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丽
(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广州 广东 510641)
社会舆论是道德实现的手段,舆论形态的改变必然带来道德实现方式的转变。网络和舆论的结合带来了社会舆论革命,这场革命也为提高道德实效性开辟了新路向。
简言之,社会舆论就是大众的评价。依据评价内容,社会舆论可划分为政治舆论、经济舆论、道德舆论等形式。道德舆论就是大众对社会事件、个体行为的善恶评价,它通过扬善抑恶实现道德认知与调节功能。
社会舆论对于道德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道德认知功能和调节功能的实现过程中。道德的认知功能是指道德通过利益关系的对比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在道德认知功能实现的过程中,社会舆论以文化环境①舆论本身体现一定的价值原则、价值规范和价值观,而这三者是文化的核心内容,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舆论是一种文化环境。的形式为道德个体提供善恶标准,在文化环境中个体形成了被社会认可的道德原则、规范和信念,道德的认知功能实现。
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和能力。社会舆论是道德调节功能实现的外在运行机制,它和良心一起促进道德调节功能的实现。作为道德调节功能实现的外在运行机制,社会舆论提供了一种外在的约束力量促使个体行善抑恶,保障个体和社会的良性发展。如果这种外在的约束力能够长久起作用并为个体所内化,就内化为良心,道德就由自发阶段进入自觉阶段。
道德的监督、导向、教育、激励等功能都可以从这两大功能中引申出来。以道德的监督功能为例,道德调节功能的发挥是以监督功能的发挥为前提条件的,判断某种行为不符合一定的价值原则和道德规范,进而通过舆论来要求行为的改变,这就是道德的监督功能。“所谓道德监督则是以一定的道德评价为基础,以确保道德目标和道德规范得以切实落实的方法和过程。”[1]对于道德的导向功能,社会舆论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导向,它蕴含在道德的认知功能和调节功能中。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是:人们为何一定要接受道德的约束?如果人们可以不接受道德的约束,那么道德的功能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
道德存在的依据、道德舆论的价值来源于人的社会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体现在人的心理上即人的社会认同感,每个人都希望成为“群体”的一员,在群体中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位置,在心理上找到心灵的依托。从社会认同的角度而言,宏观的社会舆论作为一种人生存的文化环境,社会舆论发挥作用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微观舆论作为一种具体的道德评价方式,它发挥作用以个体惧怕被排挤出社会的心理为依据。
无论道德的认知功能还是调节功能,其实现都依赖于道德实践。在不同的道德实践中,道德体现出不同的样态和力量。网络舆论的出现改变了道德功能实现的样态,强化了道德的力量,为道德实效性的提升提供了一个新路向。
网络舆论是以网络为传播手段的社会舆论,借助网络的发展而产生的这种舆论新形态超越了传统舆论、衍生出舆论的新功能。
舆论是大众的评价,网络舆论即是通过网络实现的大众评价,网络平台的搭建和公共言论自由的实现是网络舆论生成的两个前提条件。
首先,网络平台的搭建是网络舆论形成的“硬件”。
1987年9月20日,钱天白教授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超越长城,通向世界”,揭开了中国人使用互联网的序幕,90年代后期互联网在中国民用领域逐渐得以普及。有学者认为,1998年的克林顿拉链门事件或者同年稍后的印尼排华事件是中国网络舆论形成的肇始,围绕着这两个事件,中国人在网络上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讨论与观点。但频繁网络舆论的生成始于2003年Web2.0被应用之后。2003年之前,互联网还处在Web1.0阶段,Web1.0以网站提供信息为主,因此民意为主导的网络舆论在中国尚不常见。2003年以后,互联网进入Web2.0阶段,博客、RSS、P2P、SNS、即时通信(M)是其主要内容,用户成为网络信息的主要提供着,互动、共享的网络理念及相关技术的使用,为网络舆论的大规模展开准备了技术条件。
其次,公共言论自由是网络舆论形成的“软件”。
