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杜 婕
提升医保质量,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社会工程,要求必须有统筹发展的理念及统筹的制度设计、政策举措和实施步骤。医保制度建设中的统筹无处不在,如城乡制度的统筹、基金管理层次的统筹、筹资与支付的统筹、住院与门诊的统筹等等。这里主要谈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筹。
党的十八大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其针对性和现实性很强。因为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城乡分设、分管、分头经办的,亟待整合。有人说,自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起,就是三分格局,在扩面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什么要整合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的重心变了,由扩大范围转向了提升质量。因此,统筹城乡医保,是医保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要求,是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处在三分格局下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升医保质量所要求的统一性相违背,由此出现了参保机会和保障水平上的城乡不公平、人员流动上的城乡壁垒、公共服务上的城乡差别,可持续发展上的后劲乏力。只有将三分格局整合为一个制度、一个管理体系、一个经办系统,才有提升质量的体制保障。
近年来,城乡医保统筹在许多地区都有探索,而且谁探索谁成功、谁受益。但从总体进展看,形势并不乐观。说起科学发展,人们都赞成。说到医保城乡统筹,等待观望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因此,加快统筹步伐,对大数地区而言,还需要转变理念,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敢于担当,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为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