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笃成 王丛林
【摘要】对老子的哲学思想及其历史地位的认识和评价至今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与争议。为了更好地发掘老子哲学的现代意义,有必要对老子的哲学思想及其历史地位进行再认识。笔者认为老子不仅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最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是中国哲学的始祖。老子所著的《老子》即《道德经》一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具有真正意义的哲学著作。老子在书中既回答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即世界、万物的本原,又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以及人与世界、宇宙、自然的关系,包含了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社会历史观等哲学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老子哲学;历史地位;再认识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139(2013)01—0104-6
一、老子的主要哲学思想
老子不仅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最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正如胡适所认定的,老子是中国哲学的始祖。因为老子所著的《老子》即《道德经》一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具有真正意义的哲学著作。老子在书中既回答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即世界、万物的本原,又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以及人与世界、宇宙、自然的关系,包含了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社会历史观等哲学的重要内容。
1.老子的本体论。
老子在《老子》一书中首先回答了世界、万物的本原问题。老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本原,一切事物都是从道产生出来的。例如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这是说,道是空虚无形的,但却永远用不尽。它非常渊深,好像是万物的根本,它非常深暗,好像是存在的。我不知到它是由谁产生的,好像在上帝之先就已存在。道又是“视之不见名日夷,昕之不闻名日希,搏之不得名日微”(《老子》十四章),即道是无形、无声、无体,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老子认为,道又是万物的根本,一切事物都产生于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一切事物都是由“道”派生出来的。如果一定要描述它,那么“道之为物,惟恍惟忽。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这是说,“道”是一种恍惚不定的东西,它好像有形,又好像有物,又不可捉摸,但它是确实存在的,这是真实可信的,它是万物的本原。老子还解释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老子》二十五章)这是说有一种混然一体的东西,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产生,它无声无息,独立存在而不改变,永远循环运动而不停止,可以成为天下万物之母,万物之的根本。我们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叫它道,如果一定要给它取一个名字的话也可以叫做大。老子的“道”是万物的本原,这是没有争议的。但老子的“道”是物质性的东西还是精神的东西,则是长期争论的焦点。这种争议—直延续到现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周桂钿先生在2000年出版的《中国传统哲学》一书中认为,“道只是《老子》用来说明宇宙演化的精神实体。《老子》把一个精神实体的道作为宇宙的唯一本原,那它的宇宙观就是客观唯心主义的道的一元论”[1]。2003年出版的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也仍然认为老子的“道”是一种“最高精神实体”[2]。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道”,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当它还没有任何名称时,老子又把它称之为无,但这里的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一种混沌的物质,它又是真实存在的,却生成了万物,是万物的根本。所以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因此,老子的“道”既是无,又是有。当它还没有形成具体的物体时,就称之为无,而这种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它又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又是有。当由这种没有具体形态、名称的混沌的东西而产生出有形的、有了具体名称的东西时,也称之为有。老子认为有无相生,有是从无生出来的。它是生成一切事物的本原,这就是“道”。因此,老子的“道”在这里并不是许多人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的精神的东西,而实质上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耐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因此是一种物质性的东西,是一种没有固定形态的、高度抽象的物质,这相对于古代的其他唯物主义哲学家把某种具体的事物,如水、气、火、原子等看成是一切事物的统一本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老子的“道”有时也指事物运动的规律和原则。老子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人以地为运动的原则,地以天为运动的原则,天以道为运动的原则,道以自然为运动的原则,而这里的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而是指一切事物本身运动的规律,因此,道就是自然,是一切事物运动的最高原则、一般规律。一切事物都必须服从。老子提出的“无为而治”、“顺其自然”的治国之道就是根据他关于“道”的理论而提出来的。
