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转化及市场化文化经济产业发展反思

2013-08-15 00:46赵立辉渤海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商业经济研究 2013年6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思路财政

■ 赵立辉(渤海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锦州 121013)

我国文化经济发展的现状概述

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资源丰富,让人叹为观止。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我国传统文化遭到了巨大破坏。因此,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势在必行,而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是我国传统文化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选择。

(一)我国文化经济开发取得的成就

2009年国家媒体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业总体的发展呈现一种不均衡的速度发展,但是整体的态势显示出,文化产业贡献的国民产值的增长蕴藏着巨大的潜力。“2004年到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全国增加值年平均已超过23%的速度增加。2010年我国相关产业的单位增加值为1.3亿元以上,比2004年提高0.81个百分点。2010年文化产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网络手机、动漫小说等产业,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一些附带产业,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以广州为例,仅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在2009年直接产值达到1.5亿人民币,而在2010年的《牛气冲天》销售中,仅第一次销售就达到六十五万册,取得了骄人的市场经济产值。

2012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在文件中通过数据的证明,明确了将文化产业定位未来国家强势崛起的一个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提出包括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在内的九项重点产业工程。

(二)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目前,根据大多数学者所持有的观点,认为我国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文化输出。将文化的经济价值,通过各种可行的模式,开发转化为一种现实的经济利益。这是文化资源合理利用的必要因素所在。

第二,寻求我国传统文化与市场新的结合点。我国的传统文化具有中国本土特色,但是能否成功登陆国际市场,形成如同美国“好莱坞式”的文化力量,占领全球文化的制高点,还需要寻找一种“妥协”的智慧。典型的例子是,我国的戏剧艺术,尤其是京剧艺术,如何在国际市场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开发自己的文化销售市场,成为实践之中的关键所在。

第三,做强做大文化企业。我国各地都成立有相关的文化产业公司或者企业,但是,这些数量众多的文化企业,能否有效地完成文化产业从“无形到有形的转化”,这还是一个尚待实践检验的问题。事实上,观察国外的文化产业开发的成功例子,不难发现,这种量的实现,只是文化产业实现经济价值的初步基础。因此,需要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创建集约化经营模式,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

文化产业发生大的变化是在进入2011年,特别是两会之后。因为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或者说是政策因素的影响,文化产业的实现形式,从经济模式到文化元素的发掘,都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目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各个省市、各个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文化产业列入到了当届政府“十二五”的重要工作日程。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将“文化强国”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上来,在此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立法的出台,势必为我国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实现文化资源经济化转变,提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

(三)文化经济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任何事情的发展,尤其是新事物的发展,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阻力制约,不能够完全按照既定的模式和思路,否则,就不是对现有体制的一种改造和发展。尤其是发展文化产业这种较为复杂的经济模式。在开发文化资源的时候,面临的问题是全局性的,更需目前社会经济主体对这一产业的认识,上升到更高一层的高度。而难题是,现有经济谋虑布局和我们期待的产业发展思路,囿于现有的一些经济政治制度,出现了一些错位。

1.国家行政力量对经济发展的过度干预。以吴敬琏为首的一些经济学家,在很早以前就提出过,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政府公权力的介入。这种介入是复杂的,但是,目前的问题在于政府参与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方式,都显得粗糙而理所应当毫不受到质疑。尽管政府经济学理论(Public Economic)认为,“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一个具体的行为机构。政府通过提供充分而必要的公共物品来维持社会生活的协调运转。高品质的政府行政需要较好的公共政策和较高的工作效率。如何制定较好的公共政策?如何取得较高的工作效率?这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但是,这种理论的基础是建立在对“市场失灵”的基础之上的。而在现在的文化经济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参与方式不再受到制约,这样的参与,往往会形成以政府“意志”为核心的发展管理思路,进而破坏经济产业发展应有的自身平衡和发展规则。

2.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具体的可行思路。进一步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这种思路的缺乏体现在全局性的立法层面。与欧洲较为典型的文化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以西班牙为例,可以看出这种差距所在。联合国网站资料显示,西班牙所拥有的联合国文化遗产数量,毋庸置疑位于第一位,而我国略微逊色,居于世界第三位。两者在资源上的差距,不能够成为两者文化经济产业发展差距的客观理由。

立法制度往往能够成为评判一个国家全局性思路的依据,也能客观反映国家的态度和逻辑。从立法制度上来看,西班牙在文化经济产业的发展上,具有完备的立法。从保护到实施,从人力资源的培养到专项资金的应用,都显示出西班牙在文化经济产业的开发模式上居于清晰的思路。而相比之下,我国的相关法律则显得较为匮乏。即便是地方上的文化产业相关立法,也付之阙如。

