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市场的“官饭”喂不得

2013-08-15 00:43
财政监督 2013年17期
关键词:文艺晚会党政机关公共部门

●叶 愚

新闻综述:

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特别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各地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节庆观,带头把制止豪华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铺张浪费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

评论员观点:

“吃官饭”的嘴似乎越来越多了,演艺界也存傍官之风,五部门通知所列诸现象可证:“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权力参与大操大办晚会等演艺活动,铺张浪费、极尽奢华、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恶习滋生,还有借演艺活动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的现象存在,通知要“反对”、“制止”的这些绝非无的放矢。这样的行为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治“四风”活动背道而驰,五部门通知及落实尤显必要。

捧明星大腕也好,热衷于用演艺活动宣传政绩也好,直接危害就是破坏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使财政开支安排丧失了轻重缓急之序,侵蚀了民生支出,损害了群众利益。其次,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出资办演艺活动,客观上扰乱了演艺市场,争取到了公共资金的艺人、公司吃上了“官饭”,获得了竞争优势,使走市场化之路的艺人和公司路子越来越窄。如此一来,媚官傍权就成为一些艺人和演艺公司的生财之道,演艺市场上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寻租行为就会愈演愈烈。不时曝光的党政官员、国企高管耗费巨资“捧角”和包养艺人的丑闻能够说明一些问题。第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豪爽地把钱撒在这些演艺活动上,实则搞的是文化形象工程,玩的是形式主义,追求的是堂而皇之的“政治排场”、轰轰烈烈的“政治效果”,并非务实地解决民生问题、群众疾苦。不计成本,只求轰动效应,贪图虚名,不讲实效的演艺活动对解决真问题有何补益?相反自己乐在其中,群众疾苦抛之脑后,如此作为,只会形成党和群众之间的“心墙”,使“党的方针政策就会失去公信力,党员干部说话办事就没有号召力,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就会缺少凝聚力”。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热衷办晚会、弄“本土电影”和宣传片、追捧明星等行为,投入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更多,为什么可以这样?一是公共部门的职能边界不清,“大政府主义”使公共部门可随意扩张行为边界,公共部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缺乏硬约束,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其决策人“玩票”捧明星的爱好就可以渗入公共职能当中。二是“以吏为师”的旧传统使党政部门以演艺活动“教育”人民具有道德优越感,“语言腐败”可以将铺张浪费、极尽奢华的演艺活动、捧明星行为包装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高地方知名度”而获得话语权优势,形成抵制监督的挡箭牌。三是党政部门财力过多、财权过大,争取财政资金和经费向市场主体摊派的自由度过高,提高了从事这些活动的经济基础。

五部门通知不能停留在纸上,要落到实处。在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上,要更加明确政府职能,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对政府边界进行硬约束,在财政预算和规范收入来源上拿出刚性制度。政府的文化建设职能本应体现在群众文化活动基础投入和丰富群众日常文娱活动上,大型演艺活动应更多地交给市场。在通知精神的具体落实上政府提出节俭的要求容易,相关部门更要在可操作性上拿出切实有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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