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彤荔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阿富汗位于中亚、西亚和南亚交汇处,与我国通过瓦罕走廊相连,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途经地。阿富汗具有相当丰富的地质矿产禀赋,已探明储量的有基本金属与贵金属、工业矿物、煤炭、以及跨越各种地质岩层的宝石。阿富汗《矿产法》—Th e Minerals Law和《采矿条例》—M ining Regulations管理本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加工、运输和销售。2012年7月阿富汗新的立法草案提出以来,一直备受争议,由于内阁的否决,新法律暂被搁置。
阿富汗的矿产资源极其丰富,且绝大部分处于未开发状态。据美国地调局最新评估,阿富汗金属及其他矿产(不含能源矿产)价值超过9043亿美元,参见表1。而阿富汗前矿山部长甚至宣称,实际潜在价值为美国地调局公布的3倍,达到3万亿美元。
阿富汗矿产资源以铜、铁、锂等金属矿产为主,另外,金、钴、铌、钼、稀土等也很丰富。非金属矿产比较有名的是作为宝石的天青石等。能源矿产主要分布在与中亚国家接近的北部地区。
铜矿 从阿富汗的喀布尔省延伸到Logar省的铜矿带,是现已探明的世界级巨型铜矿之一。经前苏联勘探,该铜矿品位在0.6%以上的矿石储量估计在10亿t以上。目前最具开采价值的是位于喀布尔市以南30km处的艾纳克铜矿,已探明矿石总储量约7亿t,平均含铜量1.65%,约1/3的储量品位高达2.37%,铜金属总量估计达1133万t。该铜矿区目前虽然荒无人烟,但交通方便,水源充足,大部分可露天开采,建矿条件简单。阿富汗的铜矿带一般属于多金属矿带,经常伴生有丰富的钴、钼、金、银等金属。美国地质调查局估算阿富汗铜矿资源约为6000万t,相当于全球的4%。
表1 阿富汗主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
铁矿 阿富汗的铁矿资源丰富,资源量约有20多亿t。其中位于Bam ian省(巴米扬)的H ajjiGak地区(哈吉加克)的沉积型铁矿,总储量达到近21亿t,品位在63%-69%,由赤铁矿和磁铁矿组成。整个矿体延伸达3km,适合露采。但矿区大部分处于4000m的高海拔地区,交通不便,开发难度大。阿富汗的火成型铁矿不丰富,资源量约18亿t,品位在47%-68%,常伴生有硫、磷、镍、锰等矿产。
锂矿 阿富汗的锂矿主要集中在Nangarhar省。位于Nangarhar省的Pasghush ta锂、钽、铌、锡矿以及Oruzgan省的Taghaw lor锂锡矿均拥有上亿吨的储量。Jam anak锂矿储量近3000万t。这些资源均未进行任何开发。据近期报道,在阿富汗某地发现的锂矿资源就与目前世界上锂矿资源最丰富的国家玻利维亚相当,玻利维亚锂矿资源储量基础约为540万t,占全球的一半。
铬矿 阿富汗的铬矿资源也较丰富,主要为Logar省的M akhm udgazi铬矿和Loghor铬矿。铬矿石平均含量42%,总储量近万吨。均未进行任何开发。
铍矿 阿富汗的铍矿主要是Ghor省的Kushkak铍矿;Parw an省的North Faren jal铍矿;Laghm an省的N ilaw锂、铍矿,未进行过开发。
金矿 阿富汗拥有多处金矿,最为著名的有T ak h a r省的Sam ty金矿,该金矿长约8000m,宽约1500m,矿砂总量约7000万m3,含金量200-400g/m3。该矿已开采多年,接近枯竭。
铀矿 阿富汗较集中的铀矿只发现一处,Helmand省的Northern Khannessh in铀、钍、稀土共生矿,未进行过开发。
宝玉石 阿富汗是世界宝玉石赋存量和产量较丰富的国家之一,宝石类矿产有红宝石、尖晶石、祖母绿、海蓝宝石等。玉石类矿床主要是青金石,其矿产资源量和产量居世界之首。紫锂辉石矿床宝石级的矿石比例较高,产量较大。
阿富汗的红宝石主要产于喀布尔省的贾格达莱克红宝石矿床,祖母绿主要集中分布在帕尔万省和卡皮萨省,此外还包括达克汉岩祖母绿矿床,楠格哈尔省巴代尔祖母绿矿点。
除上述矿藏外,阿富汗的铅、锌、锡、镍、汞及一些稀有金属如:钨、铷、钽、铋、铌、铯都有一定储量。非金属矿藏如:硫、重晶石、大理石、绿宝石、青金石储量都比较丰富。阿富汗青金石矿产储量、产量居世界前列。青金石矿床发现于巴达赫尚省萨雷桑矿床,累计储量1300t。
石油与天然气 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阿富汗地质调查局(A GS)2006年的联合评估:阿富汗拥有总计大约34亿桶原油储量(其中北部地区约16亿桶)和16万亿f t3天然气储量,天然气凝析油5亿桶。大部分石油分布在塔吉克盆地,而大部分天然气位于阿姆河盆地,这两个盆地面积达51.5万km2。