有学者指出:网络为公民自由的实现带来了“技术赋予的自由”,而公民真正自由的实现则有待进一步的发展[2]。笔者却以为公民自由意识是网络舆论形成的前提之一,而网络舆论的发展反过来又推进了公民自由意识的完善。中国个体公共言论自由生成于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中国社会的真正转型发生在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工业经济的到来使农民大批涌向城市、城市规模空前扩大,人们摆脱了原始血缘关系的束缚选择结成新的人际关系,个体以公民的身份展现出来。经济上的自由带来了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自由,言论自由成为可能。但这种可能性在网络时代到来之前无法真正实现。在互联网之前的现代社会中,个体不可摆脱地固定在一定的社会角色、职位、地位上,价值倾向被决定性明显。在前网络时代,在不关涉个体利益的前提下个体很难明确表达意见。同时,由于政府对媒体的控制与审查也难以使“不同的声音”得以表达。互联网的诞生解决了这一问题,人们可以抛开一切身份、地位和社会角色酣畅淋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言论自由真正实现,网络舆论成为现实。
网络平台的搭建使得全世界的人民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中,网民借助这个小小的平台发表观点、传播观点、形成影响力。网络舆论有了不同于传统舆论的特点:
首先,传播方式的改变:由平面传播到立体传播。
平面传播具体体现在人际传播和互联网出现之前的大众传播中。人际传播是一种线性传播,线性传播采取一种口口相传的方式,“一传十、十传百”是这种传播方式的真实写照。平面传播是由一个权威信息源向受众单向传播信息,由于大众传媒的内容和观点受到多方面的审核与控制,并不能完全代表大众的利益,此时人际舆论难于跟进,无法形成大规模的社会舆论。平面传播速度慢,美国著名传播理论学家麦库姆斯发现媒介议程到公众议程需要2-6个月,而温特和艾亚尔则表明从媒介议程到公众议程需要4-6个月才能达到合适的效果。“当一个引发人们关注的信息从起点到末位要经历漫长的人际传播,当一方面得到信息并开始关注的时候,这些信息在早期的传播者那里已经成为历史和记忆。而且由于时间漫长,环节众多,这个时候信息可能失真,甚至与原来的含义完全相反。因此也可以说最初的群体和末尾的接收群体面对的已经不是同一件事情,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形成宏观而统一的社会舆论了。”[3]
网络的介入使传播成为立体式传播。因为网络的公开性、隐匿性、即时性等特征,人人可以即时成为网民、人人可以即时自由发表言论。人们的身份平等体现在参与机会的平等、权力的对等、交流机会的均等方面。当人们没有“束缚”时,其言论往往代表自己的真实利益,易在大众中引起共鸣,言论被迅速传播和转载,进而引起多方面的关注,大众媒体往往在此时介入事件,大众媒体的介入又会把信息传播到更远的区域,进而引起新一轮的网络热议。网络传播→大众媒体传播→人际传播,这一过程可以互逆,多种媒体的介入最终形成了大规模的立体社会舆论。
其次,舆论力量的加强:强制性力量的牵入。在媒体不发达的时代,舆论作为影响事件的外力对事件的解决起作用,事件的真正解决依赖个体自觉地程度,只有个体认可舆论的观点时,舆论才在个体身上起作用。在网络媒体时代,舆论的力量发生了外移,当一个被舆论者曝光于大众视野之下时,他的“祖宗八代”都被挖掘出来了,道德与经济、政治等各因素相互关联,道德舆论带出了被舆论者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问题,舆论从传统的口头谴责、孤立隔离等软性制裁带出了行政治裁、法律治裁等硬性制裁。网络舆论对硬性制裁的牵入,使道德的功效被保障,道德的价值被提升。以2008年的“天价烟局长”事件为例,由网络舆论引入了行政制裁和法律制裁,充分说明了舆论力量的强化①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网友们注意到他手上拿的是每条售价上千元的“九五至尊”香烟,网上一片问责之声“公务员有经济能力抽这种烟吗”,很快纪检监察机关展开调查,掌握了周久耕的严重违纪证据。2009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达120万元人民币。。2012年8月26日延安车祸②2012年8月26日延安发生特大交通事物,在记者报道的图片中,有一张延安安监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的照片,被网友发现开始对其进行搜索,发现其在不同场合佩戴不同款式的名表5块。8月30日杨达才通过微博与网友互动,称“用10年合法收买5块表”。但之后又被网友发现共有11块名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我工作,我老婆工作,我儿子工作,我 (儿)媳妇工作,我这一年光工资收入就十七八万,我家没啥负担,我父母也都去世了,我儿子也喜欢表,实际我和他有时戴表也通用,我父子两个一会儿他戴戴戴这个 (一会儿戴戴那个表),他前几天就想要 (万宝龙),他说他要去戴一段时间。”(9月3日人民网)。杨达才解释的变换使网友对其诚信产生怀疑,9月1日下午,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9月3日《新京报》)。目前此事件还在进行中。中的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微笑门”事件正在进行当中,但此过程也体现了舆论力量的强化。
