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小青
(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陕西汉中 723001)
《霍小玉传》和《谭意哥记》分别是唐、宋传奇中的代表性作品,也是青楼题材两篇优秀之作。《霍小玉传》讲述的是唐代陇西才子李益与沦落青楼的霍王小女霍小玉相遇相爱并始乱终弃的爱情故事;《谭意哥记》讲述的是汝州茶官张正宇与误入风尘的良家女子谭意哥相爱、抛弃又终结连理的爱情故事。长期以来,这两篇小说一直被相提并论,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就说《谭意哥记》“盖袭蒋防之《霍小玉传》,而结以‘团圆’者也。[2]63”本文将就唐宋两传奇名篇中的女性形象进行分析,并对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加以探讨。
一
《霍小玉传》与《谭意哥记》是唐、宋传奇中的名篇,霍小玉和谭意哥也是唐、宋传奇中青楼女子的典型代表,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大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霍小玉和谭意哥都是沦落风尘的良家女子,社会地位低下。
霍小玉出身高贵,为故霍王之小女,且才貌双全,传奇中描写其为“有一仙人,谪在下界”,“资质秾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1]457。但才貌双全的霍小玉却沦落青楼,其“母曰净持,净持即王之宠婢也。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易姓为郑氏,人亦不知其王女”[1]457,从此由王府千金沦为社会地位低下的风尘女子,拉开了其悲剧人生的序幕。
谭意哥出身良家,“小字英奴,随亲生于英州。丧亲,流落长沙”,“年八岁,母又死,寄养小工张文家”[1]1194。意哥一如小玉般色艺俱佳,传奇中描述其为“肌清骨秀,发绀眸长,荑手纤纤,宫腰搦搦,独步于一时。车马骈溢,门馆如市。加之性明敏慧,解音律,尤工诗笔,年少千金买笑,春风惟恐居后,郡官宴聚,控骑迎之。[1]1195”由此可见其绝代风华。但色艺俱佳的谭意哥亦有着悲惨的命运,她寄养于张文家时被官妓丁婉卿看中,张文不顾其母临终所托竟将她卖给青楼,从此开始了迎来送往的卖笑生涯。
其次,霍小玉和谭意哥都久存从良之志,希望能觅得良人以托终身。
霍小玉虽为弟兄不容以致沦落青楼,身份卑微,注定了其被人轻视欺侮的命运,但她心中仍存着对美好爱情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希望能选得一才貌相当的君子以成佳偶。经媒人鲍十一娘介绍,其母见到陇西才子李十郎时甚为中意,便言“素闻十郎才调风流,今又见容仪雅秀,名下固无虚士。某有一女子,虽拙教训,颜色不至丑陋,得配君子,颇为相宜”[1]457。而小玉本人在闺中亦爱念十郎之“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诗句,一朝得见,便也倾心于十郎,十郎亦重小玉之倾城之色,遂于当日结为秦晋。
谭意哥虽被弃于娼家,地位低下,极少得到世人的尊敬与重视,但其“意乃求良匹”,渴望能如良家女子一般嫁得如意郎君,从此相夫教子,共享闲适幸福的生活。当遇到汝州茶官张正宇时,她一见钟情,对人说:“ 吾得婿矣”,“彼风调才学,皆中吾意”[1]1195。张正宇听闻亦中意于意哥,遂约意哥会于江亭,二人“如仙葩之并蒂,若双鱼之同泉,相得之欢,虽死未已”[1]1196,意哥也得偿夙愿,与张正宇感情甚笃。
再次,霍小玉和谭意哥都对妓女的现实地位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霍小玉虽得多情才子李益之垂怜,却叹息“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1]458。在二人情深意重之时,小玉仍能清醒地认识到以自己卑微的身份,绝非名门望族之子李益的良配,以言语试探李益真心与否,并促使李益立下誓言。而后当李益授郑县主簿准备上任之时,小玉担心其此去归期未知,便言“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况堂有严亲,室无冢妇,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妾年始十八,君才有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与此足矣。[1]458”小玉自知出身卑贱,不堪匹配豪门世子,她虽然追求真挚的爱情却也不作终身之念,只希望能与李益相守八年,即使今后常伴青灯古佛也可了却平生夙愿。
