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陈广晶 岳敏
2012年12月26日,由人民网和中国医药报联合主办的2012年“全国十大药监之星”评选结果揭晓,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科长刘恒以第二高票光荣当选,为首都药品监管系统赢得了荣誉。
药品稽查工作每时每刻都面临挑战,这位38岁的药品稽查工作者却坦言他对这项工作充满热爱。正是凭着这份热爱,凭着对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高度责任感,
刘恒和他的战友们不惧艰险,不怕困难,一次又一次地出色完成了稽查取证任务,与公安部门联合作战,相继破获了2007 年“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 2009年“4•14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等大案要案,先后捣毁假药窝点百余个,抓获犯罪分子千余人,查获假药货值高达亿元,并最终促成了《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销售假药定罪条款的修改。
在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这位“药监之星”。他一身便装,简单得体,外表没有任何修饰,不像影视作品中的英雄形象。但他目光敏锐,谈吐坦率,随着他与记者的深入交流,记者眼前渐渐出现了一个真实、立体的刘恒。
刘恒,地道的北京人,1974年的一个冬日,他在一条普通的胡同里出生。刘恒的父母都从事地质工作,常年在外奔波,无法照料年幼的爱子。刘恒从小就与父母聚少离多,他是在奶奶的悉心照顾下长大的。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是我国逐步走向改革开放的年代,“十年动乱”的阴霾正在消散,经济和社会建设都在复苏,刘恒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新时期明媚的阳光塑造了他坚定直率的性子,也赋予他积极乐观的处事态度。和很多同龄人一样,刘恒的童年是在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他们的主要活动就是粘蜻蜓、捏蝴蝶和上树捉鸟。受胡同文化的影响,刘恒很小就学着大人的样子养鱼养鸟……而喜好花鸟鱼虫也从那时开始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后来还影响了他专业的选择。
没有受到过太多束缚,也没有承受过过高期望,刘恒的少年时期也是在自由快乐中度过的。1994年,刘恒高中毕业,由于对动植物很感兴趣,他报考了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专业,并被成功录取。三年时光转瞬即逝,1997年,刘恒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北京市石景山药检所从事药品检验工作。药品检验需要有耐性,往往检验一个样品需要好长时间的耐心观察。刘恒本来活泼好动,却也将药品检验工作做得有模有样,并通过这项工作磨练了耐心,为后来从事追踪办案工作打下了基础。在药检所工作期间,刘恒还自学法律专业并获得了第二学历,使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新的提升。
2001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分局相继成立,一大批年纪轻、热情高、懂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药政、药检人员被选拔到药监系统。刘恒年纪轻,而且自学过法律,直接被安排到石景山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做科员。正是这次工作调动,使刘恒意外地找到了自己最热爱的药品稽查工作,并在药品稽查队伍中找到很多与他志同道合的同事。刘恒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全北京市药监稽查人员只有100多人,而每年需要受理的投诉举报却多达4000余例,如果大家不是非常热爱药品稽查工作,这么多的稽查任务根本无法完成。
刘恒就是在忙碌而充实的药品稽查工作中成长起来的。
稽查工作的充实带给刘恒满足感的同时,也让他无法在一些重要时刻陪在家人身边。2006年初,广东省一些患者因注射亮菌甲素假药导致急性肾衰竭,4月底这些患者集中出现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经广东省药检所检验,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含有工业用二甘醇,是导致患者急性肾衰死亡的罪魁祸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封杀齐二药生产的所有药品,这就是震惊全国的“齐二药”事件。为了保证不让假药危害到首都人民生命安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涉药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清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石景山区当时有涉药单位800余家,而该区药监分局总共只有30个人,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清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时任药监石景山分局稽查科科长的刘恒毅然申请加入攻坚组,而当时他的妻子正在临产已经住进医院。
