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超,连铸淡,洪 霞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福建 福州 350108)
1981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之后的二十余年间,国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大多实行公开评审制度。大部分高校的硕士论文评阅通过率接近100%,实行评分制的平均分也都处于高位,这显然与学位论文质量的实际情况不符。综合来看,普遍认可的原因为:一是没有客观的、操作性强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二是论文评审专家由导师指定,使论文评阅流于形式。这使得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学位论文质量难以得到保障[1]。随着我国硕士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已经不适应教育发展需要,近年来学位授予单位开始尝试改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2]。本文通过对福建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改革近3年来1243人次的2863份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进行全面统计,从信度、效度以及改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以期评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改革的成效,并从细化优化论文评价标准、创新评阅办法等方面对进一步改进评阅制度提出建议。
福建医科大学近年开始对本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进行了改革并逐步完善,主要包括创新评阅方式、细化评阅标准、合理处理评阅结果等。
原有论文评阅方式是公开评阅,即学位论文作者、导师等信息对评阅人是公开的,本文称之为“明评”。近年来,各学位授予单位普遍采用“盲评”评阅方式,主要是“双盲”(学位论文的作者及相关个人信息、评审专家信息互相保密)方式,由管理部门选择评阅人。这种办法不但可以避免论文作者和导师请评阅人放松要求,也使得评阅人因为不知道论文作者而没有压力,有利于评阅人排除干扰,公正地评价论文。
我校采用的评阅方式是明评和盲评(双盲)结合进行。导师首届硕士毕业生的论文、论文被评为“C”或者“D”者导师的下一届毕业生论文、论文涉及学术不端行为者导师下一届毕业生论文等必须参加盲评,再对其余论文随机抽取5%参加盲评,其余论文使用明评。
目前我国并没有对论文评阅标准进行细化的规定,我校原有评阅标准仅有主观综合表述和定性评价。改革采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与定性评价结果相结合,制作了评分表,细化了选题与综述、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研究手段设计能力和创新性、写作能力与工作量等评价指标,评阅人对每项指标给出百分制成绩,总评分根据设定好的权重公式进行计算,并给予综合评语,最后为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定性的结论和明确的建议,即:A.该论文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水平,同意参加论文答辩;B.该论文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水平,同意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C.建议修改后再送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D.该论文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水平,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
公正的评价论文水平并提交答辩的定性评阅结果对学位论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原处理方式为一票否决制,改革将论文送审份数固定为3份,评阅意见的认定如下:3份评阅意见中有2个A者,可参加论文答辩;有2个B或1个A和1个B者,须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凡未达到上述评阅意见结果的硕士学位论文,须重新修改或撰写并推迟至次年同期参加学位论文评阅。这种做法在尊重每一位评阅专家意见的同时也避免了由于某一专家的评阅结果影响论文作者答辩。
分析2008年至2010年期间,1243人次的2863份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其中,明评1746份,盲评1117份),将其进行各方面的数据统计,对改革的信度、效度及效果等进行分析,可以对此次改革进行再评估。
信度系指结果的一致性、稳定性及可靠性,评价盲评这种评阅方式是否可靠可信,则必须检验聘请的盲评专家及其评阅结果的信度。
1.评阅专家指导资格。评阅专家是否为硕导是很重要的一个评价指标。亲自指导过研究生撰写论文的评阅专家对硕士论文的合格标准较为了解,对评价标准把握得更为准确,在评阅时也就更有针对性。
3年来明评的评阅人中导师比例分别为85.27%、91.77%、84.92%,都会低于盲评的相应比例 97.18%、98.88%、93.49%。总体来看,明评的评阅人中研究生导师占比87.27%,而盲评为96.44%,盲评中导师比例明显高于明评。这是由于硕士论文评阅人资格要求为副高级职称或以上,至少一名研究生导师。所以,明评的论文并不以是否是导师为惟一参考标准;而盲评评阅人是由评阅单位来确定,除了学科对口外,还会尽量选择导师。
2.评阅专家对论文研究内容熟悉程度。新的评阅要求中,要求评阅人按照很熟悉、熟悉、一般的3类标准来选择注明自己对学位论文的熟悉程度。盲评专家是由盲评单位来选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而明评专家是由导师推荐的,往往会根据对论文内容熟悉程度或评阅专家在该领域的地位而选择评阅人。3年数据统计表明,明评专家中选择“很熟悉”和“熟悉”者,分别占35.23%和61.36%,都高于盲评专家中33.23%和59.57%的相应占比,明评专家比盲评专家更熟悉论文内容。
效度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评价此次改革的效度就是看盲评是否真实反映了学位论文的水平。
1.评阅平均分比较。改革三年来,明评的成绩平均值(分别为89.62、89.06、89.36)都高于盲评的成绩平均值(分别为85.86、86.02、86.16),明评的三年总平均分为 89.34,而盲评的这一数字是86.02,明评的平均分高于盲评平均分达3.32分。