第三,舆论性质的改变:“政意”向“公意”的转化。传统社会中,舆论内容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统治阶级垄断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资源,处在自发状态的被统治阶级无条件的接受着统治阶级的一切理论,并无条件的成为其传播着,舆论孕育而生。任何舆论都蕴含着一定的价值原则、价值规范和价值观,传统舆论传播着统治阶级的价值原则、价值规范和价值观,舆论权威高高在上,统治阶级的利益得以保障。现代社会中,舆论内容是公民利益的体现,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资源,已经自觉的公民生成自己的理论,并传播这种理论,现代舆论应孕而生。网络舆论更体现了公民权威的特点,网络的公开、平等、匿名等特征,进一步推进了公民权威的生成。网络舆论中所蕴含的价值原则、价值规范和价值观是网民通过一步步的讨论得出的代表自身利益的观点,舆论权威体现为公意的表达。
舆论是道德功能实现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舆论新形态的网络舆论,在赋予舆论新功能的同时,也必然推动道德功能的发展,展现网络舆论的道德价值。
首先,道德认知功能的真实化发展。网络舆论使人们更近距离的观察个体和社会,进而对个体和社会有了更为本真的认知,道德认知功能真正实现。在传统社会中,道德是统治阶级的道德,道德舆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人们通过道德舆论所认识到的个体和社会也是彰显统治阶级利益的个体和社会。在改革开放前,政治力量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道德被政治化,道德舆论代表的是政治要求,人们通过道德舆论所认识到的个体和社会也是仅有政治利益的个体和社会。以20世纪60年代树立的道德模范雷锋为例,受当时社会政治环境和舆论条件的影响,道德模范应该是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奉献一切的革命战士,这个要求在雷锋身上得以表达。雷锋是一个觉悟非常高的革命战士,这种高觉悟体现在其“螺丝钉”精神上,他干一行爱一行、毫不利已专门利人。除了利他、除了工作,人们对他毫无所知,人们透过道德舆论看到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政治人,且这种舆论判断是一种“非黑即白”的模式。随着改革开放催生的独立个体,随着个体的自由精神被网络所膨化,我们透过道德舆论才可能看到真实的个体。
网络舆论产生之后,网络的迅速、便捷、自由等特征使人们可从多个角度认识个体和社会,道德舆论提供的是一种开放式的判断模式。通过道德舆论人们看到了鲜活、真实的个体。以2012年出现的道德模范“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为例,通过网络等媒体,人们除了了解到她的动人事迹外,人们也了解到她的困难与她的幸福,她的生活、她的家人、她的朋友、她的爱好等等。张丽莉作为道德模范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她的形象使道德崇高平实在日常生活里,只要愿意人人都有可能成为道德模范。至此,道德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天然必需品,而不是外在桎梏,道德的认知功能真正实现。
其次,对道德调节功能的发展。道德调节功能的实现是通过道德评价来实现的,网络的介入使道德评价发生了质的转变,带来了道德调节功能的发展。
1.道德评价的重点由私德领域转至公德领域。传统的道德评价由于受人们生活方式 (农业社会)和媒体方式的 (口头传播、人际传播)局限,因而其评价的重心在于私人领域的道德。例如,认为穿着前卫的人是“伤风败俗”、认为改嫁的女人是“不贞洁”等。而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 (工业社会)和媒体方式的发展 (网络),道德评价的重心落在公共领域中与大众利益相关的事情上,网络舆论主要涉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也就是俗称的“涉腐”、“涉富”、“涉权”的“三公部门”。以2011年网络舆情为例(参见表1),引起热议的“7·23事件”、“小悦悦事件”、“郭美美事件”等都是涉及到公共领域中的事件,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网络舆论主要围绕政治和民生等公共领域展开。
