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亮,刘庆德,李鹏飞
(东明县水务局,山东 东明 274500)
东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黄河入鲁第一县,自南向北先后建有闫潭、谢寨、高村等3处引黄灌区,设计灌溉引水流量175 m3/s,设计灌溉面积6.46万hm2。全县总面积1 369.8 km2,辖9 镇3 乡2个办事处和1个开发区,共407个行政村,人口79万,耕地面积8.2万hm2。
2010年7月,东明县列入了第二批全国实施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县。3年共投资8 870万元,总控制耕地面积8 506 hm2,其中:末级渠系衬砌控制面积5 666 hm2,高效节水管道输水灌溉控制面积2 840 hm2。完成末级渠系衬砌38.88 km,新建、改建配套建筑物1 411座;整治排水沟443.37 km;新建泵站11座,完成PVC 管道铺设292 km,设置自动化土壤墒情测报监测站4处。
项目实施后,成效显著。1)提升了用水效率。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项目区田间渠系配套齐全,输水通畅,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 760 hm2,增加节水灌溉面积2 746 hm2。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5 提高到0.65,年节约农业灌溉用水1 308万m3。2)提高了经济效益。项目区年新增粮食产量419万kg,年新增经济作物实现产值883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100余元。3)化解了用水矛盾。项目实施后,实行协会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既减少了水事纠纷,又提高了灌溉效益,缩短了灌溉周期。4)改善了生态环境,呈现出柳青、渠畅、水美的靓丽景观。
依据东明县的县情及灌区的水利设施分布状况,组织编制了 《东明县农田水利规划(2010—2020)》,在此基础上,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又编制了《东明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三年规划(2010—2012)》,并分别通过东明县人大和山东省财政厅、水利厅评审。同时,先后制定完善了多项工作制度,为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规范运作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为确保东明县现代农业小麦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项目建设之初,东明县成立了现代农业小麦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建设项目计划的落实、项目资金整合等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东明县现代农业小麦产业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坚持“四统一”原则,即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督办。财政部门严格管理,保证资金有效使用。财政局、水务局的领导,经常到田间地头指导工程建设,对不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的,毫不顾及情面,坚决勒令其返工整改。审计部门变事后审计为事前监督,实行项目建设过程跟踪审计。水利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工负责,协调矛盾,检查质量,督办进度,为施工单位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在工程建设上,始终突出一个“早”字,即早规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早完工。项目批复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参建各方提前进场,充分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连续3年的现代农业小麦产业项目都是抢在3月底前竣工,工程建设不误春灌农时。
为营造项目建设氛围,引导项目区群众支持参与工程建设,每年在项目区共召开大小会议十余场(次),按照“一事一议”政策要求,根据用水户的面积对渠道清障中涉及砍、挖、运、清土方工程量所需投工投劳方案进行了讨论通过。由于加大宣传,政策透明,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同时,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增强了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为了抓好工程质量建设,在现有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采取聘请离、退休的老专家和召回在外打工的技术人员等办法充实工程建设技术力量。同时严格推行专业化施工,组织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了工程开工一处、建成一处、合格一处、实用一处。
组织参建单位到德州、郓城、定陶等先进市县考察学习,创造性地消化吸收,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攻坚。尤其是斗门、分水口的设计和制造工艺上,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东明项目区实际,进一步优化方案,使项目区群众使用更加方便,便于管理。
2010年和2011年的项目均顺利通过了省专家验收组与绩效考核组的考核和验收。东明现代农业小麦产业项目工程建设被誉为“五新”,即:团结新、面貌新、做法新、工艺新、效益新。
实行税费改革以来,随着“两工”取消,农民负担减轻,但“一事一议”很难实行。水利工程普遍陷入“劳力投入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组织难”的三难境地。另外,农业供水水价普遍在成本水价的40%左右,不能补偿成本,加之水费难收取,无法为水利工程提供稳定资金投入。在工程损坏失效时,管理者往往无力履行维修和更新责任,仅能发挥“只用不管”的作用。
国家要求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但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数量小、标准不统一、整合难以形成合力。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和管理部门较多,由于缺乏沟通、配合、协调,导致支农资金多头管理、多渠道分配、项目点多面广、资金安排分散,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政府和农民共同受益的事业,但由于一次性投入大、收益低,回报周期长,投资农田水利对农民吸引力不大。再者,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就业,农田水利建设投劳困难。
1)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征收的水资源费中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落实中央提出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规定。
2)建立小农水工程经常性管护资金财政补助机制。各县根据本县实际需要,由有关部门在此专项基金中安排资金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
3)建立农田水利资金整合机制。打造资金整合平台,引导农发资金、以工代赈、土地治理等资金整合,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水利建设资金的集中使用,提高水利资金运用效率。
4)减免地方农田水利配套资金比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较重的县,往往是农业大县或产粮大县,财政收入十分有限。应把小农水作为一项民生水利工程,建议由中央承担80%的小农水建设资金,20%由省财政完成配套,全部免除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扶贫片区、产粮大县水利建设配套资金。
5)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水利建设。建议对通过“一事一议”农民自愿积极集资、投工投劳兴建开展的村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地方财政给予奖补,并适当提高中央财政奖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