2.评分离散度比较。标准差,通过计算标准差来对评阅结果的离散度进行分析,可以比较评阅专家对同一篇论文的评价差异。把明评结果和盲评结果分成两组分别进行统计和计算。使用SPSS16.0软件,调用Descriptives过程,计算每一年度的盲评和明评分数的平均值和标准差。以此计算明评和盲评3年的评阅结果的标准差如附图所示(该图对数据进行2倍标准差的描述,用于观察数据的离散程度。圆圈是均数,长度的范围表示离散程度)。
盲评专家总评分的标准差为5.889分,大于明评专家的3.704分。而且三年来盲评评阅结果每一年度的标准差(分别是6.425、5.062、5.937)都大于相应年度明评评阅结果的标准差(分别是3.768、3.965、3.379)。结果表明盲评评阅结果的离散程度较大,说明盲评专家对同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评价的差异较大,盲评专家评阅结果与本人的主观判断更为贴近。而明评专家普遍给出较高分数且成绩更为趋同。
3.对论文水平总体评价比较。对评阅人对于论文的定性结论进行比较。按照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的分类标准,对论文水平的总体评价可以分为A-D共4类。
结果显示明评专家给出A的比例为98.85%,高出盲评专家84.24%的比例超过15%。而在1746份明评专家的评阅意见中,给出C和D评价结果的全部为零,对于3年1746份的全部明评结果这足够大的样本量来说,全部为零的原因正是明评专家过不了“人情关”所致。而每年都有盲评专家给出了C(1.07%)或者D(0.27%)的结果。盲评评阅人给出的结论则更加趋于正态分布,显得更加合理。
附图 不同评阅方式评阅结果标准差示意图
1.高分数段比例增加。设定80分以上的评阅得分为高分,则三年来两种评阅方式的评阅专家给出高分总的趋势都是有所增加的,其中盲评专家给出高分的比例提高了5.21%,他们评定得高分的论文比例增长更快。当然这其中也有明评的高分比例已经很高(三年分别是 98.7%、98.06%、99.04%),增长空间有限的原因。
2.盲评的平均分逐年提高。盲评评阅的平均分在逐年提高,(3年分别为85.87、86.04和 86.16);明评的平均分基本稳定(3年分别是89.62%、89.06%和89.36%)。盲评专家基本是基于论文本身给出评价,给出的平均分的增长较能反映学位论文整体水平的提高。
以上分析表明,此次改革是取得一定成效的:新的评阅标准更加合理,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评分和主观表述相结合,取长补短、相得益彰;评阅流程更加规范,盲评有效杜绝了原有评阅方式难过“人情关”、流于形式的弊端,保证了评阅真实准确的反映了论文水平;评阅结果更加客观,无论从定量的评价分数还是定性的评价结论看,盲评结果都更符合实际水平;论文整体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这从三年来两种评阅方式得到高分的趋势都有所增加,且盲评的平均分亦在稳步提高等方面得到证明,其原因是评阅制度改革给硕士生和导师带来了质量上的压力。
通过前述数据比较与分析,可以看出此次改革卓有成效,但依然需要辩证的看待盲评评阅方式,评阅制度的改革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化。
盲评方式能够避免明评方式中评阅人讲情面、敷衍了事的弊端,保证了学位论文评阅的严肃性和评价结论的权威性,但其也需改进。
1.推广网上评阅形式,降低成本,缩短盲评周期。抽选论文和盲评单位、结算费用、处理结果等新流程带来的事务性工作,使管理部门新增了很多工作量[2]。由于流程处理繁杂,且省外递送需时较长,使得本来就较为紧迫的论文写作时间更加捉襟见肘。针对这些情况,主要应对策略是推广节省大量人力、经济和时间成本的网上评阅形式;还可以让作者在论文首页列出论文的创新点等以便于专家评判,节约评阅时间。
2.建立专家信息库,避免盲评评审专家选取的随意性。尝试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库,使得盲评专家的选取更有针对性。专家库的建立应根据研究方向细分,而对于评阅结论过于泛泛者、多次给出的评阅结果与论文真实水平差距过大者、受到干扰而改变评阅结果者都列入“黑名单”,不再予以选取。总之,专家库除了学术水平,还应在师德、诚信和学术态度等声誉方面都制定要求,实行动态管理,避免论文评阅人选定的随意性。
目前所有学科论文的评阅意见书是统一的,实行同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无法体现不同学科门类的特点,缺乏针对性,使得评阅专家给分的标准还是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应该按照不同学科甚至不同的研究方向制定不同的个性化的细化指标体系,以便于专家更准确的掌握评价尺度[3]。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中,还可单独设置一票否决指标,只要一项不符合则论文不予通过,例如存在严重剽窃行为;有明显原则性问题;无创新点;所用的主要方法不当;主要数据不真实等[4]。
目前评阅制度缺乏信息的反馈,如能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对评阅人进行监督和控制。这些机制其一是内部途径,将论文评阅结果网上公示,增加评审结果的透明度,使得论文作者的学术水平、导师的指导水平甚至评阅专家的评审水平都接受监督,使论文评阅结果更加公正、准确;其二是引入社会机制进行监督,比如把论文装订成册公开出版,附上评阅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姓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学位论文是检验研究生理论基础、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5],继续推进和深化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改革才能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当然,没有任何一种评阅方式是完美无缺的,我们要在实践中总结,不断尝试和改革,权衡利弊,寻找最有利于学位论文水平提高,有利于节省教育资源的评阅方式。
[1]陈新超.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2):74-76.
[2]张宇航.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改革研究与实践——以国防科技大学为例[D].2006.
[3]高坤华,刘 铭,陈亚滨.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方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2):31-33.
[4]吴太山.匿名批量和国际化评审学位论文探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20(10):123-125.
[5]周红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制度的治理[J].煤炭高等教育.2006,24(4):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