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华
温家宝曾指出:“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那么,我国当前存在着哪些不公现象,又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中国人民能过更幸福、更美好、更有尊严的生活呢?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中,的确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数据表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31∶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在1990年就已经达到0.445,接近国际上公认的0.45警戒线,农村居民基尼系数2011年达到0.3949,逼近0.4的警戒线。据2012年12月10日《京华时报》报道,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在京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尽管数据非官方版,但发布本次数据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是西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共同成立的公益性学术调查研究机构,其结果具有相当大的可信度。
同时,根据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2012年9月15日联合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首部《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中国当前的收入差距正呈现出全范围多层次的扩大趋势。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而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最高与最低相差15倍左右;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而真实的情况可能更糟糕。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长期研究“灰色收入”问题。这里的“灰色收入”指的是非市场力量对市场机制的干扰,从而使市场分配的收入向控制非市场力量群体倾斜。在社会经济统计上,这类收入未进入正规的统计之中,但一直在社会中真实且大量存在。
王小鲁认为,这个庞大的灰色收入来源主要是围绕权力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腐败、寻租、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聚敛财富等行为,以及垄断性收入的不适当分配。并且得出结论,灰色收入这种非市场因素显著地扩大了收入差距。
以2005年为例,根据王小鲁的推算,这一年,中国有4.8万亿元隐形收入被统计遗漏,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可能从收支统计调查推算的8.7万亿元,或者资金流量表提供的11万亿元,大幅上调到13.5万亿元。如此调整之后,城镇最高收入10%和最低收入10%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在31倍左右,而不是统计显示的9倍。
而全国最高收入10%和最低收入10%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在55倍左右,而不是统计显示的23倍。
现在的社会现实是,有权者的子女就业有渠道,发展机会多,而普通老百姓的子女就业只能走“职介中心”,找一个好工作比登天还难。
例如近年来公职招考一再曝出丑闻,业内专家表示,各种公共职位被某些官员“征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老家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王鹏,2003年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就读。王鹏因看不惯同学马晶晶“不学无术”,心里觉得很不公平。而王鹏与马晶晶的最大冲突,是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的诸多疑点。
在王鹏和他的同学看来,在学校4年期间,马晶晶除了体育课,其他课程很多都因不及格而补考,总成绩总是排名倒数几位,但在共青团银川市委学校部科员招录——这个有400多人参加的招录考试中,马晶晶不仅笔试成绩第一,而且面试也是第一名。面对这种反差,王鹏分别向国家公务员局、监察部和共青团银川市委的相关领导写了举报信。
公开资料显示,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委副书记、县长,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其母丁兰玉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分管妇联和团委,现任吴忠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王鹏的举报材料称,正是家庭的“高官”背景,让马晶晶的公务员考试充满了“内幕”。
类似王鹏举报的招录内幕并非个例。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2009年下半年进行了一次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此次招聘最终录用4人,但其中3人都是局领导的子女。
浙江省平阳县人事局在其网站上公布“2009年公开考录职高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后,应聘该校法学专业教师考试的3人中,只有一人有成绩,另外两人均是零分。而这名唯一获得成绩、并最终进入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的“林廷耀”,就是该校校长林传杯的儿子。