谭意哥虽与茶官张正宇情投意合,却也在其调官践行之际,“把臂嘱曰:‘子本名家,我乃娼类,以贱偶贵,诚非佳婚。况室无主祭之妇,堂有垂白之亲,今之分袂,决无后期。’[1]1196”意哥自知以自己低下的出身,不敢高攀官僚阶层,但二人情义深厚不忍就此诀别,便言:“我腹有君之息数月矣,此君之体也,君宜念之。[1]1196”期望用腹中之子牵绊着临行之人的心。而后意哥久盼张正宇不至,当得知其已另娶之时,寄书信言:“妾之鄙陋,自知甚明,事由君子,安敢深扣。”“教其子知诗书之训,礼仪之重,愿其有成,终身休庇。妾之此身,如此而已”[1]1197。由此可见,意哥对自己被弃之命运具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不奢求与张正宇能终身相守,并对其另娶之事抱着淡然处之的态度,只一心抚养幼子成人,克尽妇道,寄希望于幼子成才,荫庇其母,了此余生。
最后,霍小玉和谭意哥都忠于爱情,对意中人痴心一片。
霍小玉钟情于李十郎,二人初识便相交情浓,待得李十郎授郑县主簿临走之际,小玉以心意相告,希望与其共结八年恩爱,而后便任其另聘名门之女。当李十郎逾期未至,音信全无时,小玉求神问卜,以致相思成疾,却未放弃寻访十郎下落,“寻求既切,资用屡空,往往私令侍婢潜卖箧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铺侯景先家货卖”[1]459,且为寻十郎竟将上鬟时霍王所赠之物紫玉钗变卖,“虽生之书题竟绝,而玉之想望不移,赂遗亲知,使通消息。[1]459”由此可见小玉对李益的一片痴情。
谭意哥与茶官张正宇两情相悦,二人相处甚欢,待得张正宇调官临行之前,意哥把臂深情相告,“相与极恸,乃舍去。意闭户不出,虽比屋莫见意面。[1]1196”在张正宇走后,意哥一心为其守节,不与外人往来,可见她对张正宇的深情。二人分别后,意哥多次传书叮嘱张正宇在外多保重,言语之中尽透浓浓的相思之意,“因成小诗,裁寄所思,兹外千万珍重”[1]1196,“开怀强笑,向新来、宽却衣罗。似恁地、人怀憔悴,甘心总为伊呵!”,“饮泣为书,意绪无极。千万自爱![1]1197”意哥对张正宇的痴心可见一斑。
二
《霍小玉传》和《谭意哥记》中的女性形象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由于两篇作品创作的年代不同,作者的创作意图不同等原因,二者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霍小玉和谭意哥的性格特征不同。霍小玉在温柔多情之中不乏执着刚烈,而谭意哥则温柔痴情且守节重礼。
《霍小玉传》中,霍小玉在李十郎负心之前性格主要是温柔多情,如二人平日相处时小玉的温柔缱绻,分别之后十郎逾期未至时小玉的百般寻访,以致耗尽资财,相思成疾,小玉对十郎的一片真情天地共鉴。当得知李十郎早已背弃前盟另聘高门时,小玉性格中刚烈的一面日渐显露。李十郎表弟崔允明同情小玉的遭际,将李十郎另娶的消息告诉小玉,“玉恨叹曰:‘天下岂有是事乎!’[1]459”当小玉遍请亲朋多方招致以求一见十郎却遭拒时,“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期一相见,竟无因由,冤愤益深,委顿床枕”[1]459。此后小玉对十郎的怨恨日益加深,至于黄衫豪士挟持李益与小玉最终见面时,小玉对李益愆期负约、避而不见的无耻行径已怨怒至极,“遂与生相见,含怒凝视,不复有言,羸质娇姿,如不胜致,时复掩袂,返顾李生”[1]460。而后小玉当众痛斥李益并发誓死后必为厉鬼以报复李益的背叛,至此小玉的刚烈个性被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
