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参与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选举结果的影响——基于方差分析法的实证研究

2013-09-17 00:30李宁蔚刘淑慧林惠英王新厚
关键词:人选领导班子委员

李宁蔚,刘淑慧,林惠英,王新厚

(东华大学 党委组织部,上海 201620)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二十九条中指出 “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这为开展“公推直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大再次重申“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开推荐、直接选举”简称“公推直选”。“公推”是指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和书记候选人的办法。“直选”是指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和书记。[1]作为社会文化高地的高等学校,知识分子云集,其中党员比例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在高校基层党组织换届中,实行“公推直选”的选举方式,改进候选人的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具有实践和现实意义。

一、研究背景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作为上海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单位之一,于2008年4月至9月开展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的“公推直选”,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开展公推,通过组织考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在试点的过程中,所有的师生党员和全体的群众教师、民主党派都参与公推,此后,学校在相继到届的二级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推行“公推直选”。迄今,学校共有9个单位采用“公推直选”的办法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在继续推行的过程中发现,虽然二级基层党组织中学生党员比例高,但没有学生群众代表,于是在2010年12月,材料学院作为中组部在上海的联系点之一在开展换届的过程中,扩大了公推学生的参与面,除了学生党员参与公推外,确保每个班级有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占非党员学生数的1/20。

进一步调研得知,上海27所高校中有12所高校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二级基层党组织即分党委或党总支或直属支部)是通过“公推直选”进行换届,书记与副书记一般通过等额选举并高票当选,委员通过差额选举,其余高校基本通过党代会产生二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中有些仅仅在党支部中试行“公推直选”进行换届。“公推直选”与传统党内选举的差别之一就是有群众参与公推。在这12所高校中,教师和学生党员全部参与“公推”,其中有9所高校有群众参与“公推”,占75%;其中既有群众教师又有群众学生参与“公推”的有6所。在有群众参与的9所高校中,群众教师的参与率一般在60%~100%,群众学生的参与率在5%~10%左右,明显低于群众教师。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鉴于在“公推直选”过程中,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副书记一般为等额选举,故本研究把研究重点放在有无群众参与的推荐结果与最后当选5个委员的匹配度。研究选取东华大学材料、环境、信息、管理、化工生物、理学等6个学院作为样本,分别分析研究有无群众参与的推荐结果与最后当选的5个委员的匹配程度。通过对6个不同样本的分析、比较,探索总结规律,为“公推直选”工作的进一步推广提供借鉴和参考依据。

2.研究方法

采用方差分析法,考察单因素对实验结果有无显著影响。在本研究中,单因素为“群众是否参与”,单因素有2个试验水平,即群众参与和群众不参与,每个水平重复6次,即材料、环境、信息、管理、化工生物、理学6个学院分别统计群众参与与群众不参与的推荐结果与最后当选的委员进行匹配,采用Excel中单因素方差分析功能,在显著性水平α下,得出“方差分析”列表,“差异源”即为方差来源,水平“组间”即为单因素的水平间,水平“组内”即为误差,SS为偏差平方和,DF为自由度,MS为均方差,F为均方比,P值为接受原假设的概率,F临为临界值,如果F>F临,则说明对结果有显著影响,如果F<F临,则说明对结果无显著影响。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以“群众是否参与”作为单因素,研究群众参与和群众不参与的推荐结果与最终当选委员的匹配度。将各学院群众参与和群众不参与的公推结果,按得票数高低各取5个候选人,分别与最终当选的总支委员进行对比,相同的人选记1,不同的人选计0,然后将数值相加。

以某学院群众参与和群众不参与公推及最后当选委员的人选为例。

从表1可以看出,群众参与公推的推荐结果排名前5名的人选中,李晓艳、蔡民、洪亮、何锦华4人与最终当选委员的人选相同,陈宁1人与最终当选委员的人选不同,故计4;群众不参与公推的推荐结果排名前5名的人选中,李晓艳、蔡民、何锦华3人与最终当选委员的人选相同,陈宁、柴蔚2人与最终当选委员的人选不同,故计3。同理,分别计算其他5个学院的数据,结果见表2。

表2 “群众是否参与”对选举结果影响表

然后通过方差分析,取α=0.05,结果见表3:

表3 方差分析列表

从表3可以看出,F=0.25,F临=4.964 603,F<F临,即群众是否参与对最终的选举结果无显著影响。

四、结论与展望

1.群众是否参与对“公推直选”的选举结果无显著影响

本研究选取了东华大学材料、环境、信息、管理、化工生物、理学6个学院作为样本采取方差分析法进行研究,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群众是否参与对最终选举结果无显著影响。可见,最终当选委员的人选的民意情况与党员愿望是相吻合的。今后,将扩大样本容量,作进一步的研究,提高研究结果的普适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群众是否参与“公推直选”对选举结果无显著影响,但让群众教师和学生参与高校“公推直选”工作,有效地增强了基层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利于使全体党员和师生成为党内候选人提名的主要参与力量及主要监督力量,选出组织放心、党员满意、师生认可的班子成员,为高校“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2.群众参与“公推直选”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发挥基层民主的整体效用

高校“公推直选”工作改变了以往单一由组织提名或党员推荐产生候选人的方式,转向由党员、群众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来提名候选人,使坚持人民民主地位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发挥了基层民主的整体效用,有利于选出为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信任、对高校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领导班子。同时,进一步增强高校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党群关系,让师生了解党的工作,更有利于获得师生的支持和认同。虽然群众是否参与对选举结果无显著影响,但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初始提名的基础上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就是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值得不断深入推进。

3.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公推直选”的比例和覆盖面

从“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角度出发,目前高校群众教师的参与比例较高,作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主要力量,教师工作相对比较稳定,也更了解学校、部门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发展方向、对于推选范围内的人员情况更为了解,建议今后全部群众教师都可以参与公推。从群众学生参与情况方面来看,据了解目前参与的比例一般保持在5%~10%,而相对于学生数在高校总人数中的较高比例而言,学生参与“公推直选”的比例还比较低,建议今后可进一步提高参与的比例、扩大参与范围,有利于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这就需要做好前期的宣传发动和思想动员工作,让学生群众对“公推直选”的意义、目的、要求、推荐条件和工作安排有所了解,增强参与的主动性,进一步激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使“公推直选”深入人心,提高公认度。

[1]什么是公推直选[J].瞭望新闻周刊,201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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