应
表3 不同家庭收入牧户生产行为目标偏好等级排序汇总
3.3.1 研究假设
牧民收入水平不同,其生产行为目标偏好存在差异,较高收入的群体与较低收入的群体,在6个目标排序选择上会有显著不同。
3.3.2 假设检验
对于不同子样 (该研究是3种不同收入水平组),目标偏好排序是否相同的问题,也就是要求检验假设
F可以判断H0是否成立的检验统计量。根据数理统计中关于方差分布定理的推论可知,给定显著性水平α,观察是否有F≥Fα,则拒绝原假设H0,即μ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有1-α的把握认为因子对指标有显著影响;否则不能拒绝原假设H0,即μ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3.3.3 检验结果
根据表3的目标排序结果,应用方差分析方法对牧民的目标偏好差异性进一步分析。从统计上论证不同收入水平组牧民之间在目标偏好上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利用公式 (9),根据样本牧户目标等级排序数据,在95%的显著性水平下,对牧民3种收入水平组的目标排序进行方差计算 (表4),F分布理论值=3.07,F实际值=0.174 6,F统计量的检验P值为0.009,小于显著性水平0.05。说明F值是不显著的。
通过3种不同收入水平组的牧民目标偏好方差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在3种不同的收入状态下,牧民生产行为目标偏好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说明牧民行为具有较大的目标趋同性。
表4 不同收入水平组的牧民目标差异方差分析
根据调查与计算结果得出两个主要结论:
第一,新疆牧区牧民的生产行为目标具有显著的相似性。从生产行为目标偏好排序来看,总体而言,不同收入的牧户,对6个目标的排序,从概率统计意义上验证,不存在明显差别。
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牧户,他们当前主要生产目标倾向仍然是把“扩大饲养规模”和“增加收入”置于第一位和第二位。认为“尽可能饲养较大规模牲畜头数”最为重要。
第二,考虑到牧民用于牧业经营的专用性投资、经验技能积累、非牧化经营的高风险特征以及择业偏好等方面的因素,牧民的“非牧化”经营将会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演变过程。
在将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牧民主要生计仍然以选择养殖业为主。原因是:一是牧民选择新的职业有自身的局限。牧民人力资本低下,牧民长期居住在牧区,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生活状态,语言障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从事其他行业工作经验和技能;二是就业条件局限。牧区劳动力转移缺乏有效的就业途径,所以游牧民一旦离开草原,他们的首选仍然是养殖业。
第一,提升牧民人力资本水平。生产方式转变、牧民转业和产业接续都是与牧民人力资本相联系的。牧民人力资本水平低下,传统养殖经验、自然经济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牧民对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计模式和多变的市场应对能力。要通过采取各种技能培训教育途径和方式,向牧民传播新的知识和技能,使得牧民人力资本得到提升,特别是并通过市场经营知识学习,改变牧民长期以来依赖政府的习惯,提高牧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第二,提升牧区牧民生产组织化水平。通过政府扶持建立牧民养殖业合作组织,逐步在牧区创建牧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畜牧业经济运行新的模式,带动牧民走养殖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和科技化经营的道路,解决牧民长期以来分散经营问题。以组织化为突破口,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以更好地适应牧民“尽可能扩大饲养规模”和“尽可能增加收入”的目标。
第三,转变草原畜牧业经营方式。一是创新养殖模式。改变牧区牧民传统的游牧方式,用定居圈养方式部分替代自由放牧方式。大力推行“季节性定居圈养”和“永久性定居圈养”养殖模式,使牧民“离草 (原)不离 (牧)业”。二是通过草原牧业经营场所“区位转移”,把牲畜转移一部分出来到定居点养殖,逐步置换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天然放牧草场,这样可以突破瓶颈要素的制约 (可放牧草场数量完全无弹性和草场能力下降),定居点上建立人工草地,实现规模化养殖。
第四,发展牧区替代和接续产业。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实施后,加快牧区后续产业发展,解决牧民替代生计问题,是目前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一项任务。在充分尊重牧民的择业行为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和发展牧区替代和接续产业,引导牧民开辟新的增收途径。对于半牧半农区,大力支持牧民从事农业,种草养畜,发展特色家禽养殖;对于纯牧区特别是地处景区的牧区,大力推进牧民进行劳动力转业,鼓励引导牧民从事牧区草原特色民俗旅游业,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制品业、传统民俗食品初加工。
[1]宋圭武.农户行为研究若干问题评述.农业技术经济,2002,(4):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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