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药品清查就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假药危害,为了百姓的用药安全,刘恒只有把对妻子和未出生孩子的牵挂默默地藏在心底,夜以继日地奔波于一个个药店、一个个诊所、一个个医院……连续一周战斗在第一线。当他圆满完成工作,将可疑产品全部控制后,他的女儿已经呱呱坠地。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为了弥补女儿出生时自己不在身边的遗憾,刘恒准备认认真真地为女儿过个满月。可就在这时,“欣弗”药害事件发生了。“安徽华源”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即“欣弗”属于抗生素类药物,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2006年6月全国有近百人出现相同不良反应,疑似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安徽华源紧急召回当年6月以后生产的“欣弗”,北京市药监局再一次停休拉网检查,刘恒也开始投入新的工作中……当他已经连续参加拉网式检查48小时之际,家中的老母亲打来电话,说他的妻子得了乳腺炎高烧两天不退,襁褓中的孩子因为喝不到母奶而哭闹不休。尽管从电话那端清清楚楚地传来妻子委屈地啜泣、女儿不停地啼哭,这个药品稽查战线的硬汉再次选择了坚守。
虽然大多数时间无法陪在家人身边,虽然女儿需要由爷爷奶奶来照看,但是刘恒的家人却没有太多怨言,并始终支持着他。当我们由衷地敬佩刘恒和广大药品稽查人员高尚的敬业精神时,也不应忘记他们的家人所做的贡献。
对于药品稽查部门来说,一个举报、一个电话都是不容忽视的办案线索,说不定哪个线索就能牵出一件大案。2007年的“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最初只是一个举报,2009年的“4.14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唯一线索只是一个电话号码。
就像解开一团乱麻必须从一条小小的麻头开始,刘恒和他的战友们在破获“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等重大案件过程中,也经历了药品稽查工作中的许多第一:第一次尝试药监和公安大规模联合侦办假药案件,第一次摸清了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完整流程,第一次冒着生命危险采用刑侦手段跟踪排查涉嫌制售假药人员……药品稽查人员面临的每一项任务都是新的,每一个案例都有其独特之处,许多案例都无先例可寻。
2007年7月23日,药监石景山分局接到一个匿名举报,反映湖北籍人员鲁某经常利用邮政信箱邮寄假药且数额巨大。分局领导决定主动出击,想方设法追查假药来源和去向。
利用邮政渠道销售假药此时已不新鲜,早在刘恒刚从事药品检验工作的1997年,通过邮政渠道销售假药现象便已存在。长期以来,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始终为受到有力打击,日久天长变成了药品稽查人员的心结。药监石景山分局领导的决定,坚定了刘恒的信心:终于等到出重拳的时候了!
刘恒和药监石景山分局稽查科的同事开始就此展开调查,很快便掌握了一
▲刘恒正与专案组人员分析案情些新线索。但当时分局稽查科只有两三个人,要想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各方面力量均显不足,于是他们将情况上报到北京市药监局,希望统一组织大规模行动。报告很快引起北京市药监局重视,8月1日,北京市药监局从全市部分分局抽调执法骨干,成立了以石景山分局人员为主的“7•23”专案组,兵分三路,其中两组分别对鲁某的住所和假药库房进行24小时监控,刘恒所在的小组每天24小时待命,随时根据其他两组提供的信息对嫌疑人、嫌疑车辆的行动进行跟踪。为了不放过每一个线索,刘恒他们根本顾不上回家。在破案关键阶段,他们连续27天没有回过家门。
跟踪车辆、化妆侦查、秘密走访、蹲守监控……这些侦查手段即便是公安人员也需要几年的实践才能熟练掌握。刘恒他们却在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没有化妆改扮经验的情况下,创造了从早到晚跨区跟踪不丢车、多次变换角色跟踪不暴露、一天一夜蹲守不挪窝等记录,受到了参与办案的老刑警的称赞。
