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济南 250307)
近些年,在全国普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下,全国高校的资金拨付和支付方式发生了变革。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于规范高校资金使用、监控预算资金支付、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作为国家财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成功的、有效的,但是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这些问题有悖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初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高校自身原因,也有政府、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原因。
高校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系统功能不完善、网络信号不稳定、上半年批复用款计划较少不能满足高校资金需求、银行电子信息和纸质入账单传递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效果,不利于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效益的提高。
高校收到财政主管部门拨付的预算指标后,经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送用款计划才能支付资金,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预算指标到位较晚。受国家预算批复程序的影响,年初预算批复下达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份,如果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内电子预算指标下达时间在3月份或4月份就会影响整年预算的执行进度。年中追加预算指标下达一般在下半年,有时在12月份,这就为高校执行预算项目带来困难,很容易造成年底形成结余结转资金,甚至会形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资金的使用效益难以得到保障。此外,高校在上报用款计划后,等待批复的时间过长。高校一般将用款计划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用款计划的批复一般要经过这两个主管部门内多个业务科室的审批。高校往往要等待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收到用款计划批复,这也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能够统计出资金的执行情况,如指标金额、用款计划批复、支付金额、剩余金额等信息,但是缺乏一定深度的分析功能,如资金报表、资金收支分析等。这些功能对于高校进行资金管理、政府部门监督各单位资金的运转情况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网络信号不够稳定,有时各预算单位网络不畅通,特别是在各预算单位集中登录系统服务器的时间,系统主页面不能正常打开,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
会计核算的及时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银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传递数据较慢,纸质入账材料传递不及时,造成高校会计核算信息滞后,影响了高校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年底财务决算前,这种情况还会给高校年底财务信息带来影响,比如财政部门在12月底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以便做好当年的财务决算工作,如果高校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前2天支付了一笔款项,银行未支付,系统关闭前退回信息也未及时传达到高校,高校已经没有时间再次处理此笔款项,那么这笔款项只能留作当年结余结转资金,这对高校整年的财务决算就会产生一定影响。
高校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改变原来实拨资金的拨付方式,使高校每一笔支付都在政府部门的监控下进行,这对规范高校的资金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但是有些高校依然将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以各种用途划转到同名账户中,出现此情况会使国库集中支付失去作用和意义,实质上这就等同于高校的资金支付又回到过去实拨资金的方式。
高校上半年资金流量较少,但是目前财政部门一般是按照时间进度逐步拨付基本支出国库资金,这种拨款方式不能满足高校上半年的资金需求。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存在于政府部门、银行部门和高校自身三个方面,因此要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改进措施。
政府部门、银行部门和高校要认真反思国库集中支付的目的和意义,并与当前实施过程中达到的效果以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比较。将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对现实中出现的负面问题要提高认识,及时出台相应制度加以规范,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制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使用完善的制度约束人的行为,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进。
政府主管部门批复预算和用款计划的效率是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之一,如果批复预算和用款计划不及时,那么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势必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提高预算资金的审批和支付效率,在不影响审批效果的前提下尽量精简审批程序,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条件。比如2011年湖南省在整改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问题时,为提高批复资金速度,出台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工作效率的通知》,限时办结转款,分类处理结转款项,提高了资金分配的效率。
高校现金流量有自身特点,上半年资金流量较少,下半年资金流量相对比较充裕,这主要是因为上半年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相对较少,但是下半年暑期以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收入成为高校资金的主要来源。建议财政主管部门灵活掌握基本支出拨款计划,将全年60%至70%的基本支出计划在上半年拨付,这样高校全年的资金流量比较平均,有利于高校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出现上半年资金不足,而下半年资金相对过剩的情况。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只是将资金从预算拨付到支付完毕的整个运行过程进行简单统计,并没有深入的财务分析和统计功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经将政府主管部门、银行、高校等部门联系在一起,如果能将此系统进行深入开发,成为各部门和单位控制和管理的有效平台,那么势必能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部门不仅可以掌握预算资金的运行状况,还可以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财政、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人民银行和各银行网点可以通过此系统管理和掌握客户的资金运行,为银行监控和提高业务的质量、数量提供依据;各预算单位也可以为主管部门、银行部门、税务部门等提供资金方面的数据,同时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网络硬件配置需要进一步加强,从高校目前使用情况来看不尽如人意,政府主管部门应该与通讯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提升网络配置水平,为系统的高效使用提供保障,不要因为网络原因影响到系统的正常使用。
银行是国库资金支付的关键环节,也是在系统中链接政府部门和各预算单位的重要节点,因此银行业务运行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的质量。比如在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的传递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问题,一笔业务发生后高校要等到数月后才能拿到入账银行回单,高校账务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不能及时对应,严重影响了高校财务信息质量。电子回单的处理结果一定要通过系统及时传递到各相关单位,各高校能及时处理银行传递的回单并和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账工作。
银行具有监督国库资金运行的职能,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些银行未完全履行此项职能。高校向同名账户转账的情况依然存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国库资金失去有效控制,国库资金游离于系统外,加大了资金滥用和腐败问题产生的风险。此外,银行对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支付也要严格加以控制和监督,严防资金的滥用。如果因为未履行监督职能而出现问题,银行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方面高校、银行等单位应该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力度,财务部门联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本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审计机关、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等政府机关应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能有效实施,在检查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总结,出台相应政策,保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