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坤
(1.西南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四川 成都 611130;2.重庆警察学院,重庆 401331)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技术创新复杂性的增强及速度的加快,各学科之间、科技与经济之间的创新活动空前活跃。交叉学科成为科技发展新的增长点,重大科研项目的创新不但需要先进科研仪器和科研团队的配备,更需要依托多学科的联合协作与攻关。国家即将启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这正是基于当前中国科技发展现状及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提出的,也是实现科技与机制创新的一次战略部署。协同创新是以知识增值为关键,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等主体之间,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的创新组织模式。协同创新理论的应运而生是对新时期中国高校有效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开展协同创新不但能把握当前世界科技的发展趋势,更能发挥各创新要素的综合效应,提升和创新管理机制。区域经济协同机制的建立正是面对国家、区域、行业等重大的创新需求,以协同创新理念为指导,构建协同创新平台,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分工与协作理论是马克思理论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系统阐述了分工与协作能够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创造新的生产力原理,并进一步指出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著作中,就强调了分工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民族分工的程度明显地表现为一个民族生产力发展水平。任何生产力水平的发展都会引起分工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分工是社会生产及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劳动社会化的重要标志。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包含一定目的的生产劳动,而不同的劳动发展成为一个多支的体系,最终成为社会分工。”[1]55-56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的分工能创造出新的生产力,社会的分工与协作是劳动力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必要条件。马克思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1]25可见,马克思的分工协作理论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
亚当·斯密认为劳动分工是人类天性中一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这种天性的倾向就是要求物物交换、相互交易。同时,他还认为人类的分工并不是源于禀赋的差异,相反,人类从事不同的职业是分工的结果。亚当·斯密还论述了分工的优势,他指出:劳动生产力最大的增进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及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及社会的进步[2]。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对分工协作理论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报酬递增规律及工业组织上,即从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入手,从外部经济与内部经济两个方面对工业布局、企业规模生产及经营职能三个层次上展开研究。马歇尔特别重视组织对报酬递增的积极作用,也就是分工的作用,因为分工是与组织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50年代,库恩—塔克定理为新兴古典经济学的专业化与分工思想形式化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这样西方经济学理论便解决了分工组织结构问题。通过超边际分析方法可以揭示劳动分工是收益递增的充分条件,其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乘机制,而且还是市场效率的根源。同时,科斯、德姆塞茨、威廉姆森等从交易成本及相应的制度结构视角对分工协作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大大丰富了人类对分工协作活动的认识[3]。
协同创新要以发展国家科学文化及提升国际竞争力为目标,通过建立权责明晰、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在创新活动中不断创造新的技术、知识等创新成果。
创新过程就是各环节中创新主体之间协同创造的过程,技术创新主体就是从事实际技术创新活动的现实的人[4]。协同创新系统中的创新主体就是通过正、负反馈作用以实现对创新客体的改造。系统动力学是一门研究信息反馈的科学,是系统科学及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协同是系统中诸多要素或不同子系统相互协调、合作及同步的过程,是系统整体性、关联性的外在表现。协同创新主体协同的外在表现就是协同效应的放大,同时,将协同主体之间协作关系的紧密或有序程度用协同度来表示。协同度高表示协同创新主体之间协作程度高,形式复杂;反之,则协作程度低,互动性弱。从系统动力学角度来看,协同度越高,则系统的整体功能越强;反之,系统整体性功能越弱。协同创新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创新能力的提高受内、外部众多因素的制约,并形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根据协同创新的这一特点,可以采用系统动力学模式分析协同创新过程,以探索及提高协同创新能力。
通过分析协同创新的动力障碍因素(图1),并根据各因素间的因果反馈关系,本文构建了协同创新的系统动力学模块。在该模块中,一方面,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创新动力直接增加了协同创新构思的数量;另一方面,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创新动力不但增强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而且还促进了企业形成协同创新的动力,提高了市场交易水平及非政府组织服务水平,进而提高了协同创新的动力[5]。同时,在政府激励政策的参与下,协同创新的动力增加了其协同的数量,并进一步增进知识的存量,从而增强高校及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动力。但是,也不能忽视市场、风险因素以及收集、利用信息能力的不足对协同创新所形成的副作用。另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主体之间的协同能促进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而促进创新立项数目、创新成果的数量以及物质利益的增加。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能力的提高还能促进创新成果研发数量及研发成功率的提高。因此,各个协同主体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一个动态循环的系统。