因此,老子的“道”既是万物的本原,又是万物运动的规律,“道”是老子整个哲学思想的核心和基础,它的其它部分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老子用“道”的范畴来解释世界的本原、存在和变化,力图用客观的、物质的、自然的因素来说明世界,这就否定了天是有人格意志的神,已具有唯物主义的性质,相对于当时的唯心主义的神创论、天命论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2.老子的辩证法。
老子的哲学思想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老子看到了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周行而不殆”,而且包含着矛盾,对立的事物和现象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相辅相成的,即矛盾是事物的普遍现象。他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大音与细声、前与后这些现象都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比较而存在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第五十八章)灾祸中又常常伴随着幸福;幸福中又往往潜伏着灾祸。谁知道它们为什么要相互转化?它们的变化没有规则。正可以转变为邪,善可以转变为恶。老子在这里还看到了矛盾双方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的。
2003年出版的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一书认为:“在这里老子虽说看到了对立面互相转化,但是他讲这些转化都是不讲条件的,因此这样的转化是不可能的,它实际上只是为老子守柔处下,明哲保身,在政治上消极无为作论证而已”[3]。笔者认为这一评价是不准确的。实际上老子已猜到了事物转化的条件,即事物的反面就是事物转化的条件和方向,例如他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老子》第三十六章)老子这里说要想收敛它,必先扩张它;要想削弱它,必先强大它;要想废弃它,必先兴旺它;要想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是非常微妙而又明白的道理。因此柔弱的一方也可以战胜刚强。老子这里已发现矛盾的对立面是转化的必要条件和动力。他认为“反者,道之动”,(《老子》第四十章)事物总是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老子》第二十二章)即要想保全必须先委曲,要想直必须先弯曲,要得到新必须先破旧,要想多收获必须少取,而贪多则会陷入迷惑。所以圣人坚持这一为天下不可改变的道理。圣人不与别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与他争。古人所说的委曲可以求全,难道是空话吗?这实在是能够实现的。这里的委曲是保全的条件,弯曲是直的条件,洼是盈的条件,旧是新的条件,少是多的条件,多是迷惑的条件,不争是争的条件。事物总是以对立面为自己转化的方向和重要条件。可以说,处处都闪耀着辩证法的光辉。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还初步具有了质量互变的思想。他不仅认为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而且当达到一定的量,就会产生质的变化。例如,《老子》第六十四章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用合抱的大树,是由毫末一样的幼芽长大而成;九层的高台,是由一筐一筐的土累积而成;千里远的路程,是由脚下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说明事物的发展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老子这里已看到了一定的量变是事物质变的条件。
当然,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还是朴素的、不完整的。他看到事物是运动变化的,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量变可以引起质变,这些都是非常可贵的。但对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的原因和条件、量变可以引起质变的原因和条件还并不清楚,还不了解量变转化为质变的数量的极限一一度。老子虽然承认事物是运动变化的,但是他还并不懂得事物是发展的,不理解什么是发展,因此把事物的运动、变化仅仅理解为一种循环运动,即“周行而不殆”,“各复归其根”(《老子》十六章),即返本归根,又回到事物的本原或原处,最终又陷入了形而上学,这是老子的辩证法的历史局限性。
3.老子的认识论
老子的认识论受到的批评是最多的,被认为是否认和排斥感性认识的一种神秘主义认识论[4]。如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认为:“老子认为,对事物的认识不应到客观世界中去求,认识不是从实践中来的。”[5]这是因为“他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四十七章》)这就是说,你越是深入到客观实际中去,你得到的认识就越少,相反,足不出户,眼不看窗外,天下万事万物和其总的规律就都能被我认识得清清楚楚了。所以他认为,‘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6],圣人是不用实践就有知识,不用观察就可作出判断,不用去实干就可以取得成果的。”[7]这里被理解为老子认为认识可以不经过实践就可以得到。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仅凭一段话就简单地下了结论。因为实际上老子并不反对观察和经验,例如他在五十四章中说:“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可见,老子不但不是否认和排斥感性经验,而且还非常重视观察、重视感性经验,非常注重从事物本身认识事物的,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况且,老子所说的圣人“不出户,知天下”,并不等于就是否定和反对感性经验。因为圣人不出户,仍然可以通过学习前人的间接经验而知天下。而人的知识大部分都是通过学习前人的间接经验而来的。如果不学习,虽然走得很远,他能够直接得到的知识则仍然很少。因此善于学习的人都比一般人的知识更多。