艰辛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当年9月,根据药品稽查人员提供的证据,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正式对此案立案侦查,派出两名侦查人员,与药监部门的“7•23”专案组共同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很快使假药生产窝点、分销窝点以及此案的幕后老板一一浮出水面。2007年10月25日,公安和药监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统一实施抓捕,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36人,捣毁了2条假药生产线和12个制假售假窝点,涉案金额过千万。“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就此成功告破。
不畏艰辛再立功
2009年4月15日深夜,春寒料峭。在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刑侦支队,每一个房间中都有药品稽查人员与公安干警一起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忙碌背影,每一层楼道中都有候审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嫌疑人。从一条仅留有北京地区小灵通电话的假药广告,到2009年4月14日端掉一个具有10多个分支的特大制售假药犯罪团伙;从蹲守跟踪1个送药人,到一举摧毁由129人构成的庞大制售假药犯罪网络。历经7个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查办的“4•14”专案终告成功破获。
在这些忙碌的药品稽查人员中,有一个极为疲惫的身影格外引人关注,他就是“4•14”专案组组长刘恒。
由于在侦破“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期间表现优异,刘恒成为“4•14”专案组组长的不二人选。2008年,刘恒刚刚从北京奥运会的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回到日常工作岗位,就接到了上级领导命令,要求他带领专案组以一个电视广告电话为线索,挖出一个天天利用电视广告欺骗百姓推销假药的团伙。刘恒二话没说,马上组建起一个精干的专案组,迅速投入此案的侦破。
在侦办“4•14”专案过程中,刘恒的追踪技术再上台阶。犯罪嫌疑人开着价值100多万元的名车东奔西走,他能够开着捷达、富康紧随其后,而且每次都能不暴露目标。即使犯罪嫌疑人逆行或超速行驶,他都有办法不让犯罪嫌疑人脱离自己视线。
在此期间,刘恒经常连续几天几夜坚守在狭小的汽车驾驶座上。为了少上厕所,他有时一天只喝一次水。由于天气潮湿闷热以及喝水太少,他不但全身长满了痱子,而且患上了尿路结石和腰椎间盘突出,连续7个月的蹲守,使年富力强的刘恒竟一下子衰老了许多。
刘恒他们还在侦破案件中多次遇到凶险,说起来至今仍然令人心惊。其中一次,药品稽查人员到一个院子踩点,需要有一名药品稽查人员跳到院子里从里面打开门。谁知这名药品稽查人员爬上院墙刚要往下跳,却突然发现院内墙根下点着四个灯笼,灯笼旁边蹲着两条半人多高的大狗,吐着舌头一动不动。刘恒后来回忆说,不叫的狗才咬人啊,如果那个稽查人员当时直接跳下去,恐怕连命都得搭上。
案件侦破中的艰辛在所难免,然而对于药品稽查人员来说,最难熬的却是等待。在“4•14”专案侦破过程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警惕性很高,反侦察能力很强,曾经使侦查线索一度中断,整个侦破工作停滞不前。
有那么一两个月,专案组对嫌疑人的跟踪侦查毫无进展,毫无进展也还得继续跟踪,这对每个药品稽查人员都是一种煎熬。这种煎熬并不仅仅是因为工作艰苦,更重要的是心理压力。为什么?因为每个药品稽查人员都不是只负责一个案件的侦破,而是同时还要负责许多日常工作,你在侦破这一案件上投入精力多了,其他日常工作就要落到别人头上。而且每天的案件侦破工作都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不知道哪天才是个头。在此期间,专案组人员曾一度士气比较低落,办案人员也从最多时的20几人减少到4个人。
放弃就意味着前功尽弃。在这个关键时刻,作为专案组组长,刘恒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继续坚持蹲守调查主线,并采用合理的轮休方式克服了人员紧张困难,最后只有4个人的专案组又顽强地坚持了好几个月的跟踪和蹲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长达7个月的蹲守取证,案情逐渐明朗,犯罪网络渐渐清晰。2009年4月14日,北京市药监局、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共计出动50余名药监执法人员、80余名公安干警及40辆执法车,联合执法,一举抓获涉案人员149名,捣毁制假窝点10个,扣押涉案车辆10辆,同时查获大批假药和假药标签、发票,“4•14”专案终于告破。
2010年,刘恒因在“4•14”专案调查中表现突出荣立二等功。
“4•14”专案办理过程中,专案组成员在蹲守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他曾是2007年“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的一名主犯。不到两年,这个制售假药牟利几百万元的罪魁就已出狱并且重操旧业!刘恒被深深的刺痛了,他深感现行法律对制售假药犯罪行为处罚力度太轻,明显不足以惩戒犯罪。