图1 协同创新的系统动力学模块
协同创新是合作各方以其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以大学及科研机构为技术的供给方,以企业为技术的需求方,其内核包括知识产权、知识转移及过程管理等多个方面。协同创新是基于各参与方优势互补基础上,与各自需求相一致的合作机制。协同创新的供需市场是由大学知识扩散的需要及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共同构成的,大学、科研院所的优势在于其基础研究、知识信息及科研仪器等,而企业的能力优势是充足的创新资金、技术的快速商业化等[6]。所以,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利益获取关系是非竞争性的,且具有协同创新的优势,其关键在于创新主体利益选择的交汇点及与之相应的分配标准。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如何让企业获得知识的成本低于其内部开发成本,又能够让大学获得超出独立研究的额外利润,是协同创新顺利开展的前提与基础。
1.战略协同理论模型的建构
战略协同是对协同创新的深度结合,其包含了学术界及产业界在价值观念、文化等方面的协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在科学创新中有着明显的定位,同时在目标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会形成不同或对立的组织文化、行为准则等。在战略协同过程中,企业往往有着明显的利润导向,如大学具有科研导向、政府具有社会服务导向等,这都需要各协同主体之间相互包容与认同。因此,高校及科研院所应从战略上考虑如何将研发服务于企业,并为企业培养所需要的科技、管理人才;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发挥社会协同作用;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代表,其在战略协同中应注重对企业的引导及督促作用。另外,各协同主体之间还要建立相应的“愿景协同”。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不管是采用模块化的方式,还是嵌入式的形式,都要求合作方在协同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充分了解自身的关注点及资源优势,实现协同链条的有机结合[7]。这种在战略层面上建立的协同创新,发挥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个基本主体的优势资源与能力,同时在政府、非政府组织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才能真正实现从资源深度共享、项目深度合作到建立战略协同联盟。
2.知识协同的理论模型分析
知识协同属于知识管理协同化发展阶段,是协同创新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协同创新主体所拥有的现有或潜在的知识相互转换与提升的过程。知识协同理论包括许多的反馈与回路进程,是多种知识流在每个创新主体间多种组合的思想。根据知识互动的正式化程度、人员接触方式及隐性知识转移等可区分为专利许可、学术创业、联合研发、项目培训等多种知识协同方式[8]。同时,提高知识协同创新的主要途径与方法主要包括:提高协同创新主体的心理沟通与信息流动形式,同时搭建知识协同创新的平台,并对作者的知识产权给予尊重。另外,还要基于知识协同要素及特点,有效构建基于流程的知识协同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知识协同的“二维”运行模式。但是,由于不同协同主体在知识协同中的评价标准不尽相同(如高校与企业),这就容易导致产权纠纷问题,并进一步影响其后续的合作与发展。因此,知识协同各方应在合作开始前签订一份有关知识产权协议及技术管理方面的计划,以保护与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诉求。同时,还应该考虑在知识协同创新过程中对以下因素的重视:一是对组织间学习与隐性知识协同的重视;二是对知识界面管理及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重视。
3.组织协同理论模型的探讨
协同创新涉及不同利益群体及目标,是一种独特的跨组织的混合型关系,单一的组织不能取得合作的全部控制权,这就需要新的管理与组织创新能力,建立一个跨边界的组织机构。组织协同模式能够创造出更富有探索性及跨学科的研究项目。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开发与推进技术创新联盟,其途径与方法就是通过以企业为主导,协同具有专业学科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在政府、非政府组织的政策支持与配合下进行技术的创新与产业的开发。同时,组织协同的具体操作过程还应重视组织的结构协同与过程协同。这都是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所定制的协议及合作关系所决定的,特别需要加大各支持性组织参与协同创新,如建立包括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网络,并围绕企业创新需求提供全方位的协同服务,培养与优化协同创新的外部环境。组织协同是一个成立协同创新委员会等专门机构进行协同创新的过程,建立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为核心,并联合政府、非政府机构共同组成协同创新委员会,有助于组织与协调知识在不同组织领域中的跨界流动与有效组合。另外,组织协同还需要加强网络化协调创新的组织运作,实现协同创新主体的网络化运作模式,以体现组织结构的柔性化、信息网络化及科研活动并行化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各创新主体还应根据其优势,嵌入到多个协同创新网络进程中,并通过自身的节点功能,以实现网络化组织协同创新效应的最大化。
通过对协同创新的理论模型分析(图2),战略协同、知识协同与组织协同之间是一种三位一体、辩证统一的关系,且三者之间互为条件并相互促进。首先,战略协同是协同创新发展的基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非政府组织等之间的协同创新明显不同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同时,各协同创新主体在价值观及文化观念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需要建立利益与风险的均衡点,才能使产业创新的各个链条之间相互补充、拓展与延伸。其次,知识协同是协同创新的关键与核心,在实践中需要建构协同创新主体间的知识联盟,并通过创新主体间的合作研发、人员流动、技术转让等途径,促进各类信息与知识有效流动与集成共享。第三,组织协同是协同创新进程的重要保障[9]。组织协同突破了传统单一的技术转让模式,采用了基于协同并行与网络化运作模式。同时,还要重视发挥政府部门及各类非政府部门的辅助性作用与协调功能;最后,协同创新主体间并不是一个线性或静态的过程,协同关系过于紧密反而会提高协同主体间的转换成本。因此,协同创新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以避免出现因为路径依赖而导致的“协同锁定”问题。
