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岳兰 李琳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208)
高职院校国有资产是指高职院校占有和使用的、在法律上已被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产的总和。从性质上来说,高职院校资产可分为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创收赢利的经营性资产。从形态上来说,高职院校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如房屋及建筑物、图书、仪器设备、文体设施、标本模型、运输工具等)和无形资产(如研究成果、著作权、专利权、专利技术等)。(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有形资产的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逐步重视,高职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方面,国家及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逐年增加,高职院校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职业院校拥有的资产在快速增长,特别是职业教育的情景化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基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方式的深化,使得高职院校的实验实训设备和教学固定资产数量迅速增多,办学运行成本也急剧上升;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多为地方所属的非重点普通高校,获得当地政府的教育经费拨款有限——生均教育经费仅为本科院校的1/3强,校办产业等经济实体受市场竞争制约,创收能力有限。办学资金紧缺,已成为制约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在有限的教学资源条件下,大力加强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完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已经成为当前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急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同时也是高职院校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校园,走集约型、内涵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
高职院校拥有的资产除原政府投入的外,利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金等渠道形成的各类资产也已颇具规模。特别是在老校区扩建或新校区搬迁过程中,由银行债务完成的固定资产投入;校企合作方式下,企业捐赠或投入的实验、实训设备的比例逐年增加,使资产来源和产权结构呈现多元化。
根据财政部“财办[2009]39号”文件精神,国有资产数据由原来的10大类变成了12大类,2010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中将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两个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不统一,这给各个院校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账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实行的是“年度报告制度”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高职院校内部对资产管理采取的是“归口管理、分类负责”的模式。通常是教务处(或教育信息中心)管理电子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后勤总务处管理房屋、建筑物、家具用具等,图书馆管理图书杂志,学院财务处负责投入经费,资产购置的价值核算和监督。这些职能部门管理的出发点不同、人员素质的差异,在资产的认定上比较随意,造成财务账目、实物账目、实物三者不符,对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资产数据真实性下降。
部分高职院校管理者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资产投入轻维护使用”、“重教学科研轻管理优化”、“重钱轻物”。往往只注重从外部争取资产投入,忽视资产的内部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学院一线的教学、科研工作,忽视二线的服务管理精细化工作,以致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
尽管财政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不少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各高职院校也根据学院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但没有真正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加之执行不力,使得这些制度或者办法往往成为“一纸空文”。许多高职院校对新购置的资产往往只在归口部门登记后将发票交财务部门入账就算账务处理完毕,没有明确的资产责任人,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致使这些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资产损坏、丢失及挪为私用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那些可移动携带的资产如:手提电脑、便携打印机、扫描机、照像机、录像机等。
一是资产管理手段落后,未能对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二是固定资产的界定模糊,特别是在一些软件、网络产品的处理上没有统一的规定;三是资产从购置、报账、验收入库、领用等环节管理不严谨,存在漏洞,没有按规章制度及时登记入账和贴卡;四是报损的资产不及时处置或违规处置;五是资产清查工作不彻底等。导致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存量资产的信息缺乏真实性。
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通常采用“账物分管”的方式,财务部门统一进行账务核算、监督,实物管理则归口于教务处、后勤总务处、图书馆、科研设备处等职能部门管理,资产购置审批权分属不同的副院长,学院资产管理的没有一个综合规划、协调部门。再者长期以来资产都是无偿使用的,加之对资产的利用率没有考核指标,各部门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向学院要经费,争投资,追求齐全的资产配备。而资产购入后,各部门对资产“占有式”的管理方式,无法实施部门间的调剂利用,以致出现重复购置、低效使用,造成资产浪费。此外资产的管理虽归属上述几个职能部门,但其具体使用又主要集中在教学、科研、行政等部门,易引起资产价值核算与实物流动、职能部门管理与各使用部门占有管理相互脱节,最终造成资产账物不符,家底不清,重复建设,资源难以共享。
一是加强对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使全体教职工都能够认识到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其流失和浪费,是关系到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从而主动配合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健全、完善和理顺学院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独立、全面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院国有资产的一级管理机构,对全院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全院国有资产统一进行归口管理;学院各部门作为资产二级管理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全面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资产最终使用者为三级管理机构,直接使用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完整资产管理体系,以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问题。
高职院校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资产管理体系下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报请与审核制度、采购与验收制度、登记与报账制度、保管使用与养护制度、调拨与处置制度、清查与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出台后应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深入了解新制度及规章程序,并责成各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在各个管理环节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于因个人责任而导致资产损失的应严格追究其经济责任,从而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
为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在购置资产时,需要重点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学院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要严把论证和审核关。在论证中,必须由专家科学论证审核后再由学校统筹安排。尤其是在专业教学科研设备的购置上,要切实做好项目购建的论证工作,加强学院资产的集中管理,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不同系部、科研课题组重复购买相同或类似的设备仪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是对高职院校各部门占有、使用资产的效果进行评定,主要评定资产配置的合理性、管理的安全完整性、利用的效益性。通过设定条件统计各类报表,建立以固定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以生均资产占用率、资产完好率、资产收益率、资产利用率、资产闲置率等为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资产收益率、利用率高,维护保养好部门和个人,除给予精神奖励处,还应给予一定比例的物质奖励。而对于考核指标不合格,丢失、损毁学院资产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并应按丢失、损毁资产价值的一定比例追究赔偿。以此增强教职员工对国有资产管理主动性与责任感,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高职院校应结合实际选择或自主开发资产管理软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全面、及时地记录与掌握资产的购建与验收、分布与使用、调配与维修、处置与报废等信息。实现高职院校国有资产一、二、三级管理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实现资产“账、卡、物”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动态管理,保证资产“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为学校管理决策层及时反馈资产的最新动态,提供决策依据。
总之,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充分认识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资产管理,从管理实中积极探索符合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特色的资产管模式,进而有效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高职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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