几年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监察局联合发文招录公务员,名为《关于考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的补充规定》的红头文件明确提出,“高校在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可列为这次报考对象”。最终,55名“官二代”中有22人被录用了。
教育不公平,更是说来话长,一言难尽。
首先是择校不公。
名义上,就近入学、不用考试,每一个孩子都有公平入学的资格与权利,可实际上择校成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面对庞大的升学需求,好学校始终有限,尽管政策规定是一视同仁,但真正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的总是少数,于是谁家本事大,能钻政策的空子,谁就能让自己的孩子一路走好。而那些所谓没本事的家长,就只有羡慕与叹气的份了。
其次是地域不公。
占海特,一名15岁女孩,原籍江西九江,1997年生于珠海,2002年随父母到上海,小学初中均在上海就读,2012年初中毕业,因无上海户籍无法参加中考,辍学在家自学高中课程。2012年6月,占海特开通微博,高调争取异地高考权利,与沪籍人士就异地高考“约辩”,在获得众多类似遭遇者支持的同时,她也被部分沪籍人士斥为“蝗虫”。(2012年12月3日《京华时报》)
在人口流动的浪潮中,有无数个像占海特这样的随迁子女,他们早已离开原籍,跟随父母四处流动,他们的成长之路充满坎坷,求学犹如讨饭一般,见惯了户籍人口的白眼。在坊间,尤其是在互联网上,一些户籍人口对待外来人口的态度是傲慢和蛮横的,语言是粗暴而极具侮辱性的,一些国人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根深蒂固的排外意识,并没有被改革开放的洪流冲刷干净。部分户籍人士称外来人口为“蝗虫”,这并不是“激辩”下的口不择言,而是他们排外情绪的自然流露。
同为中国公民,同在一个屋檐下,何以如此刻薄地对待自己的同胞?大城市居民应该更有修养,更明事理,何以排外情绪在一些人心中始终难以消散?笔者认为,先有制度歧视,后有排外情绪,排外情绪正是不公平、不合理制度酿造的恶果。
就高考制度而言,同为中国学生,应该拥有平等的升学机会,甚至于,鉴于落后地区的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享受着较少的教育资源,为公平计,高考录取应该对他们有所照顾和弥补。但是,现实情况恰恰相反,较发达地区的高考录取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上海、北京的高考录取比例、名校录取比例均遥遥领先于全国,上海考生“足不出沪”就能考上名牌大学。正因如此,一些户籍人口才反对异地高考,反对随迁子女挤占他们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机会,才视随迁子女为“侵占”他们既得利益的“蝗虫”。
教育资源分布严重不均衡,这是一种制度歧视,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别巨大,更是一种制度歧视,正是这些制度歧视让部分国人拥有教育特权、获得既得利益,并因长期拥有特权和既得利益而心安理得、习以为常,将之视为自己应得利益,容不得他人分享。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批评一些反对异地高考的家长“把习惯当特权”,其实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们“把特权当习惯”,而这种特权意识以及由此滋生的排外意识,正是制度歧视长期潜移默化的结果。
第三是保送不公。
教育部公示的数据显示,2012年,北大、清华、上海交大等高校拟录取的保送生占本科招生计划的10%以上,中国科技大学更是超过20%。与此同时,各地的保送生名额被“超级中学”所垄断:2012年河南省共有60名学生拟被保送到北大、清华,郑州外国语学校就占了35个名额;山东省有400余名高中生拟被保送,其中200余名来自济南外国语学校;湖南省拟保送北大的学生47名,除1名学生外,其余全部来自于长沙市四大名校。调查显示,家庭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学生,获得保送资格的可能性是郊区农村学生的11.1倍,城市子女获得保送的机会是农村子女的17.2倍。(2012年5月28日《中国青年报》)
保送制度从初衷看,是为了避免优秀学生因在高考中发挥欠佳而上不了大学,却也制造了教育不公。保送生名额被“超级中学”所垄断,而就读“超级中学”的大多是城市学生,偏远农村地区的考生几乎与保送无缘。穷乡僻壤的学生,在小学、中学时本就享受了较少、较差的教育资源,当他们参加高考时却再次遭受歧视,双重制度不公使得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
既然某个考生很优秀,为何不能通过正常高考考上名牌大学?高考是一个竞技场,激烈而残酷,既是对考生智力和学识的检测,也是对他们心理素质、意志力和临场发挥能力的考验。有些考生平时成绩好却在高考中考砸,可能是由于他们的心理素质不过硬、意志力不坚强、临场发挥能力欠缺,为什么要对他们的这些可能的“缺陷”网开一面呢?就像体育比赛,不会根据运动员的平时成绩决定奖牌归属,也不会因为某个运动员临场发挥失常特授其奖牌,否则就是对其他运动员的不公平。
在高考这个特别讲求公平的制度关节上,直接将某些考生保送至名牌大学,这样的“特权”太扎眼,它是高考公平不能承受之重。
教育不公将会造成公民个人发展的不公。比方说,你在城市,我在农村,或者你在重点学校,我在一般学校,教学设施、师资水平不一样,从小学开始,一个台阶赶不上,个个台阶都赶不上。对于我来说,这就不只是一个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了。因为当今时代,一个人在受教育机会和权利方面的竞争,就是其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竞争——很好的工作职位、优厚的工薪报酬,还有令人向往的职业前景,都主要取决于高层次教育。所以,教育不公,起点不同,带来的可能是一辈子的不公。