但老子又并不限于或停留于观察和感性经验,他认为事物的本质是不能完全看得见的,还需要理性的反思,如他所说的“静思”与“玄览”。他在第十章说:“涤除玄览,能无疵乎”,意思是说只有清除心中的各种主观片面的杂念,能做到没有任何瑕疵,从整体上全面认识事物,要根据事物的本来面貌去认识事物,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即道。第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静日复命。复命日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里是说,要达到极度的虚心与宁静,去反复地观察万物的生长运动变化,才能认识世界上的万物。世界上的万物不管怎样变化,最终都要回到他的本原。回到本原,就叫静。只有静才是他的本质。而本质的东西就叫常,常就是长久不变的规律即事物的道。只有认识把握了事物的规律即道,才叫做明。明就是对事物的道的认识与把握。如果不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道,而轻举妄动,就必然会遭受灾难、祸害。认识了事物的道,才能包容一切,做到大公无私,做到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周全而不致犯错误,而处事周全才符合自然,符合自然就是符合道。只有符合道才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可见,老子不仅重视观察与感性经验,重视从事物本身认识事物,而且还非常重视理性思考。他认为仅仅观察是不够的,而要在反复观察的基础上,去除思想上的各种主观杂念,达到虚心与宁静,通过反复思考,从整体上去全面地认识事物,才能透过复杂的、变化多端的现象认识与把握事物的常,即本质和道。老子的学说就是他长期观察事物和社会发展变化,认真学习和继承前人的思想,通过反思、静思、玄览总结而形成的。
关于对知识的态度问题,老子受到的批判也是很多的。如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认为:“老子对知识采取了一种否定的态度”[8],“他主张‘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他是把知识看成人精神上的一种负担,造成社会纷争的原因之一。所以他明确地说,他求的‘道和一般所谓的求‘学不一样。‘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四十八章》)这是说,一般的学习,总是要不断地增加知识,可是他追求的‘道却是要日益减少知识。因为在老子看来,知识的增加也就是欲望的增加,知识的减少,欲望才能减少。这样,求‘道就是要使知识、欲望减之又减,减到最后以至于一无所知,因而也就无所追求,无所作为了,于是就达到了精神上彻底解放的最高境界。”[9]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这是把老子所反对的当时的“圣人之学”完全等同于一切知识,并把老子的“道”同一切知识完全对立起来。实际上老子的“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反对的并不是一切知识,而是仅仅指当时的所谓的“圣人之学。老子对当时的“圣人所提倡的所谓“仁义”、“智慧”之学进行了极其尖锐的批判,认为所谓“仁义”、“智慧”之学增加了人们的欲望和虚伪、欺诈,是天下大乱和百姓受苦的根本原因,只有彻底抛弃,“绝圣弃智”,才会“民利百倍”(《老子》十九章),天下才会无忧。因此老子强烈反对学习当时的“仁义、智慧”之学,因为“为学日益”,只能增加人们的欲望和不道德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灾难。而老子主张“为道日损”,就是要人们通过学习“道”来减少私心杂念和过多的欲望,而且只有认识和把握了事物的“道”,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服从道,以道行事,以道治国,做到“顺其自然”,实现“无为而治”,而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无为而无不为”。
况且,如果老子否定一切知识,他又何必写出《道德经》一书呢?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可见,老子否定的只是当时的“圣人所提倡的所谓“仁义”、“智慧”之学,而不是一切知识。他提倡的是他的关于“道”的理论,包括《道德经》中的所有认识。
4.老子的社会历史观
老子的社会历史观与他的核心思想“道”是一致的,或者说“道”是老子社会历史观的理论基础。他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原,一切都是由“道”派生的,人类社会也必然如此。而“道”是一种无形的、混沌的物质形态,这就否认了神创论,属于一种无神论的历史观,这在当时有神论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是一种很大的进步。
他还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宇宙一样有“道”,而且必须服从“道”,是按“道”运动、变化、发展的,有自身发展的规律,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人为地改变。在当时生产力还非常落后的历史条件下,老子还看不到人类社会实践、生产力发展对历史的重大作用,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反作用,因此,他主张无为而治,顺应自然,不要人为地过多地干预,把社会发展看成是一种完全自发实现的过程。
同时,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已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奴隶大量逃亡、起义,产生了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和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奴隶制开始崩溃,出现了礼崩乐坏、社会制度变化的动荡局面。面对这种情况,老子由于受到认识上的局限性,开不出新的治国处方,看不到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的方向和前途,只好提出恢复古代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他说:“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老子的这一理想,代表了当时中下层普通百姓的愿望,即反对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压迫,反对战争和动乱,希望过上和平、富裕、人人平等的美好生活,希望能回到没有剥削、没有战争、没有复杂的阶级矛盾的结绳记事的原始纯朴社会。这种愿望是美好的,但只是一种空想,具有极大的历史局限性。他的社会历史观中也包含有许多合理的内容,如他认为人类社会有它自身发展的道即客观规律(虽然他还未认识清楚),人类应当服从道,而不能随心所欲地违反道的思想,他反对战争,反对统治阶级剥削压迫人民,主张平等和谐的思想,至今具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老子哲学的历史地位
