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涛
[摘要]美国以安全为由,对中兴华为开展了历时18个月的调查,并于2012年10月发布初步调查结果认为,两家企业对其安全构成威胁。此次调查具有较为复杂的背景,涉及经济、政治等多种因素。美国国会调查报告的发布,将对我国带来多重影响,波及华为中兴公司、中国企业、中国外交及安全等多个层面。针对这些影响,我们应加强研究和应对,并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全面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关键词]信息 安全 保障 事件
[中图分类号]F224-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38-02
华为中兴遭遇美国安全调查的事件风波过去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但其影响却在持续发酵和扩散,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更加反映出这样的趋势: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正日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外交关系的重大问题,必须积极应对。加强对华为中兴调查事件的深入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调查事件回顾
美国此次发动对华为中兴的调查,是华为中兴探索谋求在发达国家市场实现突破并再次受挫的又一次典型事例。
(一)调查起因
美国将电信网络作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予以重点保护,加强电信网络供应链安全,是其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美中事务监察委员会在其报告中曾指出,中国电信企业华为和中兴正迅速主导全球电信市场,这些企业所控制的敏感设备和基础设施可用于间谍活动,对美国家安全可能存在威胁。基于此认识,2011年2月,美外商投资委员会否决了华为收购3leaf公司案。华为发表公开信,希望美国公开调,澄清华为可能威胁美国家安全的不实言论。
(二)调查过程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针对华为中兴两家公司的调查,前后历时2年多,主要经历了预调查、寻找佐证、听证质询、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等价主要阶段。
——2011年3月,启动预调查。2011年3月,美美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以华为公开信为借口,开始了对华为的“可能危害美国家安全”的预查。2011年底,调查对象进一步扩大到中兴通讯。
——2011年初至2012年5月,美方多方调查接触,寻找佐证。主要包括与两家公司高管直接接触和讨论、采访相关行业专家、采访两家公司的雇员等。2012年2月、4月和5月,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官员还分别考察了华为和中兴公司总部。
——2012年9月,公开听证。美方在经过多方调查后认为,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并未完全响应委员会的要求,均未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为此9月13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对调查进行补充质询。
——2012年10月,美发布初步调查报告,断言安全威胁。10月8日,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中兴华为调查情况的初步报告——《由中国电信企业华为和中兴引发的对美安全威胁》,指称华为中兴为中国情报部门提供了干预美国通信网络的机会,构成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三)调查结论
经过漫长调查,美国发布初步调查报告指称,华为中兴对调查均未充分配合,且均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据。众议院对两家公司能否遵守国际规则的担心进一步增加。
主要调查结论包括5个方面:一是两家企业与政府及军方的关系不明。二是两家企业的经营或受政府及党委影响;三是两家企业可能获得来自政府的支持。四是两家企业对其在美业务信息不透明,并对在美机构的经营活动实施严格控制。五是两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且有违反移民法、贿赂和腐败、歧视性行为以及侵犯版权等违法行为。
基于以上结论,调查委员会担心如将其产品部署在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上,会给美国带来潜在安全风险,并相应提出了5条针对性建议。一是美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对中国电信企业在美的持续渗透保持怀疑,尤其在其系统内不得使用华为中兴设备。二是呼吁美国网络和系统开发者们寻找其他的供应商。三是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对中国通信行业开展不公平贸易调查。四是国会司法委员会出台相应的法律加强管理。五是中国企业需要更加开放、透明和守法。
二、事件背景分析
调查事件反映出较为复杂的背景,综合来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华为中兴积极参与全球化发展
华为、中兴凭借自身的比较优势,响应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号召,较早实施了企业全球化发展战略并取得显著的成绩。企业全球影响力逐步提高,海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潜力不断积聚。以华为为例,经过10年的海外拓展,2011年实现海外收入1383.64亿元,占总收入67.8%;其在海外已设立了22个地区部,100多个分支机构,其产品与解决方案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推广;2008年,华为公司以1737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首次跃居世界企业首位,并连续多年居排行前4位。
(二)此前华为在美投资屡受挫折
此次调查并非华为海外投资的首次受挫,其此前在美拓展市场的活动也非一帆风顺,处处可见政府干预的影子。如2007年9月,华为联手贝恩资本竞购网络公司3Com,虽然3Com同意了这笔价值22亿美元的交易,但随后贝恩资本退出,导致交易夭折。贝恩资本退出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情报部门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威胁评估报告,称贝恩资本和华为联合收购3Com交易将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威胁,因为3Com向美国国防部出售反黑客软件并提供其他网络安全服务。在此情况下,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也已有做出调整,将谋求美国市场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并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规划。