中国当前实行的是“三险”(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此“三险”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障的基础,覆盖了绝大多数人群,由于实行的是分类管理,互不相属,待遇有别,所以差别很大。
2012年11月底,人社部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舆论对人社部的“三险衔接”方案都给予了基本的肯定。不过,正是因为三险原本互不相属,待遇有别,拟议中衔接就采取了“就低不就高”的办法。当然,“办法”没有采用“就低不就高”这个说法,但细看条文,之所以显得繁复,无非是以细密的解释替代“就低不就高”的概括。毕竟,让人在衔接中“就低不就高”,是不太中听的。
总体来说,从待遇高的养老保险,转到待遇低的养老保险,容易;从待遇低的养老保险,转入待遇高的养老保险,限制条件就比较多。职保转入城居保、新农保,不设限;城居保、新农保转入职保,则必须职保交纳了15年。另外,转换衔接中,制度性优惠都予减除,只转个人账户。这里面的毛病,已有很多评论指出。“就低不就高”,可能导致人们的实际损失。具体地说,从职保转入城居保和新农保,损失可能不小。而且,不只是农民工的利益受了损失,转换中只转个人账户,还使其原籍地此前不直接获得其劳动贡献,而需要支付职保配套资金,这可能产生新的矛盾。“三险衔接”之所以如此拟议,可能确有现实条件的限制,但衔接虽然都是只转个人账户,但实际上农保转入职保,转入部分不能直接按职保升档,职保转入农保,转入部分则直接降档为农保。算法不一,只降档,不升档,只错进不错出,单向的斤斤计较,似乎还是有失公道的。
上述“三险”还只包涵了普通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而没有涉及公务员养老制度跟一般民众养老制度的区别。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少缴养老金甚至不缴纳养老金,而坐拥高保障,公务员的养老金大约是企业员工的3到4倍。《信息时报》2010年3月报道,以广州地区为例,若员工缴费基数为4000元,以工龄20年计,退休后养老金为1183元左右。但公务员却坐收渔利,以广州为例,副科级有4000多元,正科级5000多元,副处级则有7000元左右。即使是一直以科员身份工作到退休时,其退休待遇都比企业职工多出两三倍。一般科员有3000多元,副处达7000元左右。还请记住,普通职工的养老保险,又比城镇居民和农民都高得多。这样,我们就能够知道中国人的养老待遇差距大到何种程度。全国统一的社保水平和社保平台,何时可期呢?
政府机关、大型企业对职工,有缴“五金”、“三金”等的社会保险金,而在那些私有企业、个体企业打工的却一金也不金。
网民“眼睛的风景”说:企业和事业的养老保险什么时候才能同等待遇啊?在企业干了一辈子,可不及同时退休的事业单位人退休金的一半。
此外还有低保不公。在媒体报道中,既有“北京千万富翁领低保长达8年”这样的“不应保而保”,亦有“河南农民带瘫妻打工10多年却吃不上低保”等“应保未保”现象。
职工有医保,虽然资金有限,毕竟有一定保障。公务员级别越高,公费医疗待遇越高。高级官员享受特护,医疗费包干,有的官员一年的医疗费用动辄一百多万甚至几百万元,令人咋舌。
而农民虽然进入了新合作医疗,却依然看不起病,得了大病只有等死,或者致贫。
现在可以说只要是当官的 ,住房都很宽敞,装修也很时尚,不少官员住的是豪华别墅。有的领导干部可以轻易获得多套住宅,甚至多达数十套房,价值数千万元。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一共拥有21处房产,超过7000平方米。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与妻子吴利君拥有16处房产,其中包含在北京、长沙的两套别墅。曾任杭州市建委房开处处长的张新,名下房产20多套,价值数以亿计,多系杭城房产商上贡。而一般人在城市里攒一辈子钱也买不到一套房子,只好蜗居终身,有的年轻夫妇为买一套房子,双边啃老,再加借贷,沦为房奴,有的以自己毕生或者上下数代人的收入与积蓄才换来一套住房。不少有钱的单位为本单位的职工搞福利分房,普通百姓望房兴叹,自愧弗如。
十八大代表、北京环卫集团一清分公司垃圾粪便清运中心驾驶员任晓云,在北京打工已经16年,但和妻子、女儿常年分居。对他来说,在北京买房安家仍是梦想。
住房不公平还表现在住房公积金上。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施,设计试图通过“国家支持一部分、单位补贴一部分、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住房筹资新机制”,“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难题”。
然而,这项对普通职工利好的“福利”,许多职工却选择了说“不”。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的数据表明,到目前为止,全省近千万职工只有269万参加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非公企业职工仅占三分之一。
事实上,公积金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存在肥瘦不均的情况,缴存比例差距最高达100倍。高收入行业公积金缴存水平高,低收入行业缴存比例低,最终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本来是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其结果却变成了给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
一些效益好、福利好的单位,职工收入本来就高,而且大多已有自有住房,不存在购房难题,还能以缴纳公积金的形式避税;而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低收入阶层,因为缴费少、贷款难,难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
小刘是福州市一家公立医院的合同工,在她看来住房公积金跟鸡肋没啥区别,“一个月自己交的部分加单位交的总共不到300元,现在市区房子均价超过一万三了,靠这点钱来月供,一辈子都别想买上房。用又用不上,取又取不出来,等到退休取出来的那天,扣除物价上涨等因素,这还算是钱吗?”