《谭意哥记》中,谭意哥的性格自始至终都是温柔痴情且守节重礼。与张正宇朝夕相伴之时,意哥待张正宇情深意重,张正宇调官临走时意哥为之践行,执手相对软语叮咛,一如妻子将送别远行的夫君,千般不舍,万种牵挂,其深厚情谊可见一斑。待得张正宇走后,意哥频频传书问候张郎,相思之情溢于言表,且紧闭门户,即使是近邻也不得相见。当得知张正宇另行婚配时,意哥并未怨恨张正宇的负心薄幸,而是以隐忍冷静的态度面对,传书张正宇表明心志,坚持为之守节,“教其子知诗书之训,礼仪之重,愿其有成,终身休庇”[1]1197,俨然贤妻良母。当张正宇正妻亡故意欲迎其重修旧好之时,意哥重礼的性格得以充分展现,她先是避而不见,告知张正宇因其已有妻室便立志守节以全素志,而后得知其正妻已故,便要求张正宇按照当时社会的婚俗礼数迎娶其过门,若非如此情愿孤独终老,由此可知,意哥遵循礼节,恪守妇道,苦志守节,亲力教子,可谓封建社会贤妇之楷模。
其次,霍小玉和谭意哥的结局迥异。霍小玉以死后化为厉鬼的复仇方式,对李益的负心背义的行径进行强有力的反抗;而谭意哥以其苦志守节的贤德名声得到了张正宇的再次垂青,夫妻团圆,并终身为命妇。
《霍小玉传》中,面对李益的负心薄幸,霍小玉表现出极大的愤怒与怨恨,当小玉在黄衫豪士的帮助下最终得以与李益相见之时,“玉乃侧身转面,斜视生良久,遂举杯酒酬地曰:‘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1]460”这段临终遗言凝结了小玉对李益的痴情和对李益背弃前盟的痛恨,其以死抗争,以死后化为厉鬼复仇的极端方式,表现了对理想爱情的不懈追求,维护了其作为人应有的自尊自爱,同时也痛斥了当时社会如李益一般始乱终弃的负心之人的无耻行径。
《谭意哥记》中,面对张正宇的负约另娶,谭意哥表现出较为隐忍冷静的态度,多次传书以示其牵挂相思,且立志守节,闭门教子,不与外界往来。张正宇正妻亡故后得知意哥“治家清肃,异议纤毫不可入。亲教其子”[1]1197,“言意之美者,不容刺口。门户潇洒,庭宇清肃”[1]1198,便意欲与之重修旧好,意哥却说:“我向慕君,忽遽入君之门,则弃之也容易。君若不弃焉,君当通媒妁,为行吉礼,然后乃敢闻命。不然,无相见之期。[1]1198”这段话表明了意哥对张正宇的爱慕之情并彰显了其守节重礼之志,而后张正宇按照当时的婚俗礼节迎娶意哥,二人终得团圆,夫妻偕老,子孙繁茂。谭意哥以其贤德的名声和守节重礼的性格赢得了当时社会制度的认可,并最终得偿夙愿。
三
《霍小玉传》与《谭意哥记》中女性形象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而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有多种,诸如社会背景、人物性格及作者创作目的等等。
首先,二者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同导致其具有差异性。
唐代国力强盛,政治经济文化等空前繁荣,为了巩固政权,统治者大力开科举士,唐人入仕,较之前代有更多的途径[4]168,而经过科甲晋身的士子在社会上享有殊荣[3]4,这就吸引了更多的庶族寒门子弟为一朝及第而不懈努力。此外,唐代士大夫婚姻沿袭六朝余风,看重门第[3]6,不同门第之间互不通婚,这就造成了大量的高中举子负心另娶现象的产生。《霍小玉传》以唐代社会为创作背景,小说中的霍小玉虽才貌双全,但其身份卑贱,而李益却出身于名门望族陇西李氏,这就注定了二人有缘相遇却无法相守。当李益授郑县主簿上任后,其家太夫人便已为之约定表妹卢氏,李益迫于家长的压力,与卢氏成婚并与霍小玉断绝往来,出于对小玉的愧疚,李益一直避而不见,最终导致小玉的爱情梦想破灭并饮恨而终,唐代重视门第的封建婚姻制度导致了二人的爱情悲剧。
宋人受理学的影响,其生活态度倾向于理智、平和、稳健和淡泊,个人言行应受到理性和道德的制约[5]8,而理学所强调的男女尊卑之义、夫妇人伦之道对于处在封闭状态的妇女阶层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也是不容低估[3]67。这些道德规范成功地限制了女性人格的自由发展,使她们习惯于按照贞妇、淑女的标准去塑造自己的自我形象,为此,她们要克制各种正当的欲望,以获得男性世界的认可。妓女虽然被排除在正常的家庭秩序之外,但也不可能不受到这种世风的影响[7]。同时,宋代社会比较重视婚俗礼法,聘娶婚俗,是由幕后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策划操纵而演成的,任何成婚的男女都不能违背,也不可能违背这个规律[6]228。《谭意哥记》便以宋代社会为创作背景,小说中的谭意哥虽出身青楼,但受到当时社会主流思想理学的影响,自觉地遵循社会制度与礼法,约束自身言行,逐渐形成了守节重礼的性格。谭意哥自知其与张正宇的婚姻无望,在得知张正宇另娶时,她按照当时社会妇女的行为准则从一而终,闭门教子,为张正宇守节。当张正宇正妻亡故时听闻意歌为其守节,其品行得到了张正宇的认可并请求与之重修旧好,意歌又要求其按照当时社会的婚俗礼法来迎娶,并最终子荣母贵、夫妻偕老,走上了与同是青楼出身的小玉不同的人生道路。宋代的理学和婚俗礼法造就了谭意哥守节重礼的性格,并最终促成夫妻二人团圆的结局。