“4•14”专案告破后,北京市药监局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并联合九三学社中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研。此次调研形成的调查报告和新华社记者撰写的一份内参很快放到了温家宝总理案头,温家宝总理很快做出建立13部委联合打假机制的重要批示,而调研报告则直接促成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制售假药罪相关规定的修改,取消了原条款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要素规定。自此制售假药罪由状态犯变为行为犯,降低了获罪门槛,只要有药监部门开具的假药证明,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是刑事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后,政府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大加强,然而如今利用网络和邮政渠道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又泛滥起来。对此,刘恒和他的同事们又焦急又无奈。他告诉记者,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有一个医疗器械方面的案子,2012年4月开始办理,当年8月公安部门提前介入,11月份正式立案,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滞后,直到现在还处在取证阶段,无法结案。
药品稽查属于执法环节,难免触及一些人的利益,药品稽查人员遇到的威胁与利诱屡见不鲜。面对这些考验刘恒只有一句话:违反原则的事说出大天来也不能做。刘恒他们办案的时候,还经常遇到有些当事人说:“我们就靠这个店活着呢,你要是不让我活,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刘恒则认为,这种事得看你怎么看,如果你当它是威胁那就是威胁,不当它是威胁就不是威胁。
刘恒还对记者说:“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有人认为我们这样说只是一种口号,其实决不只是一种口号。药品稽查执法就是要通过处罚来告诫那些违规的企业守法经营。处罚不是针对哪一家企业的,不论是谁,违规就要受到处罚,对谁都是一样。”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刘恒和他的同事们在稽查执法中,对相关违法违规单位不但坚决依法处罚,而且特别注意解释相关法律,耐心地告诉相关当事人错在哪里,有什么危害,从而使大多数相关当事人都能心服口服,有些人还把药品稽查人员当成朋友。
对于来自各方面的利益诱惑,刘恒总是坚决抵制。早在2003年,刘恒刚开始做药品稽查工作,就已经有人要送他捷达车,还有人亮出过成捆的钞票,他从来没有为此动过心。刘恒说,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我值多少钱,一个是我的工作值多少钱。他说,药品稽查工作是我最热爱的工作,多少钱也不会卖;另一方面,我收了这10万块钱,那我就值10万?反过来说,我收了这个钱,送钱的人会怎么看我?如果我收了就再也不能抬起头做人了。再说,我是学法律的,法律对收受贿赂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怎能在这种事上犯糊涂?
2013年是刘恒在药品稽查的工作岗位上的第12个年头,12年的坚守,12年的付出,换来的不仅是荣誉与肯定,更是一方百姓的用药放心。
人物小传
刘恒,1974 年11 月出生,1997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毕业,同年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药品检验所任药品检验员。2001年11月,调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景山分局稽查科,期间在党校攻读法律专业,获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2009年6月,调至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曾任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办公室医疗器械执法监督科科长,现任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科长。曾参与破获“鲁文涛犯罪团伙生产邮售假药案”、“ 4•14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等大案要案。2002、2007年两次被评为“十佳”行政执法干部(三等功);2010年荣立二等功,被评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大药监之星”;被评为2012年“全国十大药监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