(三)美国限制外资的因素客观存在
在我国企业华为中兴大举推进全球化的同时,美国存在着多种阻碍国外企业扩张的深层因素。一是政府谋求干预经济。金融危机的严重后果,使美国深刻意识到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短板,谋求加强对经济发展的干预,这也成为奥巴马在第44任总统选举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因素。二是美国内加强实体经济的呼声高涨。美国“产业空心化”导致了承担经济“造血”功能的制造业不断萎缩,最终引发了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美国意识到不能任由虚拟经济发展,而重振制造业的全球竞争力反思得出的重要结论。三是传统冷战思维在经济领域蔓延。中国的迅速崛起,被美国视为最大威胁,千方百计地加以遏制,并采取“虚实结合,两手并用”的策略:虚的一手,就是夸大中国的军事力量,散布“中国威胁论”;实的一手,就是加强经济遏制,在经贸问题上对中国实施“利益围堵”。这种遏制,已经很现实的体现在美国对华贸易中,诸如纺织品、人民币汇率等问题。不难预料,利用经贸问题遏制中国将是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重点。
三、影响与警示思考
美国此次调查活动的影响是多层面的:微观层面,会直接影响华为中兴争取美国市场的努力;中观层面,对于我国企业推进全球化战略带来影响;宏观层面,对我国加强和巩固对外关系、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带来影响。对此,我们须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一)对华为中兴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美国国会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将对华为中兴两家企业产生最直接的影响。首先,就美国市场来看,华为中兴或将面临来自政府部门更加严密的监管,以及众多合作厂商、系统用户退单的风险。对此,因调查报告只是初步结论,华为中兴应据理力争,坚决驳斥美方缺乏证据的指责;同时继续加强与美相关方面的沟通,谋求获得尽量多的支持。其次,华为中兴或将面临其他国家的审查。此次美方的调查无疑对其他国家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他们或将对华为中兴开展类似调查。对此,华为中兴应加强对此次调查相关情况的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做好应对其他国家相关调查的准备。第三,从好的方面来看,国外开展此类调查,其对象或将不限于华为中兴两家中国企业,对诸如思科、谷歌等企业进行安全调查的呼声近来也日益高涨,这对华为中兴而言,或是超越竞争对手的机遇。对此,华为中兴应充分发挥在成本、配套能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提升在当前竞争格局中的地位。
(二)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和应对建议
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调查和限制,正成为中国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一是,美国开展类似调查的对象范围在向传统企业扩展,已经不再局限于信息技术企业,如2012年7月美国对中国三一集团关联公司发布收购禁令就是典型例证。对此,我国企业界应发挥相关协会、联盟的作用,联合应对。二是,国家安全将会被更多的作为限制竞争的手段。以安全为由对相关贸易和投资行为进行限制,可以绕开国际规则,将国际贸易问题转化为国内法律范畴,为某些国家推行贸易歧视大开方便之门。对此,企业应加强对美国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做到知已知彼,有序应对。三是,尽管开展调查的国家不同,但应对方案或具有一定共性。以欧盟为例,在美国此次调查期间,欧盟暂停了原本拟启动的对华为反补贴调查。究其用意,不排除在行动上欲保持与美一致。因此,我国企业间建立和完善沟通机制,寻求共性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三)对中国的影响和应对建议
此次调查对我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也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我国对外关系将面临更多挑战。中国经济崛起举世瞩目,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必然会多加遏制,力图减小中国发展对其造成的冲击。此次美国宣称华为中兴威胁其国家安全,无疑再次提高了西方国家对中国的防范程度,对我们进一步巩固良好国际关系格局带来不利。对此,我国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对美方行为表明立场和态度,回击猜测和臆断,最大限度的减小对我外交关系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其次,美对华为和中兴的怀疑,反映出美方以已度人的本质。众所周知,以思科为代表的美国多家信息技术企业,其产品和服务在我国各行业和领域广泛应用,联系美国《爱国者法案》关于美海外企业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义务的相关要求,我们很难说这些企业不会对我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总之,对于维护我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应采取综合性的措施。一是完善管理机制。美国开展调查的过程,反映出其从调查、立法到政府介入的各个环节,都已经形成一个通畅体系,对此,应加强研究借鉴,建立健全我国的信息安全审查机制。二是加强技术支撑。整合、完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测评和标准体系,为管理手段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三是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在对国外信息技术产业在我国的影响进行综合评判基础上,从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立场出发,推动我国信息技术产业、信息安全防护产业支撑能力的提升。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等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