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探析

2013-08-15 00:52房大任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权益青少年大学生

房大任

(烟台大学法学院 山东·烟台 264005)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社会上出现了诸多的关于大学生维权案件, 在该案件背后所隐藏的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规范保护及其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的矛盾问题, 而由于大学生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后天无力, 导致上述矛盾越发的明显。 所以,应针对网络环境下,对大学生权益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一番分析, 制定一套完善的保护大学生权益的法律措施。

(一)新媒体时代下大学生的特点

从生理学的角度上分析, 青少年生理各方面正在快速的发展,也就是说具有生育能力时期;从心理学的角度上分析, 青少年的心智呈现出了成熟的状态,这时,他们形成了抽象与逻辑思考能力;由此可见,青少年是个体从童年向成年发展的过渡时期,具体体现在身体、生理、心理等诸多方面。 该时期大学生心理特征呈现出了矛盾动荡性, 他们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我意识大大提高;大学阶段是学生自我意识全面发展的又一飞跃期,具体涵盖了自由感、独立感、自尊心、自信心。 二,认知越来越旺盛;形成了直观的形象思维,概括力、记忆力、想象力、观察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具备了记忆好、思维敏捷、想象力丰富等诸多特点。 三,丰富的情感,但稳定度低;由于大脑皮层活动兴奋和抑郁过程中强弱难以平衡, 致使大学生们很容易产生出感情, 并且, 情感十分的强烈,遇到事情特别容易激动,情绪状态极不稳定,呈现出多样化。 另外,大学阶段的学生处在一个心理反抗期,在这一时期里,他们主要表现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波动、烦躁、所追求的社会地位得不到满足等。 导致反抗期产生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生理方面,随着身体成长及生理成熟, 使得青少年们出现了一种“成人感”;社会因素方面,向往独立自主人格。

(二)网络时代对大学生权益造成的负面影响

1.对大学生身心造成的负面影响

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媒介形式, 其具有的诸多优势是报纸和电视永远所不及的,不过,大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控制力较差,使得互联网的诸多优势成为了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大学生使用网络过程中, 对网络游戏与网络聊天极为迷恋;由于他们大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总是希望能得到别人的理解或者关注, 期待和别人沟通交流,而多数父母因为工作原因,和他们之间并没有过多的沟通交流;同时,有的大学生还认为将自己的心里话告诉身边人,他们极有可能泄漏出去,一点儿也不安全, 这就是大学生为什么那么喜欢网上聊天与交友的主要因素。 长时间的迷恋网络,会使得他们的意志消沉,精神委靡,人际关系越来越紧张。 由于网络有着互动性、虚拟性的特征,因此,大学生们在网络中享受到了平等对待,而这样一来,很大程度上会使得他们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 集体意识逐渐淡漠, 一味的追求个人自由主义。 当他们迷恋上网络后,性情开始大变:少言寡语、脾气越来越暴躁、不理解人、对于别人给予的关心不予接受等。 另外,长时间的迷恋网络, 会使得他们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完全脱离,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对大学生价值观造成的不良影响

网络中的信息有着多面性,而在这其中,存在着大量的非主流信息,这些信息既有利也有弊,利的一面是拓宽了大学生的视野,为他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人际交流方式; 弊的一面是网络中存在的粗劣信息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意识、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等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 虽然网络信息比较丰富,但掺杂着各种不良信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流入了大量的西方国家文化思想、色情、暴力、虚假等方面的内容,大学生通过网络接触后,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和他们脑中已经固定的中国文化观念及主流意识形态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进而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的更是由于这些不良思想的影响, 踏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3.对大学生权益造成的侵害

具体体现以下两点:

一, 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这一途径直接侵害大学生的权益;二,通过发表一些言论及观点进行诱导,使得大学生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 进而引发了他们不良心理与行为的产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自身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由于大学生在网络中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多数犯罪分子抓住了这一点,利用游戏或者聊天的方式,骗取他们的财物,或者以一种网友的身份将其约出,然后进行自己的犯罪计划。 在该过程中,他们无论是心灵,还是身体都会不同程度遭到伤害。 人身遭到侵害的通常都是女大学生,由于她们的思想单纯,不具备较好的反击能力,当网友想与其见面时,通常都会欣然赴约,最终给身体或者生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另外,大学生的鉴别能力不强,经常和不认识的人接触,并且,在接触过程中,也没有留点心眼儿。 而犯罪分子就是钻了这一空子, 威胁或者指使大学生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将大学生推向了万丈深渊。

三、新媒体时代下,有效保护大学生权益的法律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学校正统教育

学校是大学生们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 学校是否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与其健康成长是紧密相连的。 多数学生之所以会踏上违法犯罪道路,和学校中的不良风气以及教育者管理不善是分不开的。 学校除了要传授文化知识与技能给学生外, 还必须培养他们树立起正确的道德思想、信念、理念等。 学生受到网络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大都是因为存在道德方面的问题而至。 主要因为他们的思想不够成熟、缺乏较强的道德观念,所以,学校实施教育过程中,应重视对他们进行主流教育和道德培养, 以此让他们有坚定的信念,增强自身分辨能力。 为其构建坚实的道德防线,避免犯罪情况的发生。

另外,加强法制教育力度;高校除了要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外, 还必须对他们进行系统性的法制教育,使他们充分掌握与了解我国的法律,尤其要加强教育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章程、条例、规则,并向他们说明何种事情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哪些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从而构建起正确的法制观念。

(二)完善网购法律制度,为大学生网购的个法权益提供保障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 商家怕自己商品存在的不良信息暴露, 而大学生怕商品的真伪无法辨认。 当前,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学生和商家间的交易争端越来越多。 国家为此颁布实施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规, 但和网络交易的实际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那么,为了促进网络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应尽快编制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网络交易发展需求的准则。 现阶段,网络交易合同中存在的规范问题、权益保护问题等均需要通过制定有效的网络交易法规进一步明确及规范。

(三)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前时期,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两项法规, 其进一步推动了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并且,积极的为学生们的上网予以一定的安全保障;另外,关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社会也相继作了很多工作,开办了专属青少年的网吧,目前在部分区域已投入运营中,该网吧主要对象是青少年,与其他网吧不同的是,其进一步规范了网吧的内部环境、对上网人员身份信息进行了有效管理等各个方面。 比如,结合青少年的生活, 营造了一个与其相适应的内部环境,体现出了年龄特点;相关管理人员应增设关于道德教育方面的网站, 以帮助青少年们树立起良好的思想道德;严厉禁止暴力、色情等违法内容进入本网站之中;如管理人员有违规现象,应加大惩处力度等等, 上述所述措施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的青少年们提供科学的上网环境,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四)增强依法治教水平,为大学生权益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当前, 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根据已有的大学生权益侵害问题以及完全学分制改革后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新特点与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大学生受教育权等核心问题,进行了有关教育法规的修订,同时,编制了新的教育法规及行政法规,确立了学校、教师、学生这三方间所具有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及义务,为他们的正当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虽然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高校学生的生活有了较大的变化, 为他们创造了更大、更广的学习及成长空间,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伴随着先进的网络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 使得大学生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所以,社会、学校、家庭、学生等应齐心协作,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力量,唯有如此,大学生的权益保护问题才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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