像小刘这些抱着“就当做贡献”的大有人在。许多职工都“抱怨”自己不一定能“享受”。“工资本来就低,按这种基数交,一个月顶多几百元,对于现在的高房价,有啥用?”
而对另外一部分人群来说,公积金却是额外的福利。
福建省直机关科级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总数1800元左右,“我们没享受过分房,每个月还有1200元左右的住房补贴。”省直机关某单位的公务员小潘说,他前几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每个月还1800元,还结余1000元当成了定存,“到退休的时候取出来,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相对较高,一般科员的公积金总数加上住房补贴2000元左右,而享受过分房的处级、厅级干部,每个月的公积金总数1300元左右,“单位原来分了房子,后来自己又掏钱买了一套,在限购的政策下,公积金也用不上了,等退休后把这笔钱取出来,买个车子。”省直机关某单位的一位处长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不折不扣的福利。
“以前没有限额度前,每个月近万元,现在3000多元。”驻闽央企的一位中层干部李辉也认为,住房公积金是额外的福利。
相较于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私营企业的职工基本享受不到这种福利。“企业只给少部分人交了,都是高层。”为了留住人才,企业往往会给骨干人员交住房公积金,而且数额不小,作为一种福利。而对于一般的职工,基本享受不到,就算有基数也非常低。
我国提倡计划生育的国策已经有很多年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多生孩子意味着罚款、处分等等,还不说养不养得起。而名人可以出境生、富人可以凭钱生、干部可以靠特权生。
2012年8月20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该县南开乡中心学校和阜龙乡中心学校两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第三胎子女的教师开除公职处分,并称“二人无视党纪国策,丧失了党性原则,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影响”。
有评论说:“网友同情两名教师因超生被开除公职,折射出的是社会公平问题,弱势群体在这些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无助与某些名人、富人花钱超生,个别官员动用特权超生等现象形成鲜明对比。”
2012年12月5日,多家网络媒体曝出:现年43岁的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西攒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区人大代表李俊文有4个“老婆”,生育10个子女,且其中3个“老婆”和9个子女的户口都落在了村里。村民们将李俊文的违法事实反映到区信访局,一位接待他们的领导竟这样答复他们:那是人家的本事!