关于老子哲学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问题,也是一个历来有严重分歧和争议的问题。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儒家和孔子的思想就在中国历史上占统治地位,孔子就被视为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代表和始祖。1919年胡适在《中国古代哲学史》提出老子是中国哲学始祖的观点,又引起了对老子哲学地位的争论,—直延续到今天,孔子被视为中国哲学的代表和始祖的观点仍然占主流。2003年版的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虽然承认老子比孔子年长,仍然把孔子排在老子之前,可见这种影响之深。笔者赞成胡适的观点,认为应该承认和恢复老子是中国哲学的始祖的历史地位。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老子哲学的内容非常丰富。老子创立的以“道”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初步探讨了宇宙、自然、社会和人生的真谛,回答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即世界、万物的本原,同时又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以及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包含了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等哲学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只有《道德经》一书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我国古代最早和最完整的哲学著作。而且老子的以“道”为核心的哲学对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墨、法、刑、名、纵横、阴阳、兵家等诸家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老子应该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古代哲学的始祖。老子又是道家文化的创始人。道家文化与儒家文化、佛家文化共同成为公认的影响我国历史发展的三大重要思想源头,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正如台湾学者陈鼓应在《老子与孔子思想比较研究》中指出的:“老子建立了相当完备的形而上学体系,而孔子在宇宙论和本体论方面是空白的;老子倡导‘静观,‘玄览的认识方法,而孔子在认识论方面是贫乏的,老子有相当多的辩证法思维,而孔子在这方面是阙如的,在这些主要的哲学领域一一无论就形而上学领域、认识论范围或思想方法上——老子哲学思维的丰富性与孔子哲学思维的欠缺性,确实相形悬殊。”[10]因此,“老子是中国第一位哲学家,孔子是中国第一位伦理学家。”[11]
老子哲学与最早的西方哲学——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差不多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古希腊的唯物主义自然哲学家们探讨了世界的本原问题。他们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些具体物质形态,用物质来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从而否定了宗教迷信和神创论,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例如: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万物生于水而归于水,水是不变的本体。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气为万物的始基或本原。他说:“我们的灵魂是气,这气使我们结成整体,整个世界也是一样,由气息和气包围着。”[12]赫拉克利特认为火是万物的本原。他说:“这个世界,对于一切存在物都是一样的,它不是任何神所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13]阿那克萨戈拉的“种子”说认为“种子”是万物的本原。“种子”是一种具有各种不同性质的、数目无限多的物质微粒。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认为火、水、土、气是生成万物的四个根,即四种元素,万物都是由这四种元素形成的,火、水、土、气就是万物的本原。德谟克里特提出了原子论,认为一切事物的本原是原子和虚空。原子是一种最后不可分割的物质微粒。虚空是空洞的空间,是原子活动的场所。原子和虚空都是不可见的,但都是客观存在的。而老子在这一时期也探讨了世界的本原,他提出了“道”这一最高范畴,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原,一切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但“道”是一种没有任何固定形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而又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老子哲学也是用“道”这种物质形态来说明世界的本原,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从而否定了宗教迷信和神创论。但是,老子这里的“道”已具有更高的抽象性,同古希腊唯物主义自然哲学家们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几种具体的、有形的物质形态比较,显然在哲学史上具有更加进步的意义。老子的《道德经》一书中包含的辩证法思想也非常丰富,已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双方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还初步具有了质量互变的思想。这些哲学思想与西方哲学的源头古希腊哲学相比,一点也不逊色。老子把他的这些重要的哲学思想广泛地运用于政治、经济、科学、军事、管理、处事、美学、养生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也是长期以来老子的哲学能够引起古今中外哲学家、科学家们高度重视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周桂钿,中国传统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9.
[2][3][4][5][6][7][8][9]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38.37,38,39.
[10][11]胡道静,十家论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406.
[12][13]全增嘏。西方哲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37,43.
(责任编辑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