西班牙与整个欧洲的文化保护体系雷同,“形成了以《遗产法典》为核心,以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体,与《城市规划法》、《环境法》、《商法》、《税法》、《刑法》等相互配合有机协调的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这种体系对于文化经济产业的保护是一种体系化、全面化的保护。而我国的相关保护则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我国的其他立法并没有同时跟进,因此,使这样的保护体系有一种流于形式的可能。实际上,这样的立法思路,反映了我国在保护经济产业发展的思路上缺乏必要的目的。

其次,具体的实际操作过程,也缺乏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分工,这是我国文化保护具体操作层面面临的问题所在。中央将文化保护的权利下放给地方,一方面,地方更有可能依据地方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促进产业经济的实质性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更有理由发展经济文化产业。鉴于此,地方政府成为文化经济开发的实际承担者。实施情况并非一如计划那样,而是成为一种乱像。以地方政府关于文化经济发展和保护的财政管理为例,截至目前为止地方政府没有一部成型的单独的关于文化保护资金管理法规或者政策。

最后,政府对待文化经济产业的态度,缺乏坚定的支持意识。我国的政治制度在设计之初,就存在这样的一个可以预见的问题。根据我国现有的政治制度,地方经济发展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而我国地方主要领导官员的在职时间,往往是五年时间,在这五年之中,取得多少的成绩和价值,成为衡量“政绩”大小的关键因素。而文化产业的开发,其经济性往往要在长期实现,并且在此前提下,文化产业的开发往往需要并不少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发展所需的前期基础资本投入。因为对官员自身的现有评价机制的制约,地方领导者往往会选择目光较为短浅的第二产业或者容易体现经济价值的服务业进行投资开发,进而实现其目的。这样就不难理解,有些地方官员如此热衷于投资短线收益的行业了。在这样的态度之下,不可能要求地方官员,在发展自己并不“感兴趣”的文化经济产业上,精心设计多么全面而清晰的发展思路。

现有体制对文化经济开发的消极影响

不可否认,在我国取得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肯定现有体制曾经的价值,是一个理所当然的思路。尤其是,在我国发展初期,现有体制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所起到的政治与经济双重效益,是值得肯定的。笔者再次所探讨的问题是,这种体制之中,文化经济产业受到的一系列制约,在讨论中可发现其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财政体制

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国财政制度改革》之中,笔者选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文化起点上,集中精力和资金资源,将文化和技术尤其是现代的可续技术教育结合,实现文化产业的现代化。

第二,在现有的机制上进行改革。实现文化企业的自主化,独立经营其自身运行事务,将文化产业投入到市场运作之中。

第三,财政方面进行改革。总结改革经验,财政的改革和支持,是一个产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独立而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是不可或缺的。我们要坚定思路,用独立而强大的财政,使我国的文化产业独立迅速平稳发展。

第四,消除现有体制之中的“人为”障碍因素,开拓文化产业发展之路,突破瓶颈。我国要开源节流努力发展文化产业,将现有体制之中的一些问题最大程度地解决在体制之内,通过立法,将效率和公平达到一种兼容,将财政保持独立,将政治影响力在市场竞争面前降至合理水准,这是打造一个行业,尤其是无形的文化行业的一个重要步骤。

整体来看,文化产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回归到经济视野之中。而且不难看出,我国不仅要追求财政制度改革,也要提高效率,其中,重要的方式就是将财政制度独立化,而不是由政府部门或者领导,操纵财政目的的实现。笔者走访过河南省某博物馆,经过询问和探访,发现财政问题依然制约着文化保护的实现,在该博物馆之中,首先实现博物馆脱离政府部门,成为所谓的当地“事业单位”。一方面配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另一方面将该博物馆企业化。在财政上,博物馆并没有完全脱离国家财政实现自筹自支的财政模式,因为在博物馆之中,往往存在国家派驻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相关的文物保护财政支出,都需要国家财政支持。其中关键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财政的支持资金,使用方向却并不是由博物馆自身人员决定的,而是由部门领导决定,这样的情况就是所谓的“改革不彻底”,政府人员依旧操控着文化保护的财政命脉,使文化保护难以落实到位。

(二)人事制度

同样以河南省某博物馆为例。在本单位领导构成之中,具备相关文物保护经验人数不足领导构成的1/7,其他人员来源为转业军人以及其他部门人员调配。在这样的用人制度下,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瞎指挥乱指挥的现象也是意料之中的。

总之,文化经济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产业。领导者应当具备全面的文化素养,不仅对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具有一定的能力,更应当在文化相关领域本身就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否则,所谓的文化产业以及文化经济发展,都会沦为一句空话,成为一部分非文化保护人的“盛宴狂欢”,这对文化保护以及进一步的文化经济开发,是有害而无利的。

1.蔡灵,沈哲彦.2012-2016年中国文化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中投顾问出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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