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尽快适应新业务要求,确保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明确,提高中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编报准确性。自2017年开始,预算单位不再向财政部报送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划分建议表;用款计划中的资金支付方式由预算单位根据资金使用预计情况编制;财政部根据用款计划下达用款额度;预算单位应严格依据本单位预算指标编制用款计划;预算指标对用款计划的控制机制原则上全部细化到“基层预算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通知要求,合理劃分资金支付方式,除下列规定外,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从严控制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通知强调,高度重视会计对账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库[2011]180号文件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会计对账工作,切实保障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各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