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厚明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原是指校正圆形、方形的两种工具,多用来比喻标准法度。中国人最讲规矩, 《韩非子·解老》中说, “万物莫不有规矩。” 《史记·礼书》 也有 “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认为讲规矩需要强制约束。但现今的职场和人际环境,所谓 “规矩”却是一种必须用心熟谙的潜规则,否则就会被斥为不讲规矩,旋即遭到冷遇,甚至有净身出局的不测。这种 “规矩”与书上说的、墙上挂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有本质区别,此类 “规矩”书上不写,会上不讲,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却需要我们文秘人员深刻认识和清醒辨知。
工作生活中,讲规矩无处不在,否则就会称之为不懂规矩,不懂礼数。会议上要讲规矩,主席台摆席卡,大小领导主次有别,摆错后果很严重,领导最后才作指示,时间要留足不能抢了风头;酒桌上要讲规矩,座要领导先坐定,菜要领导先动筷,酒要先敬领导,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敬领导要倒满杯喝大杯,等等。这种规矩,看似是习以为常的礼数,其实背后尊崇的却是权利和地位,是按级别身份来决定接待的规格和档次,把权势作为彰显身份、享受特权、谋取私利的载体;这种规矩,单向要求比较明显,往往只是针对基层和群众的言行规范,而总是维护有利于权力阶层的特权;这种规矩,可谓上下等级森严,待遇差别分明,易滋生官气、贵族气,也让摆谱奢靡的官僚主义有了市场。
强调要讲 “规矩”的人,往往是盛气凌人、高高在上,习惯与群众保持距离的人。秉持这种 “规矩”的人,有尊卑高低贵贱之分,无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早已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河对岸,甚至是对立面了。
回顾历史和现实,赵高 “指鹿为马”讲的是唯我独尊、排斥异己的“规矩”;蒋介石用人法则讲的是任人唯亲、 “黄埔浙江” 的 “规矩”; 斯大林高压统治讲的是清洗恐怖、信奉收买的 “规矩”。可以警示的是,如果身为一方领导,把自己想的、讲的、喜好的作为“规矩”,且这种 “规矩”,是一味主观或怀有私心杂念使然,就容易变成权大于法的土规定、土政策。只是须知,规矩多是人定的,如此“规矩”更多的是当权领导定的,如果体现的是个别人的意志,而不是大多数人的共识,就往往会带有主观片面性,这种 “规矩”多了,政策法纪、规章制度就容易成了摆设,法治就成了人治,而这种人治下的 “规矩”,只能是“人亡政息,人存政举”的暂时局面。
人不免会遭遇切身利益之事,在束手无措之时也会有好心人善意规劝暗示,这年头要讲 “规矩”。逢年过节看望领导是规矩,否则是目无领导,不是一个圈子和队伍的人,也就逐渐淡出领导视线了;进退走留汇报送礼是规矩,否则是你没这个意愿,也看不起领导,又如何关照得了你?不跑不送的自然是原地不动;机关检查请吃送红包是规矩,否则查出的问题可多可少,可大可小,通不通报全不由你;工程采购事先打点是规矩,否则入不了围竞不了标,处处刁难难有你的份;还有手术住院……孩子上学到了教师节……也少不了 “规矩”一番。如此这般,实则把公务职场当成了江湖,而诸多掌你前途命运生杀大权的“大佬们”可以冷眼观望,静候你卑微的脚步,看你懂不懂 “规矩”。
其实,规矩并非可以没有,条文法规不可能事无巨细,规矩作为规章制度的补充,可以是约定俗成的传统,可以是不成文的规定,但不是漠视群众意见的土规定,也绝非凌驾他人意志的土政策。讲规矩就要造依法办事之氛围,冷落潜规则,拒绝土规定,慎用 “老规矩”,不独断专行,不权大于法,不权钱交易,切实循条令法纪之规,蹈按纲抓建之矩;讲规矩就要树联系群众之风气,不划职务等级的界线,不设沟通交流的门槛,不搞一己私利的条框,把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保障群众权益,解决群众难题作为立身从政的最大规矩;讲规矩就要有赋权于责之习惯,讲规矩并不在于以权约制群众而在于以责凝聚群众,对初来乍到的同志多一些帮带的责任,他们就少碰一点墙壁,对期待进步的群众多一些培养的责任,他们就少走一点弯路,对不拘传统的创新多一些搭台的责任,他们就少遇一点挫折,真正把 “权力就是责任”立为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