阿最大的气田是Jow zjan省Sheberghan市东部15 km的Kw oja Gugerdak气田,储量达到670亿m3。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因为战乱导致这些油气田停止生产并被封存,目前在国际援助下生产已得到一定的恢复。
煤矿 阿富汗的煤矿主要分布在北部地区,总储量在4-5亿t左右。主要的煤矿有3处,即Jow z jan省M aza r-e-Sh a r if市南部的Da r ra-i-Su f煤矿,Bagh lan省Po l-a-K h om r市附近的K a rk a r 和Ispush ta 煤矿。这些煤矿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生产,资源已接近枯竭,目前总年产量约有数万吨。
阿富汗法律规定,阿富汗一切矿产资源(含地表、地下、水域的)归国家所有。矿山部统一管理金属、非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由专门法律规定)等矿产资源。
阿富汗矿法自2005年通过以来几经修订:2009年,矿产法经矿山部大幅度修订,导致投资者的信心降低;2009年—2011年通过矿产法的修正案,事实证明未能解决2009年矿产法的不足之处;2012年,矿山部与司法部一致通过决定,要求进一步改进法律,以支持阿富汗的采矿业,2012年矿法的应用体现在两个方面:(1)除了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阿富汗所有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探和开采;(2)上游矿产活动(非贸易、出口等等)。
2012年7月阿富汗内阁因担心利益冲突导致不稳定,否决了矿业立法草案。阿总统表示,为确保国家利益,新法律有可能推后获得批准。新矿业法兼顾了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对有关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
按《阿富汗私有投资法》规定,阿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即外资公司和当地公司享有同样待遇和同等纳税义务。阿富汗鼓励吸收外资,投资促进局对外资公司的设立给予方便,实行“一站式”服务。外资公司所得利润可全额汇出,对使用外籍雇员没有限制,如3年内无盈利可免税,直接申请最低额的公司税,投资阿富汗优先发展领域还可享受更多优惠,投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可申请免税等,进口建筑材料也可减税。
表2 阿富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要法规一览
除地方税有差异外,阿富汗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共有9种税,分别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损益税、发票税、进口关税、固定税、附加税、土地税和市政税。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收入250美元以下免税,250-2000美元征10%,2000美元以上征175美元外加超出2000美元部分的20%;公司所得税:按纯利的20%征收;资本损益税:公司征20%,个人征1%-2%;发票税:销售和服务类征2%,其它如佣金、利息、租金等为5%;进口关税:不同货物征收不同关税;固定税:对生意规模小的公司、进出口贸易商、为政府提供货物/服务的公司和没有正规财务的公司征2%;附加税:0.5%至2%;土地税:各地区税率不同;市政税:按1%征收。
除以上税费外,矿业公司还需交纳关税、矿产权利金、地表权益费用及其他税费。
阿新政府上台后,一直致力于开发本国丰富的矿产资源,把矿业作为振兴阿富汗经济和政府依赖的支柱产业。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阿富汗政府首先建立了本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机构,即阿富汗地质调查局和矿业部。阿富汗现代地质调查以1955年7月成立的国家地质局为标志。其后,开展了系统的地质矿产调查,并延续了25年。1968-1978年,前苏联工作队帮助阿富汗进行了系统的填图,并且记录和调查了1254处矿点。直到1974年前,这项工作是由地质和矿山部完成的,之后为地质矿产调查部。阿富汗过渡政府成立后,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开始重构矿业部门的战略和政策,并且认识到重建地调局的重要性。
