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供销社建设的问题与思考——以蚌埠市供销合作社为例

2013-08-15 00:52:14
关键词:社有供销社供销

王 晨

(安徽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我国农业领域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作为一直服务“三农”的组织,供销社的角色需要重新定位,供销社的改革需要继续推进。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学界有关合作社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合作社产生的理由,例如可以获得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中间环节等(Sexton,1986;Staatz,1984;Fulton,1995),到合作社运作的不同方式(例如 Sexton,1990;Zusman,1992;Hendrikse and Veerman,2001),直到合作社存在的不足,例如产权和代理、低效率问题等(Porter,1987;Cook,1995),都得到了很充分的阐述。有关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文献也很丰富。以近期的研究专著为例,既有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性分析(例如张晓山、苑鹏,2010;徐旭初、黄胜忠,2009),也有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问题展开的分析,例如合作社的利益机制(孙亚范,2009)、合作社成员的异质性(黄胜忠,2008)、合作社的具体运作(韩俊,2007;郭红东、张若键,2010)。

综上所述,国内外丰富的研究成果为我国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然而,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对策的研究鲜有人涉足。因此,本文试图分析新时期供销系统改革问题与对策,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二、目前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机会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为“三农”服务的主渠道,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目前供销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都急需解决。

蚌埠市供销社按照市人事局编制,并于2007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实行参公管理。供销社的职能16个字概括: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合作组织、企业运作。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共有六个,全市供销社系统现有人员9580人,市、县供销社直属企业24个,基层社59个。2011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31.2亿元,同比增长44%,利润2107万元,同比增长42%。随着国家对供销社的重新重视,供销社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会。

(一)国家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53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与系统内外的联合合作,积极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社有企业集团。加大重点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社有企业承担国家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蚌埠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蚌政[2011]1号)。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也显示了各级政府对供销社建设的充分重视,希望供销社为“三农”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供销社的传统优势。供销社具有为农服务、帮农脱贫解困的职能。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农业的弱点与不适应日益暴露出来。一家一户小生产模式与大市场无法衔接,同第二、第三产业也无法协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民无法承担风险,也承担不起风险。而供销合作社在为“三农”服务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它扎根农业,服务农业,了解农业;一面连接农户,一头连接市场,并且与其他经济、服务、组织相比,辐射面大,购销渠道多,服务经验丰富,对服务“三农”领域的适应能力强。例如蚌埠市供销社最近予以收购的新天地商贸城,很好的发挥了供销社一头连接农民、一头连接市民双向流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起到了很大作用。

由于供销社一直扎根农业,服务农业,了解农业,且各地供销合作社也都参股或控股少量企业,这就为供销社更好地为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化乃至三农服务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三、当前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问题

(一)“新网工程”建设基础薄弱

新网工程建设的主体是供销合作社,近年来随着国家以及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的支持,供销系统坚持把“新网工程”建设作为服务“三农”的有效载体,其在推进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和烟花爆竹“五大网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网工程”建设基础薄弱,网络发展不平衡。连锁经营网点普遍存在规模小,带动、辐射能力不强;二是联合社联合不够,在市场竞争中各自为阵,缺乏资源有效整合,决策效率低,交易成本高,“新网工程”建设实施难度大,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供销社缺乏足够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供销社在参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还有诸多不足

供销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一步步走来,历史遗留包袱沉重,造成供销社现有物流企业普遍存在实力较弱,规模较小,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较少,不能发挥物流行业的规模效益,而且大多数企业主要服务与农业生产资料仓储配送,服务领域相对较小,有待进一步拓宽。另外,从硬件上讲,供销社物流企业设备和技术也相对落后,现代化程度不高,物流服务能力较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在管理体系上,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机制相对落后,一些管理人员经营意识落后,管理观念陈旧,不能够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配送中心大多设施简单,缺乏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影响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资金上,供销社物流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产权单一,还没有或很少吸纳更广泛的社会资本,缺乏更高层次的合作。

(三)社有资产仍存在诸多问题

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是为农服务的物质手段,只有管好社有资产才能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目前,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履行社有资产管理职责中,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家底不清、闲置浪费、监管不力、流失严重等问题。国务院40号文件再次明确要求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国土资源部和供销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73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土地是供销社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为农服务和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

蚌埠市供销社从2003年起对全系统企业进行改制,大多实行破产改制,改制后进市区内就有近300亩土地全部移交市城投公司,供销社社有资产不足,发展压力大。

四、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新网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三个力量”的作用,按照国务院[2009]40号文件,省[2010]53号文件和市政府[2011]1号文件精神,借鉴各个地区的经验,确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将“新网工程”建设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对供销社建设“新网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工商、农业、商务、公安、规划、文体等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全力支持供销社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二)提升“新网工程”龙头企业经营实力

龙头企业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也是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因此,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实力,提升其经营服务功能尤为重要。即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品牌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加快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打造集生产、加工、储存、物流配送、市场营销于一体的农副产品流通网络。蚌埠市供销社旗下的怀之源米业、连城玉鹏蔬菜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均是龙头带基地、公司连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运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形成标准生产产业链,以生产合作为纽带,以信用合作为手段,增强了合作社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带动力,与农民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盟,减少了流通环节,使农民和消费者直接受益,同时使供销社的企业得以振兴发展壮大,实现合作共赢。

(三)努力建设现代供销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系统完善

以网络建设为核心,构建农村现代化流通新体系打造核心竞争力。建立以连锁经营为手段、物流配送为基础、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标准化管理为特征,集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多样化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龙头企业+配送中心+直营店+加盟店”的经营模式,将系统内外的分散网点充分整合到“新网工程”体系中来,实现农资、日用品、农产品购销、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五张网”全面发展。

(四)全面认识社有资产并充分利用

管好社有资产是供销社“二次创业”的迫切需要。

针对目前存在的社有资产管理中的普遍问题,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应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家底,准确掌握社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完整的清产核资,需要入账的入账,需要评估的进行评估,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要及时调整;二要进一步加深对社有资产重要性的认识,很多供销社员工还没有意识到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基础,有的甚至把社有资产看作包袱,对之放任不管甚至送人了之,应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可以建立有效地奖惩激励制度从制度上把握全局。

蚌埠市供销社采取盘活社有资产,自主筹股、职工参股、招商引资和争取土地出让金返还等多种方式,将闲散土地、限制仓库、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厂房改造扩建开发利用,改善职工住宿环境等举措取得了良好地效果。

总之,新时期背景下,对于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新网工程”的建设以及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范与加强都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协作与支持,只有这样供销合作社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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