其次,二者个人性格的不同导致其具有差异性。
霍小玉温柔多情又刚烈自重,其卑贱的身份决定了其与李益的婚姻只能是水月镜花,但其痴情导致了其对才子李益一见倾心并意欲托付终身,在李益逾期未至的情况下又请托亲友遍寻其踪,以致资财耗尽卧病在床。同时,其刚烈自重的性格又决定了其不甘心被抛弃的命运,用化为厉鬼报复李益的极端方式与不公平的婚姻制度进行顽强抗争。
与霍小玉的刚烈性格不同,谭意哥守节重礼,并对自身卑贱的出身具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其痴情决定了其与小玉一般对意中人一见钟情,不同的是,意哥在面对被抛弃的命运时表现出了更为冷静隐忍的态度,并按照当时社会的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为意中人守节,并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二人最终永结秦晋,白头偕老。
最后,作者创作目的不同导致其具有差异性。
唐代文人创作多以愉悦性情为旨归,更加关注个体生命和个体情感,借以寄寓个人的志趣爱好和理想追求[4]327。《霍小玉传》作者为唐人蒋防,他之所以塑造霍小玉这个性鲜明、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痴情烈女形象,主要目的是展示其作为青楼女子对真挚爱情和幸福生活的向往,并赞颂其敢于与封建传统婚姻制度抗争的无畏精神,并以小玉死后化为厉鬼报复李益的这一悲剧结局,揭示出当时社会盛行的门阀婚姻制度的罪恶。霍小玉的痴心一片,反衬出了李益的软弱负心、薄情寡恩,小玉对李益的无情报复,象征着其作为社会地位低下的青楼女子对当时社会不公平的婚姻制度的顽强抗争,这是其维护自身尊严与理想爱情的行动,也是作者创作这一烈女形象的目的之所在。
相比之下,宋代文人在创作观念上主张“文以载道”,十分注重文学作品的政治教化功能,[8]以伦理贞节观念的阐发诉诸读者[3]64。《谭意哥记》作者为北宋秦醇,其塑造谭意哥这一品行端方、守节重礼并以此获得社会认可的贞节义妓的形象,在于通过其虽出身青楼却严于律己立志守节并得以善终的故事,来宣传理学教义并呼吁人们遵循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谭意哥虽出身青楼却遵循当时社会的礼法,身份卑微却不自轻自贱,贞洁自持,并最终取得了世人的认同并走上了良家女子相夫教子之路,这既是当时社会对礼法的重视在个人身上的体现,也是作者创作这一义妓形象的目的之所在。
要之,霍小玉和谭意哥是唐宋传奇中青楼女子的典型代表,两人的才貌品行,对真挚爱情的追求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其作为身份卑微的青楼女子所遭受的悲惨命运,都深深地打动了后世,两人也将作为文学史长河中的两朵奇葩闪耀着无尽的艺术魅力。
[1]李剑国.唐宋传奇品读辞典[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7.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陶慕宁.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6.
[4]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二版第二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5]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二版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6]伊永文.行走在宋代的城市[M].北京:中华书局,2005.
[7]何新岭.宋代传奇中的“节妓”及其成因[J].现代语文,2009(6):37-38.
[8]何新岭.宋代传奇小说女性形象的演变[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2009(3):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