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 柳光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三个方面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可以说,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收入分配秩序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三个关键方面,但深化收入分配过程中不能仅仅从某个方面推进,应统筹考虑从以上三个方面协同推进,着力破解收入分配的“三角困局”。
收入分配“三角困局”是对事关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再分配、收入分配秩序三个方面之间关系的一种几何描述。这三个方面看似简单,但往往容易被忽视,甚至难以走出其构成的困局。这一困局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之间的困局。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仍不发达且不平衡,基本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初次分配往往注重效率、兼顾公平,而再次分配则更加注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在初次分配后形成的收入分配差距需要在再分配环节调节。这种调节往往是直接调节为主,并不能改变在初次分配过程中的低收入群体获取报酬的能力。因此,即使经过再次分配调节后,在下一轮初次分配中,原有的低收入群体往往会再次成为低收入群体,并由此陷入循环,不断扩大收入差距。二是初次分配与收入分配秩序之间的困局。在过去几十年来,我国经济粗放式发展方式的突出特点是高投资、高消耗,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放大按生产要素尤其是按照资本和资源要素分配的作用,使得资本和资源等生产要素在初次分配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必然会出现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过低的现象。同时,由于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部分人依靠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等积累相当可观的财富,有研究报告指出,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 万亿元,约占当年GDP 的12%,一旦这些财富转化为资本和资源,使得在新一轮分配中进一步拉大了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三是再分配与收入分配秩序之间的困局。再分配主要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性支付等政策工具调节收入分配,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能够准确掌握社会群体的收入情况,使这些政策工具能够真正作用于低收入群体。但由于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使得个人收入不透明,再分配的政策工具不能够真正惠及低收入群体,甚至还出现了收入分配逆向调节现象。如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较高,如2009年度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税占比为87.59%,高收入群体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比较小,没有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再如,很多地方出现了“开豪车住保障性住房”的现象。
以上三个方面的困局使得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大打折扣。破解这一“三角困局”是深化深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要在收入分配改革中统筹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收入分配秩序三个方面的政策,避免某个方面政策的“独木难支”,要发挥这三个方面政策的协同效用。如再分配过程中要注重间接调节,注重与初次分配的衔接,着力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获取公平报酬的能力。再如,要加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与再分配之间的衔接。有研究表明,灰色收入主要来源为腐败和垄断收入。如前文分析,收入秩序不规范产生的灰色收入、隐性收入不仅直接使得居民收入产生差距,更间接影响了初次分配的公平和再分配调节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确实使得再分配能够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二是要“跳出收入分配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目前,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原因复杂,更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仅从初次分配、再分配、收入分配秩序三个方面采取对策,而应注重解决收入分配差距的深层次问题。就当前来说,应着重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重视经济发展方式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如前文所述,高投资、高消耗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必然会放大按资本、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分配作用,进而加大收入差距。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第二,要注重相关经济政策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如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起飞阶段,财税政策往往以推动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加大收入差距的副作用。因此,在出台和设计积极财政政策时,要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作为重要考虑因素。第三,要通过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在执行中能够不出现偏差奠定基础。三是要把深化财税体制作为化解这一困局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过程中的作用。财税体制改革被看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同时由于财税政策涉及收入分配的三个环节,同样也可以作为化解这一困局的突破口。在税收政策方面,在注重发挥个人所得税直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同时,要注重发挥流转税对收入分配的间接调节作用。具体来说,在当前全面改革个人所得税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应通过提高免征额、加强征管等改革发挥其作用。同时在“营改增”改革为主线的新一轮税制改革中,要着力解决流转税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的“累退性”问题。在财政政策方面,创新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财政转移支付性收入能够真正惠及低收入群体。■
刘尚希.2009.发展方式、经济脆弱性与宏观政策[J].财政监督,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