2004年,在各自政府支持下,英国地调局和美国地调局开始与阿富汗地调局合作,项目涉及能力建设、地质填图、矿产的水文地质资源评估、地质矿产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目前,阿富汗地质调查局为矿山部(前身为矿山和工业部)的直属部门,下设固体矿产、油气、环境地质和地质信息处。
为加快发展,阿富汗矿山部从2010年开始部门重构,由一个部门来统一管理外商投资、项目、基础及其他设施建设协调、矿业权设置、地方关系协调等等。矿山部设立了投资促进处和重大项目办公室,并规定了相应的条款和办事规则与程序,以确保资源开发能最大限度地让全体人民得益,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此外矿业部还设有国有企业局,管理国有矿业企业。设立了部长领导下的部际委员会,统筹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技术上,还设立有顾问委员会。矿业部的核心管理部门还有政策和促进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投资促进,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法规执行局负责矿山登记,矿山督察和小型矿山开采作业,协调与各省区的关系。
阿富汗矿山部作为一个重要部门,管理矿产资源的勘探、开拓、开采和加工,同时负责保护资源的所有权,并且按照国家新的法律管理矿产品(矿物和碳氢化合物)的运输和销售。矿山部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自然资源管理模式,创造就业机会,在矿业和油气方面鼓励私人投资,增加政府收入。
矿山部部长直接管理副部长(政策和规划、行政和财务、法规和协调)、地调局局长、幕僚长,部际委员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内部审计局长、国有企业局、国家重大项目办公室(目前设有艾纳克铜矿项目办、北部油气项目办,将设立哈吉加克铁矿项目办)。
矿山部的资料管理主要涉及到矿业权(矿产)相关的全部信息,建有(规划)全国相关数据库,由矿山登记处负责,并负责免费提供。
阿富汗地质和矿产开发资料管理主要由矿山部下属的地质调查局(地调局)负责,地调局专门负责提供阿富汗地质和矿产资源方面的相关资料,管理国家地质科学信息,并协助政府就有关金属矿物、工业矿物、煤炭、碳氢化合物、宝石及半宝石、水资源、岩土工程及环境地质等各项工作提出建议。该局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服务工作。
阿富汗政府为使本国人民脱离贫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提出5年(2008-2013)的《阿富汗国家发展战略》。通过逐渐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专业的企业财务制度,鼓励私营企业投资。发展中的阿富汗将释放出大量商机,而矿藏是该国经济的重要部分,是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潜在市场。
随着全球商品价格的上涨,大量的私营企业开始青睐于国家矿产、油气资源的勘查开发项目,阿矿业部已开始为一些主要矿床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有机会获取矿产和能源项目。
[1]《采矿技术》编辑部.阿富汗的金属矿产资源[J].采矿技术,2004(4):42.
[2]闫强.阿富汗万亿美元的矿产“蛋糕”如何“分享”?[N/OL].中国矿业报,2010-07-26(A7)[2012-10-29].http://app.chinamining.com.cn/Newspaper/E_Mining_News_2010/2010-07-26/1280111890d42835.html.
[3]施俊法,李友枝,金庆花,等.世界矿情[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6.
[4]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阿富汗2010年版[EB/OL].[2011-09-26].http://af.mofcom.gov.cn/aarticle/ddfg/tzzhch/201109/20110907755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