表1 [4]2011年度20件网络热点事件
2.道德评价的内容由“成人”转变为“公共利益”。道德评价领域的转变也带来了评价内容的变化。在熟人社会中,道德的作用在于人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错了事情要受到惩罚”,其目的在于使人成为与动物不同的“人”,这是人发展的初级阶段,也是道德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道德的作用得到发展,“成人”已成个人的私事,在公共领域不断扩大的今天,道德的重心在于“如何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是人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也是道德发展的第二个阶段。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指出,人的发展包括“人的依赖阶段”、“物的依赖阶段”和“人的自由发展”三个阶段,目前人的发展进入“物的依赖阶段”,道德的发展也是与之相匹配的第二个阶段,其重心即是“如何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网络舆论侧重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在表1中可以窥见,除了李娜法网夺冠事件外,其余19件重大网络事件都涉及公共利益。
第三,道德监督功能的强势发展。在网络舆论形成之前,道德的监督功能力量较弱,主要体现在个体的自身监督上,通过良心的守护实现“自省”、完善自己。网络的介入,使道德的监督功能发生了质的转变,网络舆论能够推动事件的最后解决。与传统媒体发布新闻的形式不同,网络媒体对热点事件的传播过程一般是:个体发帖引发热议、众人网上跟帖、网络社区版主或“职业推手”加以置顶、引发更大规模的点击和评论、被门户网站放到首页或通过手机和QQ等即时通讯性媒体群发,直至引发或推动现实的社会行为。网络舆论价值的实质不完全在于新闻报导,而在于发现热点、引发人们的讨论,进而形成舆论场,推动事件的最终解决。恰恰是网络舆论的传播特点,决定了其监督功能的强化。当某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公共的热议后,无形中会引起立法、行政和司法各种强制力量的介入,“合力”的形成促进了道德功能的实现。以2011年7月23日发生的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为例,无论对于事故性质的判断还是对事故结果的处理,网民的介入监督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事故性质而言,事发现场官方公布的说法是:列车遭到雷击后失去动力停车,造成后面的追尾,也有一些官员称这是一起自然灾害,不属于交通事故。但部分网友发表自己的调查结果,认为这并不完全是自然因素造成的,人为因素也占有不小的分量。在网友的介入下,事故的性质定性为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共同的作用,并因此处理了54名相关责任人。对于事故赔偿,特别是如果短时间内接受谈判并签协议可以得到万元奖励的举措受到网友的疯狂炮轰。在网友的介入下,赔偿金额也由最初的17.2万元上升至91.5万元。
中国曾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当美德与利益相遇时,部分人极端的提出“良心值多少钱?”的疑问。这一重大的转变从一定的视野中可以说是现代化转型带来的道德迷茫,旧的道德体系已失效、新的道德体系仍未建成。网络舆论的兴起在一定意义上为我们提供了新道德体系建构的启示,让道德走入公共生活领域,让大众参与到公共事物的评价当中,进而引发多方面的力量关注公共事件的解决。沿此思路走下去,道德的功效或将得到提高,道德的复兴或将到来。
[1]任建东.道德监督刍议 [J].道德与文明,1997,(6):13-15.
[2]王莹,薛浩.网络舆论与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J].新闻爱好者,2009,(7下):74-75.
[3]朱海龙.人际关系、网络社会与社会舆论——以社会动员为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4):95-98.
[4]祝华新,单学刚,胡江春.2011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EB/OL].人民网,(2011-12-23)[2013-02-20].http://yuqing.people.com.cn/GB/16698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