图2 协同创新的理论框架
经济区域内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通过一定的机制建设来实现对不同创新主体的目标任务、资源等进行有效地协调。协同创新的过程就是共同创新知识、成果的过程,其关键在于协规、同力,最终形成共创、多赢的局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应当吸收国内外创新系统理论,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各协同主体间的战略协同,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创新层次与质量,同时加强学术界的基础源头创新,提高高校与其他协同主体合作创新的速度与效率。
协同论认为,同类企业在一个地区的聚集,就会形成某一区域支柱产业,这种行为有助于降低消费成本和提高产业竞争水平的协同。区域经济产业协同过程中,政府、研究机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缺一不可,在产学研合作中,通过协同创新引领区域高校围绕国家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组织和集聚一流团队、创造一流的成果、培养一流的人才、形成一流的协同创新氛围,这对于提高区域内高等教育质量意义重大[10]。协同创新活动充满了一系列的不确定性,这就需要以制度形式明晰和确定参与主体的基本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建立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充分整合和集聚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等各种协同力量,实行高校主导、政府推进和企业联合共建的发展新模式,为区域经济创新建设扮演重要的联结点的角色。“协同”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理念,加强高校与知名科研机构的协同,是政府经济发展、企业战略决策的智库机构,更是学术研究与交流的核心平台;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协同,以成立“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人才培养工作站,是协同主体合作的重要创新模式。政府推动就是指高校、制造企业和用户企业三个集群间的协同创新,需要政府做好协调、组织并给予必要的启动资金与政策激励措施。同时,协同还涉及知识、资源、行为、绩效的全面整合。高校应在全国的学科建设优势、地理人文优势、办学特色优势基础上,结合区域独特的历史、地理、文化、资源、产业、政策优势,将研究开发机构、成果中心建立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科研和推广为一体服务的区域经济发展创新平台上。
创新系统的协同效应并不会自动产生,而应通过制度的保障将主体间的关系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就社会系统来说,共同追求是协调不同子系统行为的重要依据,也是激发不同主体活力的根本动因。为了实现国家、区域创新系统的整体协同,就必须建立超越创新主体的统一的组织机制[11]。组织机制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独立于政府及市场之外的企业或中介组织,为区域市场有效运行及政府的规制与管理起到桥梁作用的运行机制。企业及非政府组织作为微观经济个体,其作用正常发挥的前提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组织机制的有效参与还需要政府的促进与推动,这样才能正常地发挥其桥梁的功能。科研组织形式是高校在协同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高校需要改变传统的以院系为主的纵向科研组织机构,逐步过渡到以协同创新教育平台为依托、以创新项目为牵引、人员可以交叉流动的横向科研组织机制。在区域经济协同创新发展中,组织机制不但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而且还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重要方法,并能从根本上强化协同主体间的内部联系,是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创新发展的基础。
在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分工或交易范围的扩大就容易造成成本的增加,进而阻碍区域分工的扩展与深化。因此,降低区域交易成本及推动区域分工是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规范和统一的制度下,跨区域企业通过协同创新的组织机制,能有效降低跨区域活动的外部性与区域信息交流的不对称性,进而降低整个区域的交易成本[12]。协同创新组织机构的合理建构能很好地维护经济资源的配置与经济之间的联系,并通过企业及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加强彼此的合作与互动,以解决经济空间关系、合作分工等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创新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机制的不足。
协同创新政府机制就是要求政府应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区域经济运行与发展进行合理、适度的调节,以促进各种资源及要素向协同主体集中。实现协同创新需要政府加大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政策引导,同时还需要加大对协同创新组织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一批特色鲜明、机制灵活、能够解决国家及地区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一批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重大协同创新项目。政府机制能加速区域经济的共同开发及利用速度,特别是在区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同时,政府机制在公平原则的制定及维护上发挥着关键作用,不管是国家法律,还是区域经济内部的政策,都必须符合公平与平等的规则。另外,政府机制的交易成本很低,政府可以通过强制制定与推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在经济区内统一区域经济政策。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分析,政府同其他协同主体合作时,还应该做到政策一致、步调统一,发挥其在协同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区域经济的协同创新及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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