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厅长 王忠法
2013年,湖北省水利厅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水利发展,各项工作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
治水兴水政策有效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每季度按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比例计提资金,2013年前10个月全省共计提18.7亿元。以省政府令颁布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细则,全省每年可筹集水利建设基金30亿元。共安排省预算内水利基础建设投资计划1.98亿元,落实省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及水利规费资金25亿元。
防汛抗旱取得新的胜利。安全利用雨洪资源和收好湖库尾水累计25亿m3,提供用水87亿m3,抗灌农田2 576万亩(171.73万hm2),解决240.1万人的饮水困难,实现抗旱减灾效益285亿元。科学应对相继出现的9场次大范围降雨过程,累计抢排入江32.5亿m3,解除457万亩(30.47万hm2)农田渍涝威胁,全省防洪减灾效益76.8亿元。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超历史。共完建各类水利工程32万余处,完成土石方11亿m3。完成37座中型、2 52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抓紧推进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已实施的7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绩效评估。35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3个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完成63个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并连续三年被水利部、财政部考评为优秀等次。出台《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全年可再解决26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 850km2。完成47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绩效评价工作。
生态水利建设显现成效。咸宁和鄂州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两市试点实施方案已报水利部待批。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和咸宁淦河、黄石磁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组织开展“一湖一勘”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 100亩(6.67 hm2)以上湖泊的数量、分布、变迁等有关情况,公布了第一批308个、第二批445个湖泊保护名录。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步落实。省政府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考核办法,并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责任状。编制了《湖北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并通过审查。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和“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的“三少”活动。
当前,湖北水利事业发展面临着江河湖泊污染严重、农田水利建设滞后、小型水利管护乏力、农业水费计收困难等现实问题。201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兴水惠农促发展为主题,突出改革创新动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水利支撑。全省水利系统将积极谋划“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全力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建立事权与责任相应的水利投融资体制;构建完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着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和指标体系;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全年完成30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着力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机制,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民主决策、社会共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着力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制度规范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着力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农民用水自治为核心,实行基本水价和终端水价改革,使灌区农民实际负担的水费支出降低15%以上;着力创新小型工程管护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确保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良性、高效运行。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区河流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