此外,根据规定,除了收取“社会抚养费”,还要对超生者进行行政处罚,即由单位对超额生育者予以纪律处分,例如调职、降职、减薪等。然而,一些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限制,这类“处罚”对他们来说几乎没有约束力。
在计生待遇上也存在不公。例如,5%的退休待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都能算到退休工资中去,而许多企业职工退休时就享受不到。
虽然“男女平等”这句话已经喊了很多年,但女人在社会里仍然属于弱势群体!不管是就业还是生活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男女不公平现象。
目前,我国妇女除了教育程度增长的幅度基本赶上男性外,其他指标都明显落后于男性:在经济生活方面,女性虽然广泛地参与社会劳动,但职业声望和收入不高。招生招工时,条件等同情况下,往往取男舍女;在政治生活方面,女性的参政比例大大低于男性及国际社会女性的平均政治参与水平,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女性仅占1/5。
虽然国家有残疾人政策,但是他们的就业、工资、或者是对他们的照顾政策也不公平,换句话说,就是饿不死就算搞定了。
说起来国家公民一律平等,其实当官的比老百姓的地位要高得多。根源就是当官的享受特权。目前的社会现实是,只要是个官,哪怕是芝麻绿豆小官,都要充分挖掘官位潜力,把当官的权力发挥到极致。其中最遭人诟病的是“三公消费”(即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三公消费”每年花掉人民币一万亿元左右。现在时兴官员“新四项基本原则”的说法,即 “吃喝基本靠送,花费基本靠贡,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有的政府大院被称为“寡妇村”,当官的不仅不在家里吃饭,也不在家里睡觉。其中奥妙,地球人都知道。其实对于当官的来讲,“三公消费”只是他们享受特权的冰山一角,还有数不清的非法收入和种种难以明说的好处。坊间流行的段子说:“来到官场看一看,到处都是贪污犯。先枪毙,后审判,没有一个是冤案。”话说得虽然刻薄,有一竿子扫一船之嫌,但的确反映了当今的社会现实。
城市占有了绝大部分的社会福利公共资源,农村硬件与软件条件基础设施较差,社会福利公共资源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占不着边。
例如许多边远农村地区还没有通公路,交通依然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
近年来,实施“村村通”工程,虽然使我国很多农村通上了水泥路,但由于资金不足,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安保条件差,一些农村地区“裸路”普遍,交通事故频发,事故率明显上升。
统计显示,2011年,湖北农村交通事故共496起,造成234人死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60%以上,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5%以上。2003年以来,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4%发生在农村公路。
城市人老了有退休金,有低保,农村人老了还在劳作,因为没有退休金(虽然不少地方开展了新农保,但养老金少得可怜),指望儿女养老,实践反复证明,那是很不靠谱的,老无所养的伤心故事,在农村比比皆是。
在待遇上,农村人与城市人有着天壤之别。农民工工作艰辛,待遇却不高。
一位农民工兄弟在广州市工作有17余年了,建筑行业、工厂生产行业、饮食行业,物业管理行业他都干过。在广州工作、在广州依法纳税、在广州消费、在广州生活,不管他对广州贡献了多少,如果他老了也一样没有社会福利养老保障,还要面对现实,叶落归根回到农村老家去靠子女抚养,慢慢度过余生。另一位农民工兄弟在广州市市中心的天河区广州勤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了好几年了,每月所得工资跟城市户口的人一样每年向政府依法纳税一千几百元,跟前述农民工一样,除了工资之外没有社会福利保障。在他的公司中,中层以上的城市户口员工五天工作制,工资比农村户口的还高,中层及以下农民工六天工作制,工资却相对较低。还有同人不同命的现象,如果不幸发生车祸,农村户口的命最多也就十几万赔偿,而城市户口的命是农村户口赔偿金的2倍以上。这就是城里人的命比农民工的命值钱。像这样的农民在我国大城市中有很多很多。
近年来,政策虽然给农民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农民感恩不尽,但总的来说,“三农”问题仍然是我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
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某些人面前只是一个骗人的口号。公检法人员枉法办案,屡见不鲜。对普通百姓依法严办,对权势人物可以官票抵罪,党票抵罪,或重罪轻判,或有罪不判。当官的即使进了监狱,也跟住疗养院一样,优哉游哉,好不快活。
对于社会不公现象,还可以列出许多项,可以说,社会不公现象已经渗透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俯拾皆是。
从社会不公平造成的后果来看,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必将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不公平现象会造成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当这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势必引发或加重其他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安甚至是动荡。
