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研究

2013-11-08 08:08蔡治东
浙江体育科学 2013年4期
关键词:指导员培训体育

蔡治东

(苏州科技学院 体育部,江苏 苏州 215009)

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研究

蔡治东

(苏州科技学院 体育部,江苏 苏州 215009)

运用问卷调查法对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进行现状调查,并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现行的培训体系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对策,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理论参考。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全民健身

为了解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现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就四省十个地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现状进行了调查与研究,旨在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我国现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分别对北京、山东、江苏以及浙江省10个地级市的300名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80份,回收率93.3%,有效问卷278份,有效率92.7%。

1.2.2 文献资料法。运用网络查阅了当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有关法规、政策;通过中、外文资料库查阅了中、外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方面的大量期刊、书籍,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

1.2.3 专家访谈法。将“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体系现状调查问卷”(初稿)发放给社会体育的专家以及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请他们对问卷提出修改意见,经过修改后最终形成“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体系现状调查问卷”(终稿)。

1.2.4 数理统计法。运用EXCEL2003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整理统计。

2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现状

2.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与培训机构设置

目前我国现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有两种:一是1994年由原国家体委颁布施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下简称为《制度》);另一种是2001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施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因此,我国现在出现了“双轨制[1]”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体系,即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

《制度》中将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分为4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标准》中同样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依次为: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3]。我国现行的“双轨制”社会体育指导员体制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级别做了详细规定,但是分类较为简单、模糊。比如《制度》中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粗略的分成管理型和指导型。而社会体育发达的国家基本上采用的都是分类分级制,而且类别非常的详细,培训内容也是根据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做到既重视体育科学理论的学习又兼顾到专项运动知识及指导实践的培训。

因为“双轨制”的存在,所以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机构也出现了两个主管部门。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处主管,并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体育院校进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集中培训;一级由各省体育局群体处实施;二级由地(市)培训;三级由县(市)培训。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管,并作为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两类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我国社会体育不同发展时期的产物,是推动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现阶段两种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认识上的分歧,需要对两种体系进行改革,理清认识,统一思想。

2.2培训内容、时数

表1 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与学时分配[4]

表2 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与学时分配[5]

表1显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的设置没有基础课和专项课之分。虽然2012年又出版了新的培训教材,从原先的“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体育健身方法知识”三大板块调整为四大部分,即“工作规范、基本知识、健身指导、组织管理[5]”,而且大幅度提高了对专业技能的介绍,使得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更加明确和突出。但是调查显示,78.9%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技术内容专业性较浅,而且没有技能的集中培训,所以仍不能满足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能力。由于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没有分类,所以培训内容只有等级差别而没有分类差别,从而导致培训内容涉及的面广而浅,缺乏深度和知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同时还明显存在着只重体育科学理论的掌握而轻专项运动指导实践的培训。

表2显示,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专项知识两部分。理论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体育健身方法知识等,而专项知识培训缺乏专项理论教材和技术技能指导资料。

表1显示,我国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总时数为80学时(标准学时为45min),一级为60学时,显然如此少的培训时数是无法保证培训质量的,二级和三级则以自学为主,只规定考前辅导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质量更加难以保证。表2显示,指导师的培训课时数为60学时,高级为90学时,中级120学时,初级为150学时。这跟日本等社会体育发达国家相比,课时少了很多,而且相对管理较松散。比如日本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有非常大的不同,公共理论课采用按等级安排课程种类,即级别越高所需学习的理论知识越多,大多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专业课程的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的方式,除体育指导员基本资格外,其他类别的指导员都有学时数较多的专业课学习,最多的要求达到600h以上的专业课学习。

调查表明:在所有被调查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没有人认为目前的培训时数过多,需要减少;反而有95.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适当增加培训时数,有65.7%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培训课程设置“实践类、操作类课程较少,理论课程较多”,33.3%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希望在培训中增加各类运动技术的培训内容,使得培训内容更贴近实际。同时,83.5%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专业性不强,很难运用到健身服务中;有70.2%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课程设置“与社会市场的需求联系不紧密”。

2.3资格认定与再培训

我国公益性和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方能取得资格[7]。目前我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主要是岗位培训,除了再晋升高一级别的指导员阶段有培训课程之外,大部分没有组织各等级的指导员进行再培训,现在我国还尚未建立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定期培训或进修制度,获得资格的同时也就结束了学习,所以难以保证取得资格后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调查发现,有83%的地区没有设立试用期管理制度,77%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就“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试用期”表示赞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再培训率”的调查中发现,有过再培训经历的仅占16%,绝大部分社会体育指导员都没有再进行进修;有56.6%的指导员认为影响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再培训的主要因素是个人兴趣,有35.3%的指导员认为是行业日后发展因素。

