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兆成/文
近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教师这一职业将不再是终身制,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实行五年一注册。今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为师德划出“红线”,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
我国当前的教师评价制度,非但不少,反而相当之多,诸如教师职称制度、人事年度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岗位聘任制度等。然而,多重的评价制度非但没能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反而扰乱了教师专心教书的心境。而现在,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以及教学工作量。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在师德堪忧的当下,对教师们划定师德“红线”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首先,师德本身就是一个争议话题,以往树立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师德形象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需要,在当代多元化发展的中国社会,师德底线引发了两种趋势:一是对师德底线的极力拥护,二是师德的底线出现“下移”倾向,从而导致人们在评价师德的态度上出现混乱。谁有能力来收拾这个乱局呢?只能是你我他约定俗成,而不是自上而下的规定。
原因很简单,道德本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俗性规则,是基于大量事例形成的民间共识,而教育部官员,并不一定具备确定道德规范所需要的知识,更不能细致入微地了解各地的实际情况。
其次,在“道德评判庭”上,谁才能担当起道德审判员的重任?是由道德上的完人、圣人去担当,还是上级委派的人员去担当?无论怎样,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个体的评价或多或少都带有主观性。而这带有主观性的评价与教师奖金、晋职等经济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甚至会带来一票否决的后果。依照惯例,具有如此效力的评价通常还是由所在单位、学校的行政领导来担当。
而行政领导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评价受诸如品德修养、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等因素的制约,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难免有主观性,再加上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影响,很难对所有教师的行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采用道德否决制很可能又沦为开门红,或者交钱过关。
最后,从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道德观念法治化的程度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一般而言,一个社会道德和法律的重合部分越多,其文明程度就越高。师德规范的形成也应该在法律框架下提出,以法律的力量加强其约束力和强制性,才能实现道德法治化。
从本质上说,校长、教师侵犯学生的权益不是师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所以,现在不是要出台所谓的师德考核规定,而是要严格地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真正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规定的保护学生权益的条款,而非一味空谈道德,将道德与法律人为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