由于社会不公,社会上弥漫着一种狂躁不安、急功近利、胜者王侯败者寇的赌徒心理。舆论与媒体处处追捧明星,吹捧一夜暴富的英雄人物,吹捧他们穷奢极侈的豪华生活,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艰难困苦却少人问津。当弱势群体被不公挤压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的心态就会被扭曲。
2010年集中暴发的校园凶杀案,就是这种心态的最好注脚。在2010年3月下旬到4月下旬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在福建南平、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和山东潍坊四所教育机构里发生恶性凶杀案,案发前的凶手并非一贯作恶的歹徒,有的甚至表现还相当好,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暴戾、如此残忍呢?结案后的情况表明,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弱势群体,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过不公平的刺激。他们一个被单位开除回家,一个被迫病退,一个被单位辞退,一个新建的房屋被强行拆除。并不健康的心灵加上不公平的刺激,诱发了他们丧心病狂的报复社会的冲动。他们无法对权贵们施以惩罚,便挑选那些比他们还要弱势的群体下手。于是他们将仇恨的目光聚焦于校园,将寒光闪闪的屠刀刺向那些未成年的孩子,本应是充满爱意的校园顿时变成了血腥的屠场。
校园凶杀案频频发生之后,各地政府立马采取种种措施,加强校园保安力量,配发长柄钢叉,这当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非治本之策。几个保安,几柄钢叉,只能壮壮声势,却挡不住暴力入侵,阻不住屠刀挥舞。如果社会不公仍然存在,各种社会矛盾只会更加激烈,不仅和谐社会无从谈起,校园惨案也会无法避免。
社会不公是一种危险品,它会让人心态失衡。心态失衡的人完全丧失了对人生、对社会、对未来的一切希望。贫穷并不可怕,失败也不可怕,但不公平则意味着无论你怎样努力,也休想撼动这坚不可摧的等级、偏见和歧视!在它们面前,只是漫漫长夜,看不到一线光明。在这样日复一日的不公平过程中,他们的尊严和权利便被剥夺得一干二净。于是他们不再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只是以极端的举动,暴戾的神情摧残他人,报复社会。而且这种病态的方式具有强烈的传染性,会使整个社会中类似的人们群起仿效,形成难以遏阻的破坏力量。
在缺失公平的社会里,普通人家的子弟,父母无钱无权,想进入社会上升通道面临巨大障碍,来自于有着强大社会资源的家庭的后代,则很容易获得体面职业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有专家提出:“随着某些官员子女的上位,社会上的机会似乎越来越少,低收入人群跃升到中产人群、中产人群跃升到富有人群的机会越来越渺茫,仅有的几个上升通道也机会渺茫。”
据了解,早在数年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当代社会流动》这一研究报告中就提出,处于经济社会位置较低层级的子女进入较高层级的门槛明显增高,两者间的社会流动障碍在强化。
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干部向记者感叹说:“春节回老家过年,听说了一个当点小官的亲戚的事情,他有个初中没毕业的儿子,现在安置在政府部门工作,前不久结婚了,居然娶了一个研究生。”
这位老干部说:“听了这事,难免觉得有些意外。我并不是学历歧视,并不是说初中生就不能娶研究生,而是看到这些年以来,就连偏僻的老家都渐渐不把学历当回事了,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说明依靠知识改变命运改变处境的梦想越来越渺茫了,在现实中,人脉关系和家庭背景甚至更能决定一切。”
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现代文明社会,但社会阶层间流动停滞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阻止我国社会向公平、民主、和谐、富裕、稳定的目标前进。因为,对于一个贫穷阶层的人来说,不管如何努力也无法改变自己的阶层和处境,只不过是一直在延续“穷二代”、“穷三代”,他对这样的社会就不会有很强的认同感,内心中也不会产生对这个社会的责任心,这对社会的进步发展是不利的。
公平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一个社会无论多么有效率、多么富裕、多么强大,如果它不能公正地对待每个自由平等的公民,就谈不上真正的幸福。
2012年国庆节期间,央视作了一个民意调查,主题是“你幸福吗?”记者深入民间,随机采访,受访者涉及各个年龄段、不同职业的基层群众。当记者问及“你幸福吗?这个问题时,一些人给出的却是回避、冷笑,以及自嘲式的回答。
幸福,原本是一个很单纯的心理状态,但是为什么在当今社会却这么难以回答,有人甚至以冷笑避之。这不禁发人深省,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心中的那份幸福感?中国人为什么幸福感下降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认为,影响群众幸福感的其中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社会公正。汪洋在2012年7月26日建设幸福广东现场会上说:“不是说财富增加他就幸福,你不公平,他没有幸福感。”一般人认为,财富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老百姓就会感到幸福。但是,缺少了公平,老百姓还是感到不幸福。目前社会上大量不公的现实情况,就严重地降低了老百姓的幸福感。不但不幸福,还感到压力很大,非常焦虑。央视的幸福感调查就是明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