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局长 叶勇义
2013年,厦门市水利局以推进民生水利建设为己任,大力加快实施岛内外一体化水利发展战略,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推进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管,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同时加强机关作风和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办事效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防汛备汛工作有力有序。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二是全面组织汛前安全大检查,对列入市级挂牌督办的8处重大洪涝隐患点全面进行整改。三是按照 《厦门市镇 (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试行)》,做到防汛物资“定额储备,专库储存,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专账登记,专物专用”。四是全力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2013年厦门共遭受5场暴雨和6个台风影响,市防指先后启动防暴雨应急响应Ⅱ级7次、Ⅰ级1次,防台风应急响应Ⅲ级4次、Ⅱ级3次,紧急转移人员2.74万人次,将全市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2013年全市年度计划实施的重点水利项目包括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防潮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大类,全年完成投资16亿元。省发改委正式批复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标志着工程进入实施阶段。莲花水库建设工程施工全面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流域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落实。一是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研究。二是开展岛外10条主要溪流入河排污口调查,调查河段总长163.98km,查明排污口496个,进一步摸清了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和水质状况。三是推进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四是严格征收水资源费486.5万元。五是加强水质检测。取样检测的水功能区水质检测断面达到28个,发布《厦门市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10期、《厦门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36期。六是开展 《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执法检查。
水土保持工作得到加强。一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 140 hm2。二是完成10个应验未验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出台《厦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对验收程序进行精简和规范。三是严格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43.72万元。
行政能力和效廉建设得到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继续深化岗位廉政教育”“改进作风加强效廉建设”等活动。受理许可事项184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件,见面率、及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及时办理市长专线和网上信访15件,接待群众来访7批113人次。依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共查处水事事件84起,组织强制执法4次,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查处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隐患8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2014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与造林绿化、环境综合整治和推进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相结合,继续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全力推进十大溪流流域综合治理与景观生态建设。
竭尽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莲花水库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流域整治工程建设。
深化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认真抓好2014年度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和实施。加快推进汀溪水库群至翔安原水输水工程、官浔溪中上游河道治理工程等14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抓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开展中水回用项目建设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工作,完成地下水的调查评估,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并向社会公告。
继续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按照综配改方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水务管理体制,统筹城乡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形成城乡一体的涉水服务体系”要求,继续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
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组织修订市级防洪防台风预案。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能力建设,出台防台风能力建设实施意见。
厦门市开展专项打击河道违法采砂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