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考核问题,调查发现,72.5%的管理部门只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年检注册,40.3%的管理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而68.9%的地区没有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年度考核。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考核难这一状况的形成与目前我们的社会体育管理主要依靠行政管理,社会体育社团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一定关系。

社会体育指导员任期确立与否,是我国社会体育管理体制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8]。对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确立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任职期限的占总数75.4%,这表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成熟尚还需时日。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学习或进修制度,是提高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整体素质的关键。

3 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3.1构建“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双轨制”的形成于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度》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从事社会体育活动的公益事业,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标准》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从事社会体育的有偿指导工作,主要从事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的经营和指导服务。但目前这两类社会体育指导员所从事的工作基本相同,建立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把《制度》和《标准》纳入到一个整体的系统中是可行的。目前大众的健身意识已经形成,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形象已经树立起来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无偿报酬可以赢得一种无形财富;另外,随着体育市场、体育产业的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劳务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所以,笔者认为构建“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的条件已经成熟。建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将整合《制度》和《标准》,对于加快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的发展和质量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3.2丰富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类别结构,完善培训课程结构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与英、美、日等国家相比,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划分类别。没有类别划分不仅导致培训目标没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宽泛、缺乏深度和系统性,而且不能满足不同健身人群的需要。根据我国社会体育的特点和锻炼群体的需要,建议可将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青少年体育指导员、职工体育指导员、老年人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指导员、休闲娱乐体育指导员、医疗康复体育指导员、竞技体育指导员。

类别结构的改革是完善课程结构的前提条件。课程应该根据各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做到既重视体育科学理论的学习又兼顾到专项运动知识及指导实践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各类各级高水平、高素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3.3调整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增加的培训时数

建议培训方式做进一步调整,采用分类、分级进行培训;集中培训与自学的时间比例可进行适当调整,还可以增加远程网络教学;报名方式也可以尝试网上报名,让培训者选择自己的培训类别,根据报名情况对学员进行集中分类培训,以满足不同健身人群的健身需求。参加培训的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体育相关理论的受教育经历,对体育专业知识了解不多,所以在低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中应增加培训学时,特别是增加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课,使其加深对体育健身知识的了解,提高理论知识水平,有利于体育指导能力的提高。

3.4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和再培训体系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没有试用期。建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后,应经过半年或1年的指导实践试用期,再最终确定指导级别。而且资格认定后也不应是一劳永逸,应该定期参加培训或考核。建议资格和级别认定期限为4年。同时,在任职期限内,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参加定期培训,否则取消资格。建议每年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集中学习或交流,使其不断丰富知识,增强技能,不断提高指导水平,以保证在任期内做一名称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3.5加强健身站点和俱乐部建设

体育俱乐部是大众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体育指导员服务的主要场所[9]。“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没有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稳定的平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将会受到很大打击。大众体育发达国家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很多历史悠久的传统运动项目,而且建立起了数以万计的综合性体育俱乐部。而我国目前的大众体育还处在较低水平,参加俱乐部、健身站点的体育活动者只占总人口的5.84%,有组织的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数量较低,绝大部分体育活动者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这种状况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向人们提供指导服务。

因此,在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过程中,必须加快健身站点和各类的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真正建立起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服务场所。这样就可以准确把握健身站点和俱乐部对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过程中对市场的需求有着准确的预测,有效地培养和配置国家承认资格的体育指导员。

[1] 丁春琴.社会体育指导员“双轨制”培养体系[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11):48-51.

[2] 国家体委.关于下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通知[Z].1994.

[3] 国家体育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S].2001.

[4]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S].2004.

[5]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培训大纲[S].2006.

[6]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委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EB/OL]. [2009-01-09]. http:∥www. jssports.gov. cn/html/shtyzdy/gzdt/25771.html.

[7] 李相如,刘国永.关于我国两种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比较研究——兼论构建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的设想[J].体育科学,2005(3):78-80.

[8] 于善旭. 我国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展的基础与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0(1):58-62.

[9] 李相如,展更豪,林洁,等.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调查与研究[J].体育科学,2002,22(4):27-30.

TheResearchontheImprovementofTrainingSystemofMassSportInstructorsinChina

CAI Zhi-dong

(The Department of PE,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zhou 215009, China)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raining system of mass sport instructors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the current training system through literature, expert interviews, this paper casts some light on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raining system of mass sport instructors in China.

mass sport instructor; training system; sport for all

1004-3624(2013)04-0019-03

G812.4

A

苏州市健身指导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研究(TY2012-502)

2013-03-24

蔡治东(1982-),男,山东青州人,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社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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